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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诗歌对理的接纳

在传统文体观念中,理是书、论等文体的主要表现对象,所谓“书论宜理”(《典论·论文》)。传统文论家对说理特征比较明显的玄言诗、理学诗评价较低,如刘勰《文心雕龙·明诗》云:“乃正始明道,诗杂仙心,何晏之徒,率多浮浅。” 钟嵘《诗品》云:“永嘉时,贵黄老,稍尚虚谈。于时篇什,理过其辞,淡乎寡味。爰及江表,微波尚传。孙绰、许询、桓、庾诸公诗,皆平典似道德论,建安风力尽矣。” 视玄言诗为诗歌异类而予以否定。严羽和明七子批评宋诗也是基于诗歌抒情言志的传统观念,《沧浪诗话》云:“诗有别材,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 并批评宋人不懂诗道:“近代诸公乃作奇特解会,遂以文字为诗,以才学为诗,以议论为诗。夫岂不工,终非古人之诗也。” 李梦阳《缶音序》云:“诗至唐,古调亡矣,然自有唐调可歌咏,高者犹足被管弦。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黄、陈师法杜甫,号大家,今其词艰涩不香色流动,如入神庙坐土木骸,即冠服与人等,谓之人可乎?夫诗比兴错杂,假物以神变者也,难言不测之妙。感触突发,流动情思,故其气柔厚,其声悠扬,其言切而不迫。故歌之心畅,而闻之者动也。宋人主理,作理语,于是薄风云月露,一切铲去不为,又作诗话教人,人不复知诗矣。诗何尝无理,若专作理语,则何不作文而诗为耶?” 两人都给宋诗贴上了“说理”的标签,然后基于诗歌抒情的本质特点对宋诗予以否定。明末以来,随着对七子诗学的反思,诗论家对诗歌说理逐渐有了新的认识。

一、以理入诗的可能性

较早主张诗歌可以说理的是批评严羽、明七子并提倡宋诗的诗论家,他们认为说理与抒情并非截然对立,理无处不在,诗歌自然可以说理。冯班《钝吟杂录》云:“诗者,讽刺之言也,凭理而发,怨悱者不乱,好色者不淫,故曰‘思无邪’。但其理玄,或在文外,与寻常文笔言理者不同,安得不涉理路乎?” 诗歌“凭理而发”,故理不可少。周容《春酒堂诗话》云:“‘诗有别才,非关书也;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此严沧浪之言,无不奉为心印。不知是言误后人不浅。请看盛唐诸大家,有一字不本于学者否?有一语不深于理者否?严说流弊遂至竟陵。” 也对严羽“非关理”之论提出批评。叶燮《原诗》云:“自开辟以来,天地之大,古今之变,万汇之赜,日星河岳,赋物象形,兵刑礼乐,饮食男女,于以发为文章,形为诗赋,其道万千。余得以三语蔽一:曰理,曰事,曰情,不出乎此而已。然则诗文一道,岂有定法哉!先揆乎其理;揆之于理而不谬,则理得;次征诸事,征之于事而不悖,则事得;终契诸情,契之于情而可通,则情得。三者得而不可易,则自然之法立。故法者,当乎理,确乎事,酌乎情,为三者之平准,而无所自为法也。” 把宇宙万物视为理、事、情三个要素的统一,诗歌可以抒情、叙事,当然也可以明理,充分阐释了以理入诗的理论根据。

随着乾嘉考据学的兴盛,诗歌可以说理几为诗坛共识。因考据学虽然以文字训诂、名物典章考证为研究对象,但目的是求得对儒家经典义理层面的准确把握。受此影响,诗文领域也出现了追求义理、考证和辞章合一的风尚,对说理的认识也远较前代深刻。翁方纲《志言集序》云:“昔虞廷之谟曰:‘诗言志,歌永言。’孔庭之训曰:‘不学诗,无以言。’言者,心之声也。文辞之于言,又其精者。诗之于文辞,又其谐之声律者。然‘在心为志,发言为诗’,一衷诸理而已。” 他先引“诗言志”“言为心声”等传统论断,指出诗歌只是内心情志的表现,其特殊性只是注重声律的和谐,最后强调“一衷诸理”,视“理”为裁断、衡量万物之准则,诗歌自然也不能违背“理”。翁氏从诗歌发生的角度强调了“理”对于诗歌的重要性,传统文论“文原于道”中“文”包括诗,“道”同于理,“诗言志”就这样悄然变为诗言“理”。其《韩诗“雅丽理训诰”理字说》又云:

