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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势不两立的科学

1787年,新泽西州有个人——到底是谁,如今似乎已被忘却——在伍德伯里溪一处岸边发现一根巨大的大腿骨戳出来。那根骨头显然不属于尚存的任何物种,也肯定不是新泽西州的。根据现在掌握的一点情况,人们认为它属于一只鸭嘴龙,那是一种长着鸭嘴的大恐龙。当时,人们还没有听说过恐龙。

骨头被送交给当时美国最杰出的解剖学家卡斯帕·威斯塔博士。同年秋天,他在费城召开的美国哲学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做了描述。威斯塔完全没有认识到这根骨头的重要意义,只是小心翼翼地讲了几句不痛不痒的话,大意是,它真是个庞然大物。他就这样错过了先于别人半个世纪发现恐龙的机会。实际上,这根骨头没有引起人们多大兴趣,后来被放在贮藏室里,最后彻底不见了。因此,历史上第一根被发现的恐龙骨头,也是第一根被弄丢的恐龙骨头。

骨头没有引起很大的兴趣,这实在令人费解,因为发现这根骨头恰好是在美国人对古代大动物的遗骸着迷的时候。这事的原因是伟大的法国博物学家布丰伯爵——就是前一章里提到的做加热球体实验的人——做出的奇怪断言:新大陆的生物几乎在无论哪一方面都要比旧大陆的生物低一等。布丰在那部评价很高的巨著《博物学》里写道,在美洲这块土地上,水源发臭,土地不长五谷,动物个儿很小,缺乏活力,肌体被从腐烂的沼泽和晒不着太阳的森林里逸出的“毒气”弄得十分虚弱。在这样的环境里,连土著印第安人也缺乏生殖力。“他们不长胡子,身上也没有毛,”布丰煞有介事地在私下说,“对女人没有激情。”他们的生殖器“又小又没有劲儿”。

布丰的观察结果在别的作家中间——尤其在那些其实对这个国家不大熟悉,因而自己的结论也是缺乏根据的人中间——获得了出人意料的热烈支持。有个名叫科梅耶·波夫的荷兰人在一本名叫《关于美洲人的哲学研究》的通俗作品中宣称,美洲的土著男人不但在繁殖方面给人印象不深,而且“如此缺乏男子气概,以至于他们的乳房都流出奶汁来了”。这种观点奇怪地流行了很长时间,在欧洲的文献中反复出现或得到反响,直到19世纪快要结束的时候。

这类诽谤在美国受到了愤怒的谴责,这是不足为怪的。托马斯·杰斐逊在他的《弗吉尼亚州纪事》中气愤地(而又令人费解地,除非你知道来龙去脉)进行反驳,还劝他在新罕布什尔州的朋友约翰·沙利文派20名士兵去北部丛林,找一头大角麋送给布丰,以证明美洲四足动物的高大和威武。士兵们花了两个星期才找到合适的目标。不幸的是,大角麋被击毙以后,他们发现它没有杰斐逊专门提到的一对威风凛凛的角,但沙利文周到地加上了一副驼鹿角或是牡鹿角,意思是,这是本来有的。毕竟,在法国,谁会知道呢?

与此同时,在威斯塔的家乡费城,博物学家着手装配一头大象似的大动物的骨头。起初它被称作“不知名的美洲大动物”,后来又不大正确地被确定为一头猛犸。第一批这种骨头是在肯塔基州一个名叫大骨地的地方发现的,但很快在各地都发现了。看来美洲一度生活着某种大动物——那种动物肯定能证明法国人布丰的可笑论点不能成立。

在热心展示那头不知名动物如何庞大和如何凶猛的过程中,博物学家们似乎有点儿得意忘形。他们把它的个儿拔高了6倍,还给它加上了可怕的爪子。实际上,那不过是在附近发现的一只大树懒的爪子。很有意思的是,他们认为那种动物“灵活和凶猛得像老虎”,在插图里把它描绘成躲在巨石后面,以猫科动物的优美姿态准备扑向猎物的样子。长牙发现以后,他们又挖空心思地以各种方式把它们安在它的头上。有一位用螺丝把长牙倒着拧在上面,就像剑齿虎的犬牙那样,使其看上去特别气势逼人。另一位把长牙向后弯曲,其动听的道理是,那个家伙原本是水生动物,打盹时用牙齿将自己泊在树上。然而,最贴近事实的看法是,这种不知名的动物已经灭绝——布丰连忙抓住了这一点,把它作为那种动物已经无可争议地退化的证据。

