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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他确实不难认。他穿鸽羽灰的法兰绒正装,里面是鲜红色的马甲、黑色的针织领带和另一件雪白的礼服衬衫。他戴着太阳镜,金属框配黑色镜片。每天太阳升起,丹尼男孩就努力去睡觉,他的眼睛和皮肤都无法承受日晒,就算到了晚上,他也一样戴着太阳镜,除非是在普根或鸟冠那种灯光昏暗的场所。几年前他对我说,他希望这个世界有个变光开关,能让你把整个环境的光度调低一两档。记得我当时心想,威士忌就有这个作用。它能调暗光线,压低音量,磨圆棱角。

我夸奖他的打扮。他说:“你喜欢这件马甲?我都几百年没穿过了,我只是想尽量显眼。”

我已经买好了门票。拳台四周的门票十五块一张,我买了两张四块五的,那些座位离上帝比离拳台近。门票让我们走进大门,我向前排的一名领座员出示门票,然后塞给他一张叠好的钞票。他领我们在第三排的两个座位坐下。

“也许等会儿必须请二位先生换个地方,”他说,“也许不用,总之我会保证你们就在拳台周围。”

他走开后,丹尼男孩问我:“总有门路可以走,对吧?你给了他多少?”

“五块。”

“所以门票只花了你十四块,而不是三十。你估计他一个晚上能挣多少?”

“像这样的晚上不能赚多少,要是碰到尼克斯队或游骑兵队的比赛,他的小费应该能比工资多五倍。当然了,他还必须交保护费给别人。”

“每个人都有生财之道啊。”他说。

“似乎如此。”

“我指的是每个人,包括我。”

这话是说给我听的。我给了他两张二十和一张十块。他收起钞票,然后第一次认真扫视观众席。“嗯,没看见他,”他说,“不过有可能他只来看巴斯康一个人的比赛。我去转一圈。”

“随便你。”

他离开座位,在场馆里转悠。我也扫视我的四周,倒不是想找钱斯,而是想观察一下观众。现场有很多男人昨晚很可能就坐在哈莱姆的酒吧里,皮条客、毒贩子、赌棍和上城区其他非法勾当的参与者,大多数身旁有女人作陪。也有一些黑帮分子模样的白种人,他们穿休闲服,戴金首饰,不带女伴。比较便宜的座位上是所有比赛现场都少不了的观众大杂烩,黑人、白人、西班牙裔,单独来的,一双一对的,三五成群的,他们吃热狗,用纸杯喝啤酒,有说有笑,偶尔看一眼拳台上的活动。这儿那儿地,我瞥见一两张每个场外赌马场都能见到的那种面孔,他们皱眉瞪眼、等待开奖的百老汇表情只会出现在赌棍脸上。不过这种面孔并不多。现如今谁还赌拳赛呢?

我转身望向拳台。两个西班牙裔年轻人,一个肤色浅一点,另一个深一点,动作都非常谨慎,不敢冒受重伤的风险。在我看来,他们更像是轻量级,浅肤色的小子四肢瘦长,打击范围相当可观。我看着看着有了兴趣,最后一个回合,深肤色的小子想到了该怎么钻到对手的刺拳底下去。他卓有成效地打击对手的躯干,直到钟声敲响。裁判判定他获胜,大部分嘘声来自观众席上的一小片区域。我猜是另一个小子的朋友和家人。

最后一个回合期间,丹尼男孩回到了座位上。判定获胜后过了几分钟,基德·巴斯康爬过绳圈,对空打了一通组合拳。几秒钟后,他的对手也爬上拳台。巴斯康肤色很黑,肌肉发达,斜肩膀,胸肌健硕。他的身体大概抹过油,因为灯光照在上面闪闪发亮。和他打的是个意大利裔小子,来自南布鲁克林,名叫维托·卡内利。他腰上有些脂肪,看上去和生面团一样软乎乎的,但我以前见过他比赛,知道他是个有头脑的拳手。

丹尼男孩说:“他来了,在中央通道。”

我扭头去看。收了我五块钱的那位领座员带着一男一女走向他们的座位。女人身高大约五英尺五,红褐色的头发刚到肩膀,皮肤像最精致的白瓷。男人身高六英尺一或二,体重大约一百九十磅。他宽肩、细腰、窄臀,头发留成天然的爆炸头,算是比较长的短发,皮肤是鲜亮的棕色。他穿驼毛运动上衣和棕色法兰绒休闲裤。他的模样更像是职业运动员或炙手可热的律师,甚至像前途无量的黑人商业天才。

我说:“你确定?”