近有疑此篇理字者,故不得不为之说。曰理者,综理也,经理也,条理也。《尚书》之文,直陈其事,而诗以理之也。直陈其事者,非直言之所能理,故必雅丽而后能理之。雅,正也,丽,葩也,韩子又谓诗正而葩者是也。凡治国家者谓之理,治乐者谓之理,治玉者谓之理,治丝者谓之理,故曰“国史明乎得失之迹”,得与失,皆理也。又曰:“以一国之事系一人之本,谓之风。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颂者,美盛德之形容。”形与系,皆理也。又曰:“风雅颂为三经,赋比兴为三纬,经与纬皆理也。”理之义备矣哉!然则训诰者,圣王之作也,理则孰理之欤?曰:作是诗者,不知也,及其成也,自然有以理之。此下句曰“曾经圣人手,议论安敢到”,此即理字自注也。理者,圣人理之而已矣。凡物不得其理则借议论以发之,得其理则和矣,岂议论所能到哉?至于不涉议论而理字之,浑然天成,不待言矣。非圣人孰能与于斯。

翁氏认为“理”的基本含义是整理、治理、处理,与国家政治相关。《尚书》直陈其事,国史有感于得失而作诗,目的都是为了国家得到治理。因此,“理”是圣人之文的主要表现对象。表面来看,翁氏只是重申文学的政教传统,要求诗人关注国计民生,所论乃是儒家传统观念,但就深层而言,翁氏从理论上说明了“理”对于诗歌的重要性,借以肯定了以理入诗的价值。

基于“理”与国家政治的密切关系,“理足”自然成为优秀诗作的标准。陈文述《颐道堂诗自叙》云:“余之从伯元先生游也久,萧君之馆余者今亦八年,所得绪论为多。先生之论诗也,曰:‘作文之道不尽自文出,作诗之道亦不尽自诗出,自古未有不求根柢于六经诸史而可以自立者。’萧君之论诗也,曰:‘诗必理足而后意足,意足而后气格生焉,篇终而不识命意之所在,是理不足也,是妄作也。’两君之论诗如此,虽不可以赅汉魏唐宋以来之诗人,然持论其最胜矣。” 陈文述引阮元、萧抡之论,把六经诸史视为作诗的基础,所言“理足”“意足”均指作品所包含的与国家政治相关的现实功用,这与姜夔《白石道人诗说》“四种高妙”中的“理高妙”“意高妙”颇有不同。姜夔重在艺术表现方式和审美效果,陈文述则是基于诗歌的政教社会功用。

与此同时,乾嘉诗家还列举大量诗作论证优秀作品可以谈理。张谦宜曰:

文章名理,世鲜兼长。诗非不要理,只是人不能于诗中见理耳。理无不包,语无不韵者,《三百篇》之《雅》、《颂》是也。不必以理为名,诗妙而理无不通者,《离骚》以迄汉、魏是也。但求词佳不堕理窠者,两晋、六朝以讫三唐是也。只求理胜不暇修词者,程、朱、邵子辈是也。风气日下,得一层必失一层,若天限之,生古人以后者,何处下手?

诗中谈理,肇自三《颂》。宋人则直泄道秘,近于钞疏,将古法婉妙处,尽变平浅,反觉腐而可厌。

袁枚《随园诗话》云:

或云:“诗无理语。”予谓不然。《大雅》:“于缉熙敬止”;“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何尝非理语?何等古妙?《文选》:“寡欲罕所缺,理来情无存。”唐人:“廉岂活名具,高宜近物情。”陈后山《训子》云:“勉汝言须记,逢人善即师。”文文山《咏怀》云:“疏因随事直,忠故有时愚。”又,宋人:“独有玉堂人不寐,六箴将晓献宸旒。”亦皆理语;何尝非诗家上乘?至乃“月窟”“天根”等语,便令人闻而生厌矣。

