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具类
攻城具篇第三十五
经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是故墨翟萦带为垣,公输造飞云之梯无所施其巧。所谓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守而必固者,守其所不攻;攻而必取者,攻其所不守。孙武子曰:“具器械,三月而后成。拒城闉,三月而后已。”其攻守之具,古今不同,今约便事而用之。
辪辒车,四轮车。上以绳为脊,犀皮蒙之,下藏十人。填隍推之,直抵城下,可以攻掘,金、木、火、石所不能及。
飞云梯,以大木为床,下置六轮,上立双牙,有栝。梯长一丈二尺,有四棁,相去三尺,势微曲递,互相栝。飞于云间,以窥城中。其上城首冠双辘轳,枕城而上。
炮车,以大木为床,下安四轮,上建双陛,陛间横栝,中立独竿,首如桔槔状。其竿高下、长短、大小,以城为准。竿首以窠盛石,小大、多少随竿力所制。人挽其端而投之。其车推转,逐便而用之。亦可埋脚着地而用。其旋风四脚,亦随事用之。
车弩,为轴转车。车上定十二石弩弓,以铁钩连轴,车行轴转,引弩持满弦挂牙上。弩为七衢,中衢大箭一,簇长七寸围五寸,箭筩长三尺围五寸,以铁叶为羽。左右各三箭,次差小于中箭。其牙一发,诸箭皆起,及七百步。所中城垒无不崩溃,楼橹亦颠坠。
尖头轳,以木为脊,长一丈,径一尺五寸,下安六脚。下阔而上尖,高七尺,可容六人。以湿牛皮蒙之,人蔽其下,共舁直抵城下。木石金火不能及,用攻其城。
土山,于城外堆土为山,乘城而上。
地道,凿地为道,行于城下,因攻其城。每一丈建柱,以防崩陷。复积薪于柱间烧之,柱折城崩。
板屋,以八轮车,车上树高竿,上安辘轳,以绳挽板屋上竿首,以窥城中。板屋高五尺,方四尺,有十二孔,四面列布。车可进退,围城而行,于营中远望。谓之巢车,状若鸟巢。
木幔,以板为幔,立桔槔于四轮车,悬逼城堞,使趫卒蔽之,蚁附而上,矢石所不能及。
火箭,以小瓢盛油贯矢端,射城楼橹板上,瓢败油散,后以火箭射油散处,火立焚。复以油瓢续之,则楼橹尽焚。
雀杏,磨杏核中空,以艾内火实之,系雀足。薄暮群放之,飞入城中栖宿,积聚庐舍,须臾火发。
蜀,铁錾。蜀,短柄也。铁錾,凿井錾城也。
守城具篇第三十六
经曰: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人所不见,谓之九地;见所不及,谓之九天。禽滑釐问墨翟守城之具,墨翟答以六十六事,皆繁冗不便于用。其后韦孝宽过晋州,王偘守台城,皆约封胡子技巧之术。古法非不妙,然非今之用也。今述便于用者如左方。
浚隍,深开濠堑也。
增城,增修楼橹也。
悬门,悬木板以为重门。
突门,于城中对敌营自凿城内为暗门,多少临时,令厚五六寸,勿穿。或于中夜,或于敌初来营列未定,精骑从突门跃出,击其无备,袭其不意。
涂门,以泥涂门扇,厚五寸,备火。又云涂栈,以泥门上木栈棚也。
积石,积炮石,大小随事。
转关桥,一梁为桥,梁端著横栝,拔去栝,桥转关,人马不得渡,皆倾水中。秦用此桥,以杀燕丹。
凿门,为敌所逼,先自凿门,为数十孔,出强弩射之,长矛刺之。
积木,备垒木,长五尺,径一尺,小或六七寸,抛下打贼。
积石,备垒石于城上,不计大小,以多为妙,充抛石。
楼橹,城上建堠楼,以板为之,跳出为楼橹。
笓篱战格,于女墙上挑出,去墙三尺,内着横括,前端安辖。以荆柳编之,长一丈,阔五尺,悬于椽端,用遮矢石。
布幔,以复布为幔,以弱竿横挂于女墙外,去墙七八尺,折抛石之势,则矢不复及墙。