布丰死于1788年,但争论没有停止。1795年,一批精心挑选的骨头运到了巴黎,接受古生物学界的新秀、年少气盛的贵族乔治·居维叶的审查。居维叶不费多少工夫就能把一堆堆支离破碎的骨头安放成形,人们已经对他的才华赞叹不已。据说,只要看一颗牙齿或一块下颌骨,他就可以描述出那个动物的样子和性情,而且往往还说得出它是哪个种,哪个属。居维叶发现美国还没有人想到要写一本正式描述那类大动物的书,便自己动手写了,于是成了发现那种动物的第一人。他把它叫作“乳齿象”(意思是“长有乳头般隆起的牙齿的象”。出人意料的是,这还真有点儿像)。

在那场争论的启发之下,居维叶于1796年写了一篇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论文《关于活着的象和变成化石的象的说明》。在这篇论文里,他第一次正式提出了物种灭绝的理论。他认为,地球不时经历全球性的灾难;在此过程中,一批批的生物彻底灭绝。对于宗教人士来说,包括居维叶本人,这种看法具有令人不快的含义,因为这意味着上帝是捉摸不定的,莫名其妙的。上帝创造了物种,然后又消灭这些物种,他究竟要干什么?这种看法跟“存在巨链”的信念绝对相反。那种信念认为,世界是精心安排的,世界上的每种生物都有一定位置,都有一个目的,过去从来就有,将来也总是会有。杰斐逊无法接受这种看法:整个物种有朝一日会消亡(或者会到那种地步,会演变)。因此,当有人问他,派个考察队去密西西比河以外的美国内地进行考察有没有科学和政治价值的时候,他马上肯定了这个建议,希望勇敢的探险家们会发现一群群健康的乳齿象和别的超大动物在富饶的平原上吃草。杰斐逊的私人秘书和知心朋友梅里韦瑟·刘易斯被选定和威廉·克拉克一起担任领队,而且还是这次远征的首席博物学家。被选定来指导他该找什么活的动物和死的动物的不是别人,正是卡斯帕·威斯塔。

同年——实际上是同月,在英吉利海峡对岸,一个不大知名的英国人在发表对化石价值的见解。他的见解也将具有持久的影响。威廉·史密斯是萨默塞特的科尔运河建筑工地上的年轻监督员。1796年1月5日,他坐在萨默塞特一家马车旅店里,记下了那个最终会使他名扬天下的观点。若要解释岩石,你非得有某种并置对比的东西。在这个基础上,你可以知道德文郡的那些石炭纪岩石要比威尔士的这些寒武纪岩石年轻。随着岩层的每一变化,有的物种的化石消失了,而有的化石一直延伸到随后的岩层。通过发现哪种物种在哪个岩层出现,你就可以计算出岩石的年龄,无论这些岩石是在哪里。凭着他作为测量员所拥有的知识,史密斯马上动手绘制英国的岩层图。经过多次试用以后,这些图于1815年出版,成为近代地质学的奠基石。(西蒙·温切斯特在他深受欢迎的《改变世界的地图》一书里对这件事做了全面的记述。)

不幸的是,尽管史密斯具有敏锐的见解,但说来也怪,他没有兴趣搞清为什么岩石偏偏以那种方式埋在地下。“我没有再研究岩层的起源,满足于知道情况就是那样,”他写道,“什么原因,什么缘故,那不属于一名矿藏测量员的研究范围。”

史密斯对岩层内情的披露,更增加了物种灭绝理论引起的在道德上的难堪程度。首先,它证实了上帝消灭生灵不是偶然的,而是经常的。这么看来,上帝与其说是粗心大意,不如说是极不友好。而且,还有必要花点力气来进行解释,为什么有的物种彻底灭绝,而有的物种却顺利地存活到随后的年代。显而易见,物种灭绝不是诺亚时代的一场“大激流”——大家知道的《圣经》里的那场洪水——能解释清楚的。居维叶做出了令自己满意的解释,认为《创世记》只是指最近的那场洪水。上帝似乎不希望用先前不相干的物种灭绝来分散摩西的注意力或引起他的惊慌。