张谦宜、袁枚通过列举经典中实例,表明《诗经》以后历代均不乏言理上乘之作,理不能入诗显然不符合创作实际。尤其是杜甫,乾嘉众多诗家都注意到杜甫说理的特征,并对此大加称赞。沈德潜评杜甫《诸将五首》道:“五章议论时事,感慨淋漓,而辞气仍出以丁宁反复,所云‘言者无罪,闻者足戒’。” 又评《述古》道:“古今治乱判于此,此议论之纯乎纯者,谓作诗必斥议论,岂通论耶?” 翁方纲《杜诗“精熟文选理”理字说》云:

杜之言理也,盖根极于六经矣。曰“斯文忧患余,圣哲垂彖系”,《易》之理也;曰“舜举十六相,身尊道何高”,《书》之理也;曰“春官验讨论”,《礼》之理也;曰“天王狩太白”,《春秋》之理也。其它推阐事变,究极物则者,盖不可以指屈,则夫大辂椎轮之旨,沿波而讨原者,非杜莫能证明也。

翁氏采用常见的摘句批评方式,详细论述了杜甫“推阐事变,究极物则”的说理特点及表现。这类论述对“诗有别趣,非关理也”传统观念的批驳相当有说服力,理可以入诗逐渐成为乾嘉诗学被普遍接受的诗学观念。

二、诗歌说理的特殊性

乾嘉诗家普遍认为理可以入诗,但认为玄言诗与理学诗直接议论说理的方式决不可取,诗歌说理应具有特殊性。

首先,诗歌说理应当立足于其抒情本质特点,并追求含蓄不尽的审美效果。文章说理追求的是透彻明晰的表达效果,诗歌说理则立于情感的抒发,并善于营造余味深长的表达效果。沈德潜《说诗晬语》云:

人谓诗主性情,不主议论。似也,而亦不尽然。试思二《雅》中,何处无议论?杜老古诗中,《奉先咏怀》、《北征》、《八哀》诸作,近体中,《蜀相》、《咏怀》、《诸葛》诸作,纯乎议论。但议论须带情韵以行,勿近伧父面目耳。戎昱《和蕃》云:“社稷依明主,安危托妇人。”亦议论之佳者。

所谓“须带情韵以行,勿近伧父面目”,即诗歌要富有审美趣味,不可像文那样进行抽象地说理议论,否则就粗鄙不堪。沈德潜还对杜甫、邵雍等人的诗歌说理进行分析:

读《秋兴八首》、《咏怀古迹五首》、《诸将五首》,不废议论,不弃藻缋,笼盖宇宙,铿戛韵钧,而横纵出没中,复含酝藉微远之致。

杜诗:“江山如有待,花柳自无私”“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水流心不竞,云在意俱迟”,俱入理趣。邵子则云:“一阳初动处,万物未生时。”以理语成诗矣。王右丞诗不用禅语,时得禅理;东坡则云:“两手欲遮瓶里雀,四条深怕井中蛇。”言外有余味耶?

杜甫善于将说理融入抒情和叙事之中,能够充分展示其忧国忧民的精神,并给 读者更加深厚的审美感受。邵雍《冬至吟》直接阐释阴阳变化,苏轼《三朵 花》叙述了人生阅历和感慨,均不足取。翁方纲《杜诗“精熟文选理”理字说》云:

自宋人严仪卿以禅喻诗,近日新城王氏宗之,于是有不涉理路之说,而独无以处。夫少陵“熟精文选理”之理字,且有以宋诗近于道学者为宋诗病,因而上下古今之诗,以其凡涉于理路者皆为诗之病,仅仅不敢以此为少陵病耳。然则孰是而孰非耶?曰:“皆是也。”客曰:“然则白沙、定山之宗《击壤》也,诗之正则耶?”曰:“非也,少陵所谓理者,非夫《击壤》之流为白沙、定山者也。”客曰:“理有二欤?”曰:“理安得有二哉?顾所见何如耳。”

翁方纲指出杜诗言理与陈献章、庄昶诗歌学习《击壤集》不同,邵雍、陈献章、庄昶诗歌言理是直接议论,没有兼顾诗歌的特殊性,缺少诗歌特有的韵味和美感,故不值得效法。

王夫之和叶燮也曾论及诗歌说理与古文有明显不同,王夫之《古诗评选》评鲍照《登黄鹤矶》云:“经生之理,不关诗理,犹浪子之情,无当诗情。” 叶燮《原诗》云:“必有不可言之理,不可述之事,遇之于默会意象之表,而理与事无不灿然于前者也。” 他们认识到诗歌说理不同于经学家对文理的阐释,不可直接道出,但对诗歌说理特殊性的具体表现缺少明确论述。乾嘉诗家则注重阐发诗歌说理的特殊表现,对诗歌说理论述得更加明确。

