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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他会死。

死在他心爱的战场上,死在异国他乡的烽火硝烟中,死在,那些遥远而不可及的断壁残垣下。

他死的时候天空暗哑,云层低矮,沙漠特有的秃鹫盘旋等待,等着他一断气,就扑下来撕咬他的血肉。

他的死,就如他拍回来的照片一样,色调冷硬,充斥悲怆与无力回天,让人只看一眼,就被内里那种挣扎求生的痛苦生生撕裂灵魂。

他靠拍这样的图片一举成名,在国际上,特别是欧美主流社会获得无数名声,西方著名的的大图片社竞相购置他从战场上发回来的图片,他是战地摄影师,被我们这个时代被誉为“来自中国的卡帕”。

这个声名显赫的男人,曾经是我的未婚夫。

我说曾经,因为我已经失去他,从灵魂到肉体,无论以何种形式,从任何角度上看,我都已经失去他了。

失去了和死去了,有时候并非一回事。

我想起卡帕拍的一副照片。

那是1954年,一个夏日的下午,在越南,那里大片潮湿闷热的田地已经荒芜,野草一直长到腰际。天气很不好,厚厚的云层吸纳了炙热的阳光再反照到地面上,眼前的一切只剩下白茫茫一片。太热了,汗水浸透厚厚的军服,又从头盔滴落,睫毛仿佛都粘到一块,瘴气和脚部真菌滋生,足以要一个健壮士兵的命。

这绝对不是一个适合行军的时候,但前面和后面的军曹都端着枪,小心翼翼地保持距离,沉默而警惕地前行,在他们脚下,这片死寂的土地里,不知道什么地方就埋着大片能把一只先遣部队炸上天的地雷。

这是随军记者卡帕拍摄的最后一张照片,看起来跟电影中的场景差不多:荷枪实弹的士兵,沉默荒凉的大地,看惯了史泰龙的越战片再来端详这张照片,你甚至会有种直接的反应,对照片中的士兵远较史泰龙逊色得多的肌肉颇为不满。

然后你才恍然大悟,那是一队真实的扫雷工兵,他们入伍前可能都是美国普通小镇上的年轻人,他们在别国的土地上,随时可能死去,就在这张照片拍下来的下一刻,也许上面走着的人就会倒下,死在离家千万里的地方。

士兵们的背影在这一瞬间成为一种永恒,摄影师却在按下快门不到十分钟后触雷身亡,据说人们发现卡帕的时候他已经被炸断了左腿,胸口位置炸出一个血窟窿,他一时还没死透,苟延残喘了两天后才闭上眼睛。

多年以前我在图书馆里第一次看到这幅照片就被深深震撼,我不停地想,在卡帕生命的最后时刻,他会想什么?

想他这一生亲眼目睹的无数次战斗么?想他拍过的那个中弹倒地的士兵么?想他无数次置身其中的杀戮和反杀戮?还是,会想到他度过的美好时光,那里头,有无美丽的英格丽·褒曼的身影?

时间回到我所在的时代,离卡帕死后五十几年,在中东的另一个战场上,同样也是一个下午,同样也是一个战地摄影师,他正举起自己的徕卡相机,他有两台相机,佳能的用来记录,莱卡的则用来表达。当那个时刻到来之时,他正飞快地调好光圈和对焦环,然后按下快门。

一颗流弹击中了他的头部,年轻的摄影师当即倒地身亡。

他的最后一张照片已经严重失焦,但仍然可以看出拍的是一个少女,一个漂亮的中东少女,我看不懂她属于哪个国家,什么族裔,我不知道。

我能看得出那个女孩原本是在笑,也是啊,对着他那张英俊的东方男性脸孔,女孩不可能不想让自己笑得更好看。

可惜女孩的微笑还来不及定格就变成惊愕、慌乱和悲恸,把她好看的脸完全扭曲了,她在那一瞬间应该目睹了摄影师的死去。

我不知道该不该嫉妒她,我长久地凝视着她的脸,茫然而乏力,只为凝视而凝视,渐渐地,从我内心深处渗透回一种悲伤,我感到无比难过,我陪伴了这个男人十几年的时光,然而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她在场,而我不在那里。

