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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她进来。想错过反而比较难。她的金发近乎白色,要是孩子长这种发色就是所谓的黄毛丫头。她的头发编成粗辫子盘在头上,用发簪别住。她额头高而光滑,颧骨突出,嘴巴只稍微大了那么一丁点。算上西部风格的皮靴,她足有六英尺高,高度几乎全在腿上。她穿设计师品牌的酒红色牛仔裤和香槟色的毛皮短夹克。雨断断续续下了一天,她没拿伞,头上也没戴帽子。水珠在她发辫上像钻石似的闪闪发亮。

她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让眼睛习惯光线。今天星期三,现在是下午三点半左右,阿姆斯特朗酒馆的生意能有多清淡就有多清淡。吃午饭的人群早已散去,但这个时间对于下班后的顾客来说又太早。再过十五分钟,会有一两个教师进来飞快地喝一杯,然后是罗斯福医院四点下班的几个护士,但此刻吧台前只有三四个人,还有一对男女坐在靠近门口的一桌,桌上装葡萄酒的卡拉夫瓶就快见底。再没别人了。当然了,我不算,我占据了最里面我通常坐的那桌。

她很快认出了我,即便隔着整个店堂,我也看清楚了她的双眼有多么蓝。不过她还是先去吧台确认了一下,然后穿梭于酒桌之间,走向我坐的位置。

她说:“斯卡德先生?我是金·达吉南,伊莱恩·马德尔的朋友。”

“她给我打过电话。请坐。”

“谢谢。”

她在我对面坐下,把手包放在我和她之间的桌上,取出烟盒和一次性打火机。她正要点烟,忽然停下,问我介不介意她抽烟。我说没问题,你随便抽。

她的声音和我想象中不一样。这个声音很柔和,所带的唯一口音属于中西部。见到长筒靴、毛皮夹克和分明的面部棱角,加上异国情调的名字,我以为她说话会像性虐狂幻想中的人物:粗哑严厉,带欧洲口音。比起我的第一印象,她实际上更年轻,顶多二十五。

她点燃香烟,把打火机压在烟盒上。女招待伊芙琳过去这两周一直上白班,因为外百老汇的某个剧目给了她一个小配角。她看上去总像要打哈欠。她来到桌旁,金·达吉南正在玩打火机。金点了一杯白葡萄酒。伊芙琳问我要不要加点咖啡,我说好的,金说:“噢,你准备喝咖啡?那我不要葡萄酒了。没问题吧?”

咖啡端上桌后,她加入稀奶油和糖,搅一搅,尝一尝,告诉我她不怎么爱喝酒,尤其是时间还这么早,但她也没法像我这样直接喝黑咖啡,她从小到大一直没法喝黑咖啡,她喝的咖啡必须香甜、奶味足,就像甜点似的。她觉得她很幸运,因为她的体重从来都不成问题,她愿意吃什么就吃什么,一盎司都不会多长,难道这样不是很幸运吗?

我表示同意,确实幸运。

我认识伊莱恩很久了吗?我说好几年了。哦,她认识伊莱恩其实没多久,事实上她来纽约都还不算特别久,她和伊莱恩并不怎么熟,但她觉得伊莱恩为人非常好。我同意吗?我同意。伊莱恩还非常冷静,非常有判断力,很了不起,对吧?我表示同意,确实了不起。

我并没有催促她。她有几英亩的闲聊话题,她说话时面带微笑,直视你的双眼,她去参加任何一个选美比赛,就算无法摘下桂冠,多半也能得到最具亲和力小姐的头衔。假如她要兜一些圈子才能谈到正题,对我来说也没什么不好的。我没其他的地方要去,也没更好的事情可做。

她说:“你当过警察。”

“几年前。”

“现在你是私家侦探。”

“也不尽然。”她的眼睛瞪大了。这双眼睛的蓝色非常鲜亮,色度非同寻常,我怀疑她戴着隐形眼镜。软性镜片有时会对眼睛颜色造成奇异的影响,改变某些色调,加深另一些。

“我没执照,”我解释道,“当初我决定不再戴警徽的时候,同样不认为我想换个执照带上。”我也不想填表,不想记账,更不想找税务员登记,“无论我做什么,都是非正式的。”

“但你做的就是这个对吧?你就靠这个过日子对吧?”

“没错。”

“你做的事情,你管它叫什么呢?”

