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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咨询服务招标管理

咨询服务类合同的金额在项目投资额中所占比例一般较低,但是对建设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的影响是较大的。相比价格而言,服务类招标更重视投标单位资质业绩和拟派到该项目的技术及管理人员的能力。其评标办法不宜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多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且价格权重一般不超过40%。

一、勘察、设计招标

(一)勘察招标

由于勘察招标需要根据设计要求制定招标技术要求,而设计又需要勘察成果(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作为设计依据,因此勘察和设计宜作为联合体进行招标,也可以将勘察招标和设计招标分别进行,但需招标人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因勘察招标内容单一、金额小,若与设计作为联合体进行招标,只需将勘察工作纳入招标内容即可;若单独进行招标,可参照其他服务类招标实施。此处不做专门介绍。

(二)设计招标

1.设计招标的方式

根据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与设计深度,可将设计招标分为以下两种方式。

(1)方案与后续设计分别招标:

先进行方案设计招标,通过招标首先选择优秀工程设计方案;再经过一次招标选择设计能力较强的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这种方式需要进行两次招标,花费的时间相对较长,方案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可能不是同一家单位,适用于大型复杂项目的设计招标。

(2)方案与后续设计同时招标:

将工程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及后续技术服务的内容包含在一次招标范围内,通过招标不仅选择优秀工程设计方案,同时也选择设计能力相对较强的团队承担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这种方式有可能出现方案完美度与设计团队能力错位的情况,适用于中小型且功能比较简单的建设项目。

2.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条件
(1)方案设计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经过审批机关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总体发展建设规划批复。

2)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后续设计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投资的项目已取得政府有关审批机关对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企业(含外资、合资企业)投资的项目具有经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2)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设计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3)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地形图。提供所需要的建设场地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初勘资料。水、电、燃气、供热、环保、通信、市政道路和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4)有符合规划设计条件、立项批复和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的设计任务书。

3.设计招标主要程序

设计招标程序与本章第二节所述卫生计生建设项目招标程序相似,主要包括:

(1)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招标方式、招标类型、招标内容及范围、投标人承担设计任务范围、对投标人资质、经验及业绩的要求、投标人报名要求、招标文件工本费收费标准、投标报名时间、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等。

(2)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以下方面内容:

1)投标须知。

2)投标技术文件要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及深度要求参见《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之附件六)。

3)投标商务文件要求。

4)评标、定标标准及方法说明。

5)设计合同授予及投标补偿费用说明等。

对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参与投标的设计方案必须包括有关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工程造价、运营成本等方面的专题报告。

(3)投标、开标: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标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予以密封的。

3)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应包括招标人以及与建筑工程项目方案设计有关的建筑、规划、结构、经济、设备等专业专家。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应增加环保、节能、消防专家。评委应以建筑专业专家为主,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人数应占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组成,大型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不应少于9人。

评审标准是制定技术标评分细则的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废标或被否决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

2)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

3)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

4)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

5)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6)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

7)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

8)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

评标方法主要包括记名投票法、排序法和百分制综合评估法等,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评标方法,并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5)定标:

采取公开和邀请招标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应于评标结束后15天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开排名顺序,并对推荐中标方案、评标专家名单及各位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推荐中标方案在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异议不成立、没有投诉或投诉处理后没有发现问题的,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定标方法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中确定中标人。

(6)签订合同: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据《合同法》及有关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不违背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签订设计委托合同。合同中确定的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应当控制在经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范围内。

(7)备案:

招标人应当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签订设计合同起7个工作日内,将设计合同报送项目所在地建设或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二、监理招标管理要点

如本章第一节所述,卫生计生建设项目监理招标一般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若采用邀请招标,需经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采用。监理招标程序见本章第二节(卫生计生建设项目招标程序),此处仅介绍监理招标应考虑的主要因素、监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及监理招标的评审要点。

(一)监理招标应考虑的主要因素

监理招标的目的是为了选择一家重合同、讲信誉、有实力的监理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以提高工程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监理招标应考虑的因素与施工招标及设备采购招标所考虑的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参见本书第六章第二节。

(二)监理招标文件主要内容

监理招标文件是监理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评标和确定中标人也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因此,监理招标文件应当尽可能详尽地介绍招标工程的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招标方式、工程概况、工程工期、招标项目的工作目标要求、工作内容,建设单位可以提供给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的工作、生活条件,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要求、取费原则,评标原则、内容和办法等。一般包含投标人须知、任务大纲、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主要合同条件和附件。