我不在那里。

事实上,“我不在”早已成为一种常态。在他死之前好几个月,也许有一两年,我早已远离他的世界,退出他的生活,只是我们俩都没有办法承认这一点。我们相伴了太多年,你来我往,时间成了看不见的线,束缚在彼此脚下,绑得久了便以为会一直前行,哪怕自欺欺人我们也会面不改色,绝不低头往脚上看哪怕一眼。

其实看一眼就知道,那层层环绕的线早已被消磨得七零八落。

可我们不看,至少,我不看。

他死后,他的同仁,法新社的朋友将他的电脑、存储卡并摔烂的相机寄回国内。人们打开他的图片库就可以看到,在他生命中最后几个月,基本上都在拍上述那位名叫索菲亚的白人女子,各个角度,各种姿势。

人人都在瞒着我,可他们不知道,我早已清楚这回事。孟冬死之前一个礼拜亲自给我写了电邮,他也许迟疑了很久,终究不得不动手写这封信,他在信里头对我坦白他不能跟我结婚了。因为他突然领悟到,原来一直以来,他对我的感情就是亲人不是爱人,他忽然开了窍似的,迅速把我跟他十几年的感情定位为兄妹情感,然后他才坦诚在战火中遇到心目中的女神,就如一部旧电影《战地情人》所展现的那样,男主人公从见那女主人公第一眼,就跟失了魂似的爱上她。

爱啊,真是一种美好的情感。

难为他还能想得到兄妹情感来搪塞我,可惜他忘了,他也曾确凿无疑地说过爱我。

十几年,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再一起出国回国,我明明记得我们一块计划过未来,他答应过我再干两年战地记者就回国开摄影工作室,我把当医生以来的每一笔收入存着,想凑个首期供个房子结婚用。

我舍不得买名牌衣服,舍不得下馆子,连医院里刚分来的实习医生都知道心二外的张旭冉医生是个出了名的省钱狂。

我明明记得我说过我要给我们俩安一个窝,我说了我们不靠家里自力更生。我明明记得,那个时候孟冬也同意了的,他说好。

一转眼,这些全成了只有我一个人记得的往事,另一个当事人已死,往事几乎成了死无对证,无从考据的谣言。

我觉得痛彻心扉。

我连质问他的余地都没有,死者为大,他已经不在了,临死前一刻,他想着的也不过是怎么把点亮他生命的女人拍下来。

他忘了我。

他忘了,多少年前,在少男少女的时代,他第一次拿起相机拍的是我。后来彼此成长的岁月里,无数个瞬间他拍下的人是我。

没有人知道我在得知他死讯的时候失去了什么。

我失去的不仅是我的未婚夫,我盼望已久的婚礼,更是我这么长久以来,一直为之努力的生活。

我再次仔细地看照片中的少女。

她那一头栗色长发别在脑后,凌乱的发丝显出特殊的风情柔美,她有西方人深邃的五官,方形的脸颊在下巴处却意外收拢,形成俊俏倔强的下颌,她漂亮的瞳仁直视镜头,只是不知道眼睛是什么颜色。

我摩挲着照片上的女人,我止不住地想,她多大了,她来自什么样的家庭,她性格如何,受过什么教育,她具备了什么我没有的特质。

她很美,无可否认比我美,她年轻,她具备异国情调的浪漫元素,她还跟他相遇在战场上,鲜血加爱情,这大概是所有迷恋战争的男人所不能抵挡的东西。

而我有的只是平凡的,琐碎的,不起眼的,日常和平的生活环境中那点鸡零狗碎的细节而已。

我怎么比得过动荡危机中的生死相许?

我不是没有愤懑,我不是不恼火,但是孟冬死了,我所有的愤怒就必须压抑住,越积越厚,变成浓稠得冲不开的,一团一团的哀伤。

“这女的左右脸不对称。”旁边一人说。

我转过脸,傅一睿就在我身后,用宣告绝症的口吻冷冰冰地说:“这边,左脸比右脸大了点,所以她照相一定会侧过左脸十五至二十度左右,这样就看不出缺陷。”

我有点摸不着头脑,问:“你怎么知道?”