因此,到19世纪初,化石势必具有了某种重要性。威斯塔就显得更不幸了,竟然没有看到恐龙骨的意义。无论如何,这类骨头在世界各地突然发现。又有了几个机会让美国人来宣布发现了恐龙,但这些机会都没有被抓住。1806年,刘易斯和克拉克的考察队穿越蒙大拿的黑尔沟岩组。在这个地方,实际上他们脚底下恐龙骨比比皆是,他们还发现一样东西嵌在岩石里,显然是恐龙骨,但没有把它当一回事。在新英格兰,有个名叫普利纳斯·穆迪的男孩子在马萨诸塞州南哈德利的一处岩架上发现了古老的足迹;之后,又有人在康涅狄格河谷发现了骨头和足迹的化石。至少其中有一些留存至今——令人注目的是一头安琪龙的骨头——现在由耶鲁大学的皮博迪博物馆收藏。这批恐龙骨发现于1818年,是第一批经过检验保存下来的恐龙骨,不幸的是,1855年之前无人识货。那一年,卡斯帕·威斯塔去世。不过,威斯塔没有想到的是,植物学家托马斯·纳特尔以他的名字命名了一种可爱的攀附灌木,这倒使威斯塔在一定意义上获得了永生。植物界有些纯粹主义者迄今仍然坚持把这类植物的名字写成“威斯塔里亚”。

然而,到这个时候,古生物研究的热潮已经移到英国。1812年,在多塞特郡的莱姆里吉斯,有个名叫玛丽·安宁的杰出小女孩——当时只有11岁、12岁或13岁,取决于你看的是谁写的故事——发现一块5米长、样子古怪的海生动物化石,嵌在英吉利海峡岸边一处陡峭而又危险的悬崖上。这类动物现在叫作鱼龙。

安宁就这样开始了她不同凡响的一生。在之后的35年里,安宁采集化石,并把它们卖给游客。(人们普遍认为,她就是那首著名的绕口令《她在海边卖贝壳》的原始素材。)她还发现了第一块蛇颈龙(另一种海生动物)化石以及第一批最好的翼手龙化石中的一块。严格来说,这些都不是恐龙,但也没有多大关系,因为当时谁也不知道什么是恐龙。只要知道世界上生活过跟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的动物,这也就够了。

安宁不仅善于发现化石——显然她在这方面是无与伦比的——而且能小心翼翼地、完好无损地把化石挖出来。要是你有机会去参观伦敦自然博物馆的古代海生爬行动物馆,我劝你不要错过这个机会。只有在这里,你才能欣赏到这位年轻女子使用最简单的工具,在极其困难的条件下,实际上是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所取得的巨大而又出色的成就。光挖那块蛇颈龙化石她就耐心地花了10年时间。安宁没有受过训练,但她也能为学者们提供像模像样的图片和说明。但是,尽管她具有这等技能,重大的发现毕竟是不多的,因此她一生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极度贫困中度过的。

在古生物学史上,很难想得出还有谁比玛丽·安宁更不受人重视,但实际上还有一个人的情况跟她差不多。他叫吉迪恩·阿尔杰农·曼特尔,是苏塞克斯的一名乡村医生。

曼特尔有一大堆不足之处——他虚荣心强,只顾自己,自命不凡,不关心家庭——但再也找不出一名像他这样投入的业余古生物学工作者。他还很有运气,有一位既忠心耿耿又留心观察的太太。1822年,他去苏塞克斯农村出诊的时候,曼特尔太太正顺着附近的一条小路散步,在一堆用来填平路面凹坑的碎石里发现了一样古怪的东西——一块弧形的棕色骨头,大约有小胡桃那么大小。她认为那是一块化石。她知道自己的丈夫对化石很感兴趣,便拿给了他。曼特尔马上看出,那是一颗牙齿的化石。稍加研究以后,他断定,这是一颗动物牙齿,那种动物生活在白垩纪,食草,爬行,体形庞大——有几十米长。他的估测完全正确;但他的胆量也真够大的,因为在此之前,即使在想象中,谁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东西。

