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勘察单位经招标确定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勘察单位,然后签订项目勘察合同,在建设场地准备好以后开展勘察工作,形成书面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这个报告是项目结构专业设计的重要基础资料。勘察工作质量将直接影响建设项目后续建设环节的顺利进行,直接关系到建筑主体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等。
一般情况下,建设项目的勘察工作根据勘察深度要求和时间先后划分为初步勘察(简称“初勘”)、详细勘察(简称“详勘”)、施工勘察(或称“补充勘察”)等。
初勘是针对复杂建设项目在建设场地确定后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为了对场地内各建筑地段的稳定性做出评价,初勘的任务之一在于查明建筑场地不良地质现象的成因、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及其发展趋势,以便使场地主要建筑物的布置避开具有不良地质现象的地段。初勘报告的内容相对比较简单,主要为建筑总平面布置提供地质条件依据。
初勘的工作是在已有资料和进行地质测绘与调查的基础上,对场址进行勘探和测试。勘探线的布置应垂直于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和地层界线。勘探点应布置在这些界线上,在变化较大的地段予以加密;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
详勘是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实施,根据建设场地工程地质条件的初勘报告进行深度勘察,其任务在于针对具体建筑物地基或具体的地质问题,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提供计算参数和可靠依据。对于单项新建工程或现有项目扩建工程,勘察工作一开始应按详勘要求进行勘察工作。建设单位要求勘察单位严格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修订版)完成详勘工作。
详勘工作主要以勘探、原位测试和室内土工试验为主,必要时可以补充一些物探和工程地质测绘或调查工作。对安全等级为一级、二级的建筑物,其勘探点宜按建筑物的主要轴线布置,或沿建筑物周边及中点布置。对三级建筑物可按建筑物或建筑群的范围布置勘探点。
详勘对勘探孔深度的确定以能控制地基主要受力层为准。当基础的宽度不大于5m,且在地基沉降计算深度内又无软弱下卧层存在时,对按承载力计算的地基,勘探孔深度,条形基础一般可取3.0b、单独柱基为1.5b(b为基础宽度),但不应少于5m。对须进行变形验算的地基,部分勘探孔(即控制性勘探孔)须满足地基沉降计算的深度要求。
取试样和进行原位测试的井、孔数量,应按地基土层条件、建筑物的重要性及场地面积决定,一般占勘探孔总数的1/2~2/3,对一级建筑物,每幢不得少于3个。取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部位的竖向间距,应考虑设计要求和地基土的均匀性和代表性,一般在地基主要受力层内每隔1~2m采取试样一件或取得一个原位测试数据,在其下方的间距则可适当放宽。
施工勘察是在建设项目开挖土石方基本完成后,经勘察、设计、建设单位和当地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站共同进行地基验槽时,发现开挖后地基的地质条件与详勘报告有较大差异、且差异范围较大时,需由原勘察单位进行的进一步勘察,以便对原勘察报告进行修订。
施工勘察的主要任务是解决编制各个单体建筑物及其基础施工详图时的工程地质问题,主要是利用现有开挖面进行施工勘察,必要时可进行现场试验等。
施工勘察报告仍需经原审图机构进行技术审查及备案工作,经审查合格后才能作为设计变更基础部分的施工图和组织施工的依据。
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具有多变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预见性。建设项目勘察管理包括审核勘察大纲和勘察现场管理等内容。待建设场地平整后,组织勘察单位进场钻探,并查找和移交相关地下管网资料。
勘察现场作业是勘察大纲的实施过程,是原始资料和试验数据收集的过程,是岩土工程勘察质量保证的关键。因此,在勘察前组织勘察单位进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要求勘察单位结合勘察投标文件中的勘察大纲进行修改完善,再经建设单位审查认可后作为勘察依据,其勘察点位布置可请设计单位结构专业人员进行核实确认。若建设单位委托有勘察监理机构,应由监理机构对勘察大纲进行审查。
在勘察单位正式勘察前,由勘察人员完成现场勘察点位放线,建设单位技术人员(或监理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确认。
在勘察作业前,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加强地下管线资料的收集及清理或移位等工作,避免在勘察过程中地下管线受到破坏,甚至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要清理供电、供水、天然气等重要管线。
在勘察作业过程中,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或监理人员)应对勘察现场进行监督与管控,请勘察单位质量管理和技术负责人参加现场中间质量检查,对野外记录、钻探测试等质量情况及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在野外勘察作业过程中,要求勘察技术负责人到现场指导野外勘察作业,研究第一手资料,发现技术问题及时修改勘察大纲,达到准确判断地质情况的目的。
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主要包括:封面(相关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目录、企业法人声明、建设单位管理报告、勘察报告等。其中勘察报告的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与勘察工作概况。
2.场地环境与工程地质条件。
3.岩土参数统计。
4.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5.勘察结论与建议。
6.附录 附录包括附图(勘探点平面布置图、工程地质剖面图、钻孔资料柱状图)、土工实验报告、水质分析检验报告等资料。
建设单位对勘察报告初稿进行审查后提出具体修改意见(若有),经勘察单位对勘察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后,需由建设单位将勘察报告送第三方审图机构进行技术审查,然后送建设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