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时间
比赛分为两个半场,每半场45分钟。特殊情况经裁判员和双方同意另定除外。任何改变比赛时间的协议(如因光线不足每半场减少到40分钟)必须在比赛开始之前制定,并要符合竞赛规程。
中场休息
1.队员有中场休息的权利。
2.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3.竞赛规程必须阐明中场休息的时间。
4.只有经裁判员同意方可改变中场休息时间。
扣除损失的时间
1.在每半场比赛中损失的所有时间应被扣除:
(1)替换队员;
(2)对队员伤势的估计;
(3)将受伤队员移出比赛场地进行治疗;
(4)拖延时间;
(5)任何其他原因。
2.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扣除损失的时间。
罚球点球
如果执行罚球点球或重新执行罚球点球,每半场结束时间可延长至罚球点球结束。
决胜期
竞赛规程可以规定再进行两个半场相等时间的比赛。规则第八章的规定也能适用。
中止的比赛
除竞赛规程另有规定外,中止的比赛应重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