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代出现并相当有名的“内藤湖南学说”声称,从宋朝以来中国的皇权专制越演越烈,在清朝达到极点。近年来西方对于清朝的研究都强调,清朝比明朝更加强了中央集权。这可从以下两点看出:清朝征服中亚地区后,疆域几乎增加了一倍,另外,清朝为加强统治设立了军机处。最近关于18世纪中国货币体系的研究指出,铜钱体系的强化是中央集权的一个发展。在一些大规模的交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铜钱而不是白银。本研究将呈现,在1770年增加使用铜钱的趋势停止后,铜钱的铸造也跟着开始下降。而在1770年之前,清政府还允许使用私铸的铜钱以及前朝或其他国家的钱币,而在跨省的交易中,铜钱还是不能替代白银。大约从1775年开始,在缴交赋税和普通交易中更倾向流通白银,到了19世纪前期,白银在整个大清帝国范围内已广泛使用。当向更高层级政府解交赋税必须使用白银时,地方政府不得不和钱庄往来。尽管政府规定了用于缴交税款的白银样式,但操控钱庄的商人却决定了白银的供应和熔铸,而白银供应的源头还是商人通过国际贸易取得。
学者们争辩是否是自1600年起中国因为使用白银而与世界经济变得相互依赖。有学者甚至将这种情况回溯至1500年。本研究将指出虽然中国从16世纪已开始进口美洲白银,同时却也可获得亚洲白银,但是大约到1775年以后,中国几乎全部依赖拉丁美洲供应白银。随着这种变化,中国的货币主权与更大范围内的世界经济越是相互交错。
来自纽约的传教士卫三畏(S.Wells Williams)在1863年出版了《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该刊物提及:“在如此商业化的中国社会中,她的人民竟然缺乏自己国家所铸造的贵重金属硬币……这甚至在亚洲国家中也是唯一的例外。”本章接下去的部分将描绘1500-1850年间中国白银与铜钱个别的需求和供应变化,显示出中国的货币体系,与其同时代的其他国家,包括亚洲一些国家相比较,是如何特殊地依赖于世界经济的。
中国铸造铜钱的传统比中华帝国起源更早。在遥远的古代,日常生活一般用实物交易,商朝(公元前1523?——公元前1027年?)最早开始用贝壳作为货币。到了西周(公元前1027——公元前771),铜被铸成贝壳的形状,用来作为货币。战国时期(公元前403——公元前221),青铜这些金属混合物也被铸造成刀、铲、纺轮等形状充当货币。战国末期,纺轮形货币改变成了圆形方孔。就有历史记录的社会来看,世界上主要有两种铸币体系:一是西方体系,起源于希腊;二是东方体系,起源于中国。西方铸币,大部分以黄金或白银铸成,中央没有空洞,币面多刻有鸟、兽、植物或人物等图像。东方铸币,则多使用铜或铁铸造,中央有方孔,币面刻有汉字而不是图像。
中国在接下来的二三千年历史当中,历朝不断地铸造铜钱。低值铜钱的长期盛行,反映了小规模商业交易占有重要地位。一般说中华王朝的控制最低只到县级单位,但透过铜钱,王朝的控制却能深入到比县更低层级的地方市场。清朝延续了中华帝国发行铜钱以供地方使用的悠久历史传统。
从表1.1和表1.2,我们可以看出清初官方铸币的发展趋势。乾隆初中期(1742-1772),每年北京铸局所铸铜钱都不断增长。1772年的铸造量,约是1741年的1.9倍。1756-1765年,北京两个铸局的铸造量达到顶峰,1786-1795年又下降到1746-1755年的水平。乾隆末期和嘉庆初期(1794-1806),相对于乾隆鼎盛时期,铸币量约下降了60%。乾隆时期各省铸局的铸造量,约在1756-1765年达到顶峰。就整个乾隆时期(1736-1795)来说,北京铸局的铸造量占铸币总量的48%,各省铸局合计占到52%,西南各省又占各省铸币总量的59%。
表1.1 北京铸局的铜钱铸造量(1644-1806)
单位:卯
说明:清朝于1644年开始铸造铜钱。1685-1741年间,在某些年份的闰月会由40卯增铸3卯,有些年份又只铸36卯。1723-1735年间,某些年份会增铸1卯。此处以一年40卯作为1685-1735年间的平均铸造量。1742-1806年间,某些年份的闰月增铸4卯。有些年份增铸0.5、1、1.5卯,此处由原来的40卯平均加1卯,即为41卯计算。有些年份只有户部所属宝泉局铸钱数据,于此,依之前情况,将工部所属宝源局铸钱量以等同宝泉局计算。清初1卯所含的铜钱数时有变化。清初对户部的规定是1卯为12,880串铜钱,乾隆年间改为12,480串。1711年之后,宝源局每卯的串数为宝泉局之半。各省铸局每卯的串数也有所变化。
资料来源:“钱法档”,1644:卷1;1684:卷3;1723:卷7;1742:卷11;1756、1762:卷14;1773:卷16、卷18;1794:卷18;1799、1800、1804:卷19.
