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经营经常遇到的一种情形是,当公司的经营遇到困难时,往往需要经营者把自己的房子拿去抵押,或者自我宣告破产。
本来公司和个人是不同的存在,而比较难的是,像家族企业这种公私一体化的情况比较多。这种时候,为了让公司接受融资,不得不把自己的家产拿出来做担保,或者用人寿保险当作债务的担保,虽说是企业,但是却是用经营者个人的信用来支撑企业的经营。经营变得非常困难的时候,不只是经营者个人,甚至家庭也要受到连累。这就是常说的中小企业经营难的一个地方。
如果是小本经营的中小型企业的话,情况会更严峻。
比如,自己的房子在公路主干道的旁边,房主利用房屋靠近公路的便利条件开了家加油站或者是便利店,企业员工全是自己的家人。像这种情况,就算企业采用了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形态,但它实质上还是在使用自有住宅。如果店主为了投资设备而投入了自己全部家产的话,一旦企业经营失败,自然企业债务会成为全家人的负担。
原本股份制有限公司,是基于资本金的出资规模,以有限责任为原则成立的,但实际上的结果就是经营者个人担保,出现问题后经营者个人承担责任。如此,对于他们来说,公司就成了无限责任制。此种悲剧不断发生,这也是日本式经营最不好的一点。
就算是创业,首先经营者个人的资金周转能力极限就约等同于企业规模发展的极限。不应该去考虑超过这个规模去展开更大的事业。所以基于这一点,经营者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资金周转能力,并且在资金调度方面务必要谨慎处理,量力而行。说得极端一些,拿自己的房子做担保去融资这种事,确实是有点“不自量力”。如果经营者以个人去做担保,那么责任必将变得越来越大。即便可能会让公司的成长速度放缓些,但经营者在融资方面请务必将以下这点铭记于心:融资规范应控制在“企业资产的范围”或“企业实力的范围”内。实际上,我以前在担任欧力士的CEO(最高经营责任者)的时候,也为欧力士做过个人担保。所以说我也意识到过这样做责任之重大。“豁出一切,好好地干一番事业”,如果有这样的经营者存在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奉劝他,“你这样地豁出一切,会陷入困境”。因为事业是为了生活下去的一种手段。而不是为了事业而活着。我们要好好过日常生活,而让日常生活好好继续的手段就是我们的事业。为了事业而让我们的日常生活崩溃,这样的行为本来就是本末倒置。我认为干事业就应该是这样的。
“赌上自己的身家性命去工作实在是太夸张了”,“但还是要用尽全力去做好这份事业”,我时常把这几句话挂在嘴边。
现在,各种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周转资金的服务陆续地在推出。
在日本,国家以及地方的公共融资在增加的同时,为提升地方中小企业的活跃度,银行也推出了多种多样的贷款服务。甚至还有融资以外的方法,譬如发行企业债券,通过接受风险投资等,以前没有的资金募集方式也渐渐应运而生。不要武断地认为“已经无路可走了”,应该不断地主动地去了解和尝试新的资金调度方式。所以,在做个人担保之前,希望大家能先想尽其他办法。
不要让资金周转打破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