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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的产权保护,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创新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着力推进经营性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对于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让广大农民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巩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巩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农村就必须坚持集体所有制,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要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使农村集体经济更好地适应市场、面向市场,与时俱进得到发展,不断焕发制度活力,就必须破除束缚集体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我国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历史阶段,农村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广大农村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村人口流动与集体成员财产权不清晰的矛盾、城乡要素平等交换的诉求与农村各类资源要素、流动不畅的矛盾、保障农民财产权利与集体资产被侵蚀的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大量的集体资产,如果不盘活整合及确权到户,就难以发挥作用,甚至有流失或者被贪占的危险。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实践证明,凡是产权制度改革的地方,农民收入都会有所提高。推进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提高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的配置和利用效率,才能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ATiUzSJwUJBP70+nloaE/E2djwFNAXIptuIi9bCE+eqJ+q7RFGFCP3o4OxUe1ni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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