就叫它混口饭吃吧,只是我不怎么主动去觅食。工作主动找到我。我推掉的比我能处理的多,接下的都是我找不到办法拒绝的。此时此刻我在琢磨这个女人到底要我干什么,还有我该找什么借口拒绝她。

“我不知道该叫它什么,”我对她说,“不妨说我给朋友帮忙好了。”

她表情一亮。自从进门以来,她几乎总在微笑,但笑意还是第一次涌入她的眼睛。“哈,该死,真是太好了,”她说,“我正需要别人帮忙。说起来,我也需要一个朋友。”

“你碰上什么难题了?”

她又点了支烟,争取了一点思考时间,然后垂下眼睛看自己的手,她把打火机摆在烟盒上的正中央。她的指甲修得很漂亮,留得挺长,但不碍事,染成茶色波尔图酒 的颜色。她左手中指戴着一枚金戒指,上面镶了一颗方形切割的偌大祖母绿。她说:“你知道我是做什么的。和伊莱恩一样。”

“我能猜到。”

“我是妓女。”

我点点头。她在座位上坐直,摆正肩膀,整理毛皮短夹克,解开喉咙口的搭扣。我闻到一丝她的香水味。我闻到过这股芬芳的气味,但不记得具体在什么场合。我拿起咖啡杯,一口喝完。

“我想退出。”

“退出这种生活?”

她点点头:“我做这一行四年了。四年前的七月我来到这儿。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四年又四个月。我今年二十三。还年轻,对吧?”

“对。”

“但感觉上已经没那么年轻了。”她再次整理短夹克,重新系上搭扣,灯光照得她的戒指闪闪发亮,“四年前我走下长途汽车,一只手拎着手提箱,另一条胳膊搭着牛仔上衣。现在我却拥有了这件养殖貂皮。”

“非常漂亮。”

“我愿意拿它换那件旧牛仔上衣,”她说,“要是时光能倒流就好了。不,我做不到。因为就算时光倒流,我还是会做相同的事情,对吧?唉,回到十九岁,知道我如今所知道的一切,但唯一有可能的出路是我十五岁就开始卖,那样我现在恐怕已经死了。我在胡说八道了,对不起。”

“没关系。”

“我想退出这种生活。”

“然后做什么呢?回明尼苏达?”

“威斯康星。不,我不会回去,老家没什么值得我回去的。我想退出不等于我想回去。”

“好的。”

“那样一来,我会给自己制造出许多麻烦。我把事情简化成了两个选择,A不行我就必须选B。但这么想并不对,字母表里剩下的字母还很多呢。”

她倒是随时可以去教哲学。我说:“金,你要我干什么呢?”

“哦,对。”

我耐心等待。

“我上头有人拉皮条。”

“他不肯放你走?”

“我还什么都没对他说呢。我觉得他也许已经知道了,但我什么都没对他说过,他也什么都没对我说过,而且——”她整个上半身颤抖了一小会儿,嘴唇上方冒出亮晶晶的冷汗。

“你害怕他。”

“你怎么猜到的?”

“他威胁过你?”

“不算是吧。”

“这话什么意思?”

“他从没威胁过我,但我感觉受到了威胁。”

“还有其他姑娘试过退出吗?”

“不知道,我不怎么了解他其他的姑娘。他和其他皮条客非常不一样,至少和我认识的那些不一样。”

他们每个都不一样,你问他们手下的姑娘就知道了。“怎么个不一样法?”我问她。

“他更优雅,更温和。”

是哦。“他叫什么?”

“钱斯。”

“是姓还是名?”

“所有人都只叫他这个。我不知道是姓还是名,也许都不是,也许只是绰号。生活在这个世界里的人在不同场合会用不同的名字。”

“金是你的真名吗?”

她点点头:“但我还有个花名。我在钱斯之前还有个皮条客,叫达菲。他自称达菲·格林,但也叫尤金·达菲,他另外还有个偶尔用的名字,不过我已经忘了。”她想到往事,露出微笑,“他拉我下水那会儿我真是太嫩了。他虽然不是在我刚下长途汽车时就盯上了我,但也差不多了。”

“他是黑人?”

“达菲?当然,钱斯也是。达菲让我站街,我们在莱克星顿大道上走来走去,有时候风声太紧,我们就过河去长岛市。”她闭上眼睛,停顿片刻。她睁开眼睛,继续道:“刚才被回忆冲了一下,那会儿站街的生活。我的街头花名叫斑比。在长岛市,我们在嫖客车上做。他们从长岛的各个地方开车来嫖。莱克星顿大道有家旅馆供我们交易。我没法相信我做过那种事情,我曾经那么生活过。天哪,我真是太嫩了!我并不天真。我知道我来纽约干什么,但我毕竟还是太嫩了。”

“你站街站了多久?”