木弩,以杨、柘、桑为弩,可长一丈二尺,中径七寸,两稍三寸。以绞车张之,发如雷吼,以败队卒。
燕尾炬,缚苇草为炬,尾分为两歧,如燕尾状。以油蜡灌之,加火,从城上堕下,使骑木驴而烧之。
松明炬,以松木烧之,铁索坠下,巡城点照,恐敌人乘城而上。
脂油烛炬,然灯秉烛于城中四冲要路门户,晨夜不得绝明,以备非常。
行炉,常熔铁汁炉,舁行于城上,以洒敌人。土瓶盛汁抛之,敌攻城不觉。
游火,铁筐盛火,加脂蜡,铁索悬坠城下,烧孔穴掘城之人。
灰杂糠秕,因风于城上掷之,以眯敌人之目,因以铁汁洒之。又云眯目,因风以秕糠灰掷之,使不得视。
连梃,如打禾枷状,打女墙上城敌人。
叉竿,如枪刃,布两歧,用叉飞云梯上人。
钩竿,有枪,两边有曲钩,可以钩物。
天井,敌攻城为地道来反,自于地道上直下穿井邀之。积薪井中,加火熏之,自然焦灼。
油囊,盛水,于城上掷出火车中,囊败火灭。
地听,于城中八方穿井,各深二丈,令人头覆戴新瓮于井中坐听,则城外五百步之内有掘城道者并闻于瓮中,辩方所远近。
铁菱,状如蒺藜,要路水中着之,以刺人马之足。
陷马坑,坑长五尺,阔一尺,深三尺,坑中埋鹿角、竹签,其坑十字相连,状如钩锁。复以刍草苇木,加土种草实,令生苗,蒙覆其上。军城、营垒、要路设之。
拒马枪,以木径二尺,长短随事。十字凿孔,纵横安括,长一丈,锐其端,可以塞城门、要道,人马不能奔前。
木栅,为敌所逼,不及筑城垒,或山河险隘,多石少土,不任版筑,且建木为栅。方圆高下随事。深浅埋木根,重复弥缝其阙。内量长短为阁道。立外柱,外重长出四尺,为女墙,皆泥涂之。内七寸又立阁道。内柱上布板为栈,立阑干竹。于栅上悬门。拥墙、濠堑、拒马,一如城垒法。
水攻具篇第三十七
经曰:以水佐攻者强。水因地势而成势,为源高于城,本大于末,可以遏而止,可以决而流。故晋水可以灌安邑,汾水可以浸平阳。先设水平,测其高下,可以漂城灌军,浸营败将也。
水平槽,长二尺四寸,两头中间凿为三池。池横阔一寸八分,纵阔一寸,深一寸三分。池间相去一尺四寸,中间有通水渠,阔三分,深一寸三分。池各置浮木,木阔狭微小于池匡,空三分。上建立齿,高八分,阔一寸七分,厚一分。槽下为转关脚,高下与眼等。以水注之,三池浮木齐起,眇目视之,三齿齐平,以为天下准。或十步,或一里,乃至十数里,目力所及,随置照板、度竿,亦以白绳计其尺寸,则高下丈尺分寸可知也。
照板,形如方扇,长四尺,下二尺黑,上二尺白,阔三尺,柄长一尺,大可握。度竿,长二丈,刻作二百寸二千分,每寸内刻小分其分。随向远近高下立竿,以照板映之。眇目视之,三浮木齿及照板黑映齐平,则召主板人以度竿上分寸为高下,递相往来,尺寸相乘,则水源高下可以分寸度也。
火攻具篇第三十八
经曰:以火佐攻者明。因天时燥旱,营舍茅竹,积刍穗军粮于枯草宿莽之中,月在箕、壁、翼、轸之夕,设五火之具,因南风而焚之。
推月宿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二十八宿四方分之。月二十八日夜一周天,行二十八宿,一日一夜行一十三度少强,皆以月中气、日月合为宿首。
角十二度,亢九度,氐十五度,房五度,心五度,尾十八度,箕十一度,东方七宿共七十五度。斗二十六度,牛八度,女十二度,虚十度,危十七度,营室十六度,东壁九度,北方七宿共九十八度。奎十六度,娄十二度,胃十四度,昴十一度,毕十六度,觜二度,参九度,西方七宿共八十度。东井三十三度,舆鬼四度,柳十五度,星七度,张十八度,翼十八度,轸十七度,南方七宿共一百一十二度。
雨水,正月中,日月合宿营室八度,于辰在亥,为娵訾,于野卫,分并州,于将登明。
春分,二月中,日月合宿奎十四度,于辰在戌,为降娄,于野鲁,分徐州,可将河魁。
