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问题。我想和钱斯谈就必须找到他,但她没法告诉我该怎么找钱斯。
“我不知道他住在哪儿,”她说,“没人知道。”
“没人知道?”
“他手下的姑娘没人知道。要是我们这些姑娘凑巧碰上,而他刚好不在身边,我们最喜欢玩的游戏就是猜猜看。猜钱斯究竟住在哪儿。有一天晚上,我记得一个叫桑妮的姑娘和我在一起,我们闲聊消磨时间,想出一个又一个荒唐点子。比方说他和残疾母亲住在哈莱姆的廉租公寓,或者他在糖山有个庄园,或者他在城郊通勤住宅区有一幢牧场式大平房,或者他车里有几个行李箱,生活用品全在里面,每天晚上轮流去我们这些姑娘的公寓睡几个小时。”她想了几秒钟,“不过他和我在一起时从不睡觉。就算上床,他事后也只躺一会儿,然后起来穿衣服走人。他曾经说过,只要房间里还有其他人,他就没法睡觉。”
“按理说你总得和他取得联系吧?”
“有个号码可以打,但对面是应答服务。一天二十四小时,你随时可以打这个号码,永远有话务员接听。他经常会去查留言。要是我们应召出去或其他什么,他会每隔三十分钟或一小时查一次。”
她把号码报给我,我写在笔记本上。我问他在哪儿存车。她不知道。记得他的车牌号码吗?
她摇摇头:“我从不注意这种事。他开一辆凯迪拉克 。”
“真让人吃惊。他经常在哪儿出没?”
“不清楚。我想联系他就给他留言,不需要出去找他。哦,你是说有没有他经常去喝酒的酒吧?他偶尔会去的地方很多,但没有哪个是固定的。”
“他都做些什么?”
“什么意思?”
“他看球赛吗?赌博吗?怎么消磨时间?”
她思考着这个问题。“他做各种事情。”她说。
“什么意思?”
“取决于他和谁在一起。我喜欢去爵士俱乐部,所以假如他要陪我,那我们就会去爵士俱乐部。假如他想那么过一个晚上,就会打电话给我。还有另一个姑娘,我不认识她,但他们会去听音乐会。你明白的,古典音乐。卡耐基音乐厅之类的。还有一个姑娘,桑妮,她喜欢运动,他会带她去看比赛。”
“他有多少个姑娘?”
“我不知道。有桑妮和南,还有喜欢古典音乐的那个。也许另外还有一两个,也许更多。钱斯这人口风很紧,明白吗?他把事情全闷在自己肚子里。”
“你只知道他叫钱斯?”
“没错。”
“你跟了他多久来着,三年?你只知道他半个名字和一个应答服务号码,连地址都不清楚。”
她低头看双手。
“他怎么取钱?”
“你是说我的营业收入?他有时候会过来拿。”
“会先打电话吗?”
“未必,有时候会,有时候会打电话叫我把钱拿给他,去某家咖啡馆或酒吧或什么地方,或者是某个路口,他开车来接我。”
“你挣的钱全交给他?”
她点点头:“我住的公寓是他给我找的,他付房租、电话费和其他账单。我们一起去买衣服,他付账。他喜欢给我挑衣服。我把我挣的钱全给他,他会给我一些,你明白的,零用钱。”
“你不留私房钱吗?”
“当然留了,否则你以为这一千块是从哪儿来的?不过说来好笑,我留下的并不多。”
她离开时,店堂里的上班族正变得越来越多。后来她喝够了咖啡,要了白葡萄酒换换口味。她点了一杯,留下一半在桌上。我继续喝黑咖啡。我的笔记本里有她的地址和号码,也有钱斯的应答服务号码,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
但话说回来,我还需要什么呢?我迟早会找到他,到时候我会和他谈谈,要是做得到,我留给他的心灵伤害就会超过他有能力留给金的。要是做不到,我还是比今天早上醒来时多了五百块。
她离开后,我喝完咖啡,用一张她给的一百块付账。阿姆斯特朗酒馆在第九大道上,位于五十七街和五十八街之间,五十七街拐过路口就是我住的旅馆。我回到旅馆,问前台有没有邮件和留言,然后用大堂的付费电话打钱斯的应答服务号码。第三声铃响,一个女人接起电话,她重复了一遍号码的最后四位数,然后问有何贵干。
“我想找钱斯先生谈谈。”我说。
“我应该很快就会和他联系。”她说。她听上去人到中年,说话带着老烟枪的那种沙哑:“您要留言给他吗?”
