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王朝秩序建立在先前就存在的那些利益集团之上,唐王朝为它们安排了一套政治、社会和礼的权威等级秩序,这种秩序对于建立天下一统的体制和保护王室宗亲是很必要的。 而8世纪和9世纪政治权威的分裂,带来了新的行政结构,政治权力与私人财富之间形成不同于以往的关系,出现了一批新的权力角逐者。唐朝秩序的逐步解体,意味着权力、地位以及财富的国家等级秩序的瓦解,而这种等级秩序,是那些开创唐王朝的士所依赖的,这些士是世家大族的成员。宋代的开国者,其建国所依赖的利益集团有别于隋唐在6世纪末、7世纪初所遇到的。当士作为社会和政治精英在北宋出现的时候,他们已不再是士族。本章将探询三个问题:为什么作为世家大族(aristocratic great clans)的士在隋唐以前的那些王朝衰落之后能维系下来,却不能度过唐朝?为什么士在北宋早期,作为有学养的文官官僚这样的国家精英再度出现?为什么在有宋一代,士变成地方精英文人(local elites of literati)?
“士”是用来思考社会政治秩序的一个概念;同时,它指称某一社会成分。作为一个概念,“士”是由那些自命为士的人所标榜,由全社会认同建构起来的观念。因此,士的转型就可以从逻辑上区分为“士”自我确认方式的变化,以及自命为士的人的社会构成的转变。从概念上讲,做一个士意味着拥有适合成为社会政治精英的身份属性。通过对这些属性的损益,通过对一种特殊属性的重新定义,或者这些属性构成成分的相对重要性的转变,士这个概念随之发生变化。在公元600年至1200年之间,使人成为士的三种最重要的身份属性是文化、出身和官位。在公元600年,出身好意味着门第显赫,也就是出生在一个因世代享有高官显位而有名望的士族之中。在实际生活里,好出身比那时所有算得上文化的东西都更有分量,而且家族声望是获得高官的正规基础(normative ground)。到公元1200年,血统的作用被重新定义,显赫的家世不再重要。在1200年,“文化”比出身更重要(尽管在1200年,有文化的含义已经与公元600年的含义很不相同),而且教育成了获得高官的正规基础。同样,在政府为官的意义和重要性,相对于文化和出身,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由于对种种观念的内涵人们意见不一,士这个概念的变化就更加复杂。例如,颜之推申辩说,文化应该比仕宦更重要,这就是针对那些家声显赫,却售艺于几乎不关心文化的统治者的人而言。我不打算对“士”这个词做什么翻译,以便清晰地呈现它在各种文献中,何时以及如何被运用,并且也提醒自己,这个术语本身,就可以使那些以士自任的人,看到自己与历史的连续性,他们所体会到的连续性比实际拥有的要强。假如我要翻译的话,我就有必要描述在流行的士的概念中最主要的身份属性,这样,对十六国南北朝时代到9世纪的士,我将称之为“门阀”(aristocrat),从9世纪到北宋晚期,则称之为“学者官员”(scholar officail),从北宋晚期以来,称之为“文人”(literatus)。
作为一个社会群体,那些自称为士的人,连同他们的妻女,在多数时间里充当了政体中的主要精英,这主要是由于他们成功地支配了行政机构。这些精英从很多方面将自己与其他身份的人相区别,并且设法保证他们的后代能继续被看作“士”(或者继续被看作拥有“士”的身份属性)。后代的迅速繁衍和政府职位的有限,使他们的后代总有一些人要沦为普通大众。但是,分析以下那些连续几代都被看作“士”的人的亲属关系,可以发现,虽然时移世异,但士有极大的延续性。士是一批自我赓续的家族(self-perpetuation families),会有一些人从这里跌落下去,但相对来讲,出身非士族家族的人很少能爬上来。这也有例外。比如晚唐五代,当时中央政府衰弱而地方权力操纵于士族之外的人手中,有两种情况发生,大大超出常情。首先是士人家族(shih families)在许多地方丧失了他们作为首要精英的地位,而且那种认为士是社会优秀群体的观念在实际中不再是正确的。其次,由于他们丧失了对经济、政治资源的控制,他们就不能阻止别人也以士自命。政府制度也会鼓励(或不鼓励)在社会群体和概念上的变化。作为一个描述社会成分的术语,“士”在唐代的多数时间里可以被译为“世家大族”,在北宋可以译为“文官家族”,在南宋时期可以译为“地方精英”。
表1 士的转型
在流行的士的概念中,什么是士的主要身份属性,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的转变,以及士作为中国社会何种社会成分的转变,能通过表1中的译文得到反映。看这个表要有许多先决条件,既包括那些在前面的段落中提到的,也包括在本章的叙述中将被阐明的。这些思想与社会的转变与制度的发展有关,这些发展与王朝统治形式上的更迭相联系,但它们不应该与王朝的变迁一一对应。尽管如此,这张表还是代表了我对于士在从唐到宋的六个世纪中的转变的理解。
在这一章中,我关心作为一个社会群体概念的“士”,以及士作为一个群体的地位和构成。我试图界定所发生的转变并描述它们。在社会混乱和政治变动的时刻,士这个概念是最变动的,而且谈论如何成为一个士的文字连篇累牍。但是,一个概念的转变不一定带来成员身份的转变。例如,我们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南宋大多数地方精英就是北宋“文官”的后裔。不过,即使能够证明1200年所有的士人家族(shih families)是从600年的士族(shih clans)传下来,构成士这个概念的身份属性的转变——也就是,他们认为他们是谁,以及他们为什么认为他们是那种人——直接影响了那些家族在社会中扮演的角色,影响了左右官员政治行动的态度,以及他们为自身创造的文化。从实质上讲,士这个概念是对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的士共有的价值观的定义。
作为一个士,这既包含了身为精英的身份意识,又包含了实实在在的精英式的社会、政治生活,这显然说明写一部完整的士的思想史与社会史是有必要的。而大量有关中国历史的研究已经证明,对这两者进行单独的研究是可能的。本书用下面七个章节考察思想发展,只用一个单独的章节来研究六个世纪的社会变化,作为一个历史研究,这当然有些不均衡。
促使我将社会与思想区分开来的,有三种考虑,对这三种考虑的说明将有助于解释本章的作用。首先是一个实际操作的考虑:将讨论按年代进行区分插进后面的章节,这将会削弱长时段社会变化的描述,并因此难于对这种变化展开解释。第二,这里所举出的对于社会变迁的解释,其中主要是精英对于维持士的身份的考虑,并不能充分地解释思想转变。而且,尽管我知道在社会、政治和思想的发展之间有密切的联系,我不认为社会利益决定观念,或者观念决定社会利益。比如,明白了古文的观念,即士能够通过“学”来理解左右一切的价值观,挽救唐朝统一的衰落以及世家大族体制的失败,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古文领袖对文学风格如此关注。同样,道学学说可能隐含了要更多地参与地方社区的意思,但这并不能解释为什么南宋地方精英对科举制度倾注如此大的热情。通过分别解释社会的转变,我希望避免简单还原论者和决定论者对于思想生活的解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其他人关于唐宋精英与制度的研究,已经使我们有可能从相当高度概括的水平上撰写士的社会转型史。但是,要从新的角度概括思想的发展,就有必要像后面的章节所做的那样,对唐宋思想文化做细致的研究。因此,思想史的讨论和社会史的讨论,其程度上的不平衡很难避免。如果我们要解释思想的转变,这种不平衡还要更大。因为要理解学者们的意图,以及他们如何阐释那些他们对之做出反应的特定学术潮流和政治事件,就要对个人的生活和著作进行调查。一旦唐宋思想史的路径被建立,就可能从普遍的意义上展示思想潮流如何与社会转型相联系。后面的章节将提到这些社会转型,以及我在本章下面对这些转型做出的解释。
士族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对于中国的精英和外来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都是常见的。初唐政治的基础就是门阀统治,这种门阀统治由来自西北的世家大族,以及汉化的外来士族和胡汉混合士族(唐朝的王室士族就是一例)构成。唐代继承了这样一个社会,在这里士作为中国的精英,表现为强弱不等的各种士族。《隋书》记载了北方的情况:
后魏[386—534]迁洛[洛阳,由此开创了东魏(535—550)],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则诸国之从魏者;九十二姓,世为部落大人者,并为河南洛阳人。其中国士人,则第其门阀,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县姓。及周[506—557]太祖入关,诸姓子孙有功者[在与西魏(535—556)对抗的战役中],并令为其宗长,仍撰谱录,纪其所承。又以关内[即关西]诸州,为其本望。
换言之,魏正式确认世族,并大致区分了亲近王室的士族、王室的非汉族宗盟以及中国的士族。魏排列士姓的等第,分为从国家到地方州县各个不等的级别,周的开国者任命那些有功的支持者为其士族的领袖,正式建立他们的谱录,以关内为其(新的)郡望,以此来奖励其功勋。
然而不管初唐多么胡化,统治集团并不把自己看作异族人,而且与更早的北朝形成对照的是,他们并不去捍卫身为少数分子的异族征服者的利益。但是,和魏与周的统治者一样,唐朝的皇帝宣称他们有权力为世家大族排列等第。有证据表明,唐朝将士与世家大族看成一回事;因此,它的国家士族等第就自然是在记录那些它在政治上承认的士族,以及将士与平民百姓区分开来。追问为什么门阀制会衰落,事实上就是追问为什么士不再等同于“世家大族”。