傅一睿用看智障的眼神瞥了我一下,伸出手指迅速在照片上比划:“还有她的嘴,注意到没有,这个人左脸神经发达,她笑起来一定先翘左边嘴角,因此这边的笑纹也比另一边深。”他停了停,侧头打量了一下,下结论说,“我会建议她磨腮,增厚嘴唇。”

我不无赞同地点头:“不愧是专业整容医师啊,这样果然好看很多。”

“人类关于五官的审美有基本规则。”傅一睿面无表情地说,“我只是遵从。”

我忽然来了兴致,把照片放下,兴致勃勃问:“那我呢,如果我是你的病人,你打算怎么改造我这张脸。”

他微微昂起下巴看了我一会,随后遗憾地说:“缺点太多,无从下手。”

“傅一睿,你客气点不会啊?”

他一本正经地摇头:“不撒谎是医生的天职。”

我瞪了他半天,可这面瘫心理素质超好,维持长时间的面无表情完全不在话下,大眼瞪小眼超过五分钟,我败下阵来,笑了,忽然我意识到什么,皱眉问他:“傅一睿,你不会在拐弯抹角安慰我吧?”

傅一睿偏头,以思索人类生存大事那般的神情思考了一番,随即慷慨地点了点他那颗尊贵的头颅,说:“要这么讲也行。”

“傅一睿,我应付其他人的关心已经很累了,咱们这么熟的朋友就甭来这套虚的。”

“但你看起来好像,”傅一睿顿了顿,谨慎地说,“很难过。”

我坐了下来,认真对他说:“我没法不难过,孟冬死了。这件事对我,是很难熬的,其难过程度可能要超出你们所有人的预设,但是,”我停了下来,把两只手交叠在桌面上说,“但是,就是因为太难过了我才不愿意表演,不管是表演痛失所爱的未亡人还是惨遭背叛的痴情人,我都没有兴趣表演出来,孟冬终究是走了,我终究是,彻头彻尾地失去了他。”

我心脏的位置浮上来强烈的痛楚,令我不得不中途歇息,傅一睿一言不发抽走我手中的咖啡杯,换上一杯热的白开水。

我道了谢,喝了一口,这也是个下午,秋季妩媚慵懒的阳光穿透阳台的玻璃门,然后拖长脚步旖旎回旋着不愿离去。但光线已经分外柔和,我记得孟冬说过,这样的光线最适合拍照。

一年之中,一天之内,只有这个季节,这个时刻与众不同。

可说这句话的人终究不见了。

我眼眶干涩,喉咙发苦,深吸了一口气,抬起头对傅一睿说:“你知道整件事最荒谬的地方在哪吗?”

傅一睿沉默坐在我对面,认真地听着。

“最荒谬的地方在于,没人真正关心我失去孟冬意味着什么,人们只是按照他们的善良假设我失去了什么。我失去了什么呢?一个未婚夫,一段爱情,或者一个本来可以建立的家庭。于是就这段时间,每个知道我们俩那点事的人都试图来安慰我,甚至连网上素不相识的人也给我发电邮,写悲悲戚戚的悼念文章。知道内情的人看我的眼神又怜悯又痛心,孟冬的亲戚好友暗地里分成两派,一派认为要将孟冬移情别恋的事告诉我,一派坚持不说,因为怕我受打击太大,最终他们达成一致,不知道怎么办,于是给我送来这张的照片。”

“葬礼那天,我出了那件事没去成,他爸妈知道了找上门,孟阿姨见了我第一句就是抱着我号啕大哭,说冉冉对不起,对不起,你说我能怎么办?我不得不陪她哭,那感觉真是糟透了。”

傅一睿专注地凝视着我。

我忽然泄气了,不耐烦地挥手说:“反正我这几天受够了,你要想说些节哀顺变之类的废话就走吧,节哀顺变?我现在,无论如何也做不到。”

傅一睿端起咖啡喝了一口,淡淡地说:“别担心,我从本质上怀疑安慰人会有用,我只是今天放假,来这消磨下午。”他微微笑了一下,举了举杯子,“咖啡很好喝,你虽然在相貌上有许多不可逆转的缺陷,可组合起来还算赏心悦目,我能忍受。”

我愣住:“你还真是受累了啊。”

“还成,我很知足。”

“让您憋屈这得多大罪过,您还是别看我了,抬起尊腿进厨房去吧。”我虚虚踹了他一脚,吩咐说,“我饿了,抽屉里有面,冰箱里有肉,给我做饭去。”

傅一睿嘴角上勾,站了起来,临走又缩回脚,迟疑着说:“那个,就脸型而言,东方人比西方人要精致柔和得多。”

“嗯?”