丹尼男孩大笑:“不像你见惯了的皮条客,对吧?我确定,那就是钱斯。希望那小子没把咱们安排在他的座位上。”

确实没有。钱斯和女伴的座位在第一排,比我们离中央拳台近得多。他们落座,他给领座员小费,几位观众向他问好,他和他们打招呼,然后走向基德·巴斯康所在的拳台角落,对拳手和他的助手等人说了几句话。他们凑到一起商量了一会儿。钱斯随后回到座位上。

“我这就走了,”丹尼男孩说,“我不怎么想看两个傻蛋互殴。你应该不需要我介绍你们认识吧?”我摇摇头。“那我就在血案开始前脚底抹油了。当然,我说的是拳台上。马特,他不是非得知道是我把他指给你看的吧?”

“肯定不会从我嘴里知道。”

“那就好。假如你需要我的其他服务——”

他顺着通道向外走。他大概是想喝一杯,但麦迪逊广场花园的酒吧恐怕没存冰镇的苏连红伏特加。

报幕员在介绍拳手,喊出两人的年龄、体重和籍贯。巴斯康二十二岁,未尝败绩。卡内利今晚似乎很难改变这个纪录。

钱斯旁边有两个空座位。我考虑要不要坐过去,但还是留在了原处。提醒比赛即将开始的铃声响了,然后钟声敲响,第一回合开始。这是个钩心斗角的回合,进展缓慢,两位拳手都不急着使出全力。巴斯康打出漂亮的刺拳,但绝大多数时候卡内利都能成功躲开。两个人的拳头都没有落在实处。

这个回合结束,钱斯旁边的两个座位依然空着。我走过去,在他身旁坐下。他非常专注地盯着拳台。他肯定觉察到了我的存在,但没有流露出任何迹象。

我说:“钱斯?我叫斯卡德。”

他扭头盯着我。他的眼睛是棕色的,带有金色斑点。我想到委托人的眼睛,那种超现实的蓝色。昨晚我一家一家酒吧摸查时,他去了一趟她的公寓,未经事先通知,取走她的营业收入。中午时分她打电话到我住的旅馆,告诉我这个消息。“我很害怕,”她说,“我以为他也许打听过你的情况,然后来问我什么问题。不过还好,没事。”

此刻他说:“马修·斯卡德,你给我的应答服务留了几次言。”

“你没有回我的电话。”

“我不认识你,我不给不认识的人打电话。另外,你在城里跑来跑去打听我。”他的声音低沉而洪亮,仿佛受过专业训练,就好像他上过播音学校。“我想欣赏这场比赛。”他说。

“我只想谈几分钟。”

“比赛期间和每个回合之间都不行。”他皱起眉头,随即舒展,“我希望能集中精神,知道吗?我花钱买了你坐着的座位,为的就是能够不受打扰。”

提醒铃声响起,钱斯转过身,视线聚焦在拳台上。基德·巴斯康站起来,助手把高脚凳拖出绳圈。“回你的座位去,”钱斯说,“比赛结束后,我会和你谈的。”

“这是一场十回合的比赛吗?”

