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任务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因而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来说各有不同的内容,但它们也有许多重叠之处,这里不打算把两者区分得太细,只对存在明显不同的地方加以说明。概括地讲,教学管理主要有以下几项任务:
(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这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中心任务,不论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还是学校在具体组织教学工作的过程中,都必须围绕这个中心。
( 2 )确保教学的正确方向。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在出台有关政策,制订有关文件时,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学校则应组织各级领导和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掌握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上级行政部门制订的有关政策,以确保教学的正确方向。
( 3 )建立和维护教学为主的工作秩序,保证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不仅要靠学校内部严格管理,建立和健全教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还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必要的保障机制,例如,课程设置、教材内容的协调组织、教学资源的标准及其供给,排除外部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非法干预等。
( 4 )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建立科学的教学工作体系。深化教学管理改革,不仅要做好微观的工作,还要从宏观上加以调控。要宣传先进的教学思想、改革教学模式;要根据提高国民素质的需要,在课程方案、教材内容、招生考试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要引导和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教学观、学生观和质量观,“积极实行启发式和讨论式教学,激发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的意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学校教学工作良性循环的激励机制。
( 5 )加强教学科研工作,促进教学科学化。做好教学研究和教改实验,引导教师进行科学研究,鼓励、支持他们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运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技术等。教育行政部门要提供信息资料服务,提供教师培训,总结和推广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促进教学工作的科学化、现代化。
( 6 )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热情,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育行政部门应该经常调查研究,分析教师工作的状况以及影响教师积极性的各种因素,努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教师的业绩,建立教学优秀成果奖励制度,表彰优秀教师,通过各种方式激发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要完成教学管理的任务,实现教学管理目标,在实施教学管理的过程中也应遵循一些基本的要求,如要坚持管理育人,使教学管理有利于人才培养;坚持科学管理,克服主观臆断和经验管理的缺陷;坚持民主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