心肺复苏术(CPR)指为恢复心搏骤停患者的自主循环、呼吸和脑功能所采取的一系列急救措施。心脏一旦停止跳动,如果得不到即刻抢救复苏,在4~6分钟之后就可造成人体重要器官组织不可逆的损伤,超过10分钟即会发生脑死亡,失去挽救的机会。因此一旦发现心搏骤停,应立即在现场实施心肺复苏术进行急救。这项技术是从20世纪60年代延续至今,全球最为推崇、最为普及,也是最为有效的急救技术。目前采用的心肺复苏术历经了50年以上的经验积累,以美国心脏学会为准则。
有数据表明,所有猝死病人中,约有90%发生于医院以外的各种场合,其中,65%死于发病后的15分钟内,35%死于发病后15分钟~2小时。可见,绝大部分病人根本来不及送到医院,救护车也不可能在几分钟内到达病人身边,病人极有可能猝死在发病现场或去医院的途中。另有我国上海市的一项数据表明,市民对心搏骤停需要及时采取心肺复苏,以及心肺复苏的最佳时间只有“黄金6分钟”的知晓率仅为11.6%,而能够操作心肺复苏术的市民仅有7.6%。而在欧洲和美国,心肺复苏术的普及率均超过80%,美国一年中通过CPR存活的人数达到了10万人。
①大脑是人体耗氧量最高的组织,耗氧量占全身总耗氧量的20%~30%(婴幼儿可高达50%),因此脑组织对缺氧最为敏感,心脏停跳3~4秒钟,人便会出现头晕、黑蒙;心脏停跳10~20秒钟,人便会丧失意识,跌倒在地。
②心搏骤停发生后,脑组织比其他组织先受到严重损害,抢救不及时易留下后遗症。
③每延误1分钟,抢救成功率会下降10%。抢救越早,复苏成功率越高,后遗症也越少。
心肺复苏术,做错也比不做强!
治病救人,“做错不如不做,不做不如做对”,唯有心肺复苏术,做错也比不做强。因为此时伤病员的心跳已经停止,不做心肺复苏术肯定会迅速死亡,做了就有可能转危为安,挽回生命。当然,能做对更好,正确的按压手法可以避免病人发生肋骨骨折等不必要的意外伤害。
在家庭生活中,当存在以下情况时,就极有可能发生心搏骤停。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心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徒手操作方法基本是相同的。
①冠心病: 其中急性心肌梗死是冠心病中严重的一种类型,其导致的心搏骤停占总数的80%以上。
②其他心脏病: 如心肌炎、心脏瓣膜病、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先天性与获得性长Q-T综合征、Brugada综合征等。
③各类急症: 如重症哮喘、大咯血、张力性气胸、肺梗死、急性上消化道大出血、出血性坏死型胰腺炎、脑出血、休克等。
④急性中毒、过敏: 如洋地黄类药物中毒、奎尼丁中毒、亚硝酸钠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氰化物中毒、青霉素过敏、血清制剂过敏等。
⑤意外事故: 如触电、溺水、窒息、严重外伤等。
(1)突然跌倒在地,意识丧失,有些伴有一过性、全身性、痉挛性抽搐;翻开眼睑,可见双侧眼球上吊、固定。
(2)出现喘息样呼吸,继而呼吸停止。
(3)颈动脉搏动消失。
(4)心音消失。
(5)皮肤、口唇、脸颊、指甲床变得青紫、苍白或出现花斑。
(6)双侧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
以上判断依据中,第1、2两项最为重要、呈突发性;第3~6项均需要经过一定的检查。若家人出现以上第1、2两项的反应,就应该立即实施心肺复苏术,而不要再进行其他检查,以免耽误抢救时间。
为什么胸外按压可以抢救生命?
当人的心脏突然停止跳动时,血液已经不具备继续流动的动力,身体的各个器官和组织开始失去氧气和营养供应,面临衰竭的危险。但这时肺部其实还有足够的空气可以使用,只要在心脏刚刚停跳的几分钟之内,通过胸外按压的手法暂时取代心脏瓣膜的功能,就有可能重新建立流动的血液循环。正确的操作可以使心脏排血量达到正常时的25%~30%,脑血流量可达到正常时的30%,能够保证机体最低限度的需要,保住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