表1.2 乾隆时期各省铸局的铜钱铸造量
单位:1,000串或1,000,000文
注:此表制作曾得郑永昌先生协助。
资料来源:“史馆档”,食货志,钱法(台北:故宫);内阁汉文题本(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
除了官方新铸的硬币外,前朝或外国铸造的铜钱或私人钱庄所发行的钱票也在市面流通。
历朝仍然流通前朝铸币,表明中国货币主权意识并不深刻。1685年的一场争论足以说明这种情况。福建总督建议当时在福建广泛使用的前朝铸币定为非法,户部同意了他的看法。康熙皇帝要内阁大学士讨论此事,大学士徐乾学(1631-1694)则指出,中国对于货币使用历来守自由放任传统。从古代开始,除了隋朝和明朝某段期间曾收集过旧币重新熔铸外,没有任何朝代禁用前代的铸币而只允许使用本朝的铸币,所有新旧钱币同时流通。另外,官方铸币还与私人铸币同时并存。康熙皇帝接受了徐乾学的看法。所有禁止新旧钱币混合使用的禁令予以解除,没有认真执行禁令的官员也被赦免。1757年,两广总督李侍尧请求禁止旧钱流通,但没被采纳,仍听任旧钱自由使用。
民众不仅使用前朝的钱币,他们自己也铸造钱币。从公元前3世纪开始,就已开始盛行私人铸造铜钱,这是一次显著的中国货币传统。在现代西方的铸币机器引进之前,秦(前221至前206)迄近代,中国铸造铜钱一直沿用手工范铸模型和传统铸造技术,让私人易于铸造铜钱。从1835年在北京捕获的私铸铜钱乞丐的供词,可以看出私铸的过程是何等的容易:“我用泥刻出钱模子,随买了破烂锡器、家具,我们两人镕化造做铅钱。”
由于所需技术和资本是如此容易,以致于私铸在中国由来已久。17世纪以后,除了明清交替那段时期外,私铸一直都很盛行。根据记载,雍正时期(1723-1735),浙江和江苏都有铅与其他金属掺杂的铜钱流通。乾隆末期,大约在1775-1795年间,私铸依然流行。1796年的一封上谕提到:“近年以来,各省小钱充斥。”在乾隆初中期,官方铸币量增加时,也容许私铸以弥补通货的不足。
在19世纪前期,私铸是非法行为,但从北京的铸局到地方都有私铸。1809、1839、1846和1850年,北京铸局就因多次进行私铸而受到谴责。1820-1853年,多个省份发生私铸现象。一般私铸的数量较少。据上文引到的乞丐铸币供述,他们仅仅铸造了五串铜钱转卖给钱庄。一位贩卖芝麻油的商人和他的六个同伙,则向他的熟人卖掉了110串铜钱。但在云南、贵州、四川和湖北等省的山区移民,私铸数量较大。贵州产铅,湖北为铅的集散地,都有较多的私铸。广西的私铸现象也非常普遍,因为它可以通过水路与云南和贵州互相联系。
乾隆末期,中国的西南地区已是私钱的中心。1796年的一份官员奏报提到:云南和贵州长期有私铸现象,它们的储藏量远远大于其他省份。1796年的另一奏报指出,四川、云南和贵州的私钱多聚集在汉口。1799年,一位大学士观察到,从四川石砫以东到贵州和湖北,容易取得铜和木材,山区的许多贫民都靠铸币谋生。在这些地区,走私者用船偷运盐、铜钱、硝石和铅。由于在中国的西南地区容易得到制造铜钱的矿材,所以该区无论官方铸钱还是私人铸钱都为数较多。
此外,不像幕府统治下的日本,清朝政府实际上并未能严格控制对外贸易。因此到19世纪前期,铸于宽永时期(1624-1643)的日本钱币和铸于景兴(1740-1786)、光中(1787-1792)、景盛(1793-1801)和嘉隆(1802-1819)时期的越南钱币都曾流入中国。关于日本铜钱的官员奏报提到:它们偶尔在浙江一带出现,由帆船从日本带来。因为广东的潮州和福建的漳州、泉州与东南亚有密切的贸易联系,所以越南的铜钱也出现在这三个地区。
商人也发行纸币。在乾隆末期,钱庄即开始发行钱票。包世臣回忆:1791年他的外祖父从徽州带回来一些竹签(如图1.1),长约一尺,面值1,000余文,主要用于大规模的交易。后来钱票取代了竹签。徽州是18世纪中国的重要金融中心,钱票都到1791年以后才在该区发展,因此钱庄发行的纸币可能是在18世纪末期才出现的。
图1.1 中国南方代表铜钱价值的竹签
资料来源:The Bank of Korea,Ata Glance of our Currenciesaswellasthe World Curren-cies,p.30.