“肯定有五六个月吧。我不太擅长,但我长相不错,而且会——你明白的——会演,但我缺少混街头的机灵劲儿。我发作了几次焦虑症,连门都出不了。达菲给我东西,但除了害得我恶心,什么效果都没有。”

“东西?”

“你明白的,毒品。”

“好的。”

“然后他送我进妓院,这就好一些了,但他不喜欢,因为那样一来,他的控制力就弱了。哥伦布圆环附近有一套宽敞的公寓,我去那儿工作,就像你去办公室上班。我在妓院里又待了——我算一算——大概六个月吧。就那样,然后我跟了钱斯。”

“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有一天我和达菲在一家酒吧里。不是拉客的那种酒吧,而是一家爵士俱乐部。钱斯走进来,在我们的桌前坐下。我们三个人坐在那儿聊天,然后他们扔下我,出去聊了一阵,再之后达菲单独回来,叫我跟钱斯走。我以为他的意思是叫我去睡他,你明白的,我以为他是嫖客,我很生气,因为那天晚上我们本来该一起乐乐的,凭什么忽然要我去工作。明白吗?我没看出来钱斯是个皮条客,然后他解释说从今往后我就是钱斯的人了。我觉得我就像被他卖掉的一辆车。”

“所以他真的把你卖给了钱斯吗?”

“我不知道他到底做了什么,但我从此就跟了钱斯。情况还挺好,比我跟达菲的时候强。他把我领出妓院,让我听电话应召,然后一晃就——唉——三年了。”

“而现在你希望我帮你脱身。”

“你能做到吗?”

“我不确定,也许你自己就能做到。你和他说过什么吗?拐弯抹角暗示,直接谈起,诸如此类的?”

“我很害怕。”

“害怕什么?”

“他会杀了我,或者破我的相,或者用什么别的方法,或者说服我放弃念头。”她凑近我,把波尔图红酒色的指尖搭在我手腕上。尽管我知道这个动作是经过算计的,却依然有效。我呼吸着她芬芳的气味,感受她性感的诱惑力。我没有被撩起性欲,也不想占有她,但我不可能察觉不到她的性魅力。她说:“你能帮我吗,马特?”然后立刻又说,“介意我叫你马特吗?”

我忍俊不禁。“不,”我说,“不介意。”

“我挣了些钱,但不能由我自己保管,再说我做应召比站街挣得多不到哪儿去。不过我稍微有点钱。”

“是吗?”

“我有一千块。”

我没说话。她打开手包,取出一个白信封,手指伸进翻盖口,打开信封。她从里面取出一沓钞票,放在我和她之间的桌上。

“你可以代表我去见他吗?”她说。

我拿起钱,攥在手里。机会找上门,要我为金发妓女和黑人皮条客居间调停。这可不是我梦寐以求的那种角色。

我想把钱还给她。但我离开罗斯福医院才九天或者十天,还欠医院的钱,下个月一号我的房租就要到期,而我很久没寄钱给安妮塔和孩子们了,时间长到我懒得去记。我钱包里有钱,银行里还有更多,但加起来一共也没几个大子儿,而金·达吉南的钱和其他人的钱一样好用,况且还更容易挣到手,再说她怎么挣钱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数了数钞票。都是百元旧钞,一共十张。我把五张留在我面前的桌上,另外五张还给她。她的眼睛稍微瞪大了一点,我猜她肯定戴着隐形眼镜。没有谁拥有她这个颜色的眼睛。

我说:“先收五张,事后再五张,前提是我能帮你脱身。”

“成交,”她说,忽然咧嘴微笑,“你可以提前把一千块全拿走的。”

“有点激励,我办事也许更卖力。再来些咖啡?”

“看你还喝不喝了,另外我觉得我想吃点甜食,他们这儿有甜食吗?”

“山核桃派很好,芝士蛋糕也不错。”

“我爱吃山核桃派,”她说,“我特别喜欢甜食,但一盎司的肉都不会多长。是不是很幸运?” z8yLdLUDTr2rRSus3ZfELMwANIf8qTh/XIuCUi6j8eMVchKOKv99utgCHSPu+t6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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