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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世逵
——独辟蹊径的经商策略

范世逵(1498年—1557年),字希哲,别号东山。范世逵一家,是以农商为业的蒲州富户。范世逵在经商中遵循人弃我取、人取我予的最基本法则,他看准时机,或囤积,或购进,或售卖,生意越做越大,数年内获利丰厚,从此便成为了名扬西北的大商人。

明代,盐的运销实行了开中制。所谓开中,就是由政府统一控制着盐的生产和盐的专卖权,根据边防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出榜召商,应招商人必须把政府所需要的实物输送到各个边防卫所,这样商人才能取得贩盐的专利执照(盐引),然后商人凭着盐引到指定的盐场支盐,并在指定的行盐地区内销售。

当时,销量最多的是两淮盐。凡两淮盐商,需输纳实物到甘肃、宁夏等边防卫所,然后领取盐引,凭引在两淮盐场支盐。但是,由于官僚显贵、势豪奸绅的上下勾结,势豪占中,一般盐商持引不能在盐场及时支到盐,有时要等到数年或者是数十年。加之,输纳实物到边防卫所有时会遇到战事,还要向各级官僚馈赠贿赂,使两淮盐商的利益大受影响,以致亏赔不支,由此被迫退出盐商界。

范世逵分析了整个盐业界的形势发展后,他认为输粮换引“奇货可居”。范世逵亲自到了关陇至皋兰,和往来的张掖、酒泉、姑臧等地,了解那里的地理交通情况。

情况了解熟悉后,范世逵便在这一带专门经营粮、草,他或囤积、或出手、或购进、或销售,生意做得很自由也很活络,数年内他获得了极大的财富。虽然范世逵做生意的数额都很大,但是他一直遵守着奉公守法的政策。所以,河西都御史和边防将校,都愿意与范世逵交往,对他也甚为礼敬。

范世逵经商致富后,家业大兴,有良田数百亩,积蓄银两数以万计。但是,范世逵穿的衣服、用的东西、乘的车马却是一点都不奢华。他为人好义,经常救人于急难。

陕西三原人陈海犯法坐监,范世逵可怜他远离家乡,于是出资赎他出狱,后来,陈海又偷窃了范世逵的许多银两逃走了。人们都谴责陈海,说他是个小人。范世逵却说:“此人我待之有恩,偶尔财迷心窍,待他醒悟后,还会回来‘完璧归赵’的。”果然,不久之后,真的如范世逵所说的那样,陈海返还了范世逵的钱财。此事之后,众人都更加佩服范世逵的识人能力了。

范世逵经商能人弃我取,独辟蹊径,在与人相处时,他又能知人,真可谓有胆有识,这大概就是范世逵经商能够取得成功的原因吧。 q8FF8lz6OKXLd48i7Rd3+YOHR7plT2eJhFPWBOgwdavHR9nm+A7ousJL8EfWwGC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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