“门阀制”作为一个术语,其字面意义就呈现了它的含义,即社会价值和统治权力得益于出身。大体上讲,唐朝的开国者还是接受了门阀士族享有参政权利的观念。遵照隋的做法,唐朝坚持这种权利的存在原则上要依照朝廷的意愿,与隋以前的传统不同的是,朝廷将决定谁会获得官职和头衔,而且士族的名誉要依赖于它的成员效力皇室的作为。 事实上,它要使人们只有通过做官才能保存门阀。例如,唐朝的“贵族阶层”从一位祖先那里继承贵族的头衔,而这位祖先是由于效力王朝或与皇室亲近的亲属关系而获得这一头衔。 在唐朝九品官阶的体系中,五品及五品以上的官员有权力使子孙享有为官资格,但是需要其子弟通过吏部的铨选才能任命。诸如免税、免役这样的社会、经济特权可以继承,但是从理论上讲,这个权力仅限于那些父亲或者祖父曾经为官的人。
但是,正像姜士彬曾经指出的,中国中世世家大族的门阀统治在唐代得到延续。《新唐书》统计出369位唐代宰相只是98个士族的后裔。而且,编纂者欧阳修虽然急于表明家族的兴衰“亦在其子孙”,但他承认那些大臣很关心维系家族的声誉,而且为其门族而骄傲。看起来,政府也认识到,社会地位并不仅仅是拥有官位的结果。 唐代世家大族在高级行政官僚中所占的比例要比南北朝时期小,但这个比例仍然较高,大约60%, 以至于我们很容易承认在欧阳修的评论中所未曾明言的两种可能性:最显赫的家族更能为人提供那些被认为是高级官员所需的素质,而且社会地位高对晋升高位极为重要。
然而到8世纪末,局势开始转变,人们对唐朝体制的性质有了各种各样的解释。柳冕(大约活跃于806年前后),这个希望回到古代注重德行和道德教诲的选官方式的人,对比了南北朝时期的注重姓氏和士族与唐代对隋代“尚吏道”和“贵其官位”的延续。 与他恰成对照的是,他的同代人王彦(译者注:《全唐文》作颜)倾向于提高门阀的自觉。在为他的十八世祖撰写的碑文中(译者注:《追树十八代祖晋司空太原王公神道碑铭》),他夸耀道:“后魏定氏族,佥以太原王为天下首姓。”作为对他那个时代提出的建议,他举出晋代一位祖先的警告:“勿三代不仕,不学,不看客,失婚无谱,不葬无坟墓,不修仁,若是恶事,三代皆沦小人也。” 王彦的努力最后证明是徒劳的,尽管它在那个时代打动了许多人的心弦,因为在保持中世门阀政治的同时,唐朝也改变了它。
一个唐代的世家大族是由一些家族联合组成的,拥有姜士彬所称的郡望,诸如太原王、赵郡李、博陵崔。一些家族属于一个士族(clan)是因为他们来自一个共同的始祖。唐代的士族本身并不拥有不动产作为一个共同实体,它并非只有唯一一个墓地,也并不生活在一个地方,而且它不大像是拥有一个为全士族而建的祖庙。官方对士族的第一次排列——《大唐氏族志》,一部638年编辑而成的两百卷的著作——确认了293个郡望以及1651个家族。“家族”(family)作为士族的单位意味着什么还不能确定。它大概是指现存的“服丧圈”(五服),五服是指为某个特定人物服丧的五个等级的亲属。因为服丧的圈子不会超出五代,士族将进一步分裂,随着第五代之后新一代的出现,新的“家族”也随之出现。
宋代士大夫中出现的“宗族”(lineage),不会向所有的后代提供福祉,这是它与唐代的世家大族相区别的地方。伊沛霞对博陵崔氏以及姜士彬对赵郡李氏的研究表明,组成唐代世家大族的家族,不再拥有一个领地广阔、可以叶落归根的共有的祖地,更不用说一支武装的部曲。 唐代世家大族不必考虑这类事情,只要他们能完全确信他们的男子有可能获得官职。出仕就意味着收入,包括薪俸和被官方授予的土地;因此只要能不断做官,就没必要积累共同财产。但是,因为出仕要求参加在首都举行的选官,这些家族倾向于迁居长安和洛阳。最后,因为出仕对于维持郡望的名声非常必要,因此那些子孙没能代代继承官业的家族,以及不得不依赖祖业田产为生的家族,就往往不再名挂士籍,直到他们重入仕途。不过,士族的确拥有一种共同财产形式,这种共同财产具有通行无碍的价值:它的声望。一个世家大族中的家族,其所赖以支持其声望的具体手段是共同拥有的族谱,这些族谱记录后代的家系,记录为官之人和他们的品阶,并且记录婚姻状况。但是,它是一个有选择的记录,那些败绩于仕宦和未能联姻显赫的家族会从中消失。
一个世家大族,其声望能否不断地受到重视,这取决于别人对拥有这一声望的那些家族的重视。显然,由出身陇西李氏的皇家士族所左右的唐朝政府,的确在实践中重视声望。然而,在不依赖政治权威的基础上,世家大族早就有了保持其独特性和在其内部再区分三六九等的方法。这样做最明显的手段就是保持与其同类的婚姻联盟。博陵崔氏,河北“山东”四个著名士族之一,他们大部分的联姻对象就出自南北朝以来29个名门望族。皇帝关心其权威,关心其朝廷能否在社会政治世界中拥有至高的地位,对皇帝来讲,世家大族广泛的婚姻联盟是对社会,因而也是对政治的危害。 与此同时,正像墓志铭所表明的,世家大族坚持认为他们的价值来自其成员有能力维持其家族高标准的学问道德。换句话说,他们之所以是最好的,是因为他们最善于保存和接续文化传统。铭文之所以赞扬墓主,是因为“未丧儒学”,因为“文学”成就,因为“保持了儒行”等等,并且注意到当时的士倾慕铭主。 同样,博陵崔氏提醒别人说,他们的成员之所以有价值,是因为他们的学问、文学成就,以及很高的德行。 至少在初唐及其以前,当文化的传承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家族的延续,这一点得到了充分的证实。
从事后来看,要建立一种持久的政治秩序,显然要将国家的制度利益置于士族利益之上,并且强迫那些担任政治角色的人依此而行。唐朝接手了一个这样的社会,这个社会是由来自西北(关中)、东北、山西北部以及南方的大士族所代表。它同样采取了这样的措施,通过为士族确立等第、控制官位来提高朝廷控制士族的力量。 然而,唐代比隋代在更大的程度上,注意调和来自各个地区的大士族。在高祖(618—626年在位)的朝廷上,流行着一种与门阀同僚共享权力的态度。
考虑到世家大族现有的强势,王室无疑会看到将所有利益集团纳入一个单一的社会政治统治集团是很重要的。我认为,国家士族等级的建立表明,建立自身拥有任官之权的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就其本身而言对完成其目的是不够的。第一次排序——《大唐氏族志》——在太宗(626—649年在位)的统治下出现,在他的命令下,等第被修改,以便为唐朝的仕历增添更多的分量。这份名单包括了293个世家大族和构成他们的1651个家族,它包含了所有地区的士大夫,并据说由此将士与平民百姓区分开来,但它同样为那些士族定了九个级别,这些级别与官阶九品相平行。后来的品第排列继承了这个趋向。 比如,659年的名单就是按照这样的标准排列,即“士卒以军功致位五品,豫士流”,尽管我们得知那些“纯粹的士大夫”反对这个标准,因为它包含了那些单纯通过军功跻身高位的人。有趣的是,这份659年的名单将士族的总数从293减少到235,而家族的数量从1651增长到2287,这可能是一个迹象,一些传统上很有名望的族系已经失宠。 士族的名单因此从两方面削减,一方面某些家族具有声望而被承认享有政治权力,一方面那些由于跻身高位而获得地位的外来人混杂进这个圈子。不论名门望族是否看重由朝廷来定其等第,朝廷有权这样做。不管怎样讲,列入名单总比不列入要好。我们可以推测,将那些出身不彰的高级官员视作士,这就使得那些社会地位毫无争议的人在与新贵联姻的时候,人们不会责难他们俯就平民百姓而使家族族系的纯正受到破坏。
在638年和659年的名单中,士是精选的一批家族,比能够提供官员的家族的总数要小。在659年的名单中,“士流”仅限于这样的家族,其成员的官位高得足以提供荫庇的特权,使他们在生前就能让子孙跻身官场。考虑到朝官与地方官的一般差别,在659年很可能那些品阶很低的地方官,只有在他们声明是某个列入等第的士族的成员的情况下,才能被看作士。但是,如果“士”这个术语在7世纪仍然为门阀保留,那么在8世纪来自“地方”家族的人则坚持说他们也是“士”。 从制度上讲,皇家的政策并非不鼓励这一趋势,因为唐朝的确拔人于寒微。正像在713年,人才吸引规模的扩大允许朝廷从两方面这样做:一方面接纳新人,一方面倡言世家大族的地位很重要。官员和入仕门阀之间的界限开始模糊了。玄宗(712—756年在位)朝出现了对这一趋势的抵制,玄宗的宰相李林甫维护门阀的利益。然而就是李林甫也在749年将名单扩大到398名。 在755年安禄山叛乱后的几十年中,国家不再对士族进行统一序录。 士族的序录有助于维持一种门阀制,但是接纳那些有政绩和学术成就的人,以及依照在唐代的仕历来序列旧家族,这都削弱了那种认为身价必须由门第来决定的观念,而这一观念是抛开王朝来以社会精英自命的基本依据。
在一个如此看重仕历以至于威胁到门第的重要性的王朝里,世家大族得到了什么呢?我相信,答案就是子孙后代得以出仕的可能性满足了家族的眼前利益,作为回报他们默认了中央政府通过官职的分配所施行的统治。比如,博陵崔氏就的确在官场中长久立足。 唐朝在8世纪30年代举行的考试显示出,从理论上讲,士族可能拥有长期的职务。 对这种机构安排的考察将会显示士如何与门阀不再是一回事。
世家大族能够将供职于官府作为他们延续数代的职业,这是由于唐朝行政体制的结构和与此体制一同存在的一种官员身份体制(System of official Statuses)。这个行政体制是一个有四个等级的金字塔,其中上面的三个等级是相互联系的。一个人可以在他的等级内得到提升,他能从一个较低的等级转向较高的等级,而且按照他的地位,他能够将他的后代放在他那个等级中较低的阶梯或是更低的等级上。他也许同样能够将后代置于一个官员身份群体,其中有许多在行政体制中并没有实际的角色,但通过它们,一个人有资格直接进入行政体制的最高等级。进入行政集团的最高等级需要具有资格,或者说出身。要得到这个资格,要么通过门荫,要么担任行政级别较低的官职,要么归属于一个没有行政职务,但有身份的官员群体。我将把较低的行政级别的仕历视为“荣誉的”履历,因为它能为高等级或一个正式承认的群体输送官员,使人有资格直接进入行政体制的顶层。
行政金字塔的顶端是由“流内官”组成,九品中的官员通常被认为是“流内官”。在737年,这个群体的人数是18805人,已经比657年的1. 4万人有所增加。做一个流内官是仕历中最高的成就。在九个等级中有三个不同的群体。大约有200人,处于三品及其以上,他们有权力荫庇其子孙、重孙担任九品中的低级官吏。占据四品及五品的官员大约是上述的10倍,他们对其子孙拥有相同的权力。在737年,一至五品总计2200人,大致与在京城任职的2620人相当。 那些在前五品中的人担任“清”职(中央机构的首要职位,主要的学术机关,以及最重要的地方职位)。这个群体的所有直系后代能够出仕,或者通过直接进入九品,或者成为一名卫官,通过一段时间的仕履获得“入流”的资格。(卫官仕历,在许多情况下是名义上的,担任卫官意味着进入没有行政职务,但拥有社会地位的身份群体,它本身具有法定的权利)。在8世纪30年代,通过门荫直接进入九品的人的总数不清楚,但在737年有1万名前五品官员的后代(品子)通过卫官身份获得资格。