图1.2 银票
这张银票虽发行于光绪年间,但多少显示早期的银票可能像这样是用毛笔写的。发行这张银票的段质斋是广西的钱庄。这张银票上的“飞”字,意即“票”字。这张银票可兑取同庆丰宝号银两三千两。取得这张银票到兑现期间可以取得每月一分的利息。
图1.3 钱票
这张光绪年间益庆当钱庄发行的钱票可兑换500文铜钱。钱票上的图画与训言用以避免伪造钱票(日本银行调查局,《中国近代货币概要》,页20)。
由于受传统交通方式的影响,私票在北方地区使用较为广泛。从1838年各省对皇帝询问的奏报可以看出,钱票在使用上是南方少于奉天、直隶、山东和山西等北方各省。1838年,直隶总督叙述了以私票替代铜钱使用的当时环境:“若概不准其行用,责令悉付现钱,不惟增车载骡驮之费,且钱数有无短少,非如钱票之一览而知,必须一一手数,耽时旷业,事涉纷繁。”在传统中国,用牛车或牲畜的陆路运输成本,约是水路运输的16倍。南方各省水路运输较为便利,铜钱的运输成本小于北方,因此私票较少使用。在北方各省,尤其是奉天、直隶、山东和山西富裕地区,私票非常盛行。其他一些省份,私票仅在大城市流通。1850年,英国驻广州的领事注意到福州、宁波、上海和南京等大城市使用可以兑现的私票。因此,可兑现的私票,基本上在中国北部较富裕的省份以及中国西北和东南的大城市中使用。
除了使用私人发行的铜钱或私票外,清朝的重用白银更使得商人掌控货币权。
16世纪以前,白银很少用于纳税和商业交易。宋代用铜钱支付的税收是用白银支付的28倍,但是到了明末(1573-1644),仅有0.5%的税收使用铜钱。16世纪,银元的流通范围更为扩大,银锭也已普遍流行。到了明末,铜钱体制不能正常运作,于是大量使用质量较差的银元。1661年,清朝规定以白银来补笨重铜钱的不足。清初从1651到1661年,发行了12万两的银票以弥补当时的货币短缺,但是为了避免通货膨胀,这种做法很快就停止了。宋代开始发行纸钞,元(1280-1367)和明初(1368-1572)则纸钞和铜钱并用。1661年的一封上谕,解释了使用白银的原因:纸钞是“虚”的,白银是“实”的,白银比纸钞耐久并可分割。虽然有朝廷的谕令,清初用在纳税和商业交易方面的白银数量,还是有所变化。与此同时,商人长期地控制着白银的供应。
1657年,根据户部规定,所有省份的大部分赋税征收都使用白银。由于铜钱充足却笨重而不便于运输,因此有人提议收税时七成使用白银,三成使用铜钱。用白银征收的赋税都要解交到京城,其余征收的铜钱则留在省级以下供地方支出。皇帝最后采纳了该项建议。1733年,各省的田赋征收都使用白银,但安徽的巡抚则提出,少量的支付或者大笔税收超过整数的零头,可使用铜钱支付。1736年,由于直隶省的田赋支付使用的铜钱数量超过了白银,一封上谕同意依旧准许用铜钱或白银来缴税。
根据以上条令,一些省份的农户用白银支付赋税,另外一些省份则使用铜钱。但1844年的一份评论指出,80%-90%的田赋支付都使用铜钱。仅1846年在山西和1847在广西使用银锭,其他省份的田赋都使用铜钱。一些省份也使用外国银元。地方官员得在钱庄将铜钱换成白银。
无论使用银元或者银锭缴税,通常只牵涉极少量的银。官设或私人银炉将小的碎银熔化重铸成大的银锭,以便解交到更高层级的官府。官设银炉系由省级主管财政的布政使和海关官员负责,私人银炉则由户部授予私人经营。重铸的白银,不仅来自田赋,也来自商业税收。垄断着广州贸易并且支付茶叶和生丝出口税的行商,将外国银元重铸成银锭缴税。
图1.4 捐输用银两
图1.5 纳税用银两
图1.6 粤海关两
图1.7 州所用的银两
图1.8 县所用的银两
注:10两的中锭在有些省份是长方形的,有些省份则是圆形的。谭彼岸(页190)指出银两的各种形式于1724年确定下来。
清代的财政体制,是地方政府存留地方所用以及部分银两协济它省之后,所剩余的白银由驿递制度起运北京,押解税银的官员品级随税银数目多寡而定。太平天国运动打乱这套体制后,才由18世纪于山西崛起,在全国各省都拥有分支银号的山西票号用汇款方式押解税银。在这之前,商人常被委托运送白银进京,但结果常不理想。《清史稿·食货二》提到:“嘉庆十九年(1814年)命各省银解部,随到随交。道光十二年(1832年),又命官解官交。盖向来京饷及捐项,皆由银号交库也,然其弊不易革。”
到1650年,各省普遍使用外国银元。随着1659-1683年间海禁政策的实施,外国银元消失了。海禁令解除以后,在康熙(1662-1722)和雍正时期,白银又在江苏盛行。超过1两的交易从来未使用过铜钱,较少如1分和1厘的交易,白银和铜钱并用。乾隆早中期(1736-1775),因白银数量大大减少而鼓励使用铜钱。大多数包括10-100两的交易都使用铜钱。1744年乾隆皇帝的一道上谕提到:“今惟以钱为适用,其应用银者,皆以钱代。”该时期的学者也注意到,因为缺少白银,不得不增铸铜钱。另一个原因是对铜钱质量的信心日增及对伪造银锭和银元的关切日深。
大量依赖铜钱使得钱贵银贱,此后政府又鼓励使用白银,由此来降低铜钱的价格。1744年皇帝命令:“官员领帑,除夫匠工价外,民间日用,除零星粟布外,概不许用钱。”但是直到1775年左右大量便利的银元流入,才开始转向由白银主导的货币体制。
乾隆末期输入的银元,较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进口的白银更加方便可靠。在17世纪,中文的“番钱”是指许多欧洲国家所铸造的银元。这些早期的银币形状并不统一,还经常缺少花边,它们容易被修剪。18世纪末期,在墨西哥铸刻的西班牙银元,不仅在重量、形状和质量上非常统一,并且有花边修饰,上面刻有国王的头像,也被称为“佛头”。乾隆末年和嘉庆时期,这些西班牙银元超过其他银元而最受欢迎。例如,诸联在他于1821年出版的《明斋小识》中这样记载:
