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疑似病例的确认,需要结合以下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综合分析:
1)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2)发病前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者)有接触史。
3)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4)聚集性发病。两周内在小范围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1)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
2)具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像学特征。
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有流行病学史中的任何1条,且符合临床表现中任意2条。无明确流行病学史的,符合临床表现中的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