曼特尔意识到,自己的发现会彻底推翻人们对过去的认识。他的朋友威廉·巴克兰——那位身穿长袍、爱好实验的学者——也劝他小心行事。因此,曼特尔花了3年时间,努力寻找支持自己的结论的证据。他把牙齿送交巴黎的居维叶,征求他的看法,但那位伟大的法国人轻描淡写地认为,那只不过是河马的牙齿。(居维叶很有风度,后来为这次失误道了歉。)有一天,曼特尔在伦敦的亨特博物馆做研究,跟一位同事攀谈起来。那位同事对他说,它看上去很像是他一直在研究的那种动物——南美鬣蜥的牙齿。他们马上进行了比较,确认了它们的相似之处。于是,曼特尔手里的动物以热带一种爱晒太阳的蜥蜴命名,被叫作禽龙。其实,二者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曼特尔写了一篇论文,准备递交给英国皇家学会。不幸的是,恰好又有一块恐龙骨头在牛津郡的一处采石场被发现,而且刚刚有人做过正式描述——这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劝说曼特尔不要仓促行事的巴克兰牧师。它被取名为斑龙。这个名字其实是他的朋友詹姆斯·帕金森博士——那位未来的激进分子、帕金森综合征的鼻祖——向巴克兰建议的。大家也许记得,帕金森最初是个地质学家,他对斑龙的研究显示了他在这方面的成就。在为《伦敦地质学会学报》写的报告中,他注意到,那种动物的牙齿不像蜥蜴那样直接连着颌骨,而像鳄鱼那样长在牙槽里。不过,巴克兰就注意到这么多,没有认识到它的意义,即斑龙完全是一种新发现的动物。不过,尽管他的报告缺少敏锐的目光和深刻的见解,它仍是发表过的描述斑龙的第一篇文章。因此,人们把发现这种古代动物的功劳归于巴克兰,而不是更有资格的曼特尔。

曼特尔不知道失望会伴随自己的一生,继续寻找化石。1833年,他发现了另一个庞然大物雨蛙龙,并从采石场工人和农夫手里买回别的化石,最后很可能成了英国最大的化石收藏家。曼特尔是一位杰出的医生,在搜集骨头方面也同样很有天赋,但他无法同时维持这两方面的才能。随着他越来越热衷于搜集工作,他忽视了医生职业。过不多久,他在布赖顿的家里几乎塞满了化石,花掉了大部分收入。剩下的钱被用来支付书的出版费用,而他的书又极少有人愿意购买。1827年出版的《苏塞克斯的地质说明》只卖掉了50本,他因此倒贴了300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曼特尔在绝望之中灵机一动,把自己的房子改成了博物馆,收取门票费。然而,他后来意识到这种商业行为会损害他的绅士地位,且不说科学家的地位——于是就让别人免费参观他的家庭博物馆。成百上千的人前来参观,一个星期又一个星期,既中断了他的行医工作,又扰乱了他的家庭生活。最后,为了偿还债务,他不得不变卖绝大部分收藏品。过不多久,他的妻子带着四个孩子离他而去。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在伦敦南部的西德纳姆区,有个地方名叫水晶宫公园。那里耸立着一片被人遗忘的奇观:世界上第一批实物大小的恐龙模型。近来去那里的人不太多,但这里一度是伦敦游客最多的胜地之一——事实上,正如理查德·福蒂说的,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主题公园。严格来说,那些模型在许多方面是不正确的。禽龙的大拇指顶在鼻子上,变成了一根尖刺;它长着四条粗壮的腿,看上去像一条肥肥胖胖、不成比例的狗。(其实,禽龙不用四条腿蹲着,而是一种两足动物。)现在望着它们,你几乎想不到这些古怪而行动缓慢的动物会引起积怨和仇恨,但事实却是如此。在博物学界,也许从来没有哪种动物像名叫恐龙的古代动物那样成为强烈而又持久的仇恨的中心。

建造恐龙模型的时候,西德纳姆位于伦敦边缘,宽敞的公园被认为是重建著名的水晶宫的理想之地。玻璃和铸铁结构的水晶宫曾是1851年博览会的中心场所。新建的公园很自然地以此冠名。用混凝土建成的恐龙模型是一种很有经济效益的景观。1853年除夕,在尚未完工的禽龙模型内为21名科学家举行了一次著名的晚宴。那位发现并确认禽龙的人吉迪恩·曼特尔不在其中。坐在餐桌上首的是古生物学这门年轻的科学里最伟大的人物,他的名字叫理查德·欧文。到这个时候,他已经花费几年心血,成果累累,害得吉迪恩·曼特尔的日子很不好过。

欧文在英格兰北部的兰开斯特长大,受过训练准备当医生。他是个天生的解剖学家,对研究工作不遗余力,有时候非法取下尸体上的四肢、器官和别的部位,拿回家里慢慢地解剖。有一回,他用麻袋搬回刚从一具非洲黑人水手的尸体上取下的头,不慎绊着湿漉漉的石头滑了一跤,惊慌地望着那个头从身边一蹦一跳地顺着小巷滚去,钻进一户人家开着的门洞里,在前厅里停了下来。至于那户人家的主人见到一个头滚到自己的脚边会说些什么,我们只能想象了。有人讲,他们还来不及搞清是怎么回事,突然间一个焦急万分的年轻人冲进来拾起那个头,又冲了出去。