其次,乾嘉众多诗家反对诗歌说理变成语录讲义,贵有理趣。沈德潜《清诗别裁集·凡例》云:

诗不能离理,然贵有理趣,不贵下理语。陶渊明“汲汲鲁中叟,弥缝使其淳”,圣人表章《六经》,二语足以尽之。杜少陵“江山如有待,花柳自无私”,天地化育万物,二语足以形之。邵康节诗,直头说尽,有何兴会?至明儒“太极圈儿大,先生帽子高”,真使人笑来也。

沈德潜所谓的“理趣”,也就是运用生动形象的艺术手法揭示物理或事理,且能够引起读者的回味与想象。如杜甫《后游》“江山如有待,花柳自无私”为所游之景,却蕴含天地化育万物之意,与邵雍纯粹议论说理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袁枚《随园诗话》云:

诗家有不说理而真乃说理者。如唐人《咏棋》云:“人心无算处,国手有输时。”《咏帆》云:“恰认己身住,翻疑彼岸移。”宋人:“君王若看貌,甘在众妃中。”“禅心终不动,仍捧旧花归。”《雪》诗:“何由更得齐民暖,恨不偏于宿麦深。”《云》诗:“无限旱苗枯欲尽,悠悠闲处作奇峰。”许鲁斋《即景》云:“黑云莽莽路昏昏,底事登车尚出门?直待前途风雨恶,苍茫何处觅烟村?”无名氏云:“一点缁尘涴素衣,瘢瘢驳驳使人疑。纵教洗遍千江水,争似当初未涴时?”

袁枚同样认同诗歌应立足于形象性的描写来表达人事物理。类似主张在乾嘉诗家中相当普遍,张谦宜《茧斋诗谈》曰:“善谈理者,不滞于理,美人香草,江汉云霓,何一不可依托,而直须仁义礼智不离口,太极天命不去手,始谓之谈理乎?……文章名理,世鲜兼长。诗非不要理,只是人不能于诗中见理耳。” 诗歌应当依托美人、香草等事物来说理,不能直接下理语。可见,乾嘉诗论家认为诗歌可以说理,但义理的表现应当以艺术形象的塑造为基础,又要具有趣味之美,这是对“诗言志”传统观念的重大补充。

三、“学人之诗”与以学问济性情

随着诗歌说理的深入人心,“学人之诗”渐渐成为乾嘉诗家的常用术语。杭世骏《沈沃田诗序》云:

《三百篇》之中,有诗人之诗,有学人之诗。何谓学人?其在商则正考父,其在周则周公、召康公、尹吉甫,其在鲁则史克、公子奚斯。之二圣四贤者,岂尝以诗自见哉?学裕于己,运逢其会,雍容揄扬,而《雅》《颂》以作;经纬万端,和会邦国,如此其严且重也。

杭世骏所称“学人”为正考父、周公、召康公、尹吉甫等人,他们都是朝廷官员。所谓“学人之诗”乃继承《雅》《颂》而来,特点是关注社会现实政治,艺术表现手法以赋陈、议论说理为主,与《国风》多表现男女之情、注重比兴有所不同。

陈文述《顾竹峤诗叙》云:

有诗人之诗,有才人之诗,有学人之诗。汉魏以来,陶之冲淡,鲍之俊逸,小谢之清华,王、孟、韦、柳之隽永澄澹,诗人之诗也。陈思之沉郁,康乐之生新,太白、东坡之旷逸朗秀,才人之诗也。韦孟之《讽谏》,张华之《励志》,少陵之时事,香山之讽谕,邵尧夫之温厚,陆放翁之忠爱,元遗山之睠怀故国,学人之诗也。国朝诗人辈出,踵武前代,亭林、桴亭为学人,愚山、渔洋为诗人,梅村、迦陵为才人。乾嘉以来,于斯为盛,并世诸贤,略可屈指。为诗人之诗者,则有我师仪征阮云台先生、无锡秦小岘司寇、蒙古法梧门祭酒、山左李石桐少鹤兄弟、莱阳赵北岚、山阴邵梦馀、嘉兴吴澹川、长洲王惕甫、彭秋士、吴枚庵、太仓彭甘亭、华亭姚春木、江西乐莲裳、吴兰雪,吴江郭频伽,海昌查梅史,钱塘厉樊榭、袁简斋、吴谷人、朱青湖、马秋药、钱谢庵、东生叔美兄弟、屠琴坞从兄曼生。为才人之诗者,则有武进黄仲则、阳湖赵瓯北、洪稚存、湘潭张紫岘、会稽商宝意、大兴舒铁云、嘉兴王仲瞿、扬州汪剑潭、竹素竹海父子、遂宁张问陶、金匮杨蓉裳荔裳兄弟、金华周箌云、丹徒严丽生、常熟孙子潇、吴江赵艮夫。为学人之诗者,娄东萧樊村一人而已。