谷雨,三月中,日月合宿昴三度,于辰在酉,为大梁,于野赵,分冀州,于将为从魁。
小满,四月中,日月合宿参四度,于辰在申,为实沈,于野魏,分益州,于将为传送。
夏至,五月中,日月合宿东井二十五度,于辰在未,为鹑首,于野秦,分雍州,于将为小吉。
大暑,六月中,日月合宿星四度,于辰在午,为鹑火,于野周,分三河,于将为胜光。
处暑,七月中,日月合宿翼九度,于辰在巳,为鹑尾,于野楚,分荆州,于将为太乙。
秋分,八月中,日月合宿角四度,于辰在辰,为寿星,于野郑,分兖州,于将为天罡。
霜降,九月中,日月合宿氐十四度,于辰在卯,为大火,于野宋,分豫州,于将为太冲。
小雪,十月中,日月合宿箕二度,于辰在寅,为析木,于野燕,分幽州,于将为功曹。
冬至,十一月中,日月合宿斗二十一度,于辰在丑,为星纪,于野吴越,分扬州,于将为大吉。
大寒,十二月中,日月合宿虚五度,于辰在子,为玄枵,于野齐,分青州,于将为神后。
假如正月雨水,一日夜半,月在营室八度;至后二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东壁五度;至后三日夜半,行十三度少强,即至奎九度。顺行二十八宿,每日夜行十三度少强,二十八日一周天,其晦、朔二日月不见。他皆仿此。《玉门经》曰:“倍月加日,从营室顺数,即知月宿所在。”假令正月五日,倍月成二,加五成七,从营室顺数七宿至毕。他皆仿此。然东井三十三度、觜二度,恐将不定,故为通算以决之而用五火之具。
火兵,以骁骑夜衔枚,缚马口,人负束薪藁草,藏火直抵贼营,一时举火。营中惊乱,急而乘之;彼静不乱,弃而勿攻。
火兽,以艾蕴火置瓢中,开四孔,系野猪、獐鹿项下,爇其尾端,望敌营而纵之,使奔彼草中,器败火发。
火禽,以胡桃剖令空,开两孔,实艾以火,系野鸡足,针其尾而纵之,飞入草中,器败火发。
火盗,选一人勇捷、语言服饰与敌同者,窃号逐便,怀火偷入营中,焚其积聚。火发,乘乱而出。
火矢,以臂张弩射及三百步者,以瓢盛火冠矢端,以数百端候中夜齐射入敌营中,焚其积聚。火发军乱,乘便急攻。
济水具篇第三十九
经曰:军行遇大水、河渠、沟涧,无津梁舟楫,难以济渡。太公以天艎大船,皆质朴而不便于用。今随事应变,以济百川。
浮罂,以木缚瓮为筏,瓮受二石,力胜一人。瓮阔五尺,以绳钩联,编枪于其上,令形长而方。前置板头,后置稍,左右置棹。
枪筏,枪十根为一束,力胜一人。四千一百六十六根四分枪为一筏,皆去锋刃,束为鱼鳞,以横栝而缚之,可渡四百一十六人半。为三筏,计用枪一万二千五百根,率渡一千二百五十人,十渡则一军毕济。
蒲筏,以蒲九尺围颠倒为束,以十道缚之,似束枪为筏。量长短多少,随蒲之丰俭载人。无蒲,用芦草,法亦如蒲筏。
挟縦,以木系小绳,先挟浮渡水,次引大縦。于两岸立一橛,急张定縦,使人挟縦浮渡。大军可为数十道,豫多备。
浮囊,以浑脱羊皮,吹气令满,紧缚其孔,缚于胁下,可以渡也。
水战具篇第四十
经曰:水战之具,始自伍员以舟为车,以楫为马。汉武帝平百粤,凿昆明之池,置楼船将军。其后马援、王瀎各造战船以习江海之利。其船阔狭、长短,随用大小,皆以米为率。一人重米二石,则人数率可知。其楫、棹、篙、橹、楼席、縦索、沉石、调度,与常船不殊。
楼船,船上建楼三重,列女墙、战格,树旗帜,开弩窗、矛穴,置抛车、垒石、铁汁,状如城垒。晋龙骧将军王瀎伐吴,造大船,长二百步,置飞檐阁道,可奔车驰马。忽遇暴风,人力不能制,不便于事。然为水军,不可不设以张形势。
蒙冲,以犀革蒙覆其背,两相开掣棹孔,前后左右开弩窗、矛穴。敌不得近,矢石不能败。此不用大船,务于速进,以乘人之不备。非战船也。