闻古老云,乾隆初年市上咸用银。二十年后,银少而钱多,偶有洋钱,不为交易用也。嗣后洋钱盛行,每个重七钱三分五厘。……予幼时见幂上有凤皇(美国的鹰洋)、马剑(荷兰银元)、洋船、双烛(查理二世头像的西班牙银币)、水草文等类,今唯佛头(查理三世、四世以及佛迪男七世头像的西班牙银币)通用尔。
图1.9 番钱(1675)
图1.10 佛头(1786)
图1.11 番钱(1676)
图1.12 佛头(1804)
1675与1676的银元称为“番钱”,1786与1804有西班牙国王头像者称“佛头”。由“番钱”转为“佛头”显示中国人对美洲银元更为接受。这些相片也显示1785年与1804年的银元花边比较完整,银的品相更好。在19世纪以前,中国人已经知道将国王头像放在银元上的西方习惯,但仍不知道统治者铸币的象征主权意义。
1775年以后,江苏和浙江两省流入新的银元。做过幕友和地方县官的汪辉祖(1730-1792)叙述:“余年四十(汪辉祖生于1730年,此当1770年)以前,尚无番银之名,有商人自闽粤携回者,号洋银,市中不甚行也。惟聘婚者取其饰观,酌用无多,价略与市银相等。”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期,江苏的文人郑光祖同样认为:“(乾隆)四十年后,洋钱用至苏杭。”19世纪翰林院编修冯桂芬(1809-1874)则说:“盖民间各种贸易往往顿置论银,而零卖论钱。”这些叙述说明了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白银的使用在显著增加。
由机器制造的外国银元较银锭方便流通,因为银锭还要称重和验估纯度,银元则可以直接使用。在官方事务上,清朝默许外国银元的使用。乾隆初期铜钱在很大范围内取代白银,但福建和广东两省例外。实际上,18世纪以来,白银在这两个沿海省份越来越被广泛使用。1769至1772年间,在福建省,用外国银元而非银锭缴税。1829年,道光皇帝给军机大臣的上谕中提到:“自闽广、江西、浙江、江苏渐至黄河以南各省洋钱盛行,凡完纳钱粮及商贾交易,无一不用洋钱。”道光时期,各省都用银元缴纳赋税,黄爵滋解释其中原因在于“市民喜其计枚核值便于运用”。
外国银元的可靠性,还在中国的仿造品之上,人们很快弃用中国人仿造的外国银元。正如林则徐所观察的,苏州银板样式很像外币,但品质较差。与铜钱交换,本国银元要价低于外国银元。因此,商人团体规定在交易中禁止使用仿造品,地方市场也不接受仿造的外国银币。学者冯桂芬说,“其中国仿造者虽无铅亦不行,何则?识其为夷浚制即可信其有实银六钱五分,若彼杂以铜铅亦非我所能识别,而彼决不为,是以通行。”中国政府和人民并不怎么担心使用外国银币的政治和文化意含。
是商人而不是政府在确保市场上流通白银的质量问题。为了协助商人分辨银币真假,当时出版例如《银经发秘》和《洋银辩证》等书籍,有助于小商贩减少伪币所带来的损失。这些书提供了很多区分不同种类银元的方法。例如名叫“猪掌”和“鸡粪”的银元,主要靠形状和颜色来区分,甚至图案上的头发几根都被仔细地计算过。看了外国银元的国内仿制品被商人分拣出来或禁止使用后,林则徐得出结论:“民禁胜于官禁。”
整个大清帝国都使用白银。通常在中国东南地区的城市中同时使用银锭和银元。但银元多在核心区流通,银锭则使用在边缘区域。这里的“边缘区域”不仅仅指边缘省份,同时也指核心省份那些距离主要港口与交通动脉超过75英里(走路两天可到的距离)以上的地方。
1837年前后,当时的一位观察家记载说,银元主要在中国的东南地区使用。1838年,有评论说银元在南方各省如江苏、浙江、福建和广东省使用。缪梓在1840-1846年间写道:“西北(因缪梓为江苏人,其所谓之西北,实指江苏西北,即为北方)用银(银两)较广,东南诸省非通都巨郡,市肆未尝有银(银两)。”也就是说,银锭多在中国北方使用,东南各省除大城市外,市场都不使用银锭。如林则徐所记:“且奉天山东二省,向不行用洋钱,故上海出口沙船,只有带货北行,并无带洋银前往者。盖南货贩北以取赢,若带洋银,全不适用。是以不待禁止,而人皆不肯为。”由于与南方各省之间的贸易逆差,北方省份如山东和奉天,虽也是沿海省分,并不使用外国银元。
图1.13 内蒙古使用的银锭
归化原为内蒙的一个城市。这张图片显示白银也流通到边远地区。
长江以北的广大地区,白银价格按照银锭来定价。中国中部像汉口这样的大城市以及西部地区也是如此。在安徽省的全椒县,大宗交易是用银锭。1846年山西巡抚的奏报是这样叙述山区使用银锭的情况:“即山僻小县,亦有驮载银两前往易钱及谷,以牟利者。”道光时期,内蒙古也铸造银锭(如图1.13)。
在中国北方,只有那些拥有权势或财富的家庭才使用银元。在和珅被查抄的财物中,有5.8万枚外国银元存放在当铺或钱庄,另外还有大量的银锭、铜钱和黄金。总而言之,该时期银元和银锭的使用已经遍及全国,其广泛程度远远超出了之前学者们的了解。
只有通过税收,清政府才能库存白银。清政府的田赋收入,仅相当于整个国民收入的2.4%左右。与此相反,海运到西班牙的美洲白银少则20%、多则40%直接归入政府财产,其余流入政府各类官员手中或者拥有美洲矿产权的贵族家庭。日本德川幕府时期,国家垄断了银矿和对外贸易,由此政府控制了银的供应。早在1775年,日本政府开始铸造银币。在越南,除小额交易使用铜钱外,政府铸造金或银锭用于大额交易。大约在1830年时,越南政府开始铸造与西班牙银元重量相同的银元。