陈文述把诗歌分为“诗人之诗”“才人之诗”“学人之诗”三类,“学人之诗”清代以前有韦孟《讽谏诗》、张华《励志诗》、杜甫时事诗、白居易讽谕诗及邵雍、陆游、元好问之作,清代早期有顾炎武、陆世仪,中期有萧抡。所言清代以前的“学人之诗”主要从题材内容加以判定,即反映社会现实、体现儒家伦理道德观念和政治理想之作。清代“学人之诗”主要从诗人是否具有“学者”的身份而判定。顾炎武、陆世仪为著名学者,萧抡曾受学于钱大昕,后入陈文述幕12年。陈文述《萧樊村传》曾载两人论诗之事:“余少年所为诗,瓣香梅村,多伤繁富,君谓予曰:‘君之诗,春华有余,秋实不足。独不闻‘蒲柳之姿,望秋先零;松柏之质,经霜弥茂’乎?愿捐弃故技,更受要道也。’余始憬然,乃更究心于汉、魏、李、杜、韩、白、苏、黄诸家之作,有未合者,君纠摘不遗余力,余必即时改定。” 可知陈文述所言“学人之诗”的特点是题材内容关注社会现实,重质轻文,并重视对前代作品的学习。

孙原湘《黄琴六诗稿序》云:

言志之谓诗,而所以文其言者殊焉。有诗人之诗,有学人之诗。同一言德行,而《抑戒》学人之诗,《雄雉》则诗人之诗。同一饮酒,而《伐木》诗人之诗,《宾筵》则学人之诗。此辨之于气息,辨之于神味,不当于字句间求之也。

《抑戒》属《大雅》,《毛诗序》云:“《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 《雄雉》属《邶风》,《毛诗序》云:“《雄雉》,刺卫宣公也。淫乱不恤国事,军旅数起,大夫久役,男女怨旷,国人患之而作是诗。” 《伐木》属《小雅》,《毛诗序》曰:“《伐木》,燕朋友故旧也。自天子至于庶人,未有不须友以成者,亲亲以睦,友贤不弃,不遗故旧,则民德归厚矣。” 《宾筵》属《小雅》,《毛诗序》曰:“《宾之初筵》,卫武公刺时也。幽王荒废,媟近小人,饮酒无度,天下化之,君臣上下沉湎淫液,武公既入,而作是诗也。” 孙原湘所言“诗人之诗”应该侧重于曲折委婉的手法抒情言志,如《雄雉》“雄雉于飞,泄泄其羽”,《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均托物起兴。“学人之诗”的特点是赋陈时事,直言道理。如《抑》“ 谟定命,远犹辰告”“匪面命之,言提其耳”,《宾筵》“宾之初筵,左右秩秩。笾豆有楚,殽核维旅”,其写法与《雄雉》《伐木》讲究比兴明显不同。

杭世骏、陈文述、孙原湘所论乃是承袭传统诗歌分类而来。宋刘克庄《跋何谦诗》云:“余尝谓以性情礼义为本、以鸟兽草木为料,风人之诗也;以书为本、以事为料,文人之诗也。” 把诗歌分为“风人之诗”和“文人之诗”两大类。明孙承恩《书朱文公感兴诗后》云:“诗自《三百篇》后,有儒者、诗人之分。儒者之诗,主于明理;诗人之诗,专于适情,然世之人多右彼而抑此。故云烟风月,动经品题,而性命道德之言,为诗家大禁。少有及者,即曰涉经生学究气。” 把诗歌分为“儒者之诗”和“诗人之诗”两类。两人所言“诗人之诗”主于抒情,多借鸟兽草木、云烟风月而抒情;“文人之诗”“儒者之诗”主于明理或叙事,多直接铺陈或说理议论。“诗人之诗”比较接近《国风》,“文人之诗”“儒者之诗”比较接近《雅》《颂》传统。