“打不到十个回合。”

确实没打到。打到第三或第四个回合时,基德·巴斯康开始压倒卡内利,用刺拳惩罚他的失误,打出几套组合拳。卡内利有脑子,但基德年轻、敏捷而强壮,步伐让我想起“甜蜜射线”罗宾逊,而不是伦纳德 。第五回合,他一记短直拳击中卡内利的心口,打得对手踉跄后退,假如我的赌注押在意大利人身上,看到这儿就该知道钱已经打水漂了。

这个回合结束,卡内利看上去还很有精神,但那一拳击中目标时,我在他脸上看见了痛苦的表情。一个回合之后,基德·巴斯康抡出一记左勾拳,把他撂倒在地,我一点也不吃惊。裁判数到三,他爬起来,裁判给他一个强制数八,随后基德像狂风暴雨似的扑向他,使出各种招式揍他,就差没抡起绳圈立柱了。卡内利再次倒地,又立刻爬起来,但裁判插到两人之间,端详卡内利的瞳孔,然后叫停了比赛。

永远不希望拳赛结束的死忠分子半心半意地发出嘘声,卡内利的一名助手坚称他还能打,但卡内利本人似乎很高兴,表演终于可以结束了。基德·巴斯康跳了一会儿凯旋舞步,鞠躬感谢观众的支持,然后轻快地爬出绳圈,离开拳台。

出场的路上,他停下来和钱斯聊了几句。红褐色头发的姑娘向前俯身,伸出一只手抚摸拳手亮晶晶的黝黑臂膀。钱斯和基德聊了一会儿,基德随后走向他的更衣室。

我离开座位,走向钱斯和那个姑娘。等我走到那儿,他们正要起身。他说:“我们不打算留下来看压轴大戏,假如你要看——”

今晚节目表的高潮是两名中量级拳手的较量,一个是个巴拿马来的过江龙,另一个是个南费城小子,出了名的拆台专家。这场较量肯定很精彩,可惜这并不是我来的原因。我说我也准备走了。

“不如和我们一起走吧,”他建议道,“我有辆车等在附近。”他走向中央通道,姑娘陪在他身旁。好些人与他打招呼,其中有几个说基德今晚表现不错。钱斯没怎么搭理他们。我跟着他走出场馆,呼吸到新鲜空气,我才意识到里面是多么憋闷和烟雾缭绕。

来到街上,他说:“桑妮亚,这位是马修·斯卡德。斯卡德先生,桑妮亚·亨德莱克斯。”

“很高兴认识你。”她说。但我不相信她,她的眼睛告诉我,除非钱斯这样或那样提示她,否则她就不会泄露她对我的判断。我怀疑她就是金提到的桑妮,也就是钱斯带去看比赛的运动迷。假如我在其他场合遇到她,恐怕不太可能猜到她是妓女。我在她身上找不到任何确凿无误的妓女特征,然而她挽着一个皮条客胳膊的样子看上去也并不会格格不入。

我们向南走了一个街区,又向东走了半个街区,来到一座停车场。钱斯取车,给服务员的小费相当丰厚,换来了超过通常热情水平的感谢。就像他的衣着和举止先前让我吃惊一样,这辆车同样让我吃惊。我以为会见到一辆皮条车,有定制的车漆和内饰,庸俗的奢华玩意儿应有尽有。但出现在我眼前的却是一辆赛威,凯迪拉克的小型车,银色车身,黑色皮革内饰。姑娘坐进后排座位,钱斯坐进驾驶座,我坐进前排的乘客座。

车开得平稳而安静,内饰散发着抛光木料和皮革的气味。钱斯说:“基德·巴斯康要开庆功派对,我先送桑妮亚过去,咱们谈完我再去找她。你觉得刚才的比赛怎么样?”

“我觉得很难说清楚。”

“嗯?”

“看上去像是预先安排好了结果,但击倒不像作假。”

他瞥了我一眼,我在他带金色斑点的眼睛里第一次见到了兴趣:“为什么这么说?”

“第四回合,卡内利两次打得基德空门大开,但两次都没有继续攻击。他打拳很聪明,不该放过这种机会。但第六回合他想撑过去的,却没能做到。至少从我的座位上看是这么一回事。”

“斯卡德,你打过拳?”