从历史上看,欧洲国家将硬币或通货当做君主或政府权威的象征。例如,近代早期的法国,国王购买了银条、外国钱币或国内旧币,在皇家铸造厂将它们造成新货币。1946年,英国工党实行银行国有化之后,仍决定将君主头像印在纸币上,一如之前政府将君主头像铸在钱币上一样。虽然清代中国政府的铸局将统治者的年号铸在铜钱上,但银锭上仅刻有钱庄名称和地点或铸造它们的匠人的名字以及政府规定的单位重量。称为“元宝”的银锭重50两(如图1.13),中锭10两(如图1.14),小锭重3-5两(如图1.15-1.16),细银是较小的碎块(图1.17)。尤其是为了保证用于纳税的银锭质量,清政府要求在每块银锭上面刻有钱庄名称和地点,有时甚至要求在上面印刻负责的匠人的名字。
图1.14 中锭
相对于欧洲用统治者的头像来凸显货币主权。这个1839年的中国银两用钱庄与银匠的名字来保证真实。
图1.15-1.16小锭
福寿等吉祥语刻在小锭上。
图1.17 细银
小于3-5两的银两称细银。
不同区域的银锭,有着不同的名称。例如,广西的银锭叫白流银,“银的外形像一股白色的河流”;浙江的叫元丝银,“银的外形有如纤细的丝线”(如图1.18)。掺杂铅、铜的白银也非常普遍。缴税的银锭,其中的纯银含量在92%-100%之间,用于日常交易的则在70%-95%之间。各地称白银重量的量器也各不相同,有6-7分或者1两之差。这些都反映出清政府对白银供应的缺乏控制。
图1.18 元丝银
各地用不同形式的细银,浙江形状如细丝的细银称元丝银。
尽管铜钱是由政府铸造,但并不是全国通用的交易媒介,而仅是在特定省份内使用的通货。表示铸局名称的满文铸在铜钱上,它仅仅在铸局所在省份周围的地区使用。即使北京铸造的铜钱也不是全国的通货,而是仅仅在北京及附近的顺天府使用,即使相邻的省份直隶省也用自己铸局铸造的铜钱。
19世纪前期,用于低于价值1,000文以下的交易。除新疆南部使用的普尔钱(如图1.19-1.20),西藏使用的银元外(如图1.21-22),各省都使用制钱。铜钱的重量和每串铜钱数目不等,妨碍了它们的省际流通,只是在省与省交界地区或没有铸局的省份有些例外。这是白银或银票在跨省之间流通的原因。
图1.19-1.20新疆南部的普尔钱
新疆南部八个回城用普尔钱。普尔是“钱”的当地语言。北疆与汉人有更多往来,因而有制钱流通。普尔中无方孔,用红铜铸造,一枚值两文。伊犁有红铜所铸,形式与普尔略异的铜钱(参考《中国近代货币史资料》,页80;《皇朝经世文编》,卷59,31,户政,钱币中,45a;李星沅,《筹仿制回钱疏》)。
图1.21-1.22西藏银元
因为西藏不产铜,西藏的官方铸局、商人、工匠铸造银元。该银元正面刻有汉字,背面则刻藏文。银元中央没有方孔,而有一个圆圈,圈内写上铸造时的清朝皇帝年号。另外刻上宝藏两字(亦参魏源,《圣武记》,14.42a)。根据谭彼岸的第208页,西藏银元是清乾隆年间受在印度的东印度公司影响而开始铸造的。
全国的银锭相对比较统一。1838年,贵州巡抚贺长龄指出:“银则轻便易赍,所值又多,各处行用,大概相同。”由于重量和成色上还有差别,所以从事区间贸易的商人制定出这些银锭的交换比价。每块银锭银含量的统一以及银相对铜钱有较高的价值,促使白银成为跨省交易的媒介。
事实上,各省之间,甚至在中国北方,都存在大量的白银流动。1855年,奉天的一位官员在报告中如此记载:
查奉省本非丰裕之区,土著多以务农为业。向来贸易营生之人,全赖山西富民携带厚资,在奉省开设钱庄,而本地铺民向其行利告贷,百余年来藉此得以流通。自咸丰三年,逆贼北窜,军需紧急之时,在奉省开设钱庄之山西富商,将本撤回原籍,二年之间,不下三百余万两之多。
此外,在1850年前后,冯桂芬记述到,白银流通从手段上看并不只现银的运输:“今山西钱贾一家辄分十数铺散布各省,会票出入处处可通。”18世纪晚期,遍布全国的山西商人网络又扩张了,这当然能促进白银在全国的流通。1907年,《商务官报》记述:“若夫山陕西商票号,实为吾国交通银币之一大机关。……自有票号而呼应灵捷,脉络斯通,此二十一行省皆然,不独闽省为然,亦百十年来皆然,而不独今日为然者也(即从1797年开始)。”18世纪末,从事银钱交换、收受存款、出放贷款的私人钱庄大量涌现。例如从1766到1776年间,山西商人在苏州开设了至少130家钱庄(见图1.23-1.24)。1846年山西巡抚从牙行中得到这样的信息:“众商赍银回归,价即骤减,赍银贸易,价即骤增。”
因此,是商人而不是政府控制着白银的跨省流动以及它在各省的价格。不过,白银一般通过国际贸易获得。大约从1775年开始,中国的国外银供应市场从亚洲转移到更广阔的世界。这种变化使中国进入新的情境。
图1.23 姑苏城内的钱庄
注:由徐扬的《姑苏繁华图》可以看到市街右边店招的钱庄。
图1.24 万选官钱
注:《点石斋画报》这张上海钱庄的图片显出其供交换用的铜钱及“万选官钱”的店招。
从白银在中国这个大经济体中扮演如此重要的通货角色来看,中国事实上早在1842年以前就已深深地卷入外部世界之中。中国卷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根本原因,就是云南、缅甸和安南等陆上地区白银的供应不足所需。