传统诗学对“文人之诗”的评价有所争议,肯定者如刘辰翁,其《赵仲仁诗序》云:“后村谓文人之诗与诗人之诗不同,味其言外,似多有所不满,而不知其所乏适在此也。吾尝谓诗至建安,五、七言始生,而长篇反复,终有所未达,则政以其不足于为文耳。文人兼诗,诗不兼文也。杜虽诗翁,散语可见。唯韩、苏倾竭变化,如雷震河汉,可惊可快,必无复可憾者,盖以其文人之诗也。诗犹文也,尽如口语,岂不更胜彼一偏一曲自擅诗人诗。” 认为“文人之诗”能够兼有“诗人之诗”之长,赞誉有加。否定者如许学夷,其《诗源辩体》曰:“风人之诗既出乎性情之正,而复得于声气之和,故其言微婉而敦厚,优游而不迫,为万古诗人之经。” 只是把“风人之诗”视为诗歌正统。这种对“文人之诗”地位的不同评价与唐宋诗之争息息相关,正是出于尊唐贬宋的立场,许学夷对韩愈、苏轼所代表的“文人之诗”评价较低。

乾嘉时期,诗坛对以学问见长的“文人之诗”不再一味贬斥,甚至等同于以比兴见长的“诗人之诗”,如翁方纲《谢蕴山〈咏史诗〉序》云:

有才人之诗,有学人之诗,二者不能兼也。山谷云:“以古人为师,以质厚为本。”然吾尝见山谷手迹,荟萃史事,巨细不遗。自后山以下得其隶事之法,而所以学其学者,知者盖罕矣。昔与南康谢子极论黄诗之所以然,谢子尝以予所合校《任史注》三集锓于南昌,然吾观谢子所以学其学者不尽于此也。既而谢子殚前后十年之力补魏收魏澹之书,此非诗中所得力乎?然吾观谢子所以学其学者,抑仍不尽乎此也。今又积数年而成《咏史诗》八卷,其于唐人不袭胡曾之格调,其于山谷、后山以下隶事之法,亦不沿其面目,可谓勤且博矣。吾尝与谢子研精七律之选,取刘考功之言,名以志彀。今谢子之诗尚未全以付锓,而先举此以质诸学侣,吾知其必有得也。回忆三十年前城南风雪翦烛细论者,半皆才藻中事耳,必合诸学之所得,则学即才矣。谢子方敬承圣主知遇,膺方面封圻之任,慎持经术,以壹乃心,力将必合知能而一之,又岂特合才与学而一之也哉。

翁方纲先言诗歌有“才人之诗”与“学人之诗”之不同,前者以天分见长,讲究兴会标举;后者以学问为主,讲究隶事之法,两者并无高下之分。又言黄庭坚对历代史实了然于心,堪为“学人之诗”的典范,后代只有陈师道继承了黄庭坚以学为诗的特点。最后指出谢启昆《咏史诗》师法黄庭坚“学人之诗”,且能独出心裁。可见,翁方纲所言“学人之诗”以记事见长,注重学问的积累。赵怀玉也有类似论断,《焦里堂诗序》云:

今天下之为学有二:一曰经术,一曰词章。为经术者,穿穴训诂,冥搜苦索,责以登高作赋而有所不暇。为词章者,渔猎载籍,拈新摘芳,求其折角夺席而有所不能。于是或鄙之曰浮,或陋之曰朴。岐性情学问而二之,求其兼者廑矣。吾友焦君里堂则异是……其诗陈言务去,戞戞独造,虽亦流连光景,而涉名教系风化者尤津津乐道之,使人犁然有当于心,夫乃叹君之弗可及矣。夫蕲于工而工者,斤斤于格律,屑屑于字句,殚精力而为之,以是专门名家,取誉传世,诗人之诗,世所同也。不蕲工而自工者,施之则有本,言之则有物,出余事而为之,以是畅怀舒愤,塞违从正,学人之诗,君是也。予于二者并有慕尚,而皆未窥其堂奥,然窃怪世之各掩其短而交相诋也。若里堂者,庶几合性情学问而兼其长,能不为习俗所囿乎。