1825年,欧文21岁,他搬到了伦敦,不久就被英国皇家外科学院聘用,帮助清理又多又乱的医学和解剖标本。其中,大部分是杰出的外科医生、孜孜不倦的医学珍品收藏家约翰·亨特留给这个学院的,但从来没有分过类和清理过,很大程度上因为亨特死后不久,说明每件物品的意义的文字材料丢失了。

欧文很快以他的组织能力和演绎能力崭露头角。同时,他证明自己是个无与伦比的解剖学家,具有很强的复原天赋,几乎可以与巴黎伟大的居维叶相比。他成为解剖动物方面的一名专家,对伦敦动物园里死去的任何动物拥有优先取舍权,而那类东西又无一例外地送到他的家里供他来检查。有一回,他的妻子回到家里,只见一头刚死的犀牛堵住了前门走廊。他很快成为一名各种动物方面的杰出专家,无论是现存的还是灭绝的动物——从鸭嘴兽、针鼹和别的新发现的有袋动物,到倒霉的渡渡鸟以及已经灭绝的大鸟——恐鸟。恐鸟本来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新西兰,最后被毛利人吃了个干净。1861年,他在巴伐利亚发现了始祖鸟,是描述始祖鸟的第一人,也是为渡渡鸟写正式墓志铭的第一人。他总共发表了大约600篇关于解剖学的论文,这个数字真够庞大了。

不过,是由于他在恐龙方面的成就,欧文才被人们铭记。他在1841年创造了“恐龙”这个名称。它的意思是“可怕的蜥蜴”,这是个极不合适的名字。现在我们知道,恐龙毫不可怕——有的还没有兔子大,很可能还很胆小怕生。有一点是肯定的:它们不是蜥蜴。实际上,恐龙是一个古老得多的家族。欧文很清楚,它们是爬行动物,希腊文里已经有了个很合适的名词——爬行动物,但由于某种原因他不愿意采用。他还犯了个更加可以被原谅的错误(考虑到当时标本很少),那就是,他没有注意到,恐龙不是由一种而是由两种爬行动物组成:臀部像鸟的鸟臀目恐龙和臀部像蜥蜴的蜥臀目恐龙。

欧文并不是个很有魅力的人,无论在外表上还是脾性上。在一张中年晚期的照片上,他看上去又瘦削又阴险,长着又长又直的头发,眼睛向外鼓出,活像维多利亚时代情节剧里的坏蛋——有一张可以用来吓唬小孩子的脸。在举止方面,他又冷漠又傲慢,无所顾忌地实现他的雄心壮志。据知,查尔斯·达尔文唯一讨厌的人就是他。连欧文的儿子(他没过多久就自杀了)也提到他父亲的“可悲的冷酷之心”。

作为解剖学家,他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因此他能做出最不要脸的坏事而又不受人指责。1857年,博物学家T.H.赫胥黎在翻阅一本新版的《丘吉尔医学指南》时,突然注意到欧文被列为政府采矿学院的比较解剖学和生理学教授,他感到相当吃惊,因为这正是达尔文现在拥有的职位。当他询问这本指南怎么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时,他被告知那个信息是欧文博士本人提供的。同时,有一位跟欧文一起工作的、名叫休·福尔克纳的博物学家当场揭穿欧文把他的一项发现归功于自己。有人还指责他借用标本不还,后来还否认自己借过。欧文甚至为了一个有关牙齿生理学理论的功劳与女王的牙科医生发生激烈的争吵。

他毫不犹豫地迫害他不喜欢的人。早年,他利用自己在地质学会的影响排斥一位名叫罗伯特·格兰特的年轻人,而格兰特唯一的罪过就是显示出自己很有希望成为一名解剖学家。格兰特吃惊地发现自己突然被剥夺了使用解剖标本的权利,而这是他进行研究所必不可少的。由于无法再从事他的工作,他变得灰心丧气,默默无闻,这是很自然的事。

欧文如此不客气,受到伤害最大的要算是越来越悲惨的倒霉蛋吉迪恩·曼特尔。在失去妻子、子女、医生职业和大部分化石收藏品以后,曼特尔搬到了伦敦。1841年是决定性的一年,欧文在伦敦将获得命名和发现恐龙的殊荣——而曼特尔遇上了一场可怕的事故。当马车穿过克莱翰公地的时候,他不知怎的从车座上掉下来,缠在缰绳中间,被受惊的马匹飞快拉过粗糙的地面。这起事故导致他驼背跛足,常年疼痛,脊椎受损,再也无法恢复。