“十二三岁在青少年组打过两场。充气拳套,头部护具,一回合两分钟。我太慢,也太笨拙,不适合这项运动,一拳都没击中过对手。”

“看比赛却很有眼光。”

“是啊,大概是我见过的打斗太多了。”

他沉默片刻。一辆出租车突然插到我们前面,他不慌不忙地踩刹车,避免了撞车。他既没有怒骂,也不按喇叭。他说:“卡内利应该在第八回合出局。在此之前他应该全力以赴,但不能太早下场,否则击倒看上去就不真实了。所以他在第四回合才有所保留。”

“但基德不知道比赛做了手脚。”

“当然不知道。在今晚之前,他的绝大多数比赛都是实打实的,但卡内利这样的拳手有可能对他构成威胁,何必在这个阶段就冒险破坏他的不败纪录呢?他和卡内利打能获得经验,打败卡内利能得到信心。”我们开上中央公园西大道,朝上城区而去,“击倒确实是真的。卡内利应该在第八回合被击败,但我们估计基德能让我们早点回家,事实上你看见他确实做到了。你觉得他怎么样?”

“前途光明。”

“我同意。”

“有时候他会暴露出右侧。第四回合——”

“对,”他说,“他们有针对过他这点,但他通常能全身而退。”

“嗯,今晚他本来做不到的。要是卡内利想争胜,他就没戏了。”

“对,还好他并不想。”

我和他讨论拳击直到进入一零四街,钱斯小心翼翼地掉头,在一个消火栓旁边停车。他熄灭引擎,但没拔钥匙。“我送桑妮亚上楼,”他说,“很快就下来。”

从那句很高兴认识我之后,她就一个字也没说过。钱斯绕到轿车的另一侧,为她打开车门;这个街区有两幢气派的公寓楼,他们走向其中一幢的正门。我把地址写在笔记本上。五分钟过后,他回到驾驶座上,我们重新驶向下城区。

车子经过了六个街区,我们谁也没说话。然后他说:“你想找我聊聊,但你想聊的事情和基德·巴斯康没关系,对吧?”

“对。”

“我猜也是。那和什么有关系?”

“金·达吉南。”

他眼睛看路,我没在他的表情中见到任何变化。他说:“是吗?她怎么了?”

“她想退出。”

“退出?退出什么?”

“这种生活,”我说,“她和你的这种关系。她希望你能同意……和平分手。”

我们在红灯前停下。他一言不发。红灯变绿灯,我们又走了一两个街区,他说:“她是你的什么人?”

“朋友。”

“什么样的朋友?你和她睡觉?你想娶她?朋友是个很笼统的词,有各种各样的意思。”

“这次它没什么别的意思。她是个朋友,她请我帮她这个忙。”

“也就是找我谈谈。”

“没错。”

“她为什么不自己和我谈?我经常见到她,你知道的。她不需要全城跑来跑去打听我。为什么呢?我昨晚才见过她。”

“我知道。”

“你知道?她见到我的时候为什么什么都没说?”

“她害怕。”

“害怕我?”

“害怕你也许不希望她退出。”

“然后呢?我会打她?毁她的容?在她胸脯上灭烟头?”

“诸如此类的。”

他再次陷入沉默。这辆车开得很平稳,让人昏昏欲睡。他说:“她可以走。”

“就这么简单?”

“否则呢?我又不是养白奴的,你明白吧。”说到“白奴”两个字,他的语气里加了一丝讥讽,“我那些女人留在我这儿,完全出自本人的意愿,她们可以拥有自己的意愿,她们没有受到任何胁迫。你知道尼采怎么说吗?‘女人就像狗,你打得越多,她们就越爱你。’但是,斯卡德,我从不打她们。从来都不存在这个必要。金怎么会有你这么一个朋友的?”

“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熟人。”

他瞥了我一眼:“你当过警察,我猜是刑警。你在几年前离开了警队,因为你杀死了一个未成年人,所以出于负罪感辞职。”

他说得足够接近事实,于是我没多说什么。我的一颗流弹打死了名叫爱斯特丽塔·里维埃拉的小女孩,但我不确定促使我离开警队的到底是不是我对此事的负罪感。这场意外事实上改变了我看待世界的方式,因此当警察不再是我想做的一件事了。我同样不想继续扮演丈夫与父亲的角色,也不想居住在长岛了。在此过程中,我失去了工作和婚姻,来到五十七街住下,在阿姆斯特朗酒馆浪费时间。那颗子弹无疑推动了情况的发展,但我觉得我本来就在朝这个方向走,产生这个结果只是迟早的事。

“现在你是个半吊子侦探,”他继续道,“她雇了你?”