在前五品之下,是六到九品的大约1. 6万名官员。他们中的大多数在737年占据了为流内官设置的16185个地方政府职位。他们的子孙没有资格被选任为九品之内的官员。然而他们能将其子弟放到各种卫官的名义和终身的职位上,最优秀的是成为皇帝和其当然继承人的卫官,稍差的则成为州县僚属(特别是充当八、九品官员的僚属)。 在这些位置上的人经过一个时期的仕历也有资格入流。737年的资格名单记录了4万个处在这样位置上的人(译者注:上文所说的卫官是作者对此类官职的一个通称,《新唐书·选举志下》称为“诸卫三卫监门直长”),其中出自流内官家族的比例还不清楚。因为,品官(ranked officials)能够保证他们的直系后代也能出仕。
那些有资格入流的人数已经远远超过每年500到600个这个使九品全部满员的数字,这个数字早在657和681年就已经达到。 资格不能保证任官。吏部和兵部为那些取得资格的人举行铨选。这个选拔考试,按照重要程度,依次考核身、言、书、判。但是,尽管产生了大量额外的职位,绝大多数人仍不得不遭到淘汰。 而落选的人仍然继续享有他们现有的地位。
然而,行政体制并不局限于九品。高级的吏和那些被称“流外官”的行政官员特别重要。他们被正式选拔,在正式任命的职位上任职,通常在首都机关,有他们自己的品第体系。流外官经过一段时间的仕历,有资格转向“流内”的低品级职位,尽管从理论上讲,他们没有资格被提升到较高的“清”职上。737年的资格官名单并不特别指明流外官,但是因为它记录的6000个身为胥史的人是在流外官出仕的机关中,我们可以推测他们属于那个群体。流外官有行政职责。 比如,对于户部的222个职位,10%是流内官,而77%是流外官,而13%是属于低层的番官。 当一个流外官,可能为那些不能通过门荫入流的有品级的官员的子弟,提供一个靠他们自己呆在政府并入流的手段。
低于流外官的是另一个群体,那些吏职人员,主要在州县工作,一般被称作番官。在一个时期,一个一级的州,拥有包括18个流内官在内的编制,有权任命150个番官,或者说65%的僚属,而一个主要的县能够任命77个番官,或者说它全部僚属的72%。估计733年的57416个吏就是别的地方所说的番官。 这些特殊职务的官员的社会背景不太清楚。他们在地方上被任命而且识文墨;很可能来自显赫的地方家族,来自地方士族,而且一些家族用这种出仕方式进入官场。番官可能是流外官的一个主要来源。低于番官的是特殊职务的雇员(番役),文书、跑腿的、催租的等等。尽管法定的番役人数比特殊职务的官员要少,他们在733年总数也接近30万人。
因此,在8世纪30年代,直接包含在行政体制中的有37万人,其中大约7万人是某种意义上的官,而地位较低的5万人则有一些希望进入九品。而吏的职位,正像伊沛霞对博陵崔氏的研究所显示的,为那些日见衰落的家族提供缓冲,以及一个重振的跳板。 它同样为并非士族的地方家族提供就业机会。但是,那些通过行政履历来获得进入九品之资格的人,只是有资格流内的人的一小部分。到8世纪30年代,尽管缺少空闲的职位,每年仍有2000名各种地位的人参与候选。哪一个群体最为得益还不清楚,有些人认为流外官也许最得益。 根据杜佑的统计,每一个流内的空缺都有八、九个人竞争。
在737年的名单中,各类有资格的人总计13. 7万人。这包括1万个品官之子、4万卫官、8千至1. 6万文吏和武吏,以及6万多学生。 这样,考虑到名单上的人数,这个更大的唐朝官僚体系当然能够吸收世家大族的后代,尽管它不能将他们全部纳入九品。然而,为出身好家族的子弟提供各类职务和资格的制度安排也允许其他家族的子弟以某种形式为官,并循阶升迁。唐朝的体制因此提供了这样的可能性,即身为一个有资格做官的群体的一员,以及担任低级官职,就可以让人自命为“士”。有证据表明,在8世纪30年代晚期,政府中的一些人提出这样的看法,士作为所有那些获得官俸、或者准备担任文官武职的人,应当与农民、匠人和商贾区分开来。 士族可以是最好的士,但是到8世纪30年代,他们已经不再是惟一可以自命为士的人。
那些被著录的6万名“学生”,这一类人特别有趣。作为一个选官机制,唐朝的考试体系重要性不大。最负盛名的文学考试(进士)一年能录取的人极少在30个以上;根据杜希德的计算,在737年,它为那些需要品官担任的职位提供的官员几乎不超过2. 5%;经学考试(明经)产生的官员是其两倍。最高的时候在9世纪,及第者也许已经占流内官的15%。 与其他出仕方式以及成为一个社会身份群体的成员的方式相比,通过科举并不是一条获得资格的方便途径, 但是只要及第,通过吏部选拔和获得任命就会相当有把握。还有,尽管州郡的学生也许不如首府的学生那样具有有利地位,但他们的确能参与首都的考试,并与权贵建立联系。 及第身份还使一个人有资格得到“清”职,这通常是为出身好的人所准备,因而帮助地方家族打破了只能在低级的地方机构出仕的常规。 即使是士族地位毫无争议的家族,像博陵崔氏,也发现科举为他们与自己接近的家族的后代提供了竞争优势。 我们也许注意到,作为一个列入贡籍的生员,即使没有及第也受到重视。它可能是所有家族的子孙在进入仕途前的操演手段,一种接受一点首都文化的方式,以及最重要的、建立关系的手段。无论及第与否,学问上的成就都能得到展示,并引起选官者的注意。不管我们如何来描述这个学生圈子,它的存在本身就表明许多人认为做一个学生本身就有社会价值。
重视为学的才能是一种挑战,它挑战那种认为只有门第才能使人有资格做官的言论。在玄宗朝,它也变成了一个党派之争问题。 比如,在玄宗朝的前期,文学家张说为朝廷显要。张说的传记记载他“引文儒之士,佐佑王化”,并贬低那些缺少学问和文学才华的人。 考虑到737年那些有资格进入流内官的人数,对那些单纯倚仗学问的人所表现出的任何偏爱只能是以损害那些通过门荫入仕、通过门第占据显要的人为前提。在713年的士族名单上,在好家族之外,那些拥有学术成就的家族被包括进来,这表明上述的情况已经开始出现。只要文化不再是世家大族的专利,就有可能将士看作是一个已经获得或正在获得政府职务所必需的学问的人,而不考虑他的家庭背景。
这种制度安排允许世家大族永为精英,但不能保证他们的后代在九品中为官。同时,这些制度创造了一个与政治有关的、被正式承认的圈子,其人数比九品中的官员人数要多得多。登记在737年的名单上的13. 7万人,有多少比例出自《氏族志》上的家族不太清楚,749年只登记有398个士族,即使他们由几千个家族组成,如何能凑足这个总数。如果那些在这个圈子里的人,即使不属于一个品官家族也能自认为“士”,那么世家大族的身份和士的身份就不再是一回事。有这么多人打算服勤国家的职事,并且能够完成国家的行政和文化角色,那么声称自己出身高门,不过是自己替自己证明,士族垄断权力是合理的,无论是士族作为一个整体来垄断,还由士族中的某一群体来垄断。那些曾经使世家大族自异于人的属性——他们的政治和行政传统、文化、伦理标准——不再为其所独具。安禄山叛乱以及地方权力的兴起解除了这种压力,并逐渐使门第变得无关紧要。
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可以简要表述如下:地方权力的兴起,特别是那些有权独立支配军队和地方赋税的节度使的兴起,军队的发展,有任免之权的财政机构的发展,这些都为怀才不遇的人提供了机会。地方官经常无视朝廷和官场的规定,独立行使任官权,在唐朝的选官体制之外,将实际的职务任命给地方上的人和军队统领。 安禄山叛乱一下子剥夺了朝廷主要的赋税基地,纳税之家,在755年朝廷有900万户,而在760年朝廷拥有的还不到200万户。 地方官对地方财源的占有使财政复苏更加艰难。国家不能控制贸易和掌握土地,这使得个人囤积财富和土地得不到限制,削弱了国家的财政基础。这进一步干扰了社会秩序,因为新的家族靠财富和旧家族竞争;它削弱了政治的权威,因为家族发现他们能获得财富,而不必先获得政治地位。有权力的财政机构试图通过对贸易和家庭全部财产进行征税来适应新的现实,而且在这样做的同时,它们也就允许经济的私人化继续下去。此外,他们建立了他们自己的半自主的官僚机构。在动乱后的一个世纪,朝廷的官僚集团不能对帝国内政治权力和财富分配的现实作出反应。 最终,尽管地方藩镇并不否认唐朝的王权,但朝廷真正能够影响的地区急剧减少。比如,东北的藩镇在叛乱被镇压之后,就保持了他们对中国北部平原大部分地区的自治。身处西北的朝廷越来越依赖淮南以及江南的大部地区。这里现在是一大批避难南下的富裕家族、官僚和贵族的目的地。
毫无疑问,那些在地方掌权者手中找到工作的人,有些人的家庭在传统上不属于职事官的圈子,但是那些没有希望跻身中央职位的富余子弟,以及一些担任特殊职务的官员,他们都被陷在不体面的地方职务里,在地方谋职的更可能是这批人。不管怎样,中央集权的瓦解,意味着不再可能有一个由名门望族所左右的单一的国家官僚集团。在由朝廷任命的地方统治集团之外,开始出现了一个叠床架屋的地方统治集团,这个集团要依靠其属下的忠诚和才干才能存在。在这种背景下,一个人郡望(choronym)名声的重要性要小得多。在朝廷中,来自世家大族的人比起755年之前,在更大的程度上支配了最高的职位。 但是在整个唐帝国的世界中,他们家族的位置由于朝廷权威的缩小而受到限制。那些为地方掌权者工作的世家大族并不帮助保持门阀制;他们保护他们自己的财富。由于没有地方经济基地、独立的军事权力,或者特殊的能力,这些世家大族只有在朝廷控制职官和财富的情况下,才能作为一个独一无二的特权群体而存在。社会精英要有名有实,就必须有一个社会统治集团。有些人确信,唐朝政府度过时艰,说明它有可能恢复这个统治集团,即恢复那种由世家大族为顶点的统治集团。唐朝907年灭亡,这使得那些标榜门第的人,不得不乞怜于那些不享有他们那些特权的统治者。然而人们还是保留了这样的观念,即认为应该有“士”,社会上应该有家族群体,这些家族拥有志欲服勤国事的受过教育的人。
姜士彬在他关于赵郡李氏的研究中,认为李氏之所以能在失去独立性之后存在这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世家大族代表了社会秩序。“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赵郡李氏能够继续存在是因为他们的同代人,出于对一个清晰界定的社会精英阶层的需要,不愿让他们消失。那种社会地位要由出身和官位共同决定的旧的社会制度,还没有被新的制度完全取代,在这个新制度中,地位高低只由官位决定。只要旧的态度还存在,就会有人需要‘世家大族。’” 这些世家大族本身就是一个文化结构,而姜士彬指出,这是它最大的弱点。“而士族——作为一个观念而不是生物实体的士族——之所以脆弱是因为到最后它只是一个观念。它是一个没有强大制度去实体化的观念。而且它是一个从没有发展出意识形态基础的观念。” 伊沛霞在她关于博陵崔氏的研究中指出了这个问题的另一方面。门阀变得脆弱是由于他们声称是由于成就而不是通过“他们出身的荣耀”而成为精英。因此,他们为其他人仿效他们打开了途径。