欧文利用曼特尔体弱多病的状态,着手系统地从档案中抹杀他的贡献,重新命名曼特尔多年以前已经命名过的物种,把他发现这些物种的功劳占为己有。曼特尔还想搞一些创新的研究工作,但欧文利用自己在皇家学会的影响,使曼特尔的大部分论文被拒绝采用。1852年,曼特尔再也无法忍受疼痛或迫害,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他那根变了形的脊椎被取出来送到皇家外科学院——这又是一件很有讽刺意味的事——由该学院的亨特博物馆馆长理查德·欧文保管。

但是,污辱没有完全结束。曼特尔死后不久,《文学》杂志刊登了一篇极其无情的悼文。在那篇文章里,曼特尔被描述成一名二流的解剖学家,他对古生物学的一点儿贡献“由于缺乏过硬的知识”而受到限制。悼文甚至抹去了他发现禽龙的功劳,把这个功劳归于居维叶和欧文等人。悼文没有署名,但其风格是欧文的,自然科学界没有人会怀疑作者的身份。

不过,到这个时候,欧文的坏事快干到头了。他的垮台之日到来了。英国皇家学会的一个委员会——欧文恰好是该委员会的主席——决定授予他最高的荣誉:英国皇家勋章,表彰他写的一篇关于一种名叫箭石的、已经灭绝的软体动物的论文。“然而,”德博拉·卡德伯里在《可怕的蜥蜴》里对那段历史有绝好的记述,“这项成就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有创意。”结果发现,箭石已经于4年前由一位名叫查宁·皮尔斯的业余博物学家发现,而且在地质学会的一次会议上已经充分发表。欧文出席了那次会议,但他向皇家学会提交自己的报告的时候没有提及这个情况。在那份报告里,他把那种动物重新命名为“欧文箭石”以纪念他自己,这当然不是巧合。尽管欧文被允许保留英国皇家勋章,但这件事使得他永远名声扫地,即使在他剩下的为数不多的支持者中间也同样如此。

最后,赫胥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他通过投票使欧文在动物学会和皇家学会的许多委员会里落选。最后,赫胥黎成为英国皇家外科学院亨特博物馆的新一任教授,结束了对欧文的惩罚。

欧文再也没有从事重要的研究,但在后半生致力于一件非同寻常的事,我们对此表示感激。1856年,他成为大英博物馆博物学部主任,在那个岗位上推动了伦敦自然博物馆的创建。那栋位于南肯辛顿的宏伟壮丽的哥特式建筑于1880年向公众开放,几乎完全成了他远见卓识的见证。

欧文之前,博物馆主要供少数精英使用和陶冶情操,连他们也很难进门。大英博物馆建立之初,想参观的人不得不写一份申请书,经过一个简单的面试,才能决定他们是否适合进场。然后,他们还得回来取票——那就是说,假如他们的面试获得通过的话——最后再次回来观看博物馆里的宝贝。即使到了那个时刻,他们也只能集体参观,被赶着快速往前走,不得随便停留。欧文的计划是人人都受欢迎,甚至鼓励工人们利用晚上时间来参观。他把博物馆绝大部分的地方用来陈列公开展品。他甚至很激进地提出为每件展品安放说明,以便让人们欣赏自己眼前的东西。他在这个问题上遭到了T.H.赫胥黎的反对,这是有点儿没有想到的。赫胥黎认为,博物馆主要应当是研究机构。通过把自然博物馆变成人人可去的地方,欧文改变了我们原先建博物馆的目的。

不过,他对人类的无私精神并没有使他忘记自己的对手。他最后一个正式举动是到处游说,反对一项关于修建纪念查尔斯·达尔文的雕像的建议。他的这次努力没有成功——虽然他无意之中为自己赢得了一个胜利,只是晚了一些。今天,他自己的雕像从自然博物馆大厅的楼梯上像主人般地俯瞰着下面,而达尔文和赫胥黎的雕像却不大显眼地放在博物馆的咖啡店里,以严肃的目光凝视着人们喝茶,吃果酱面包圈。

有理由认为,理查德·欧文那心胸狭窄的对抗行为,标志着19世纪的地质学进入低谷,但更严重的对抗又发生了,这一次来自海外。在那个世纪的最后几十年里,美国也发生了一次对抗,其程度要恶毒得多,尽管破坏力没有那么大。这场对抗发生在两个古怪而又冷酷的人之间:爱德华·德林克·柯普和奥斯尼尔·查尔斯·马什。