“所以就算你再丑,也比洋鬼子强,明白了吗?”

我笑了。

他不笑,但眼神浮上暖意,看了我一会,还是迟疑着伸手,象征性地碰碰我的头顶。

傅一睿学长有洁癖,能这么伸出手摸我的头顶,已是给了我极大的面子。

我和傅一睿除了曾经做过短时间的同事外,还做过长时间的同学。当初在美国他就是我所在医学院的前辈,那个著名的医学院考进来的中国人很少,来自大陆的就更少了。我们俩一块在成堆优越感超好的西方未来医学精英中厮杀拼打,也算难兄难弟。

我去美国的时候他已经是颇有影响力的华人学生,我还没毕业就听说他到著名的私人医院当挂职。后来我回国不到一年他也回来了,进了我所在的大医院,一上来职称就比我高,成为领导整形外科最年轻的主任医师,从此给整个医院的创收重点单位带来根本性转变。

除去面部表情过于严肃外,此人也不失为一位俊朗男士,据闻本市富婆圈流传傅医生黄金手的传说,意思说他做微整能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只可惜他长年不苟言笑,即便本人未必想拒人千里之外,周围的人也不敢随意造次。毕竟跟一个压迫性极强的人待在一块,时时会下意识检查一下自身是不是哪做得不够或不好,这种感觉没人喜欢。

不过我们之间倒保持了一种堪称奇迹的深厚友谊。从医学院到现在,这种友谊的初始固然是我们聊得来,但也有孤独的驱使。当初求学时,医学院内虽不至于对非我族类虎视眈眈,但美国社会中很多地方都存在微妙的种族歧视,尤其是医学界那么竞争激烈的地方,我们两个中国人结成互助组,总好过找黑人或拉丁美洲人。

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今天,但具体能维持多久谁也不知道,人生变数这么大,我现在又离开了医院,连医生都不做了,还跟这位旧同事旧同学交集多久?

知交半零落,人生莫不如是。

所以能使唤傅一睿医生的时候赶紧使唤,省得往后没这个机会。

我靠在沙发上喝刚刚他给我倒的水,微微闭上眼,厨房里很快传来锅碗瓢盆碰撞的声音,我知道过不了多久,就能闻见食物的芬芳。

我其实并不饿,只是有点矫情,在这么一个下午,我看着孟冬所爱的女人的照片看到肝肠寸断,我需要一碗出自朋友之手的热汤面来抚慰自己。

傅一睿的手艺还不错,我领教过多次,反正是比我强,唯一缺点是每次做菜宛如做医学实验,明明只是煮碗面,厨房台面上却要摆上十七八个装着各种调味品配料的碗碗碟碟来助阵。

就在此时传来门铃声,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我这段时间闲着没事在网上买了许多用不着的小零碎,这时候大概也是送货来的快递吧。我站起来,懒洋洋地走去开门。

门外果然是穿着制服的男人,见我过来便问:“你是张旭冉?”

我点头。

那男人眼睛中迸射出仇恨,突然从身后亮出一把刀子冲我猛刺过来。

这一刀准确地刺中了我,在我二十九年的生涯中,曾经无数次切开别人的身体,但却是第一次亲身体验利刃刺破血肉的冰冷感。

我能够清楚地感觉到刀尖刺穿表皮结构、脂肪层、纤维、血管,在抵达膈上肋骨的瞬间被阻止,由于外力拉扯还损伤创口周围的皮肤组织,一阵剧烈的疼痛随之而来,我低头看着伤口涌出的鲜血。

我直往后退,一个不察摔倒在地,登时摔得脊椎生疼,我的意识骤然回归,拼命拿手按住伤口阻止流血速度。那个人还待刺第二刀,我往旁边一滚,顺手抓起茶几上的茶杯扔了过去,尖声喊了一句:“傅一睿!”