另一个经常被人想起的理想,是关于士大夫这些有文化的绅士官员的。在南朝,门阀自认为是士,为这个术语赋予了排他的、可以承袭的内涵,北方的门阀直到隋唐还在继续使用这个内涵。然而士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术语:它指称最高的社会阶层,但这个阶层包含的对象是宽泛还是狭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除非门阀能够防止别人模仿他们的方式,否则倚仗其文化的优越性来获得合法性是很不够的。其他人也能自命为士。
从这个观点来看,作为士的门阀碰上了一个基本的矛盾:因为自己文化上的成就,他们希望被看作最好的家族,但是通过把身份的特权建立在文化之上,他们就为别人宣称自己同样优秀网开一面。
但是,作为观念的士族的确可以从意识形态上被证明为合理,尽管这不是从道德—哲学去证明,而且士族家族的确具有一个合法性来源,甚至在那些没有他们的门第的人与他们竞争文化成就的时候也是如此。在两种情况下,问题都是一样的。能够证明世家大族的特殊地位的是政府和社会赋予悠久而显赫的门第的价值。但是赋予门第的这些东西,不过是特别地显示了唐代政治、社会和文化中普遍为“传统”赋予的内容,这种赋予对“儒士”、佛教徒、道士都是一样的。唐人为传统赋予的一个意义是,过去应该指导现在,那些拥有最悠久和最好的过去的人应该成为当今最好的表率。来自这些家族的学者能够总结学术的价值,颜之推就是这样做的,他同时仍然宣称像他这样的人,由于其家族的传统,已经拥有了衡量文化成就的标准。问题在于,虽然唐王朝是一个保守的王朝,它创建了一个统一的社会政治秩序,这个秩序将保护传统,提炼它,并将它的好处扩展到全体。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将焦点从保存传统转向了获得传统,以便那些没有门第的人开始认为他们能够享有士的传统。
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对门第价值的削弱,就是对赋予传统的价值进行消解。新兴的军事藩镇对传统和它拥有的一切充满敌意。或者说得好听一点,他们对传统的信奉要比朝廷弱得多。但是,在叛乱之后学者们同样对延续其政治、社会和文化传统的意义表示疑问,正像佛教中新禅宗在佛教内部置疑传统。唐朝灭亡结束了始于魏晋的中世社会。五代在为创建新的社会、国家秩序打开大门的同时,也使中国社会不再可能回归中世社会。
到1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士已经成为宋朝的社会政治精英。但是在10世纪30年代五代十国期间,这还不一定能被预料到。宋朝的立国之君将士从政府的所有政治群体中单独地区分出来,作为他们特殊偏爱的对象,并将对士的支持制度化。要理解为什么这些立国之君支持士,我们有必要了解他们的目的以及当人们不再能靠好的门第而通行无碍的时候,士作为一个概念和一个社会群体,究竟发生了什么。
宋朝的立国之君,赵匡胤(太祖,960—976年在位)和赵匡义(太宗976—997年在位)兄弟是武将,他们最重要的支持者(亲信)是武将,他们在这样的一个世界中长大,在这里,一个人的政治权力显然与他们对军事力量的控制紧密相连。王赓武(Wang Gungwu)和埃德蒙·沃西(Edmund H. Worthy,Jr.)已经证明,一些对于统一北方极为重要的政治制度就产生于地方的军事政府或者那些允许非官僚篡夺官员权力的机关。王赓武已经表明,那些成为五代皇帝的藩镇是如何将用于管理地方行政的僚属转变成具有广泛的行政与军事权威的宫廷长官。他描述了藩镇私人部队向皇帝的军队(侍卫禁军)的转变,侍卫禁军能够吸收其他藩镇的部队,他还描述了皇室控制下的殿前军的建立,殿前军是为了防御禁军的威胁。 追踪考察这两者在宋代的发展,沃西展示出两位篡夺了后周(951—960)政权却继承了它的政策的宋代立国之君,如何成功地建立起对这些中央机构的直接控制。以此为基础,他们接着控制了南北方独立的国家,并重申了中央对地方政府和财政的控制。
宋太祖十分擅长在履行权力的同时保有对权力的控制,他靠着这样的素质从这些事件中脱颖而出。他对于军事的控制印证了这一点。在通过控制殿前军而篡夺了王位之后,太祖要保证今后不能有军队将领效法他的行为。他不是通过创建一个新的军队组织来实现这一点,而是在军队中重建了上令下行的指挥系统,通过让关键职位空缺或者将它们任命给品阶相对较低的官员,以及将地方最好的部队抽调上来。他亲自审查他的将官并要求他们控制其下属。 战役的战术在首都制定,而且奔赴疆场的出征部队是由来自不同将领率领下的部队组成的混合队伍,部队中配有不受战地指挥官指挥而直接向皇帝汇报的监军。 分散权威的政策在朝廷也被施行:枢密院,这个五代时期的重要的宫廷机构,被剥夺了它在文事方面的权威,并且宰相被剥夺了参与军事决策的权力。 对于残留的四十多个节度使,他不是将他们取消,而是将其调到新的地区,并逐步剥夺其下属的州郡,这个官职不久就只是徒有虚名。 沃西提出了一条材料来证明他对于一个传统观念的怀疑,这个观念认为宋朝建立的最初阶段是文对于武的胜利,因为太祖对军事一方面削弱,一方面更多地利用奖励和任命之权来控制它。他喜欢实干家,而不是有文化的人。而部队正是优秀实践家的渊薮,他们的成就已经被实践证明。而且,正像沃西所指出的,当他的弟弟太宗继承皇位完成了统一,他表现出对“文”的特别偏爱。 他比太祖更多地帮助促成士的回归。
要明白为什么太宗将“文”与士等同起来,以及为什么士也许看起来好像是致力于宋代统治制度化的人,我们需要明白他们在五代的政治社会中处于什么位置。首先,在北方,尽管中央集权在增长,来自广泛背景的人还是通过各种途径跻身政治高位。个人和家族的关系,从军经历,财富,地方权势,行政专长,以及教育,都被那些希望享有政治权威的人利用。在节度使一级和在中央,战争和权力的频繁更迭,使仕途开放并保证其在有权势的家族之间流动。研究唐五代和宋朝历史的有关人物传记,都会印证这种流动性,并证明发迹掌权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军事职位并来自那些有武职传统的家族。 其次,那些在晚唐和五代为官的北宋优秀士大夫的祖先,多是低级的地方官员,州的僚属,以及在各个朝廷中的文官(civil-official)。换句话说,在朝廷和州一级,已经有了与军事家族明显不同的家族,他们具有这样的传统,即占有那些需要教育和文学才能的学术和行政职位。 再次,那些由于及第或教育而担任文职的人,被看做士大夫,并且与担任武职和内诸司任命的各种人相区别,尽管武将和内诸司使在文事上有直接的发言权。军事领袖特别将士视作一个与之不同的群体。
但是,这些士是谁呢?我们可以推测,其中许多人来自那些在唐代出了官员的家族,而其中的一些是世家大族。但是除了后唐(923—936)这个沙陀人建立的王朝,进行了一个简单的尝试,没有证据表明在这一时期政治权威试图建立世家大族的统治集团。 家谱和有关家世的文字材料实际上是消失了,这表明即使这一时期的士的确将他们看作世家大族的后裔,他们也认为没必要记录下来,以便使自己士的身份文献可征。那些掌权者并不认为建立秩序有必要获得世家大族的支持,这与南北朝朝廷形成对照,后者通过家谱的收集和新的士族名单的创建,过一段时间就要标明权力中的变化。 那些声称自己是或者能够显示出是唐代世家大族后裔的高级官员迅速、急剧地减少。 许多世家大族中的家族可能在动乱、战争和自然灾害的过程中被毁灭,或者由于几乎没有入仕机会而转向其他职业。但是,也可能他们当中的一些家庭幸存下来,但不再看重家谱,因为门第不再是一个通行证。在传记记录的基础上,我不知道是否能够证明势不可当的社会断序。远祖资料的缺乏以及不能利用旧的郡望(这些无论如何不能反映实际的居住地),都是由于家谱未能得到保存。
如果士不被看作是来自古代家族的社会精英,而且现在他们也不是政治中的主要成员,那么是什么赋予了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份?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对此的惟一回答就是,一些人被看作士,是由于他们的文化和教育。西川正夫的研究表明,文官的地位在五代中不断提高,在研究中,他征引了大量的文献例证支持一个观点,即士大夫等同于文臣或文人。他引用的文献在彼此可以转换的意义上使用了诸如“士”、“士大夫”、“文士”、“儒”、“儒士”以及“文儒”这样的术语。在许多不属于士的人的眼中,做一个士有体面的社会地位,商人、内诸司使以及武将让他们的子弟接受文学和经学的训练,这样的情况不乏其例。有些人甚至认为士大夫的异于众人是因为他们保持了非同一般的伦理高标准。也有证据表明,到五代末年,当权者鼓励人们接受科举教育,并且更加有效地利用及第者充当中央权威的工具。 当然,也有掌权者排抑才学之士,也有文官去做武将。
因此,士作为一个概念和特殊的一类家族,通过教育和仕宦的结合存在下来,但是现在,仕宦越来越局限于靠文学式的教育而获得文官职位,这些职位权力较小。士变成一种文化精英,或许是已经成为历史的唐朝的活化石,这些精英由那些重视保持学问传统的家族组成。他们有政治野心,但是,由于缺少政治权力,他们缺乏足够的手段来有效地将他人排斥到其等级之外。 他们对那些缺少他们那种文学才华、历史知识以及全套的传统方式的当权者是有用的。他们是好的下属,愿意将他们的政治热情寄托在那些在上者。武将家族的存在进一步将士区分出来(这种区分是如此泾渭分明),以至于那些从戎的士就丧失了做士的权利。也许我们应该把当一个士看作是某些有野心的人选择的职业,这些人没有武装力量,或者他们的家族无力支配乡里。在有些地方,他们是受欢迎的,比如在典雅的、崇尚文学的南唐(937—975)朝廷。南唐诗人和朝臣冯延巳就告诫他的兄弟:(士修饰文行)“勤恪居职,则宠光至矣,何用行险而图禄利?”