他们有许多共同之处。两个人都骄横自负,野心勃勃,以自我为中心,动辄吵架,妒忌心强,不信任别人,老是郁郁不乐。他俩一起改变了古生物学界。

他们一开始是朋友,互相崇拜,甚至互相用对方的名字来命名化石种类,1868年还愉快地在一起工作了一个星期。后来,两人的关系出了问题——谁也搞不清出了什么问题——到了第二年,他们之间已经成为一种敌对关系,在随后的30年里发展为强烈的仇恨。可以有把握地说,自然科学领域里再也找不出另外两个人比他们更互相鄙视对方的了。

马什比柯普大8岁。他是个离群索居的书呆子,衣冠楚楚,留着整齐的胡子,极少去野外工作,去了也很不善于发现东西。有一次他去怀俄明州参观著名的科摩崖恐龙地带,却没有注意到——用一位历史学家的话来说——恐龙骨头简直“像木头那样满地都是”。但是,他有的是钱,差不多可以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虽然他来自一个不大富裕的家庭——他的父亲是纽约州北部的一名农场主——但他的叔叔却是那位富得冒油、极其任性的金融家乔治·皮博迪。当马什流露出对博物学的兴趣的时候,皮博迪为他在耶鲁大学盖了个博物馆,并给了他足够的资金来装满他看得中的东西。

柯普生于一个特权家庭——他的父亲是费城一位有钱的商人——比马什更富有冒险精神,1876年夏天,在蒙大拿州,当乔治·阿姆斯特朗·卡斯特和他的部队在小比格角被消灭的时候,柯普还在附近找骨头。有人提醒他,这时候来印第安人领地取宝,很可能是很不明智的。他想了片刻,决定继续往下干。他的收获太大了。有一次,他遇上了几个疑心重重的克劳族印第安人,但他不停地取下和装上他的假牙,赢得了他们的信任。

有10年左右的时间,马什和柯普之间的敌对关系主要以暗斗的形式出现,但到了1877年,暗斗突然变成了大规模的冲突。那年,一位名叫阿瑟·莱克斯的科罗拉多州小学老师和他的一位朋友出门徒步旅行,在莫里森附近发现了几根骨头。莱克斯认为那些骨头属于一条“巨蜥”;他想得很周到,把一些样品寄给了马什和柯普两个人。柯普很高兴,给莱克斯寄了100美元作为报酬,吩咐他不要把他的发现告诉任何人,尤其不要告诉马什。莱克斯不大明白,便请马什把骨头转交给柯普。马什这么做了,但遭到了一番他永生难忘的羞辱。

这事也标志着两人间一场对抗的开始。对抗变得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肮脏,而且还很可笑。有时候,竟然卑鄙到一方的发掘人员向另一方的发掘人员投掷石块的程度。有一次,有人发现柯普在撬开马什的箱子。他们在文章中互相污辱对方,瞧不起对方取得的成果。科学很少——也许从来没有——在对抗之中发展得这么快、这么有成果。在随后的几年里,通过两个人的共同努力,美国已知的恐龙种类从9种增加到将近150种。普通人说得出的每一种恐龙——剑龙、雷龙、梁龙、三角龙——差不多都是他们两人中的一位发现的。 不幸的是,他们干得过于拼命,过于草率,往往把已经知道的当作一项新的发现。他俩“发现”一个名叫“尤因他兽”的物种不下22次。他们乱七八糟的分类,别人花了几年时间才整理出来,而有的至今还没有整理清楚。

两人当中,柯普的科学成果要多得多。在他极其勤奋的一生中,他写出了大约1400篇学术论文,描述了近1300种新的化石(各种各样的化石,不仅仅是恐龙的化石)——在这两方面都是马什成果的两倍以上。柯普本来可做出更大的贡献,但不幸的是,他在后来的几年中急速走下坡路。他在1875年继承了一笔财产,不大明智地把钱投资于金融业,结果全部泡汤。他最后住在费城一家寄居宿舍的单人房间里,身边堆满了书、文献和骨头。而马什的晚年是在纽黑文一栋富丽堂皇的房子里度过的。柯普死于1897年,两年后马什也与世长辞。