那歹徒躲茶杯踉跄了一下,所幸傅一睿已经冲了出来,扑了过来迎着刀掐住歹徒的手。我看得心惊胆颤,一把抄起边桌上的长颈玻璃瓶发狠往桌面上一砸砸碎了,我看着手里锋利的玻璃尖浑身发抖,心里想万一傅一睿要摆不平,我就跟这王八蛋拼了,死也要扑上去捅他个大面积神经瘫痪。

但我显然低估了傅一睿的格斗能力,就算我是外行也看得出来傅一睿练过,只见他一抓一捏,再用力一掰,那歹徒的手被他硬生生扭到一个正常人不可能达到的角度,他的刀自然捏不住了,傅一睿此时再屈膝一击,狠狠顶向他腹部,趁着那人疼得弯了腰,他再双肘齐下,用力击向他背部,那人惨呼一声倒地。

傅一睿将他的刀远远踢开,又朝他后脑猛击一下,彻底将那个人打晕。他丢下那人,立即三步并做两步朝我奔过来。我一手捂住腹部疼得龇牙咧嘴,神经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另一手还捏着那个碎花瓶不知道放下。傅一睿先抽走我手中的花瓶,还没检查我的伤口,我忽然脚一软,整个就往下倒。

傅一睿忙双手抱住我,离得太近,他的手臂肌腱微微颤抖我都能感觉得到。我强笑安慰他说:“没事的,我有压着伤口……”

傅一睿一言不发,用力将我往上提,我觉得眼前发黑,攀着他的胳膊弱声说:“不好意思,弄脏你的衬衫了……”

洁癖傅的衬衫上一片血污,我看着都觉得难受,看来回头得赔人家衬衫了,希望这个骚包身上这件别太贵,我还没想完,就听见他哑声低吼:“闭嘴吧你!”

声音中有掩饰不住的惊恐和焦灼。

“不行了,伤口太大,我这没东西处理不了,去医院……”我迟疑地说,“傅一睿,我觉得,我觉得心脏不大对劲……”

“我说了闭嘴!”

我感觉很糟,从来没有过的胸痛伴随着窒息感涌了上来,我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像个突然罢工的机器,明明转轴还在转动,但皮带松垮垮,已无力带动整个工序正常运作。

作为一名心脏科医生,我非常清楚这是心肌梗塞的症状,但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我有动脉堵塞?我心中大骇,用最后的力气拼命楸住傅一睿胳膊外的衣袖,断续地说:“不对,傅一睿,心脏……”

傅一睿脸色大变。

“心脏,不对劲,像是心肌梗……”我大口大口地喘息着,捂住胸口,眼前真正发黑,眩晕感极具袭来。

“旭冉,旭冉……”

我说不出话,动不了一个手指头,迷迷糊糊中只听到傅一睿焦灼慌乱的低喊声。他在喊我的名字,老实说,这个名字被一个男人这么喊出声来,真是连半点愉悦感都没有,而且傅一睿在关键时刻也不具备外科医生的专业素养,这种时候,原本该立即实施急救才是,他居然手忙脚乱。

我如果能叹气,也许就叹气了。我想,傅一睿,你大概在整形外科舒服日子过久了,看来得回急诊练练胆。

恍惚之中,我看到一个年轻女孩站在一群外国学生中,操着不太标准的英语,大声说:“先天性肩胛骨高位症又称Sprengel氏畸型,系胚态时期肩胛骨下降不全所致……”

我认出她来,那是少年求学的张旭冉,那个少女时代的我在回答教授提出的问题,她克服了说一口蹩脚英语的窘迫,在大庭广众之下,生平第一次,用英文将每一个专业词汇准确地拼读出来。

那个少女扎着马尾,穿着廉价的牛仔裤和针织衫,她永远离群索居,她不是不愿意靠近人群,她只是不知如何去靠近。

她才不到二十岁,躯干像白杨树一样抽高挺拔,胸部虽然不大,但目光清澈,乌发黑眸。她只要愿意,也是能够笑如春花般打动人心的。

但她大多数时候都很沉默,她从不主动回答问题,表现欲和竞争欲之类在她身上更是绝迹。她过着一个人的生活,一个人背书,打工,把赚到的钱全用来支付昂贵的助学贷款。有时候实在穷了,她啃两块三明治就能过一天。她周末会给国内的亲人写信,打电话,或者手持一部佳能数码小相机走街串巷去拍照。她不是热爱摄影,只是那个时候,她所爱的男人已经是崭露头角的年轻摄影师,她下意识规定自己必须跟上他的步伐。