赵怀玉指出,传统观念把“经术”和“词章”视为两个领域,“经术”为学术 研究,注重辨析事理,考证名物,缺点是朴实无华;“词章”为文学创作, 注重书写性情,讲究辞采,缺点是轻浮浅薄。然后指出“诗人之诗”和“学人 之诗”的不同:“诗人之诗”追求字句格律的艺术技巧,刻意求工;“学人之诗”则注重内容的充实,非刻意求工而自工,兼有性情和学问之长。他反对“各掩其短而交相诋”的不良风气,最终赋予“学人之诗”与“诗人之诗”同样的地位。

可见,在乾嘉诗人心目中,“诗人之诗”与“学人之诗”代表了两种不同的诗学传统。“诗人之诗”主于言情,表现手法讲究比兴,注重景物的刻画,主要继承《国风》传统;“学人之诗”关注国家政治事务,作者具有比较深厚的经术根柢,表现手法讲究铺叙或说理,主要继承《雅》《颂》传统。乾嘉之前,由于受“诗言志”传统观念的影响,主流诗学视“诗人之诗”为正宗。随着乾嘉考据学的兴盛,通经汲古成为时代风尚,“学人之诗”渐受推崇,以学问入诗也逐渐被众多诗家接受。

乾嘉诗学所说的“学人之诗”包含着以学问入诗和以学问济性情两种不同倾向。所谓以学问入诗,就是以金石考据或其他实学为创作题材,立足于求实精神,引学术研究入诗。如翁方纲《复初斋诗集》中数百首题画、题古迹、题碑之作,孙星衍《再至东省过河温各县》专谈治水方略,阮元《西洋来船初到》谈商贸,程恩泽《橡茧十咏》《橡茧歌》谈蚕桑之业等,均与传统注重感兴的诗歌明显不同。

以学问入诗提倡最力者为翁方纲,其《志言集序》云:“士生今日,经籍之光,盈溢于世宙,为学必以考证为准,为诗必以肌理为准。” 翁氏之外,桂馥、蒋士铨、程晋芳、吴锡麒、王昶、纪昀、潘有为、冯敏昌等众多诗家也有相当数量的以学问入诗之作。值得注意的是黄景仁这位以天分而著称的诗人,入都之后受此影响,也创作有《王兰泉先生斋头消寒夜集观邝湛若天风吹夜泉砚作歌》《丙申冬于王述庵通政斋见邝湛若八分铭天风吹夜泉研为作歌今覃溪先生复出邝书洗研池三字拓本与研铭合装属题池在广州光孝寺邝读书处也先生视学广东曾访之》《丛竹图为金光禄素中题》《汉吉羊洗歌在程鱼门编修斋头作》等大量鉴古品画之作。

不过,乾嘉诗家也有否定以学问入诗的声音。程晋芳《望溪集后》云:“夫诗有诗人之诗,有学人之诗,有才人之诗,而必以诗人之诗为第一。文有学人之文,有才人之文,而必以学人之文为第一。” 袁枚《随园诗话》云:“人有满腔书卷,无处张皇,当为考据之学,自成一家。其次,则骈体文,尽可铺排,何必借诗为卖弄?自《三百篇》至今日,凡诗之传者,都是性灵,不关堆垛……近见作诗者,全仗糟粕,琐碎零星,如剃僧发,如拆袜线,句句加注,是将诗当考据作矣。” 朱庭珍认为:“翁以考据为诗,饾饤书卷,死气满纸,了无性情,最为可厌。” 均主张以情入诗。尽管袁枚等人在诗坛具有巨大的影响力,但这种主张并没有完全压倒以学入诗的创作风气。经历过声势浩大的宗唐宗宋之争,乾嘉诗家已经能够兼容两者之长。以学入诗渊源于宋诗,相对于唐诗的丰神情韵难以超越,宋人“以筋骨思理见胜” ,其思理学问尚有很大的开掘空间。乾嘉众多诗家普遍具有深厚的学术功底,谙熟四部,故期待在以学问入诗领域开拓出新的天地。

相较于以情入诗与以学问入诗之争,重视学问、主张以学问济性情堪称此期诗坛共识。明确主张学习宋诗的浙派、秀水派、肌理派众多诗家自不待言,以宗唐为主要特征的格调派也是如此。沈德潜《说诗晬语》云:

