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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
——狂放不羁的“草圣”

张旭(675—约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唐朝吴县人,开元、天宝时在世,曾任常熟县尉,金吾长史。唐朝著名的书法家。

书法是我国民族特有的一门艺术。我国历史上产生过许多书法家,留下了许多书法艺术作品。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还有陆柬之、孙过庭、李邕和张旭等,都是唐代前期的大书法家。他们有的擅长楷书,有的擅长行书,有的擅长草书,在继承前辈书法艺术的基础上,都有所创造。张旭,喜欢喝酒。他喝酒喝得大醉,常常大喊大叫,然后挥笔疾书,甚至用头部沾上墨写字。他酒醒以后,看了自己写的字,看得入了神,但如果再写就写不到原来那么好了。所以人们称他为“张颠”。张旭曾经在常熟县当过小官。一次,县里有位老人拿了一份文书来,请求张旭给他写几句判词。无缘无故叫写判词,张旭不写。过了一天,这位老人又来了。张旭认为老人是没事找事,还是不愿意写,老人说:“我看了你写的字,非常喜欢,所以想请你写几句判词,好拿回家去把它珍藏起来。”

张旭一听老人是个书法爱好者,忙问他家里收藏了些什么好作品。老人回去把他父亲收藏的书法作品拿给张旭看。张旭一看,简直是天下神奇的笔法啊!他非常高兴,就恳请老人把这些珍品留了下来,自己日夜揣摩临写,把这些奇妙的笔法都学到了手,使自己的书法艺术达到炉火纯青的程度。

后来,唐文宗把李白的诗、裴旻的剑法和张旭的草书,称为唐代“三绝”。杜甫曾经写过一首《饮中八仙歌》的诗,其中三句就是描写张旭那种狂放不羁、挥毫落笔的气势:“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张旭写字,特别善于学习。他不但善于学习前人的长处,并且还善于从生活中学习。有一次,他在路上看见两个挑担子的人因为争道吵了起来。两人互相厮打,扭住对方不放,形成了一个绝妙的画面。张旭一看,觉得他们的姿势很好,就把他们扭打的动作融入草书字体的结构中去。

还有一次,张旭看大舞蹈家孙大娘舞剑,看到她那优美的舞姿,惊心动魄的气势,张旭看得都呆住了。于是他又把这舞蹈的神韵,吸收到了书法当中。张旭以草书著称,还精于楷体。他写的不是一般的草书,被称为“狂草”。这种书法写的字笔势放纵,连绵回绕,字形变化繁多,可又很有章法。他们往往用书法来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

大文学家韩愈曾经在一篇文章里说:张旭善草书,他的喜怒、忧伤、悲痛、愉快、怨恨、思慕、不平等等,凡属内心有所感的,必定在书法中抒发出来。张旭把草书推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对书法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j4TNWH/ULaoYKMxMdfX5HIQsA6mnaLeng/T9RuVPUdKD+VtsSWnYcRA2XODKGQ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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