在少女心中,再也没有比爱着的男孩认为她俗不可耐,不思进取更令人难过的了。

但我知道她不擅长做这些,她永远不能理解为何黑白影调就比彩色的有厚重感和历史感,她后来虽然迷迷糊糊大概知晓了,但那也是恶补了摄影史的结果。她把摄影作为知识来了解,而不是作为创作来身体力行。

比起站在手术台前切开人的胸膛或修补或更换一个活人的心脏时全身血液瞬间沸腾的激情,她在艺术上的天赋乏善可陈。

可这个真相她说不出口。她爱那个男人,她以为这个爱很大,包括要爱他所爱,投他所好。

可她也骗不了自己多久。她稍微长大一点就开始显示自己智力和能力上的独立,渐渐地,她再也扮演不了那个总跟在他身后崇拜他的小姑娘;然后是无法不能胜任善解人意的红粉知己角色;再然后,她终于成长成一名独立的女医生。她藏不住与那个男人在灵魂上截然不同的成分。

可即便如此,成人后的她还是无比怀念他们的童年时光。那是真正的两小无猜啊,男孩带着女孩逃学,他们躲在只有两人知道的秘密基地里,一同翻看男孩从父亲书柜里偷出来的布列松画册,那时候阳光照在男孩的睫毛上,犹如扑上一层金粉,闪动之间,也许有时光的烟尘簌簌而下。男孩指着那里头的照片说我以后会拍出比他更好的相片来。女孩则看着这个小小年纪就雄心壮志的同伴,心想他可真好看,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好看。

真的啊,从过去到现在,我再也找不到比那个时候的孟冬更好看的人了,即使是孟冬本人也比不过。

他说,一年之中,一天之内,只有这个季节,这个时刻与众不同。

对我则是,一生之中,一辈子之内,只有这个人,这个时刻与众不同。

一种冰冷的液体注射进我的身体,仿佛一块冰凌骤然打进热乎乎的肉体,冷得我猛然打了个哆嗦,梦境被毫无预兆击碎,我睁开了眼。

我的直系领导,全院出了名的美男子邓文杰医生正穿着白大褂双手抱臂像研究木乃伊一样地居高临下端详我,表情很有些复杂。

我慢慢看回他,弱声开口打了声招呼:“嗨,邓医生。”

“嗨,张医生。”他低头看表,轻快地说,“你比预期晚醒了十几分钟,再不醒来,我会很乐意把你推进手术室。”

“然后你就有机会切开我。”

邓文杰愉快地答道:“没错,旭冉你果然最了解我。”

我想骂这个无良医生,却没那个心力,只得闭上眼不理会他。随后,我仔细回想了晕倒前发生的事,动动身体,发现腹部的伤口已经妥善缝合,手臂上也链接着该输送进身体的药液。我试探着问邓文杰:“傅一睿呢?”

“他很好,在他誓要将你的病房坐穿前被警察叫走了,”邓文杰耸耸肩,“希望他没事。”

他的语气实在幸灾乐祸,我着急说:“他完全是救我,警察怎么能……”

“放心,”邓文杰按住我的肩膀说,“傅一睿医生在你公寓勇斗歹徒,英雄救美的事迹现如今传遍全院,已经成功令他荣登众护士美女倾慕对象榜之第二。”

“第一是你?”

邓文杰恬不知耻地笑了:“没事老说大实话干嘛。”

我微弱地笑了笑,喘了喘气,才问:“我不在,你又祸害良家妇女了?”

邓文杰笑容一僵,似乎想到什么难堪事,皱起眉头,过了一会才恢复风度翩翩的模样说:“我想我们还是谈谈你的心脏为好。”

“嗯。”

“我给你拍片,没发现堵塞,冠状动脉没问题,心脏机能也没受损,据我所知,你也没有胆固醇过高,”邓文杰停了停,问,“你自己有答案了吗?”