“差不多吧。”

“差不多是什么意思?”他没有等我解释清楚,“我倒不是对你有意见,但她在浪费自己的钱。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我的钱——取决于你怎么看了。假如她想结束我和她的关系,只需要直接告诉我就行。她不需要另外找人替她传话。她有什么打算?希望别是想回老家。”

我没吭声。

“我猜她会待在纽约,但她还会过这种生活吗?说来可惜,但她只会做这一个行当。她还能做什么?她打算去哪儿住?她们的公寓是我提供的,你要知道,我为她们付房租,替她们选衣服。唉,我看没人问过易卜生 ,娜拉出走后打算去哪儿找公寓住。要是我没弄错,你应该就住在这儿。”

我望向窗外,车停在我住的旅馆门口。我一路上都没留神窗外。

“我猜你会联系金,”他说,“要是你愿意,不妨说你威胁我,吓得我抱头鼠窜。”

“我为什么要这么说?”

“这样她会觉得她没把钱白花在你身上。”

“她的钱本来就没白花,”我说,“我也不在乎她知不知道,我会把你的原话转告给她。”

“是吗?既然如此,那就顺便告诉她我会去找她。只是为了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确定这些事完全是她的主意。”

“我会转告的。”

“另外,告诉她没必要害怕我。”他叹息道,“她们总觉得自己无可替代。要是她知道她有多么容易被替代,恐怕会吊死自己的。斯卡德,长途大巴一车一车地把她们运来,每天二十四小时不断,她们洪水似的涌入港务局,准备出卖自己。每天还有无数姑娘下定决心,觉得世上肯定有比端盘子和操作收银机更好的出路。我可以开一家事务所,斯卡德,接受申请,队伍能排得绕过半个街区。”

我打开车门。他说:“我挺喜欢和你聊天的,尤其是早些时候。你看拳击的眼光很准。替我告诉傻乎乎的金发妓女,没人想要她的命。”

“我会告诉她的。”

“要是有事找我,打我的应答服务号码就行。现在我认识你了,肯定会回你的电话。”

我下车,关上车门。他等到车流中出现一个空当,在马路上掉头,到第八大道路口转弯,驶向上城区。当街掉头不合规矩,左拐上第八大道时闯了红灯,但我不觉得他会往心里去。我记不得上次在纽约市见到任何人因为交通违章而吃罚单是什么时候了。有时候你会看见红灯都跳了还有五辆车闯过去,如今连公共汽车也会这么干。

他拐弯后我掏出笔记本,做了一条记录。马路对面,波莉笼子旁边,一男一女在大声争吵。“你好意思说自己是男人?”她怒喝。他扇她耳光。她骂他,他又扇她耳光。

也许他会打得她失去意识。也许一周七天里,有五天晚上他们都要玩这个游戏。你去劝这种架,他们多半会一起冲着你来。我刚当警察那会儿,我的第一个搭档会想方设法避免干涉家庭争端。有次他按倒一个喝醉酒的丈夫,妻子却从背后袭击他。丈夫打掉她四颗牙,她却为了保护他而挺身而出,操起酒瓶将其敲碎在救援者的脑袋上。我的搭档缝了十五针,确诊脑震荡,他用食指摸着伤疤,把这个故事讲给我听。你看不见伤疤,因为被他的头发遮住了,但他的手指就按在那个位置上。

“要我说,让他们自相残杀好了,”他这么对我说,“就算打电话报警的是她本人也一样,她还是会对你动手。就他妈让他们自相残杀好了。”

马路对面,女人说了句什么,我没听清,男人的巴掌变成拳头,给了她肚子狠狠一下。她喊出声来,听上去真的很疼。我合上笔记本,走进旅馆。

我在大堂打电话给金。接电话的是答录机,我刚开始留言,她却拿起听筒,打断了我。“有时候我就算在家也会开着机器,”她解释道,“这样我在接起来之前就能知道是谁了。自从上次和你通电话以来,钱斯一直没找过我。”

“几分钟前我刚和他分开。”

“你见过他了?”