我把我的名字和我在旅馆的电话号码报给她。她问我有什么事情,我说是私事。
我挂断电话,觉得身体有点抖,也许是因为我喝了一整天的咖啡。我想喝杯酒。我考虑了一下是否要过街去波莉笼子飞快地喝一杯,或者去它两个门牌号码外的酒铺子,买一品脱瓶的波本威士忌。烈酒浮现在我的眼前,占边或丹特,朴素的品脱瓶,货真价实的棕色威士忌。
我心想,算了吧,外面在下雨,你可不想出去淋雨。我走出电话亭,没有走向大门,而是拐向电梯,上楼回我的房间。我锁好门,把椅子拖到窗口,坐下看雨。几分钟后,想喝酒的冲动消失了。过了一会儿它卷土重来,随后再次消失。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它来来去去,像霓虹灯似的明灭闪烁。我坐在那儿纹丝不动,一门心思看雨。
七点左右,我拿起房间里的电话,打给伊莱恩·马德尔。电话转到了自动答录机,嘀的一声过后,我说:“是我,马特。我见过你朋友了,我想谢谢你推荐我,也许以后我会有机会还你这个人情。”我挂断电话,又等了半小时。钱斯没有回我的电话。
我不是特别饿,但还是逼着自己下楼找东西吃。雨已经停了。我走到蓝松鸦餐馆,要了汉堡包和炸薯条。隔着两张桌子有个男人在喝着啤酒配三明治,我决定等服务员送汉堡包过来的时候也点一瓶,但等他真的过来时,我已经改变主意。我吃掉大半个汉堡包和近一半薯条,喝了两杯咖啡,然后要了樱桃派当点心,几乎全部吃完了。
走出餐馆时差不多八点半。路过我住的旅馆时我进去问了问,没有留言;然后我一直走到第九大道。路口处以前是一家希腊酒吧,名叫安塔列斯与斯派罗酒吧,但现在是卖水果和蔬菜的小超市了。我拐向上城区,走过阿姆斯特朗酒馆,穿过五十八街后,我遇上了红灯,于是穿过第九大道,继续向前走,经过医院,来到圣保罗教堂。我绕到教堂侧面,走下一段狭窄的楼梯,来到地下室。门把手上挂着一个纸板牌子,但你不特地找就肯定看不见。
牌子上写着:A.A. 。
我进门时他们刚开始。三张长桌拼成U字形,人们坐在长桌两侧,后面还另外摆着十几把椅子。旁边的另一张桌子上放着点心和饮料。我拿了个一次性杯子,把大壶里的咖啡倒了进去,然后在最后面找了把椅子坐下。几个人朝我点点头,我点头还礼。
正在发言的人与我年龄相仿。他穿着鱼骨纹的粗花呢上衣和格子呢的法兰绒衬衫。他讲述他的人生故事,从十几岁喝第一杯酒到加入组织四年后终于成功戒酒。他结婚离婚数次,撞坏过几辆车,一次又一次丢工作,一次又一次进医院。然后他停止喝酒,参加协会活动,情况开始好转。“变好的并不是情况,”他更正道,“而是我自己。”
这种话他们经常说。他们总是一开口就滔滔不绝,类似的词句你听了一遍又一遍。不过那些人生故事还是挺有意思的。人们端坐在上帝和众人面前,向你讲述上帝最憎恶的事情。
他讲了半个小时。然后我们休息十分钟,捐款篮传来传去。我放进去一块钱,然后又去倒了杯咖啡,顺便拿了两块燕麦曲奇。一个穿旧陆军夹克衫的男人叫了我名字,和我打招呼。我记得他叫吉姆,也和他打了招呼。他问我情况怎么样,我说情况还不赖。
“你来了,而且头脑清醒,”他说,“这就是最重要的。”
“我看也是。”
“任何一天,只要我不喝酒,就是个好日子。你保持清醒,一天坚持一次,对酒鬼来说,世上最困难的事情就是不喝酒,但你做到了。”
然而我并没有。我出院才九天或十天。我能保持清醒两三天,然后就会端起酒杯。大部分时候只是一杯、两杯或三杯,情况还可控,但星期天夜里我喝得烂醉。我去第六大道的布拉尼石酒吧喝了波本威士忌,因为我觉得在那儿不会碰到认识的人。我不记得我是怎么离开酒吧的,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家的,星期一早晨,我身体颤抖,嘴巴发干,觉得自己像是行尸走肉。
这些事我当然没告诉他。
十分钟后,大家继续开会,参加者轮流发言。人们报上姓名,说自己酗酒成瘾,感谢发言者的所谓“见证”,这是他们对发言者讲述的人生故事的叫法。然后他们会说他们如何认同发言者,回忆他们自己酗酒时的经历,叙述努力回归清醒生活的过程中遭遇的种种困难。一个比金·达吉南大不了多少的姑娘讲述了她和爱人之间的难题,一个三十多岁的同性恋男人描述了他那天如何在他的旅行社与一名顾客打嘴仗。这个故事很好玩,引来了许多笑声。
