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包括发热、乏力、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不要带病上班。
(2)若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可疑症状者,工作人员应主动报告单位负责人,根据单位规定采取劝返或协助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隔离等措施。
(3)公用物品及公共接触物品或部位要定期清洗和消毒。
(4)保持公共场所内空气流通。保证空调系统或排气扇运转正常,定期清洗空调滤网,加强开窗通风换气。
(5)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
(6)保持环境卫生清洁,及时清理垃圾。
(7)疾病流行地区,公众应尽量减少前往公共场所,尤其是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和空气流通较差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