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舞是20世纪初在西方兴起的一种与古典芭蕾相对立的舞蹈派别,它的最鲜明特点是反映现代西方社会矛盾和人们的心理特征,故称为现代舞,亦被称为“当代舞蹈”、“新兴舞蹈”、“现代派舞蹈”等。“现代舞”不是一种固定的舞蹈形式,它的特征不仅表现在创作方法上,也因为训练体系的不同及其强调发挥个人特色,因此不存在普遍规律,每个艺术家都可以创造其自己的“法典”,形成各具特色的不同流派。“现代舞”是所有这些流派的总称,但它却不能概括各种流派的全貌。
现代舞蹈,它以反对历史悠久的古典芭蕾舞开始。主要以其美学观念特殊而与传统艺术相区别,进一步对一切舞蹈传统观念、乃至要求背离一切公认的舞蹈原则,或使舞蹈变成一种非舞蹈的特殊存在。现代主义舞蹈家们在现代舞蹈的技巧上不断创新,特别是在花样翻新上下工夫,并以此来标榜自己在舞蹈艺术上的新发现。各个舞蹈家在舞蹈主张和舞蹈面貌上奇杂多样,有时一个舞蹈家也会提出好几种不同的舞蹈主张,创作出面貌不同的舞蹈作品来。正如美国现代主义舞蹈家海伦·汤米尼斯在其演出宣言中曾讲过:“现代舞蹈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不存在普遍的规律,每一个艺术家都在努力创造自己的法典。”这也是现代主义舞蹈的最主要特征。
现代舞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现代舞的生活观是乐观向上,宽容大度,随遇而安;它的艺术观是求同存异。美国第三代现代舞大师默斯·堪宁汉曾说过:“如果你不喜欢别人的作品,那就编一个自己喜欢的好了。”这充分体现了现代舞的“随意性”。
(2)美的概念不是现代舞的唯一追求。美或者不美,不应是衡量现代舞作品水平高低的唯一标准。例如格莱姆刚刚出道时,她那富有新时代之敏感气息的抽搐舞蹈动作,曾被辱骂成“要么是癫痫突然发作,要么是分娩迫在眉睫”。但是几十年之后,当整个世界都在运用她那痉挛性的表演方式之时,她的“收缩和放松”动作原理已经被当做是新时代舞蹈美学的代表了。
(3)新旧概念在现代舞中不是死的定律。尽管新的不一定就比旧的好,但新的多多少少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
(4)现代舞蹈是审美学,而不是伦理学。对现代舞作品,应该尽力避免是非曲直的判断,尤其是在看远离传统观念的后现代舞时更应如此。
(5)对现代舞作品,尤其是对那种以实验为目的的新作品,包括学生的习作,最好不做价值高低的判断,而应以竭力挖掘其创造的潜力,理解其创作的动机为根本宗旨。
现代舞并不像古典芭蕾舞或中国传统民族舞蹈那样能以详细的分解动作成舞蹈特点来说明某一种舞型,所以有些人只把它看作“新兴舞蹈”、“先锋舞蹈”、“前卫舞蹈”的同义语,只强调其“摩登”。但是,如果单从时间概念上来看,现代舞如今也并非都是“摩登”的,因为它发展至今已近百年,就其先驱者邓肯的舞蹈来说,人们也仍称之为“现代舞”。为了使其称谓更能说明其舞蹈特质,使用“现代主义舞蹈”一词来称呼更为确切。
“现代主义舞蹈”的特征在具体的舞蹈实践中大致体现为:
(1)舞蹈者不穿芭蕾舞鞋与舞裙,不按古典芭蕾舞动作体系进行专业训练,不必顾及已经存在的任何一种舞蹈形式以及公认的舞蹈法则,也可以不受形式美规则的限制而任意设计任何舞蹈样式。
(2)舞蹈中不必塑造人物形象,不必表现故事情节,不必表现生活场景。总之,舞蹈要排除“再现性”,而强化“表现性”,表现抽象的观念,表现“自我”,表现内心的冲动,表现本能,表现潜意识,表现直觉、幻觉和梦境。
(3)舞蹈也可以不表现“自我”,而只是一种“纯动作性”的表演,有了动作就有了一切,不要求动作体现什么内容。
(4)尽量排除舞蹈创作人员在创作中的主观作用,使创作不受意识的支配,而具有最大限度的任意性。
(5)舞蹈内容以失去客观性为高,含义模糊,观赏者认为表现了什么就表现了什么。
(6)舞蹈走向非舞蹈化,把人们生活中的任何动作都视为舞蹈。
许多现代主义舞蹈家倡导创新,倡导舞蹈充分表现人们的真情实感,并为之在技术上刻苦钻研,丰富人体的表情手段,开发了人体表演新领域,对于舞蹈艺术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的作用。但是,现代主义舞蹈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唯心主义、形而上学和违反艺术规律的表现也往往十分突出,从而成为文化争议和抨击的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