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每年 12 月份,学校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 2 )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少书面报告交学校校长,在校长办公会上研究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 3 )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 4 )不得私自开支经费。计划外的开支,未经校长办公会批准,不予以报销。
( 1 )实行校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校长签字报销。
( 2 )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出纳不得付款,会计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不得无理纠缠出纳员或会计员。
会议费、活动费及招待费的管理
( 1 )学校举行大型活动确需经费,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校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
( 2 )对外活动的接待费,按学校有关制度规定由校长同意,并确定出接待标准(视其接待规格而定)、参陪人员、就餐地点后,方能就餐。就餐结束由经办人当面结账,并签字报销时附件附后。先斩后奏者,一纪不予以报销,由经办人负责。
( 3 )上级的各项收费,报销发票时,要出具上级征收费的文件或通知。
差旅费的管理和办公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 1 )按校代会制度执行。
( 2 )添置办公用具、设备,由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向总务处申报(填写申请购置表),总务处根据学校经费计划权衡后,报审批权限相应的领导审批,再由总务处实施。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 3 )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秆到物品保管记造册(实验仪器在实验保管员处、电教器材在电教员处),再由有关部门、处室或有关人员领走。
其他费用的管理:
( 1 )教职工生病住院,学校由校工会组织人去看望。
( 2 )教职工或教职工直系亲属有丧事,送 120 元以内的祭礼(含花圈)。
( 3 )接待如需用烟、用水等,由校长指派采购员购买。
( 1 )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帐,定期清查,处终必须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对丢失、毁损的要查明原因,属于人为损坏者,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 2 )对所有固定资产都落实责任承包制(使用者为责任承包人),人员变动时(学生使用部分每学期清理一次)进行清理,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 3 )固定资产的报变买,原价值在 100 元以内的由后勤主任把关处理,超过 100 元者,必须报学校研究同意方能报废或变买。
( 4 )不得私自将公物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需借用者应征得学校的同意,持借条到保管员处借取,借物单位或个人不按时归还,联系人和保管员有责任追回。
( 5 )学校楼舍等维修,由学校研究后实施。
( 1 )学校财务管理必须坚扭亏为盈民主管理的原则,成立以教职工代表为主,有关领导参加的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教职工选举产生,并由学校委派。
( 2 )民主管理小组有权监督财务的实施情况,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编制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存款、固定资产和会计账目。
( 3 )民主管理小组参与学校重大开支的讨论和决定。
( 1 )年初向学校报送收支预算表,年终要保送收支决算总表,并写出预决算说明书。
( 2 )每月向学校报送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报表。
( 1 )定期审计。学校的财务,由学校民主管理小组在年中或年未进行定期审计,做到查漏补缺,纠正错误。对审计出的问题要严肃处理。每次审计结束后要及时写出书面报告,向学校汇报情况,并将审计情况上墙公布,接受队员工监督。
( 2 )专项审计。表据职工反映的问题,由民主管理小组对有关项目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审计,及时澄清事实,妥善问题。
( 3 )离任审计。学校财会人员在离任进行工作交换时,在学校领导的监督下,向新任财会人员办理移交手续,确保财力关系的连续性质。
为也增强学校财务开支的透明度,学校财务人员必须每月向教职工公布(在校务公开栏中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另:财经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按上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