在最后的几年里,柯普产生了另一个有意思的念头。他殷切希望自己被宣布为“智人”的模式标本——把他的骨头作为人类的正式样板。在一般情况下,一个物种的模式标本就是被发现的第一副骨头,但由于“智人”的第一副骨头并不存在,就产生了一个空缺。柯普希望填补这个空缺。这是一个古怪而又很自负的愿望,但谁也想不出理由来加以反对。为此,柯普立下遗嘱,把自己的骨头捐献给费城的威斯塔研究所。那是个学术团体,是由好像无处不在的卡斯帕·威斯塔的后裔捐资成立的。不幸的是,经过处理和装配以后,人们发现他的骨头显示出患了早期梅毒的症状,谁也不愿意把这种特征保留在代表人类本身的模式标本上。于是,柯普的请求和他的骨头就不了了之。直到现在,现代人类仍然没有模式标本。

至于这个舞台上的其他人物,欧文于1892年去世,比柯普和马什早几年。巴克兰最后精神失常,成了个话都说不清的废人,在克莱翰的一家精神病院里度过了最后的岁月,恰好就在离造成曼特尔终生残疾的出事地点不太远的地方。曼特尔那变了形的脊椎在亨特博物馆展出了将近一个世纪,后来在闪电战中仁慈地被一枚德国炸弹击中,不见了踪影。曼特尔死后,剩下的收藏品传给了他的子女,其中许多被他的儿子沃尔特带到了新西兰,他于1840年移居到那个国家。沃尔特成为一名杰出的新西兰人,最后官至土著居民事务部部长。1865年,他把他父亲收藏品中的主要标本,包括那颗著名的禽龙牙齿,捐赠给了惠灵顿的殖民博物馆(就是现在的新西兰博物馆),此后一直存放在那里。而那颗引发这一切的禽龙牙齿——很可能是古生物学里最重要的牙齿——现在不再对外展出。

当然,寻找恐龙的工作,没有随着19世纪伟大的化石搜寻家的去世而结束。实际上,在某种出人意料的程度上,这项工作才刚刚开始。1898年,也就是柯普和马什两人相继去世的中间一年,发现了——其实是注意到——一件比以前发现过的任何东西都要了不起的宝贝,地点是在“骨屋采石场”,离马什的主要搜寻场所——怀俄明州的科摩崖只有几公里。人们发现成百上千块骨头化石露在山体外面任凭风吹雨打。骨头的数量如此之多,竟有人用骨头盖起一间小屋——采石场的名字由此而来。仅仅在最初的两个季节里,发掘出来的古代骨头就达5万千克之多;在之后的6年里,每年又挖出成千上万千克。

结果,进入20世纪的时候,古生物学家实际上有着几吨重的古骨来供他们选择。问题在于,他们仍然搞不清这些骨头的年龄。更糟糕的是,大家公认的地球的年龄,与过去的岁月所显然包含的时期、年代和时代的数量不大吻合。要是地球真的只有2000万年历史,就像开尔文勋爵坚持认为的那样,那么各种古代生物都会在同一地质年代产生和消亡。这根本说不通。

除开尔文以外,别的科学家也把注意力转向这个问题,得出的结果只是加深了那种不确定性。都柏林的三一学院有一位受人尊敬的地质学家,名叫塞缪尔·霍顿。他宣称,地球的年龄约为23亿年——大大超出了任何人的看法。他注意到了这个情况,用同样的数据重新算了一遍,得出的数字是1.53亿年。也是三一学院的约翰·乔利决定试一试埃德蒙·哈雷提出的海盐测算法,但这种方法是以许多不完善的假设为基础的,哈雷自己也没有把握。他得出的结果是:地球的年龄是8900万年——这个年龄与开尔文的假设完全吻合,不幸的是与现实根本不符。

情况如此混乱,到19世纪末,你可以获知——取决于你查的是哪种资料——我们距离开始出现复杂生命的寒武纪的年数是300万年、1800万年、6亿年、7.94亿年或24亿年——或者是这个范围里的其他数字。直到1910年,美国人乔治·贝克尔还做出了一个受到广泛认可的估计,他认为地球的年龄也许不超过5500万年。

正当事情似乎乱作一团的时候,出了另一位杰出人物,有了一种崭新的方法。他是个直率而又聪明的新西兰农家孩子,名叫欧内斯特·卢瑟福。他拿出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地球至少已经存在许多亿年,很可能还更古老。

值得注意的是,他的证据是以炼金术为基础的——天然,自发,科学上信得过,毫不神秘,尽管是炼金术。结果证明,牛顿毕竟没有大错。那种方法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当然要等下一章来叙述。 zaO9EwdlcCpPyGV58MktGKjbQWBlpJxOsDr/SaNRnELP9TO2xQjmO8rXlAhCMKd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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