从13世纪起,云南的矿山成为中国境内最重要的白银产地。由1600年前后到18世纪末期,云南的白银产量增长了五倍,其后到1829年又下降到18世纪末三分之一的水平。同时,在缅甸和安(越)南两国与云南和广西交界的地方,由于当地人民缺乏采矿技术,18世纪中期时由中国人开发了银矿。缅甸矿山于1747-1758年开采,安(越)南的矿山于1740-1775年开采。当缅甸和安(越)南的矿山获利时,中国人常被劫掠。1758和1759年,缅甸的主要矿山遭到抢劫,所有中国矿主都返回家乡。由于越南政府的压力,1775年广西边界上越南最主要的银矿全部关闭。
来自缅甸和安(越)南的白银,连云南和广西两省所需都不能满足,因此该地白银很少运往其他省份。由于云南和广西省的交通运输困难,使得这两省大量依赖白银。《明史》提及:“(1451年前后)云南产银,民间用银贸易,是内地三倍。”19世纪前期,“滇省市廛交易,俱系现银现钱,从无以钱票互易,注写外兑字样。”缅甸茂隆矿所产白银,主要也是供给云南。1759年该矿关闭时,云南的白银供应严重不足。该年云南白银相对铜钱的价格高达2,500-2,600(偶尔甚至1两银换3,000-4,000文铜钱),但在其他各省仅是700-800文的比价。安(越)南矿所产白银大多出口到广西,其形式多以银制手镯交换针、线、鞋、衣服等物。从18世纪到19世纪初,云南和广西两省的白银与铜钱的比价,是其他各省的1.5-2倍。这说明了云南和广西两省白银的求过于供。除云南和广西以外,西藏也有自己的白银供应。除这些地区以外的清代中国,主要从日本或拉丁美洲等海外地区取得所用白银。
日本一直到16世纪初期,仍需进口白银。16世纪中期,日本才积极开挖银矿,1575-1625年达到生产的高峰。由于从朝鲜引入新的生产技术,即掺杂铅的“灰吹法”,使得白银可就地精炼并且产量急剧增加。
日本的白银生产比拉丁美洲早约10年,生产技术也不相同。日本最重要的银矿——石见银山,发现于1526年。1533年日本的白银生产开始采用“灰吹法”技术。在美洲,1535年西班牙政府首度于墨西哥的官营铸局铸造银元。1556年,用掺杂汞的方法开采银矿由欧洲传播到墨西哥。虽然日本也知道掺杂汞的方法,由于铅多汞少(汞还用于制造漆器、化妆品、药品以及镀铜),日本很少使用该方法。明末的中国,同样在银矿开采中使用铅。由于欧洲人对日本的白银感兴趣,相继传入欧洲冶炼手段、挖掘技术以及探勘仪器,更提高了日本的白银产量。16世纪全球的白银贸易,主要来自日本和美洲(如地图1.1)。
16世纪日本消费许多中国的丝绸,刺激了银矿的生产以支付这些货物的进口。1540年左右,日本开始向中国出口白银,1560-1644年间,日本用白银交换中国的丝绸、衣服、水银、瓷器、古币、绘画、书法作品、书籍、药物、地毯、化妆品、漆器等物品。在这之前,因为明朝大约在1372-1567年所实行的海禁,用中国铜钱和丝绸来交换日本硫磺和扇子的官方贸易中断了。1592年后,日本政府派遣商人从京都、大阪和长崎出发,去柬埔寨、安南、泰国、菲律宾、台湾等地贸易。这些地方进而将日本白银输往中国。1550-1650年间,日本的白银依然出口到厦门和澳门。在明朝海禁与倭寇并存时期,日本白银经常是通过走私运到中国。许多中国人、日本人和欧洲人都加入到这项非法贸易中。虽然葡萄牙人在本国大多使用美洲白银,但在澳门主要使用日本白银来与中国贸易。由于葡萄牙商人经常不遵照日本政府1609年颁布禁止上好品质白银出口的法令,1635年后他们被驱逐出境,较为顺从的荷兰商人则取而代之。日本幕府也允许中国商人在长崎通商,用丝绸交换白银。1661年郑氏家族统治台湾后,代替荷兰成为日本向中国出口白银的首要中间商。随着荷兰商人撤回巴达维亚,越来越多的中国商人加入到中日贸易中。
地图1.116世纪全球的白银流通路线
资料来源:根据Iwami Ginzan Museum,Historyof Iwami Silver Mines,p.4改绘。
1648到1672年间,中国商人出口的日本白银是荷兰商人的2-4倍。白银外流引起德川幕府重视,幕府决定在1668年禁止白银出口,转而向中国出口铜来购买中国的丝绸。
由于矿山的损耗,日本早在禁止白银出口以及1685年进口替代政策发挥效力之前,出口到中国的白银已经逐渐减少。日本通过长崎每年出口到中国的白银,17世纪初期约20万银元,1648-1672年增长到约100万银元,1673-1684年又减少到80万银元。1709-1762年,下降到最低点,每年约2,530银元。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期,由于购买铜和海产品,中国对日本每年出口约10万银元(如表1.3)。
日本的白银也通过朝鲜和琉球群岛转输至中国。虽然质量较差,但1686年日本通过对马海峡出口到朝鲜的白银,比由长崎直接出口到中国的多6.2倍,1694年更多了一千倍。不过,17世纪末期到18世纪中期,日本出口朝鲜的白银数量逐渐下降,甚至在1744-1747年间完全停止。
表1.3 日本经长崎出口到中国的白银数量估算(1601-1840)
单位:银元
各数据来源所用单位有日本的贯,有中国的两,有现代的公斤。根据小竹文夫,《清代にぉける银钱比!の“动》第213页,日本进口到中国的银元一两只含约79%的纯银,因此日本银元一两可折合成一个墨西哥银元。根据《日本史用语大辞典》,一贯日本银元约为3.75公斤。根据全汉昇,《明中叶后中日间的丝银贸易》,《“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卷55期4,1984,页644,一公斤折合为25.098两,而一两银元又相当于1.45墨西哥银元。以下各数据之单位乃依此折算。
资料来源:
a.小竹文夫,前引文,页57,根据前人由德川时期留下记录计算而得之数字。