1.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

工程概况中应介绍招标工程的名称、建设位置、周边环境、现场条件、建设规模、工程设计完成情况、招标方式、招标内容、建设工期、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及其落实情况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括对投标人的单位资质及其他资格要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和对现场其他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各项资质(格)要求均不应低于《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规定的标准。

(3)招标文件说明:

包括招标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和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等。

(4)踏勘现场: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如施工现场不很复杂,也可以由投标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组织对施工场地进行勘查。建设单位应提供方便,但不承担任何经济和安全责任。

(5)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包括投标文件的语言、内容、数量及签署、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和无效投标或不合格投标的规定等。

(6)监理取费报价原则:

按国家或各地相关规定报价。

(7)开标:

招标文件应明确开标将公开进行,并要求所有的投标人参加,招标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将派人到现场监督。

(8)评标:

招标文件应对评标的程序、方式以及与评标有关的事项进行规定。

(9)定标:

须对定标的原则或者方法进行规定。

(10)投标费用:

招标文件要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承担说明;在监理招标活动中,一般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投标的各种费用,除非招标项目技术非常复杂,使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量很大。

(11)招标日程安排:

主要包括领取文件、现场踏勘、书面提问、答疑、投标截止、开标等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2.任务大纲

任务大纲是描述招标单位发包监理任务的范围和内容,以及对招标项目监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投标人编制监理大纲和准备投标的重要依据。任务大纲一般包括:

(1)项目建设目标。

(2)项目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3)监理工作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4)对监理服务的要求。

(5)对监理工作所需人力及时间的初步估计及建设单位能提供给监理人员的现场条件。

(6)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等。

3.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

在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过程中,评标是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评标工作必须在最大程度上体现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而这些原则集中体现在评标办法与评标标准的规定之中。主要应介绍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评标程序、评审标准及中标候选人的产生方法等,评审标准后述。

4.主要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中应列出委托监理合同的主要条款,并提供监理合同草案,其目的是告知投标人在中标后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这些合同条款主要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职责范围、合同的履行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法和其他应考虑的条款。这些条款是以后签订监理合同的基础,虽然部分条款在签订合同时还需要经过协商调整、修改,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作为参考。

5.附件

对于投标文件中应该提供的表格资料,招标人可以提供统一的格式,以方便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比较工作。在监理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的表格通常有:

(1)建设工程监理投标简况表。

(2)授权委托书。

(3)项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表。

(4)拟在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仪器和检测设备一览表等。

(三)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组成

为了对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进行科学公正的评价,招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循回避原则。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原则参见本章第二节。

2.评标方法和评审标准

目前施工监理招标的评标办法有综合评议推荐法和综合评分法两种。

(1)综合评议推荐法:

综合评议推荐法是经过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每个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审要素进行充分的讨论、评议和比较,提出书面评标意见,评标委员会综合各评委的意见形成一份推荐意见书,将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监理招标的评标一般要考虑以下因素:

1)监理单位的业绩和信誉。

2)总监理工程师情况。

3)监理部成员的基本情况。

4)工程监理大纲与管理措施。

5)测量与试验的设施。

6)监理单位近期承接的监理任务情况。

7)监理服务费报价等。

这种评标的方法较为简单,对于工程技术要求不高、难度低、规模较小的项目较为简捷,对工程设计工作尚未完成的项目也较为适用。

(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对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各项评审要素按其重要性分别确定其各项分值,由评委按各投标文件对每个评审要素的阐述情况作比较并逐项打分,计算出各评委评定的总分,然后综合各评委所打出的分值取其平均值,将平均分数由高到低排列名次,高分者中标。

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工作量相对较大,但评审工作较为仔细。对工程技术要求高、难度大且设计完成程度较深的项目尤为适用,评审较为客观,更能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

某工程监理招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见表4-4。

表4-4 某工程监理招标综合评分分值分配汇总表

续表

3.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一般包括评审准备、初步评审、投标文件质询、详细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等程序。此处不予赘述。

(四)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也可由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向招标人推荐多个中标候选人,并进行排序,供招标人最终决策。

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者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约的,招标人才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gE+sz0eeqlNiE4MPFNj+m0RSJqjUIXBxzWHGdbWbI/QquEVpPExDx5Ac0o1h4As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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