一个女人说:“保持清醒是世上最容易的事,你只需要做到几点就行:不喝酒,参加戒酒会活动,愿意改变你他妈的整个生活。”
轮到我了,我说:“我叫马特,我无话可说。”
聚会十点钟结束。回家路上,我走进阿姆斯特朗酒馆,在吧台前坐下。他们都说,假如你想戒酒就该远离酒吧,但我坐在这儿很舒服,况且他们家的咖啡很好。要是我想喝酒,无论我在哪儿,都一样会喝。
我离开时,《每日新闻报》的晨间版已经送来了。我取了报纸,上楼回房间。还是没有达吉南的皮条客的留言。我又打了个电话给他的应答服务,证实他已经收到我的留言。我再次留言,说事情很重要,请尽快联系我。
我冲澡,穿上浴袍,开始读报。我先读国内和国际报道,但我一向很难看进去这些东西。事情的规模必须比较小,发生的地点离家比较近,否则就不可能让我产生共鸣。
能让我产生共鸣的事情也不少。布朗克斯有两个小子把一个年轻女人推到D线列车前。她在轨道上躺平,六节车厢从她身上经过,司机这才刹住列车,但她没有受伤,死里逃生。
西街靠近哈德逊河的码头区,一名妓女遭到谋杀。报道说是被刺死的。
科罗纳房管局的一名警察依然生命垂危。两天前我读到两个男人用长铁管袭击他,抢走他的佩枪。他有个妻子和四个不到十岁的孩子。
电话还是不响。我其实不怎么指望它会响。我想不出钱斯有任何理由回电话给我,除非出于好奇,但他大概还记得猫的下场。我可以自称警察,比起斯卡德警官和斯卡德警探,斯卡德先生更容易被人忽视,但只要不是迫不得已,我就不愿意耍那种花招。我希望让人们自作聪明得出结论,但不喜欢主动推他们那一把。
所以我只能去找他了。其实也没什么不好,可以让我有点事做。但另一方面,我给他的应答服务留过言,会把我的名字印在他的脑袋里。
难以捉摸的钱斯先生。你会觉得他的皮条车里肯定有移动电话,也少不了小吧台、毛皮内饰和粉色天鹅绒防晒板。阶层象征一应俱全。
我读完运动版,又翻回去看妓女被杀的报道。新闻写得语焉不详,除了确认受害者年约二十五岁,既没有提到姓名也没有给出体貌特征。
我打给《每日新闻报》,问他们知不知道受害者叫什么,他们说他们不能泄露这种信息。我猜他们还在等待通知家属。我打给第六分局,可惜艾迪·科勒没当班,我想不出第六分局还有谁或许认识我。我取出笔记本,但觉得这会儿打给她好像太晚了,这座城市有一半女人在卖身,没理由西区高速路底下被开膛破肚的那一个刚好就是她。我收起笔记本,十分钟后又取出来,拨打她的号码。
我说:“金,是我,马特·斯卡德。没什么,就想问一声,自从咱们见面以后,你有没有和你那位朋友说过话?”
“不,没有。怎么了?”
“我以为我也许能通过应答服务联系到他,但我猜他大概不打算回我的电话,所以明天我会出去找他。你没跟他说过你想退出吧?”
“一个字都没提过。”
“很好。要是你比我早见到他,就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要是他打电话,叫你去某个地方见他,你就立刻打给我。”
“打你给我的那个号码?”
“没错。要是你找到我,我就赶去你们约定的地方。要是没找到,你就自己去,假装一切正常。”
我和她又聊了几句,尽量安慰她,因为我这个电话害得她神经紧张。不过,至少我知道她没有死在西街上,至少我能睡个安稳觉了。
说得跟真的似的。我关灯上床,躺了很久,最后我放弃了,爬起来继续读报纸。一个念头浮上心头:喝两杯能舒缓情绪,帮助我入睡。我无法赶走这个念头,但可以强迫自己坐在原处。时间来到凌晨四点,我终于能对自己说“算了吧”,因为酒吧已经打烊。十一大道有个通宵营业的去处,但我只当没想起来。
我再次关灯上床,思考惨死的妓女、房管局的警察和险些被地铁轧死的女人,真不知道为什么有人觉得活在这么一座城市里应该保持清醒。我抱着这个念头坠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