宋朝国初的君主支持士,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因为士是心甘情愿的下属,没有独立的权力,依赖于至高的权威来获得政治地位,而且他们是出于对文官文化的追求来履行职责,这对于中央权威的制度化,其价值之大,无法估量。我认为,利用士来统治,是皇室希望利用有能力却没有权力基础的人的一个例证。正像过去的经验所表明,武将有用,但有潜在的危险。僚属(retainer)和内诸司使以个人关系联系于他们的上级;用他们来统治国家就意味着利用别人的僚属。持续使用地方豪强在其本士充当县级官员,这是五代期间常见的做法, 这可能阻碍中央控制地方资源。进一步说,为了实现他们的政治和社会野心,士倚仗更高的权威去重建一个国家的社会政治统治集团,并把他们自己置于集团的顶端。这样一来,在所有的政治成员中,他们的利益最接近皇帝的利益:两者都相信他们将通过中央集权获益。
宋朝的立国之君们也许不会不意识到,重建帝国体制是获得稳定与统一的唯一可行的选择。当士在事后得出这样的结论,即由于道德与文化上的优越,他们是惟一能拯救赵氏兄弟的王朝的人,他们未必错误。这样一个判断需要重新撰写王朝起源的历史,以便宣称太祖是他们当中的一员,是一个认识到文、儒和士的价值的统治者。 事实上,太祖并非出于偏爱而将士大夫单独挑选出来,但是他创造了条件和先例,这些条件和先例能够部分解释为什么他的继任者太宗的确提高了士的利益。
这些条件包括宋代领土、人口和行政单位的急剧增长。在960年,有111个州638个县总计967353户登记在册。在976年,即太祖去世的那一年,有297个州1086个县2508960户登记在册。982年,在太宗的统治下,有328个州1200多个县300多万户登记在册。 太祖曾迅速行动巩固对地方行政的控制。比如在962年,他重新设立了文职的县级行政长官——县尉,这个角色以前一直由地方驻军长官担任。在963年,他开始任命首都官员担任知县,并且出于从武将手中解除财政权力的特殊目的,扩大了对通判的使用。在962年,他下令死刑要在首都复查。 这些措施实施的时候,征服割据政权的行动还没有开始,朝廷的文武官员不过二百出头,能否控制后周地区还成败未卜。但是征服战争使太祖不可能确切地了解地方的行政单位,以及亲自检查新的任命。我们不清楚在最初的两朝中有多少官位,但是一个可靠的统计计算出,在976年最少不低于1884个,最多不高于5755个。
太祖让一些亲信的下属担任了关键的州一级的职位。但是对于为数更多的县一级的职位,他继续保留了臣服国家的官员,并常常把他们重新任命到其他割据国家辖地的机构中。 这是权宜之计,但是如果政府不想赋予州的官员和节度使以任官权,新的选官机制就是必要的。考虑到朝臣规模之小,门荫是否能提供足够的人员值得怀疑,但是不管怎样,太祖都倾向于减少门荫,并限制他所继承的那个后周朝廷的影响。仍然有胥吏转为品官,但太祖对高级胥吏有疑虑,并削减他们的人数。 这位开国之君需要有能力的人,有实际办事经验,并且他计划通过来自地方一级的推荐制度获得这样的人。在970年颁布的开创这一制度的诏令有一部分这样写道:“诸道州府察民有孝悌彰闻,德行昭著,擅乡曲之誉,为士庶所伏者,籍满万五千户,听举一人,有奇才异行者,不拘此限。” 在975年,诏令知县“察民有孝悌力田,奇才异行,或文经武略堪任用者”。 而在971年,据报告大约有800个空缺。
因为不能假定士大夫在10世纪70年代支配了地方的舞台,我们就不能假定那些被推荐的人来自士人家族(假如这道诏书颁布在1070年或1170年,我们就能做这个假定)。当然,这个政策的目的是寻找那些不是士、没有政治地位的人,尽管士人家族的意见的确举足轻重。这部分是由于太祖已经有一项制度,特别旨在选拔士人为官:即科举制。 太祖的科举政策的确宣称要革除过去的弊病,吸引缺少财富和裙带关系的学者。973年实行的殿试制度赋予皇帝决定去取的权力,使皇帝从希望建立他们自己提拔关系网的朝廷官僚手中,夺得科举控制权。 这项政策只不过是太祖致力于中央集权的又一例证。殿试明白无疑地是要确立及第由皇帝钦定。这样,那些因此而有资格晋升高级朝廷文官职位的人将明白皇帝是他们的奖掖者,而不是主考官或高级文臣。但是太祖在提高及第者人数方面的失败表明,他并不将科举制度看作选拔官吏以充实地方政府的有效手段。
但是,太宗在科举制度中看到潜力。他于977年宣布希望用应试者作为“致治之具”,这之后,他立即录取了109个进士。两天后,他以诸科重新考试落榜的考生,录取了207人。诸科是不太有名的考试,测试对某部经书、史书、礼典等等的记诵。他随后下令授予184位至少五次落榜的考生及第身份。 还有,他立下这样的先例,授予成绩最好的考生“京官”品阶,并任命他们为州的通判;对于其余的人他保证委以优等的职位。 这是一个非同寻常的行为。首先,他一方面延续五代将及第者任命到地方政府的做法,一方面创下这样的先例,即授予他们当中最优秀的人流内品阶,这些品阶有资格得到提升,就是现在所谓的“在首都和朝廷享有品阶的官员”(京兆官),而不是将他们定级为“有资格被选拔的人”(选人),选人还要颇费周折地争取提升到更高的流品里,以便有资格进一步升迁。(这种情况的背景是地方藩镇割据体制下文官等级结构的一个转变。在九品中,地方官与京官的传统区分被取代,所有九品官所构成的“行政阶层”与由有资格被选拔到高层群体的选人组成的“待选阶层”,构成了新的区分,这些选人占据了绝大多数的地方职位。 行政与待选官员的比例与8世纪30年代京官与地方官的比例相应,京官一般来讲是那些一至五品的官员,地方官则在其余的品级上。)第二,太宗创下先例,根据科举功名(进士及第最好)以及及第的等级,自动授官,担任实职。这意味着宋朝的及第者,与他们唐朝的先辈不同,不再需要逢迎吏部的要求。士对此作出了反应。在977年,只有大约5000人参加各科考试;在982年出现了1万多人,在992年超过了1. 7万人。
从977年开始,宋代皇帝不断扩大科举制,这在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与此同时,太宗采取行动关闭其他通向文官的途径,并从整体上提高及第者和文官的地位。首先,地方荐士被取消。在976年,太宗即位,根据太祖的荐举政策而被推荐上来的740个人被“试其所学”,并且无一被认为可取。13世纪的历史学家马端临评论道,这表明仕宦之路向那些“拙于文词者” 关闭。从吏中选拔官员实际上被停止,在989年,吏被禁止参加科举;正像统治者宣称的那样:“科举为士流所设。”这使得文官与担任吏事者的区别如此之大,以至于任何一个来自士家族的人从事吏事就会失去进入正规官员等级的权利。 同时,具有武官品阶的人的政治角色越来越受到限制。太宗在保持宰相与枢密使的区别的同时,开始任命及第者到枢密院为官,并将武将置于文官的监管之下。在地方上,武将继续担任行政职位,但是现在这些是很低的职位,诸如税站,并从属于文官。 最终,由于武阶的声望下跌,由武阶转为文阶的可能性被限制。
这些措施的后果是显而易见的。让文官充当处于支配地位的政治群体,以及让那些由科举之学塑造的士作为文官的最大来源,士再度居于名望和权力集团的顶端。那些有政治野心的人现在有理由去追求教育。然而,在认为太宗出于需要而奖掖文士的时候,我们应该谨慎。一个挖苦的解释是,由于不能摆脱对太祖之死和其即位权力的怀疑,这位新皇帝需要选拔那些被认为代表了更为伦理化的政治风格的人作为他的亲信。但是,这种把太宗的举措理解为权宜之计的解释并不能排除这种可能,太宗看待维护政治秩序的方式与他的兄长太祖极不相同,他相信“学”与“文官文化”对政治前途的意义。后面的章节将举例证明这一点。
对此,只要说一句话就足够了,那就是,在太宗的继任者中,只一代人时间,士就再度成为政治中的支配力量。表2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此表比较了宋朝第一个世纪的不同时期,及第者的人数与文官的大概人数。但是,对那些以为宋代所有的文官都科举及第的人来讲,这张表有些消息也许很出乎他们的意料,甚至是他们不愿意见到的。
表2 文官的数量和科举及第者的数量(997—1067)
资料来源:科举及第者的总数:贾志扬《宋代科举》第192~195页;关于997年的文官总数,见古垣光一《宋代的官僚人数——以太宗时代为中心》第107~110页的估计;关于997年以后的文官人数:见李弘祺《宋代官员的统计》;李弘祺还在《中国宋代的政府教育和考试》第225页中提供了这些数字;又见贾志扬《宋代科举》第27页;以及罗文《中国宋代的四川:中华帝国政治整合的一个个案研究》第79页。
a.特奏名的人数是成问题的。在南宋,即使他们不是自动地被任命到地方政府的职位上,他们也被登记在选人机构。
b.资料来源中所提供的人数,不是指现有的职位,而是指那些被登记在册有资格被任命的人。那些文官或者是朝官,或者是京官(旧有的九品),或者是“选人”。文职的行政机构究竟有多少个职位不清楚,其中有一些被武臣占据。然而977年所统计的人数,是依据对一般由文官所担任的职位的数量的估计,以及一些提到拥有不同品级的官员的总数的材料。1004—1015年的人数,是已知1万个有资格的文武官员的一半。1064年的人数包括2700个朝官/京官级的官员以及1万个选人;1023—1031年,朝官/京官的人数是2000,假定从那时到1046年的增长率与选人的增长率相等,因此推出总数有9400人。关于1064—1067年,在一处材料提到有2800人拥有朝官/京官品级,直到徽宗朝(1100—1125),选人的数量才大大超过1万人。
c.对可知的及第者的计算,假定平均每人为官30年,我也计算出20年一个阶级的总数。
在太宗朝和真宗朝,科举制录取的人数比已知文官的总数要多。因此,11世纪的最初几十年文官供过于求。 但是,随后及第者在文官中所占的比例下降了。这一下降的主要原因并不难发现:那就是门荫的扩大,门荫使一个亲戚有资格获得官阶和任命的特权,即门荫扩大了。按照梅原郁的意见,自太宗朝晚期开始,对亲戚进行荫庇的权力被放宽(逐渐包括了儿子、孙子、兄弟、侄子、外甥以及曾外甥——既有父系的亲属,也有姻亲——有时家庭教师也可以享受),而且这些特权能被使用的机会也增长了。 例如,从996年开始,门荫能够每年在皇帝的生日时使用,这一措施1056年被废除,此前每年在门荫的名单上都增加300人。此外,门荫还在三年之丧时被恩赐。尽管有资格运用这一特权的官员人数,在全体官员中只占很小的比例,但到11世纪50年代,它囊括了处在六品到七品位置上的人。这样,在很长的期限里,这个小群体能够为数倍于其数量的人保有官阶。而且,一个官员可以荫庇的亲戚的数量,以及他可以荫庇的亲戚的亲疏距离,会随着他官位的增长而增长。尽管一个官员拥有的职位严格对应于他的品级,但是朝廷官员经常持续提升其品级,即使当他们不再在朝廷据有要职也会如此。因此,具有荫庇特权的品级的人总是比朝廷要职的数量所显示的人要多,因为门荫与品级而不是与实际的职位相连,而且被那些临时卸任的人使用。这意味着如果向高品级的提升增加,不管怎样限制对门荫的使用,使用门荫的人数都会增长。这种膨胀,特别是从北宋晚期到南宋,由于门荫被用来为已入仕的亲戚提供升迁的机会而被强化。
文官对门荫特权的使用,最初并非要为文官政治带来如此的后果。抛开最高的品级,门荫最常见的是用于武将品级的任命(这使得接受者有资格被任命到文官行政的次要位置上)。但是到11世纪20年代,门荫的受益者接受文职任命的请求被许可。然而,武将继续以武官品级的形式接受门荫好处,而且对皇亲国戚所授予的门荫特权,一般采用武官品级的形式,有时这包括了100多人。因此,门荫反映了在文官、武官之间增长的分裂。
门荫制度的扩展是跟随科举制度的扩展以及及第文官成为政治的支配成分而出现的,记住这一点很重要。因此,对门荫的使用,帮助了那些已经通过考试的士家族在宦海中立身,但不能促使在10世纪70年代已经入仕的非士之人保有文职。我认为,我们可以将这些发展看作太宗与士做的一笔交易:作为对他们支持中央政权的回报,他将尽力让他们拥有广泛的政治领导权,而且让他们像唐代的先辈那样,能再次使政治职务成为代代相承的家族职业。后来有一则轶事:太宗向他的大臣宣称:“亦为子孙长久计,使皇家运祚永久,而臣僚世袭禄位,卿等各尽心辅朕。” 门荫使用的增长以及在这番评论中流露的态度显示出,那些已经置身于政治体制顶端的士家族,迅速行动起来保护他们的位置并将他人排斥出去。是否一种新的门阀制开始成型了呢?为什么这一点并未发生,取而代之的发生了什么?下一部分将讨论这些问题。
唐朝立国之君容纳了世家大族,因为他们是强大的;唐朝也削弱了他们的独立性。与此形成对照的是,宋朝立国的情形偏爱士,因为他们相对来讲没有权势而且依附于人。而到了12世纪末,士拥有了更多的独立性和地方权力。考虑到士被允许成为文官的广阔来源,在皇权和官僚政体之间权力平衡中的一些变化就是可以预测的,1057年的科举,由欧阳修执掌礼部考试,就说明了这种转移。太祖建立了殿试以表明皇帝在选士任官上有无上权威,他和他的继任者持续黜落了四分之一通过礼部考试的人,从而使设立这一制度的用意并未流于形式。然而在1057年,当欧阳修改变了取士标准,偏向那些“言义近古”的人的时候,他录取的所有人都通过了殿试, 不管士人的权力如何增长,用于广泛奖掖士人的录取措施和政治设施从反面限制了士人让其子孙在仕途中长久立足的种种努力。甚至像皇帝正在丧失对官僚集团的直接控制一样,官僚们正在丧失将官僚集团的制度利益与家族利益相协调的权力。结果,士越来越以对地方社会的支配来维持其家族的富足,并依赖科举教育作为士的自我认证的必要条件。从一方面来讲,他们的独立性并不对王朝的存在构成直接威胁,正像世家大族的独立性不威胁政权一样;但是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的独立性意味着政治制度对地方事物具有较少的杠杆作用。这是如何发生的呢?