我摇头。

“你最近情绪很差吧?”邓文杰换了个话题。

“那只是一种人的基本情绪反应,”我反驳他,“我现在已经感到好多了。”

“哦,”邓文杰意味深长地扬起眉毛,“那么你怎么解释你的心脏问题?”

我突然想到一个可能性,不由得惊呼一声问:“不会是那种该死的煽情的病?”

邓文杰微笑着,用堪称愉悦的神情点头附和说:“就是那种该死的煽情的病。”

我的五官并不难看,相反它有继承者母系一族的娟秀灵动,可我仍不属于那种直男一见之下就会钟情继而千方百计想搭讪的类型。读书时我参加的所有联谊活动中,从来不属于最早被男生们注意到的那类女孩。这一方面固然是我的长相并不符合人们关于妩媚女孩的定义,另一方面,大概跟我身上散发某种“不可以跟她开玩笑”的正儿八经的信息有关,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而言,我这类的女生比相貌平庸但性格活泼的女孩还不吃香。

我明了这一切,但却从不因此陷入苦恼,更加没有意愿朝着照魅力女孩的方向改造自己,那种同龄女性掩饰在精致妆容下不动声色的竞争和较量,在我身上也一次都没有出现过。也许是因为孟冬早早占据了我的生命,他的存在于无形中,为我筑起一道隔绝外界的高墙。

我于是愈发孤独。

但我不在乎,那时候孟冬对我而言,比整个世界的男人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多。

邓文杰正好跟我相反,他是那种到哪都会吸引绝大多数人目光的男人。他的受欢迎程度即便是傅一睿也望尘莫及。这么说的意思倒不是傅一睿本人长相比邓文杰差多少,而是邓文杰天生风度翩翩,顾盼风流,仿佛体内藏着一盏五百瓦的大灯泡,只要他一露面,你想忽略不计都不成。

一个人能如此受人瞩目,宛若荒原夜空最璀璨夺目的星辰那般令人内心不能不为之触动,这真是难得。我不是一个容易受人外貌影响的人,很多时候,人在我眼中只分为健康与不健康两种,甚至连性别年龄种族都不具备。但我在第一次见到邓文杰医生那张脸时,视线却停留足足一分钟。

那一刹那我想,这个男人能吸引人的原因,一定不单单因为他的脸,也不单单因为他心外科最有前途的男医生这顶桂冠,他身上一定还有某些不能言传的信息素,准确无误传递出“值得爱慕的人就该长这样”诸如此类的信息。

而他本人对此颇为自得,他是一个能坦然接受别人爱慕并享受这一过程的厚脸皮的男人。

不过我一开始对他既无好感,也无恶感,他对我估计也是如此,平日里各忙各的课题和手术,倒也相安无事。真正让我们俩熟稔起来的,却是那起被我们称为“该死而煽情”的病例,而且起因还是邓医生。

事情是这样的:在我工作过的医院附近,为方便探病的人照例有几家花店。有些病人亲友买一束不够,会订一打,让花店按时送到病房,于是医院中时时能看到送花的男孩或女孩。

这一天,送花的女孩与穿白大褂的大帅哥邓医生美丽邂逅了。尚处在满脑子罗曼蒂克想象阶段的女孩子不意外地迷上了邓医生。邓文杰或许只是出于他与女性习惯性的暧昧,或许有其他无法探究的原因,总之他对此并不加以阻止,甚至有些鼓励,于是来花店打工的女大学生迅速对邓文杰医生情根深种不能自拔。

等我这么迟钝的人都听到风声的时候,女孩已经把好好的一场恋慕演变成骚扰,她不仅每天找各种拙劣的借口来找邓文杰,而且还常常跟踪偷窥,甚至在邓医生与别的女人约会用餐时尾随其后,继而出其不意冲出来打了对方一巴掌,打完了人后她又掩面号啕大哭,倒比被打那个还受了天大的委屈。

人都有自动编别人故事的能力,看到这一幕,餐厅里其他人纷纷自我补充了前因后果,联系到邓文杰那张桃花脸,当时恐怕在场大多数人都在暗自判断,这就是一出现代版的秦香莲。

也是我那天倒霉,约了傅一睿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不幸亲眼目睹了全过程。我看着邓文杰一张脸涨得通红,上面尽是前所未有的恼怒和难堪,我忽然意识到,或许这是他长这么大最丢脸的一次经验。我看看傅一睿,傅一睿平板无波的脸上也现出裂缝,似乎有点想笑,但随即淡淡地低头,装作没看见。