b.同上。此数字直接取自德川时期之贸易数据。
c.山协悌二郎,《近世日中贸易史の研究》,页214,引述以前学者计算。
d.山协悌二郎,前引书,页215根据当时一日记与笔记推算。
e.山协悌二郎,前引书,页214根据长崎当时留下的资料推算。
日本经萨摩藩出口至琉球群岛转输中国的另一部分白银,1680年后超过了长崎——中国的白银贸易。然而,琉球群岛运银通路的调整早于朝鲜对马通路。1715年后,日本琉球贸易中的白银大量减少,更多的是海产品以及其他杂货贸易。
综上所述,中国从琉球群岛的白银进口终止于1715年,从朝鲜进口终止于1747年,从缅甸进口终止于1758年,从日本进口终止于1760年,从越南进口终止于1775年。因此,作者认为1775年是中国从亚洲进口白银的终止年,同时也是中国几乎完全依赖拉丁美洲白银进口之始。
1571年,西班牙在马尼拉建立据点之后,西班牙属美洲殖民地通过菲律宾成为中国白银进口的另一重要来源。早在西班牙人到来之前,许多来自福建的中国商人已与菲律宾有贸易往来。1565-1815年间,每年都有1-4艘重达300-2,000吨位的大型帆船来往于菲律宾与西属美洲殖民地之间。当时中国的白银与黄金比价,约是西班牙的两倍。中国丝绸和西班牙白银是当时足以支付跨太平洋航海运输成本的两件重要商品。一些白银也由葡萄牙人和荷兰人先从西班牙获得,然后再由大西洋出口到中国。17世纪中期以后,西班牙运到菲律宾的白银,越来越被南亚和东南亚国家所分享,例如,1810年马尼拉从中国和印度进口的货物价值相等。越来越多的拉丁美洲白银也通过欧洲运到中国。
18世纪的英国,是将拉丁美洲白银输往中国最重要的欧洲国家。1699年,英国同中国达成了贸易协议,但是直到18世纪下半期,中英之间的贸易才开始有显著进展。1685年清朝开放四口对外通商,1757年后仅留广州一口,因此广州成为中英贸易的主要港口。1760-1800年间,英国与中国的贸易值增加了10倍以上。平均算来,18世纪下半期,英国占了中国与西方贸易总值的78%。
这个时期欧洲国家对中国出口的白银,超过了普通货物,例如,1712-1740年间英国对中国出口货物的支付,95%使用银元。由于茶叶在英国的普遍饮用,中国的茶叶是18世纪中国对英出口贸易的主体。1760-1799年间,英国从中国进口的货物中,丝绸占16.59%、茶叶占83.41%(据表1.4数据计算)。1784年英国减税法(Commutation Act)通过以后,茶叶进口的从价税从117%减少到12.5%,茶叶出口猛增,几乎占到中国货物出口总值的全部。1780年代中国进口有所增长,但出口依然远远大于进口,因此进口了大量的白银支付贸易顺差。
表1.4 东印度公司由中国出口至英国的丝绸和茶叶数值(1760-1833)
单位:两
资料来源:严中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页14.原资料缺1800-1816数值。
白银除了用于购买中国商品外,它进入中国还另有原因,即中国白银相对黄金的价格远远高于在欧洲的比价。18世纪上半期,黄金与白银在中国的比价,基本保持在1:10-1:11.1776年,亚当·斯密出版的《国富论》一书提到,同样单位的白银,在中国比在欧洲可以换到更多的黄金。
1700-1751年间,英国、荷兰、法国、丹麦、瑞典和普鲁士总共向中国出口了68,073,182银元。1752-1800年间,这些国家向中国出口的白银增加到104,785,273银元。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后开始加入与中国的贸易,1805年美国在中国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为0.3%,1833年迅速增长到30%,1780-1833年,平均占到21%。从中美贸易开始到1833年,根据推测,美国向中国输出了9千万银元。
拉丁美洲究竟是在何时开始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白银的主要供给者?这很难精确说出时间点。根据阿特威尔推断:“大约从1530到1570年代,中国的外国白银来自日本。”尽管17世纪中国进口的日本与美洲白银都在增长,佛林和吉拉得仍都接受伊恩(Robert Le Roy Innes)的统计,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期,日本是供应白银给中国的最主要国家。据万志英(Richardvon Glahn)收集的资料,1601-1700年,日本白银占到中国进口总数的75%,拉美白银占25%。佛林和吉拉得对这个数字在17世纪末期是否成立提出怀疑,因为该时期拉美白银的生产量和运到马尼拉的白银并不如先前学者所说的那样有所减少。郑永昌进行了相同的观察,但他还注意到,1655-1683年清朝为反对郑氏政权而实施海禁,中国到马尼拉的帆船大量减少(如表1.5)。禁海令有可能减少了中国从马尼拉的白银进口,却促进了统治台湾的郑氏家族的对外贸易。如万志英所研究,该时期郑氏垄断了中日之间的长崎贸易。此外,由于对马尼拉、琉球群岛以及安南通路仍然开放日本白银转运中国,这时期中国从日本进口的白银数量,仍然高于从马尼拉或欧洲带来的拉美白银。
表1.5 中国到马尼拉的帆船数量(1570-1760)
单位:艘
资料来源:钱江,"1570-1760年中国和吕宋的贸易发展及贸易额的估算”,页72.