“我坐他的车兜风来着。”

“你觉得怎么样?”

“我觉得他车技很好。”

“我是说——”

“我知道你什么意思。听说你想离开他,他似乎并不是特别生气。他向我保证说你没什么可害怕他的。按照他的说法,你根本不需要我给你打前锋,只需要跟他直说就行。”

“嗯,对,他肯定会这么说。”

“你不认为这是真的?”

“也许是。”

“他说他想听你亲口说,我猜他还想安排一下你搬出这套公寓的事宜。我不确定你怕不怕单独见他。”

“我也不确定。”

“你可以锁着门,隔着门和他谈。”

“他有钥匙。”

“门上没有门链吗?”

“有。”

“你可以插上。”

“有道理。”

“要我过来吗?”

“不,没这个必要。哦,你是要来拿剩下的钱,对吧?”

“等你先和他谈完,一切都有了眉目再说。假如你希望他出现时你身边有人陪着,我可以过去一趟。”

“他会今晚来找我吗?”

“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去找你,也许他会打电话安排好所有事情。”

“他也许明天才会来。”

“嗯,要是你愿意,我可以睡沙发。”

“你认为有这个必要吗?”

“怎么说呢,金,你认为有就有。要是你觉得不妥当——”

“你认为我有什么要害怕的吗?”

我思考片刻,回放我和钱斯在一起的场景,琢磨事后我内心的反应。“没什么,”我说,“我不认为有。但另一方面,我不太了解这个人。”

“我也一样。”

“假如你紧张——”

“不,这样太傻了,再说现在也很晚了。我正在看电视,等这部电影放完,我就去睡觉。我会挂上门链的。这是个好主意。”

“你有我的号码。”

“对。”

“有事情发生就打给我,没事情也尽管打。可以吗?”

“当然。”

“你就安心吧,别胡思乱想,我觉得你花了本来没必要花的钱,不过钱本来就是你私藏下来的,所以也无所谓。”

“太对了。”

“重点在于,我认为你已经脱钩了。他不会伤害你的。”

“我猜你说得对,明天我再打给你吧。还有,马特?谢谢。”

“去睡会儿吧。”我说。

我回到楼上,尝试接受我自己的建议,然而我精神过度兴奋。最后,我放弃了努力,起来穿上衣服,拐过路口去阿姆斯特朗酒馆。我本来想吃点东西,但厨房已经打烊。翠娜说要是我想吃,她可以给我拿块派。我不想吃派。

我想要两盎司波本威士忌,纯的,然后在咖啡里再加两盎司,我想不到任何狗娘养的好理由不这么做。这点酒不会让我喝醉,也不会把我送回医院。上次进医院是不加控制地从早喝到晚的结果,而我已经得到了教训。我以后不可能再那么喝酒了,那么喝会危害我的生命,我没有这个意愿。睡前小酌和狂喝滥饮之间有一条相当明显的分界线,但区别究竟在哪儿呢?

医生命令我九十天内不得饮酒。你必须在九十天内参加九十次戒酒会活动,每天远离当天的第一杯酒。过了九十天后,你自己决定接下来该怎么做。

上一次喝酒是星期天晚上。从那天起我已经参加了四次活动,假如今天不喝酒就睡觉,那我就坚持到第五天了。

所以呢?

我喝了一杯咖啡,回旅馆的路上,我在希腊熟食店买了奶酪起酥面包和半品脱牛奶。回到房间里,我吃掉面包,喝了几口牛奶。

我关灯上床。现在我坚持五天了,所以呢? b9v1Nasn08aVjlCos3ZmA+D6t9vm9N12p2SucKqXkeXDYUkz+oTmTEVBMHmxoq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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