他是君子,知道这种时候,邓文杰不会愿意被任何一个熟人碰见。

我们都赶紧低头吃东西,过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听见人们骚动起来,不少人发出惊呼声,甚至有人在乱糟糟地喊:“打120吧,别让人死在这就不好看了……”

我当即放下刀叉站起,此时场面失控,那女孩直挺挺地躺在地上,邓文杰沉着脸袖手旁观,他的女伴捂着脸满脸讶然,周围不少人围观。我越过人群过去,这时也顾不上邓文杰的面子了,我蹲下来摸了摸那个女孩的脉搏,又俯身听她的心跳, 这才发现她的心跳微乎其微,且脸白唇青,类似于心血管堵塞。

我立即展开急救,邓文杰在一旁凉凉地说:“你别忙了,让她装,继续装!”

我抬头吼了他一句:“你气昏头了吗说这种话?你自己就是医生,她装没装你看不出来?!”

就这一句,让他表情松动,且据邓文杰本人回忆,这句话令他醍醐灌顶,恍然大悟。

别误会,邓文杰没悟出什么大道理,他一向不算正常人,他在那一刻领悟到的是,原来女人除了能搞和不能搞之外,还有第三类存在。

很不幸的,我就属于这第三类存在。

在我做急救的时候,傅一睿已经打了电话叫来我们医院的救护车。因为事是邓文杰惹出来的,所以进急救室的医生合该是他。我接下来要值夜班便也留了下来,叫了外卖权充被打断的晚餐。没等我吃完,邓文杰就穿着手术服来找我了,他打开了那个女孩的胸腔,发现心脏由于供血不足,已经勒成一个花瓶状。但奇怪的是,血管并未发生堵塞,心脏机能也没有损伤,检查结果表明,她一切指标也很正常。

“有点意思啊。”邓文杰兴奋地说,“你说说这算怎么回事?”

他虽然私生活不靠谱,但专业上却很过硬,不然也不会年纪轻轻就成为心外科年轻一代的顶梁柱。我那时还是个住院医,平时确实需要他指导。

我想了想,不确定地说:“Broken Heart Syndrome?”

“对,”邓文杰高高兴兴地说,“正是心碎综合症,哈哈,我们今天也碰见了。”

他这时候真算个医生,由里到外透着遇见难得病例的欣喜。但我忍不住想泼他冷水,我问:“你觉得这个名称怎么样?”

“该死的很煽情,但它证明了,人的情绪能直接影响心脏功能的运作……”

我毫不客气打断他:“据我所知,那女孩之所以会有这种该死的煽情的病,起因在你那。”

作为医生的邓文杰愣住了,作为大众情人的邓文杰却飞快反唇相讥:“我跟她就算有什么那也是你情我愿,更何况我们根本就没什么,我连她的手指头都没碰过,哦,刚刚打开她的胸腔不算啊……”

“行了,我又不对你做道德评判,但是邓医生,”我笑了笑,拍拍手收拾桌上的餐盒,边收拾边说,“我只想说一句,都引发心碎综合症,至少说明那女孩对你的情绪强烈又真实,我想,哪怕出于尊重女性的立场,也许你该对她同样真实一次?”

那是我第一次觉悟到,原来人们说心碎了并非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我不谴责邓文杰,也不同情那个偏执的女孩,我只是忍不住在想,无论如何,有一个人真的为你而心碎,这就不是一件可以轻描淡写的风流韵事了。

邓文杰后来怎么处理我不知道,但自女孩出院后,她再没有来闹过,从此彻底消失在我们的视线以内。我的日子也过得跟平时一样忙碌而紧张。唯一的变化就是邓文杰跟我迅速熟稔起来,熟到一定程度之后,“煽情”的心碎综合症,常常成为我调侃他的一个内容。

但我怎么也想不到,这种破事有天会轮到我头上。 tRZlhDyr4xDlV7fhAHXb1Ljo6GU4XINo29wrcRD+JnigbncIVaI5xTQCEJyT0e3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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