一些日本历史学家将北宋同唐区分开来,其根据是,在宋代为官是社会地位的基础,这些历史学家曾经将北宋的精英世界称作一个“官僚社会”(kanryō sakai)。 当然,北宋有一些著名的士人家族代代产生出高级官员。郝若贝确认,有大约五十个这样的家族形成了一个11世纪“职业精英”的核心,他们在决策机构中的代表地位远远超过了他们整体上在官僚集团中的位置。 例如,衣川强的研究考察了吕氏家族。 吕蒙正(946—1011)在988年成为宰相,正像他的侄孙吕夷简(978—1043)在1029年所做的一样。范氏家族是另一个有名的例子。 北宋对于入仕的关注普及了思想文化,而最有影响的思想人物,同时也是最有影响的政治角色,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和司马光的经历就说明了这一点。
吕氏以及其他大官僚家族,其中很多居住在首都,其成员获得朝廷高官的频繁程度是无可比拟的。而在北宋出现了一个普遍的信念,即做一个士意味着在政府供职,而一旦一个成员获得了官职,那么一个家族的目标就是要保证在后代中一定要有官员。在一组关于北宋官员的区域研究中,青山定雄举出了大量不太有名但仕途顺利的家族的例子,特别是在南方。他认为官僚集团到南宋末已经“联合起来”。 青山定雄的发现表明,作为地方精英的士家族可能得到强化。那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从某一特殊地方被选拔为官的人,越来越多地来自过去已经产生过官员的家族。韩明士对于江西抚州的研究正表明了这一点。一个相对小型的士人家族群体能够支配州的科举,因此他们本身向仕途输送的人才在当地占突出的比例。如果我们只询问这些官僚的来源,看起来好像在北宋的第一个世纪中,近期内没有产生过官员的家族还有可能自命为士。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个家族圈子在相当程度上成功地排斥了新成员加入其中。正像韩明士所指出的,1148年和1256年,超过50%的及第者并不是直接出自前三代官员的后代,这个事实曾经被柯睿格(E. A. Kracke,Jr)作为社会高效率流动的证据,但如果考虑到旁系亲属和姻亲(affines),这个证据的重要性就打了折扣。 然而,对于我要讨论的问题,询问官僚集团的来源不如询问另外几个问题更切近,即一些家族如何成为官僚家族,为什么官员的后代最终不能维持官僚家族,以及在这些情况下,他们如何努力维持士的身份。
我将通过对晁氏之兴衰的讨论来回答这些问题,并藉此展示为什么士变成地方精英。晁氏家族是一个成功的官僚家族,我们有可能为它建立一个从10世纪到13世纪,跨度为十代的相对详细的家谱(参见附录中该家族的家谱)。居住在开封及齐州附近的晁氏家族,在许多方面接近吕氏和范氏家族,尽管它只产生了一位宰辅成员,而且只是一位参知政事。
正像许多在北宋早期建立了成功的官僚家族的人一样,晁氏来自北方,而宋代前三朝(960—1022)中的103位宰辅中只有11位不是来自北方。 比如,B系的晁宗慤在1040—1042年之间在吕夷简手下担任参知政事。正像许多在宋代最先产生出著名官员的家族一样,这个家族在五代的历史是不清楚的。家族始祖晁宪,除了姓名以外,其他情况概莫能知。而他的儿子晁佺(约904—?)从河北东路澶州的清丰迁居到京东西路徐州的首府彭城。他的第二个儿子晁迥(951—1034)在朝廷为官,这个职业使一些家族成员定居于首都开封,其他人在同是位于京东西路的济州巨野购买土地。巨野距开封大约150公里,坐落在一个湖边,这个湖有一条河与开封相连。这个家族的成员逐渐也在济州的金乡县和任城县置地居住。
晁佺第二个儿子晁迥在980年及第,随后他在朝廷的文学和学术职位上迅速升迁,这表明其父晁佺本人是一位有学问的人,这个家族在五代期间就获得或已经保持了士所拥有的文官—文学教育。晁迥是宋真宗的宠臣。他的儿子晁宗慤,同样在文学之臣的位置上升迁。宗慤从未及第,然而他利用他的文才步步高升。他是他父亲的儿子,而且模仿他的父亲反复呈送歌颂王政的文学作品。作为对这两者的回报,他被赐予同进士出身。他的儿子晁仲衍(1012—1053)同样通过门荫入仕并且通过一场特殊的考试被赐予同进士出身。
晁氏通过利用科第和门荫来为其后代保有仕途,这种策略是有代表性的。晁迥获得朝廷中的高官是因为有文才,礼学知识渊博(当时宋真宗视礼为王朝声誉所系),同时还因为与统治者的私人关系。与高官相伴而来的是为亲戚保有官品的权力,正像晁迥和后来的宗慤所做的那样。一般来讲,当子孙可以通过门荫入仕,他们就这样做。 而为了鼓励士优先为宋朝服务,官员升迁任命的规定就被调整得歧视门荫入仕者而偏向有功名的人。由于朝廷官员看到他们对门荫的利用削弱了子弟的入仕前途,因此他们在限制之外去寻找出路。一个解决方法就是创造各种各样的方式以求被赐予同进士出身,从而使他们以稍次的方式跻身及第者的入仕道路。 宗慤和仲衍被赐予同进士出身,这使他们有资格得到较高的提升和任命,使他们很可能有机会也得到相当多的门荫特权。对于那些没资格享受门荫的人,或者那些认为他们可以凭自己的力量来创造的人,就可能坚持要求获取功名,就像晁宗简(卒于1044年)所做的那样。在有些情况下,一个通过门荫获得品级的人还要争取功名,晁仲衍的儿子晁端彦(1035—1095)就是一个例子。从某种意义上讲,晁氏是不寻常的,他们显然没有应试记诵经典的“诸科”,尽管一般来讲,即使是这些科目的及第者也比门荫入仕的人拥有更多的优势。 这种回避也许是因为这个家族的传统尊重文才学识,从总体上讲,在真宗朝文才学识逐渐被南方人所支配。
一旦他们被塑造成士大夫家族,被安置在开封那所皇帝赐予的宅邸中,受到真宗和仁宗(1022—1063年在位)的宠眷,晁姓人是希望他们的子孙出仕的。第一代晁氏人的墓志谈到他们年轻的子孙“尚未出仕”,这无疑是认定晁姓子孙当然会出仕做官。这种情况并不总是发生。比如,C系中的晁仲询在太学中学习了十年,没有通过科举考试,返回巨野致力于生财之道。作为他这一代中最小的成员,而且出自一个不太成功的支系,他也许没有什么选择,只能用力于举业。然而退隐并非容易之举,仲询的传记说他感到自己已经不再是一个士,因为生财非“士之肖也”,而只应是平民百姓所为。他对出仕的认同是强烈的。
对于北宋的官僚家族,政治上的成功是社会关系的基础。晁氏人与他们在官僚集团中的同事保持紧密的联系。他们与吕氏家族的友谊始于晁宗慤在吕夷简手下为官之时,并持续到北宋末。尤其是他们娶官员之女并把女儿嫁给官员。 即使是富有的晁仲询,这个放弃了仕途的人,把他六个成年的女儿都嫁给了官员。他们开始不是这样。第二代的晁迥和晁遘与张氏结亲;晁遘的妻子可能与晁迥的妻子有亲戚关系,张氏来自一个没有为官经历的巨野地方家族。另一个在巨野地方联姻的例子发生在第五代(晁端本),但在这个例子中女方的父亲是一位官员。晁氏第三代转向与国家官僚结亲,当时晁宗慤就娶了一位王姓姑娘,她出自后周和北宋朝廷学者太原王溥(922—982)之家。实际发生的联姻的例子也许比记载的要多。A系与杜氏有几次结亲:晁仲参和晁端本分别与高级官员杜纯(1032—1095)和其子杜开结亲,而且晁补之娶了杜姓之女。所有三个支系都与闾丘氏结亲(宗恪、端中、损之以及仲询的三个女儿)。晁氏的婚姻扩大到北方人以外。晁仲参的另外一个女儿嫁给范纯粹(1046—1117),苏州范仲淹的第四个儿子;晁端仁娶了杭州叶氏之女;晁宗恪的长女嫁给江南西路建昌军的曾巩(1019—1083)。简言之,晁氏的婚姻模式是扩展于全国而非局限于地方的。郝若贝和韩明士认为这是北宋官僚家族的典型婚姻模式。在全国范围内联姻,事实上就是官僚联姻,建立同人之间的关系网,这对于以仕宦为业的家族来讲是必要的。
在某种程度上,一个家族要代代仕途亨通,就要培养出有才华的子孙,这些子孙的才能对政府有用。尽管晁氏作为行政官员、法官和财政主管而享有声誉,但这个家族首选的职业道路是文学学术。正像晁补之在11世纪末回忆的,在其家族中以死谥文元、文庄而知名的晁迥和晁宗慤,以其“文学政事”立身朝廷。 晁氏还在开封聚书建立了藏书楼,这是当时最大的私人藏书楼之一。 晁氏第五代人成功地金榜题名,这与其藏书的传统有极大关系。文学学术传统上是通向朝官和决策职位的路径;太宗、真宗和仁宗曾经特别努力地奖掖文才。这个家族的声望助了一臂之力;例如:晁宗慤击败了更有资格的其他候选者,被任命到知制诰这个显赫的位置上,而这模仿了唐代的一个先例,即在这个位置上子承父业。 在12世纪晚期和13世纪早期,当这个家族已经没有什么政治力量的时候,人们提到它仍然会强调它的文学家族传统。这个传统在南宋仍然存在,当时它的第七代子孙晁公武创作了著名的书目。 在宋代,还有其他的专门职业,比如郝若贝就曾讨论过理财一途。 并不是所有主要的官僚家族都具有学术传统,而且不是所有有学术传统的家族都像晁氏这样文采风流。比如说,吕氏家族的学术传统最初就更倾向于行政方面,尽管到南宋,它学术上的名声已经超过了它的政治影响。
晁氏成功的关键因素是在理论与实践上持久地认同家族的团结。
已经有人指出,宋代士大夫的宗族倾向于包括所有亲戚,不论其政治成就如何。 晁氏人按照世系记录了晁宪以后九代人中所有留下姓名的子孙,这个姓名世系就从理论上说明了他们对家族团结的认同,要编这个世系,就必须承认大家同宗同族,这一点北宋的晁氏人都很了解。他们通过姓名和用以确定在同一代中长幼身份的行第来相称,而且他们至少在八代以前都要避免重名。 实践上的认同,就是为亲族后代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最有名的例子是范仲淹,他创办了一处义庄来帮助所有的后代。 没有记载表明晁氏试图将田产托管,但是他们的确在开封和济州帮助他们的亲族,而且那些拥有门荫权力的人也让其旁系亲属来享受门荫。这个家族比附录的家族谱系表中所显示的要大得多,因为晁补之承认在1107年有500个人(包括妻女)。 而且在北宋他们彼此相知而且彼此留意;尽管其中有些是巨野晁,而有些是开封晁,但他们自觉地认同为一家人。 他们还记得他们是如何发家的,因为在所有三个支系的后代的传记中都回忆了晁迥和晁宗慤作为家族的缔造者的赫赫之功。
