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们提到瑜伽的两大类型,即帕坦伽利瑜伽和吠檀多瑜伽。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从不同角度谈论各种类型的瑜伽。例如,费尔斯坦(Georg Feuerstein)提出瑜伽主要有:胜王瑜伽、智慧瑜伽、行动瑜伽、虔信瑜伽、坦陀罗瑜伽、曼陀罗瑜伽、哈达瑜伽。我们这里从哲学的角度谈论三大类瑜伽:帕坦伽利瑜伽、吠檀多瑜伽和哈达瑜伽。
以帕坦伽利《瑜伽经》为代表的帕坦伽利瑜伽,其理论基础是数论瑜伽(SamkhyaYoga),它强调普鲁沙(原人、真我)和原质(自然,能量)之间的分离,所以在帕坦伽利这里,“瑜伽”不是“联结”之意而是“分离”。可以说这是一种“分离瑜伽”。
以吠檀多不二论哲学为理论基础的吠檀多瑜伽,强调个体自我与至上自我之间的“联结”,强调“梵我合”一。在此,瑜伽的基本意思是“联结”,是个体灵魂与永恒之梵的合一。可以说这是一种“联结瑜伽”。
哈达瑜伽,其理论基础主要是吠檀多哲学,但又不限于吠檀多哲学。它强调能量以及能量的唤醒,取消物质与精神的对立,可以说是“能量融合瑜伽”。这种瑜伽与数论瑜伽(帕坦伽利瑜伽)的分离瑜伽距离比较远,与吠檀多的联结瑜伽更亲近,或者也可以说,这种瑜伽是对吠檀多瑜伽的实践,比一般说的吠檀多哲学实践更加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见性。所以,可以把这种能量融合瑜伽归为第三类瑜伽。
这里所谈论的哈达瑜伽属于传统哈达瑜伽。20世纪哈达瑜伽发生了变化,传统哈达瑜伽发展成了当代哈达瑜伽——从解脱中心的瑜伽变成了身体中心的瑜伽。但当代哈达瑜伽和传统哈达瑜伽依然具有亲缘关系。
这三大类瑜伽只是某种方便的分法。在本质上,瑜伽是整体性的。无论是帕坦伽利的“分离瑜伽”,还是吠檀多的“联结瑜伽”或哈达的“能量融合瑜伽”等,都有着共同或相似的终极目的——控制心意,不执欲望,生命觉醒,认识真我,最终获得自由(或解脱)。它们都有基本的道德或行为伦理上的要求——即禁制和劝制。在方法上,体位法、调息法、冥想法、分辨等,在这几大类瑜伽中都可以实践,只是各自侧重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