1709-1762年,中国从长崎输入的日本白银,全部价值仅为14万银元(如表1.3)。1721-1740年,中国进口的拉美白银则为6,800万银元。随着日本通过朝鲜和琉球群岛转输中国白银数的急剧减少,18世纪初期中国进口的拉美白银明显超过日本白银。但是,并不能太强调18世纪早期拉美白银对中国的重要性,因为:第一,拉美白银主要用于福建和广东;第二,除了中国之外,菲律宾也将拉美白银供应其他国家;第三,英国贸易增长缓慢。
18世纪早中期,日本出口到中国和朝鲜的白银骤然减少。当18世纪早中期中国因白银不够而铸造更多铜钱时,日本白银也在进入中国的通路之一的朝鲜消失无踪,直到1876年朝鲜才进口拉美白银。从18世纪起到1876年,朝鲜在国际贸易和政府事务中很少使用白银。主要用于云南和广西的缅甸和安(越)南白银,在18世纪早期变得非常重要,并且1775年以前日本白银依然流入中国。而该时期拉美白银进口到中国的情况增长缓慢,直到1775年后,拉美白银才开始供应中国的全部需求。
中国如此大量进口拉美白银,不仅仅是因为缺少白银,还因为银元作为一种标准化的交易媒介能够满足中国的商业发展需求。在1775年后进入中国而更方便使用的西班牙银元尤其适用。根据郑光祖的观察,一直到乾隆末年(约1790-1795),中国在长江下游与云南的金银比价皆由1:10涨为1:15(当时西洋各国的金银比价为1:16),及至嘉庆及道光年间,中国的金银比价才调到同于西洋各国的1:16.由于使用白银,从18世纪末期到19世纪初期,中国越来越依赖于世界经济。
尽管中国从16世纪开始使用白银支付税款,但市面上白银用多用少不断变动。1661-1683年间海禁之前,普遍使用白银,但在1740-1775年间白银使用又减少了。18世纪末期,由于清朝的命令以及方便取得更可靠的外国银元,财政收支和大规模交易中的白银使用大增。
使用白银的地域也不断扩大。18世纪初期,银元的使用仅限于福建和广东两省,18世纪末期逐渐扩大到长江中下游地区,道光时期又进一步扩展到黄河以南的广大地区。19世纪前期,由于部分地区相对的贸易实力,边缘区域更多的使用银锭,核心区域更多的使用银元,白银使用其实是遍布全国。18世纪末期,山西商人跨省的金融网络,促进了白银在全国范围内的使用。
与同时期的邻国相比,清朝对白银依赖较深。在1876年日本强迫朝鲜开放贸易之前,朝鲜的全国通货是政府铸造的铜钱,以及1786年前后商人开始发行而用于长途交易的钱票。18世纪早期,当日本白银通过朝鲜出口到中国时,朝鲜王朝禁止使用白银作为国内的通货,朝鲜所开采的银也大部分供中国使用。
此外,中国的铜钱需求也多于德川幕府时的日本。尽管日本从16世纪开始已向中国进口铜钱,但17世纪时日本四分之三的货币已是金或银做的货币。18世纪,该比例下降到二分之一,19世纪又增加到90%。其中,前项贵重金属金或银做的硬币占50%以上,银锭相对较少。
清政府的白银供应,无论是银元还是银两,都依赖商人,这与印度和日本政府有所不同。印度是另一个亚洲主要用银的国家,其银元是由政府铸造。日本德川幕府也铸造银元和银两。相反的,清政府虽然提供地方使用的通货,也规定了银锭的形式与重量,但是它对前朝货币的放任流通,对国内或国外私币以及私人发行的银、钱票未予管制,这都说明中国不存在货币主权的概念。随着对外国银元的熟悉,中国人知道了西方将统治者头像铸在银币上,但他们并不明白货币主权的重要含义,很多人还称外国银元上的人头为“佛头”。
根据魏源估算:“银之出于开采者十之三四,其未开采者十之六七。”由于中国境内银矿有限,百濑弘认为,"30%-40%”包括缅甸和安(越)南的产银。19世纪前期,马丁(R.M.Martin,1803?——68)同样认为,缅甸和安(越)南出产的白银是中国银生产总量的一部分。从1750年开始,尽管英国贸易兴旺,日本对中国不再供给白银,但来自缅甸和越南的白银供给持续到1775年。此年之后,来自亚洲大陆的白银供应连云南和广西的需求都不能满足,其他各省几乎百分之百地依赖海外进口的白银。同时,1775年前后拉丁美洲银元开始明显流入长江中下游地区,因此作者认为,1775年是中国转向完全依赖拉美白银的关键年。
由于朝鲜不使用拉美白银,日本的白银只供自己使用,在东亚国家中,唯独中国因大量使用拉美白银而深深依赖于更广阔的世界经济。18世纪末期中国对白银依赖的日益增长,以及几乎全从拉美获得,使拉丁美洲国家独立运动干扰的银矿生产与全球白银供应,对1808-1856年间中国的白银外流及其全国性冲击提供了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