晁氏为维系其仕途上的成功所采用的态度与做法并非独一无二。除非官僚集团迅速发展,否则他们持续的成功当然只会将职位从其他求仕者手中夺走。制度程序与家族利益之间潜在的冲突,是与官场职位的有限与生俱来的。而在回到这个话题之前,我想稍微说几句题外话。宋代最成功的官僚家族与唐代世家大族拥有某种共性,尽管他们对王朝的支配并未达到相同的程度。郝若贝曾经指出他们事实上是努力延续唐代的传统:“这些职业精英声明自己的祖先禀赋卓越,异于常人,不论这些说法是真是假,这些家族都在努力延续唐代的传统。他们使用郡望,在地位身份相同的社会群体之间通婚,强调姻亲关系……并且,最重要的是在政府仕宦中业有所专。”在郝若贝看来,宣称自己的祖先在宋代以前即是高门,是用以界定职业精英家族的一条准则,这些家族居住于京城,在全国范围内通婚,代代为官,并且在980—1100年间有好几个时期控制了政府。郝若贝接着排列了一组例子,每一个都用一个唐代世家大族的郡望来彼此确认:“他们包括洛阳和开封的太原王氏,开封的河内向氏和河东贾氏,弘农杨氏。” 晁氏却标榜不出世家大族的祖先,郝若贝举例时从不举他们,但青山定雄对北宋官员的研究和衣川强对宋代最初的40位宰相的研究揭示出,晁氏宣称自己是拥有大族地位的唐代宰相的后裔。
这是否意味着到11世纪中期,最成功的官僚家族将他们自己看做是唐代门阀制的继续?标榜高门祖先的不实之词本身就表明门阀社会政治图景的迷人,以及甚至要在实践上重建那一观念的努力。这会透露出在最成功的家族所持的关于士的观念中,好血统作为一种品质重于通过仕宦和文化所获得的业绩,这与一般对于宋代好尚的认识正相反。世家大族的门阀统治集团不能重现,毕竟不能证明有些人不努力去重建。但是,在进一步的研究中,看起来11世纪成功的官僚家族一般不将他们自己看作是一个由唐代传下来的世家大族的门阀统治集团。首先,除了极少的例外,宋代的官僚家族不使用唐代大家族的郡望,他们也不把他们的宗族(lineage)、后裔群体或者服丧圈看做由一个世家大族的郡望所确认的一个更大的实体中的组成成员。而且,对中世门阀社会有历史认识的学者明白,在世易时移的北宋社会,这样的社会是不可能复兴的。 第二,标榜一个大族祖先,不过是标榜自己祖上为官这一普遍现象的一种表现。在宋代的祭文、墓志中,写上自己的祖先在宋代和宋代以前的政府中担任高官是很常见的,这样做是试图界定一下文章所说的官宦之家在什么时候开始产生官员,或者赢得士的名声。有人宣称自己祖上在晚唐五代为官,这比说自己属于一个世家大族的郡望,或者说自己祖上是出身士族的官员更为普遍。 然而正像11世纪的学者经常提到的,没有几个家族能为他们遥远的家世渊源提供文献证据。 第三,在许多情况下,经常是一个家族在宋代成为士人家族几代之后,他们才宣称自己拥有显赫的唐代祖先,而且这类说法的数量从11世纪中期以后显著增长。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当遥远的祖先被言之凿凿,这种声明就是虚构的;当作者不能写出来自一个相对较近的祖先的后裔的全部支系,这也许是因为曾经被认为无关紧要的资料现在被看得意义重大,但是家族对其宗族却只知大概。在11世纪中期,《新唐书》成书,其中有11卷是关于唐代主要宰相的世系表,为那些渴望有一个显赫祖先的家族提供了许多资料。 所有这些在姜士彬关于赵郡李氏的研究中都谈到了。而且,我没有发现证据,证明宋朝政府试图建立广泛的家谱,或者有兴趣对大的官僚家族排列等第。 在证实这个观点上,晁氏是一个例外。就其在11世纪的所知而言,他们缺少显赫的祖先:在11世纪以前,他们只举出西汉的晁错作为同姓的惟一有名的人。然而到13世纪初,一些成员发现了值得被纳入记载的魏和唐的祖先。
这里的问题在于,人们在确认自己家族身份时,越来越试图追溯为官的祖先,而非世家大族的祖先,以此来证明自己出身于士人之家。是什么促使人们最看重为官?要理解这一问题我们只需回到晁氏家族的历史,寻找它所能告诉我们的,在11世纪的后半期,官僚家族开始面对的问题。这会让我们理解地方精英的出现,并由此对人们为什么标榜显赫的祖先提出一个解释。
在第七代,晁氏家族有500人,晁补之于1107年的文章中,将其家族的增长与其政治重要地位日益丧失作了一个对比。对家族始祖的记忆仍然是很深的——尽管那些活着的人没有见过他们——而且家族的文化传统仍然被保持。但是,晁氏当时不产生高级朝廷官员。第六代人显然已经从门荫入仕转向科举入仕,这表明晁氏的子弟现在不得不在与他人的竞争中独立谋生。尽管他们仍然是有竞争力的,但已知晁氏子弟中获得官位的比例急剧下降。由于入仕的人少了,一个晁姓人升迁到可以获得门荫特权的官位的机会也少了,这反过来又进一步减少了入仕者的数量。此外,由于一些晁姓人明确反对王安石的新法,那些身在仕途的晁姓人更经历了一个艰难升迁的时期。因此,在晁氏作为人口的一部分而增长的同时,他们在士流中堪书竹帛的代表地位在下降。在国家和私人历史记载中很少提到晁氏,这表明从第五代开始,他们在官员圈子中的代表地位衰落了。在11世纪的前半期,我们可以追踪每一代所建立的新家庭,但是对于第六代,我们对其一无所知的家庭的数量急剧增加,这种衰落在1126年北宋灭亡之前就发生了。
如果晁氏计划让他们的后代通过做官来维持士大夫的身份,他们就陷入了困境。像其他一些在10世纪晚期和11世纪早期跻身高位的家族一样,他们从宋初政府规模的扩大中受益,但是政府后来的扩展跟不上家族繁衍的步伐。问题很简单,而且无法解决:没有足够的职位能够吸收所有成功的士人家族的子弟。
晁氏对职位的短缺无能为力。假如宋代继承唐代建立一个以门第和过去的仕历为基础的门阀统治,那么晁氏就可以很好地在官僚集团中维持。但是政府没有这样做。取而代之的是,朝廷维持了那些以选士任官为初衷的措施,而现在这些措施与最成功的官僚家族的利益对着干。吏与正式的官员之间的区分现在意味着子弟享受不到门荫,或者未曾科举及第者没有更低的政府职务可以充任,至少如果他们曾经希望成为正式官员,他们无法如愿。同样,文武品阶的区分,对于从武职转向文职的限制,以及一般对于军事的歧视,使武官缺少吸引力。 宋朝没有为官员的子弟安排僚属之职,让他们组成一个有社会地位的群体,尽管门荫的特权在有些情况下被用于武衔。无疑,有些子弟的确成为吏,或者获得了武将品级,充当租税的征收者,或者甚至部队军官,尽管晁氏人是否如此还没有记录。 科举中的公平规则是要结束宋初的亲属偏袒,在州举行资格考试只不过是鼓励更多有才华的人参加考试。科举制度的确为官员的子弟提供某种好处,对此晁补之曾加以利用,但是这些并不足以帮助他那一代所有的晁氏成员。
而且,在11世纪,朝廷迫于压力中止了门荫权力的膨胀,在11世纪50年代削减了它。朝廷还着手限制从选人向朝官和京官提升的数量,当上朝官或京官,就有资格获得进一步的升迁并因此获得门荫特权,并且它在1066年将年均提升的人数从250—300人降低到100人。 向京官品级的提升需要更高的官员的担保——在多数情况下是五位——但是担保的规定也在变化。为了有利于那些身居地方政府高级职位的官员,京官为人担保的权力逐步被削减,而且自己的家族与高级朝廷官员的关系,比起让自己对行政上级更有用已经不那么重要。
到11世纪中期,北方官僚家族已经将几代人送进仕途,朝廷要让官僚集团全部出于科举,希望自己更能代表宋王朝,这加剧了北方官僚的困境。整个11世纪,新人不断进入官僚集团的高层,尽管数量多少不很清楚。 南方以及南方割据王国的文官后裔代表无疑在增长。 来自北中国平原以外的官员在文官官僚集团中所占的比例在增长,这在宰辅的领导成员中得到反映:真宗1/5的宰相来自南方,仁宗有2/5,神宗有4/5。 郝若贝发现,在神宗手下,决策以及财政机构中在职的南方人的比例与南方人在总人口中的比例相当。 而且,南方人最初进入仕途,比起北方人,更多地是通过受尊崇的进士考试,并因此必然获得进身的便利。贾志扬曾经描述过在科举中南方的兴起,从真宗手下占进士及第的30%到仁宗手下的50%,到神宗手下的60%。 几乎所有跻身高位的南方官员都是通过文职升迁;而不太被看重的武职,仍然在北方人手中。 随着官僚集团中南方人数量的增长,北方人的数量在减少。 南方人的成功也从另一个方面影响了晁氏,因为南方人在与北方人竞争朝廷的文学职位时十分成功。第六代的晁补之通过文学成就而仕途有成,这对晁氏来讲是不寻常的。
求仕者数量的增长以及已仕者对朝廷职位的竞争,这些对宋代政治的影响在派系之争中体现得很明显,在两个制度改革时期,派系之争是显著的标志,其一是1043—1044年,范仲淹早夭的庆历改革,其二是1069—1085年、1093—1100年和1101—1125年的新法的统治。 比如,在1036年,范仲淹指责宰相吕夷简在官员提拔中有偏袒;在朝廷,范仲淹试图限制门荫。 范仲淹的同道包括了南方人以及像韩琦(1008—1075)和富弼(1004—1083)这样的北方人。他的支持者并不来自主要的官僚家族,而是来自一直担任低级职位的家族。当然,一旦获得了高官和门荫特权,此前的改革者就变成了官僚家族的始祖。韩氏和范氏会逐渐发现,在反对南方人王安石和他的新法中,他们与其他许多出自已经建立的家族的人一起,成了吕氏和晁氏的同盟。新法统治的连续实行扩大了政府的活力,并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在1119年,在新法推行者蔡京(1046—1126)的治理下,武官的数量翻了一番,达到3万人,而且低级文官(选人)的数量从1万增长到1. 6万人。 但是这对晁氏和其他新法的反对者帮助甚微。1093年对政敌进行了清除,这之后,紧接着在1102年又有了另一场清除,反对者头目和他们的后代被禁止进入京城,因此使积极有为的官员没有资格提升为京官,他们的子弟不能参加科举。晁补之就被列入官员黑名单;他的堂弟晁说之和侄子晁公迈也被免官。根据郝若贝的统计,正是在这些年间,大官僚家族开始从决策和财政职位上消失。