严仪卿有“诗有别才,非关学也”之说,谓神明妙悟,不专学问,非教人废学也。误用其说者,固有原伯鲁之讥。而当今谈艺家,又专主渔猎,若家有类书,便成作者,究其流极,厥弊维钧。吾恐楚则失矣,齐亦未为得也。

沈氏主要批评浙派以学问入诗的不良倾向,在肯定诗歌抒情功能的同时,又指出学问乃是诗家的基本素质。沈氏弟子中,钱大昕、王鸣盛、毕沅等人皆为乾嘉考据大师。王昶《示长沙弟子唐业敬》云:

诗道之多,正如汉家宫阙,千门万户。然其择之也,与古文同果,能熟读深思,傅以学问,辅以才气,壮以声调,何患不成大家?至七言古诗,断以杜、韩、苏、陆为宗,余或偶及之,不可为准则也。

王昶也认为诗家要熟读前代作品,并以学问为依托,方能成为大家,把学问视为诗家的重要素质。

以才性见长的洪亮吉、袁枚等人同样把学问视为涵养性情的重要途径。洪亮吉《北江诗话》云:“今世士惟务作诗,而不喜涉学,逮世故日胶,性灵日退,遂皆有‘江淹才尽’之诮矣。” “才”本从天分中来,但洪氏认为只要不断提升学识,就能避免江郎才尽的结局。袁枚《随园诗话》云:“诗难其真也,有性情而后真;否则敷衍成文矣。诗难其雅也,有学问而后雅;否则俚鄙率意矣。” 把学问视为避免俚鄙率意的有效手段。他们都认为,只有学问才能提升诗人性情的境界。

另外,法式善、吴锡麒、陈文述等人也把学问视为弥补性情俚俗的重要手段。法式善《鲍鸿起野云集序》云:“诗之为道也,从性灵出者,不深之以学问,则其失也纤俗。从学问出者,不本之以性情,则其失也庞杂。兼其得而无其失,甚矣其难也。” 认为诗歌应抒发性灵,还要精通学问,这样方能避免纤俗。吴锡麒《任畏斋都督二峨草堂学稿愚稿序》云:“力有莫能穷者学,性有不可及者愚,而论诗者往往标举别才,掞张慧业,于是空疏之习、佻巧之风二者交讥焉。夫风雅之旨,剖判甚微,神妙于虚,而诣征诸实,果学而不溺于学,斯鸢鱼之趣通之矣。惟愚而善用其愚,则金石之诚托之矣。” “别才”即吟咏情性,但容易导致“空疏之习、佻巧之风”,唯济之以学问,方能避免这种缺失。陈文述《颐道堂诗自叙》云:“作诗之道,亦不尽自诗出,自古未有不求根柢于六经诸史而可以自立者。” 欲立于诗林,须以经史为根柢。三家均把学问视为诗家的重要素质。

以学问入诗与以学问济性情均体现出对学问的重视,但它们的诗学内涵具有明显的不同。以学问入诗大大拓展了诗歌的表现领域,是对诗歌表达情感传统观念的革新。以学问济性情则是对传统创作主体相关理论的继承。刘勰《文心雕龙·体性》曾指出创作主体包含才、气、学、习四个因素,并把“积学以储宝,酌理以富才”看作“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将作家后天的学识提高到重要地位。杜甫亦重“学”,所谓“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乾嘉诗家以学问济性情不但认为学问能够增加才气,而且可以医俗,性灵也离不开学问,由此导致清诗呈现出以学为诗的特点。

综合来看,乾嘉诗学对诗歌本质的理解有两个新意:一是拓展了“诗教”的内涵,把它改造成涉及诗歌功能、题材内容和审美效果等多方面要求的诗学术语。二是乾嘉众多诗论家把说理视为诗歌内容的重要方面,这是对传统诗学观念的巨大修正。这种修正有助于弥缝长期以来《国风》传统与《雅》《颂》传统的对立,也有助于提升以叙事著称的汉乐府、唐代新乐府的诗学地位,大大拓展了传统诗歌经典体系。 KJ6XXkAXtLEawnHvRT4BRGGpDp4/b4Ouo8MM4KUG2Tw0cWobKY2tjjgDkkpIA/V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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