由于竞争增长,那些朝廷权要保护他们的职位。比如在真宗统治下,宰相王旦(957—1017),一个北方人,仅仅是以南人不能为相的理由就反对将王钦若(962—1025)提拔到宰相位置上。 北方人反对南方学者,因为他们过擅文才,缺少对“德行”的关注,他们认为这种德行出自旧家。这是老调重弹,旧的、保守的与新的和激进的之不同就在于是否重“德行”。在993年它就已经出现,比如宰相吕蒙正就劝太宗不要提拔张洎这个“江东士人之俊”,因为张洎看重文学超过“德行”。 其后,类似的保守观点还可以从司马光和程颐那里听到。那些故家之人还是质疑官僚制在任官方面对及第者的偏向。当另一个被王旦排抑的南方人陈彭年(961—1017),在他简述科举历史时就谈到科举利用文学才能以避免任人唯亲的好处,他这是回应那些将进士功名的声望视为威胁的人,这些人认为它威胁了其他方式入仕的子弟的职业机会。 对科举的反对在北宋一直没有停止。有些人抗议说,科举纵容那些算不上士的人假装为士,其他一些人则认为任何及第者都配被看作士。 在新法前夕,司马光计划只允许由朝廷官员推荐的候选人应举,这当然是一个偏向旧式家族的方法。 王安石则相反,他计划创建一种分级的学校制度以求为政府部门输送人才,这保证了更大范围的士获得成功机会。
简言之,宋王朝没有能够重新创建官员身份体系和行政级别,这些曾经使唐代的家族在国家职务中立身。宋代的制度鼓励越来越多的人求仕,而且最大限度地限制了家族占据仕宦的企图。对这样的家族,问题在于,当他们的子弟不能出仕的时候,如何维持士的身份。考虑一下下面的声明:王安石在一篇墓志铭中写道:“有子三人……皆不使事生产,曰:‘士而贫,多于工商而富也。’三人者皆以进士贡于乡而申为太平州军事推官。”杨时(1053—1135)这样自述:“家世业儒,而名不载于农工商贾之籍,惟是专笃于文学。”郑刚中(1088—1154)写给一个想把自己的作品给士大夫看的人:“今之所谓四民者,士则有学,农则有畎亩,皆不游散,四方其游散者,惟工商二流。”陆游(1125—1210)在《东阳陈君义庄记》中写道:“若推上世之心,爱其子孙,欲使之衣食给足,婚嫁以时,欲使之为士,而不欲使之流为工商,降为皂隶,去为浮图、老子之徒,则一也。”
在我看来,宣称自己祖上为官——特别是宣称在遥远的过去有当高官的祖先这种靠不住的说法——反映了许多家族对于能否继续维持士的身份忐忑不安。而宣称在许多代以前有官位显赫的祖先的确暗示出,这个家族即使不是一直出仕,也能维持士的身份。 这在范仲淹撰写家谱的行为中表现得很清楚,这是前几代范姓人不感兴趣的一件事。一方面,它既宣称范氏起源于北方,又说是唐朝一位宰相的后裔,这是回应朝廷中对迅速暴发的南方人参政的敌对情绪。另一方面,通过提醒他自己的后代,他们是渡过了迁徙动荡和无官无职的难关才保存下来,他指出范氏有可能通过相互支持和教育来维持士家族的身份。在1050年,他为义庄制定规则,并没有期望他的后代都出仕。在1073年,当他的儿子附加了更多的条例,那时就已经有必要使对应举的家族成员的财政奖励制度化。可能像范氏和晁氏这样的官僚家族发现,在这样一个竞争的社会里,很难让他们的年轻人笃于仕宦,尽管有关资料并没有谈到这一点。 并不是所有人都认为有必要标榜一个当官的祖先。欧阳修和苏洵详细地制定家谱,希望成为其他士大夫家族的榜样,这些家谱只上溯了四代。正像苏洵所解释的,已经拥有财富和荣誉的人没有必要为他们的出身而羞耻,他们要操心的是子孙。一个家谱要为未来奠定基础。正像森田宪司所指出的,后代的团结才是目的。
保持各个支系的团结有助于家族在没有什么男性成员出仕的情况下继续声称为士,因为它使所有的亲族都能享有士家族的不容置疑的身份。在重新估价士这个概念先天所具有的素质时不以仕宦为重,也帮助这些家族以士自命。到11世纪末,更多的人开始坚持认为一个优秀的士视德行高于仕宦,或者说为学的一生使做官变得不那么必要。 最重要的是,科举为士人家族提供了重新确认自己是士的手段,因为那些为科举而学习的人能够宣称他们走在求仕之路上,不论他们及第与否。科举的普及清楚地展现了拥有士文化的重要性:尽管在三年一次的科举中只有大约500个及第名额,到南宋末,州一级的应举者有40万个。 在福建的福州,1. 7万人参加了州的考试,尽管这个州只有300个州学注册学生。 然而如果拥有一种科举教育有助于人们自认为士,那么官位的缺乏就很难支持士成为一个社会群体。让子弟准备考试毕竟要消耗家族的钱财。对科举教育的强调与士成为地方精英的转型相伴而行,这些地方精英的存在不是依靠为官的收入,而是依靠对地方经济、制度以及文化活动的支配。
士人家族未能支持王安石的新法,在这里向地方主义的转向已经很明显。王安石攻击那些利用其财富来支配乡里的家族(见第七章),他希望代之以唐代风格的体制,在这里,所有的士要在正式的职位上出仕,即使是作为吏,而不丧失他们宣称为士的资格。但是他太晚了。 到11世纪的70年代,已经有太多的官员家族开始依靠独立的财路。在北宋,还有像王安石这样相信仕宦应该成为士的家族职业的人。入仕之后,有些人甚至抛下他们旁系的亲族,让他们自己照顾自己,并离开了家乡。不管苏洵的家谱有多么严格的限制,苏轼打算退休后不回家乡四川,而苏辙也是这样。与此形成对照的是,一些所有男性成员数代为官的官僚家族却认识到重建一个家族基地的必要,并为那个目的购置土地。程颐的家族就是这样的例子。其他一些则来自在地方上已经很有根基的家族;他们并不将自己看做家族财产的“奠基者”,而且他们捍卫乡村精英支配地方舞台的权力;司马光就是这样的例子。仕途不够显达以至不能获得门荫的权力,这大概是士人家族的大多数,这些家族好像并不沉醉于以仕宦为家业的前景。晁氏在他们成为一个官僚家族的同时,在济州建立了独立的经济基地。离开这个基地,在11世纪的后半期,他们就不能将亲族聚集在一起。
在南宋,跻身高位的家族也能通过庇护、特殊的考试以及种种方式将亲戚吸引到官场中。正像戴仁柱所指出的,在南宋出了两个宰相的史氏家族,就十分成功,而且远胜晁氏。 成为一个官僚家族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然而看起来,没有几个南宋家族像史氏这样成功,而许多北宋的官僚家族与晁氏相当,而且更多的则渴望成为那样的家族。韩明士曾经认为,大官僚家族消失了,因为官员家族面对新的形势改变了他们保持自己精英身份的策略。生存下来的是那些在州县牢牢扎根,并且与相同的家族联合起来,支配了地方社会的家族。关心如何守卫半壁江山的南宋政府,对管理地方事物兴趣不大,而且可能很愿意让地方的士负责地方秩序。关注的焦点从国家一级转向地方社会,对于这种转变最具有说服力的征兆就是婚姻模式中出现的一种转变。在11世纪,晁氏和其他官僚家族联姻,不考虑地区,对于韩明士所研究的来自江南西路福州的官员,情况也是如此。在南宋,韩明士证明,即使是官员,也与地方联姻,这个迹象表明他们不再相信家族的命运依赖于政府仕宦。 例如,在11世纪,曾巩娶了一位晁氏之女。在南宋,曾家人与抚州的家族联姻。万安玲(Linda Walton)所研究的宁波楼氏家族,同样仿效这种新的模式。即使在12和13世纪,当时楼氏人在进士及第和入仕方面极为成功,他们坚守其明州的祖地,与地方上其他士人宗族联姻,并建立了福利产业。他们并没有在京城生息,或者将地方基地留给不太成功的成员。 那些希望子孙不致没落的士人家族,如果他们不能指望政府的薪俸,就需要一处独立的经济基地;在不能自动获得仕宦的好处的情况下,要保全这个基地,他们需要巩固他们在地方共同体中的位置。科举教育是一项有用的投资:它将士人家族与那些仅仅有钱有权的家族区分开来。至少在名义上,他们仍然希望做官,他们虽然不大可能成为文官,却努力维持文官所需的文化教育。 作为地方精英,他们需要一个途径以允许他们能自命为宋朝国家社会政治精英中的一员。这就是袁采写作他的《袁氏世范》的世界。不过,袁采以及更有学问的思想家对培养道德自我的关注提醒我们,有些人认为单有文化并不能教人如何负责地做事。只要科举被看作通往仕途的道路,科举对个人的行为不起作用也无关紧要,因为政治制度有责任指导官员的行为。但如果士人要靠科举来证明他们有资格支配乡里的话,那么科举教育不能培养个人行为就成为一个显著的问题。文化是士人身份界定的重要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文化的性质要重新界定。
对晁氏在南宋命运的描述将结束这个故事。这部分是由于楼钥这个伟大的学者(明州楼氏一员),我们得以了解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如果北方还在宋的疆域里,晁氏家族也许会最终与济州的其他家族联姻,并在那里扮演一个地方精英的角色。他们没有获得这样的机会。当女真征服中国北方的时候,济州沦陷了。可能有几百个晁氏人在他们逃向一个山东的港口以便南渡的时候被捕。 文献记载,残存的人居住在南方。 然而他们并没有建立一个共同的家族基地。根据楼钥的记载,1207年家族成员居住在江西、两浙和四川。这很有可能。晁补之的儿子晁公为,在因一场丑闻而免职的时候(他的妻子接受了一个死刑犯的家人的贿赂),正在两浙的泰州为官;晁公武和晁公溯在四川为官很久;晁谦之,晁公迈和他的儿子定居于江南西路的福州,而且晁公谔被埋葬在那里。我们只能通过第七代的记载来了解第八代乃至更晚的情况。
在最后的记载中,晁氏被当作一个显赫而文化深厚的家族之孑遗。但是他们只是孑遗,他们的荣耀属于过去。为什么我们对晁氏不能了解更多?为什么他们没有在南方复兴?有些人偶然地终老于抚州,但是这些晁氏人,像其他北方的难民一样,没能将他们自己转变成抚州精英集团的长期成员。首先,他们显然不能介入当地士人家族的婚姻网,即便他们受过良好的教育并且是官员。这种失败与第二个因素相连:他们不能建立一个坚固的财产基地。 没有财产和社会关系,晁氏被抛在圈外。其他家族领导着乡里,建立学校,将其子弟纳入科举体制。教育,甚至仕宦不再足以保护家族的命运。晁氏家族的声望只有在那些抚州的乡望愿意看重的时候才能有价值。结论显然是,那些拥有财富和权力的人并不希望与外人分享;他们在自己人内部进行分配就已经够麻烦的了。
在士从门阀向文官,再向地方精英的转型中,文化和“学”始终是作一个士所需的身份属性。下面的章节将“学”看作士的概念的一部分,并因此当作士作为一个社会群体界定其共同价值的方式之一。“学”和思想文化并非仅是创造性心灵的娱乐,而与政治责任和社会特权无关。从实用的解释来看,褒扬他人和树立规范的努力也并非只是在变相地表达私利。对从600年到1200年之间出现的多种可能性的探询,以及对士在中国历史中的角色的分析,试图完成思想史的一个任务:通过阐明思想以及思想所赖以发生的历史世界,来澄清思想价值观的转变与实践转变之间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