战舰,船舷上设中墙半身,墙下开掣棹孔。舷五尺,又建棚,与女墙齐。棚上又建女墙,重列战格,人无覆背,前后左右树牙旗、幡帜、金鼓。战船也。
走舸,亦如战船。舷上安重墙,棹夫多,战卒少,皆先勇士精锐者充。往返如飞,乘人之不及,兼备非常救急之用。
游艇,小艇,以备探候。无女墙,舷上桨床,左右随艇大小长短,四尺一床,计会进止,回军转阵,其疾如飞。虞候居之。非战舶也。
海鹘,头低尾高,前大后小,如鹘之状。舷下左右置浮板,形如鹘翅。其船虽风浪涨天,无有倾侧,背上左右张生牛皮为城,牙旗、金鼓如战船之制。
器械篇第四十一
经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器之于事,如影之随形,响之应声,其相须如左右手。故曰器械不精,不可言兵;五兵不利,不可举事。上古庖牺氏之时,剡木为兵。神农氏之时,以石为兵。《尚书》:“砮石中矢镞。”黄帝之时,以玉为兵。蚩尤之时,铄金为兵,割革为甲,始制五兵,建旗帜,树夔鼓,以佐军威。
纛,六面,大将军中营建,出引六军。古者天子六军,诸侯三军。今天子一十二卫,诸侯六军,故有六纛以主之。
门旗,二面,色红,八幅,大将军牙门之旗,出引将军前列。
门枪,二根,以豹尾为刃榼,出居红旗之后,止居帐前,左右建。
五方旗,五面,各具方色,大将军中营建,出随六纛后,在营亦于六纛后建。
严警鼓,一十二面,大将军营前,左右行列各六面,在六纛后。
角,一十二枚,于鼓左右列,各六枚,以代金。
队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本阵同,五幅。
认旗,二百五十面,尚色图禽与诸队不同,各自为识认,出居队后,恐士卒交杂。
阵将门旗,各任所色,不得以红,恐纷乱大将军。
阵将鼓,一百二十面,临时惊敌所用。
甲,六分,七千五百领。
战袍,四分,五千领。
枪,十分,一万二千五百条,恐扬兵缚筏。
牛皮牌,二分,二千五百面。马军与团牌代,四分支。
弩,二分。弦,三分。副箭,一百分。二千五百张弩,七千五百条弦,二十五万只箭。
弓,十分。弦,三。副箭,一百五十分。弓一万二千五百张,弦三万七千五百条,箭三十七万五千只。
射甲箭,五万只。
生钅匕箭,二万五千只。
生垛箭,弓袋、胡鹿、长弓袋,并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副。
佩刀,八分,一万口。
陌刀,二分,二千五百口。
棓,二分,二千五百张。
马军及陌刀并以啄锤、斧铖代,各四分支。
搭索,二分,二千五百条。马军用。
军装篇第四十二
经曰:军无辎重,则举动皆阙。士兵以军中为家,至于锥刀,不可有缺。
驴,六分,七千五百头,鞍络自副。
幕,一万二千五百口,竿、梁、钉、橛、锤自副。
锅,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口。
干粮,十分,一人一斗二升,一军一千五百石。麸袋,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韦皮缝,可绕腰,受一斗五升。
马盂,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口,皆坚木为之,或熟铜,受三升,冬月可以暖食。
刀子、锉子、钳子、钻子、药袋、火石袋、盐袋、解结锥、砺石,各十分,一十一万二千五百事。
麻鞋,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緉。
摊子、鞴、氵齿子各十分,三万七千五百事。
镰帑、抹额、六带、帽子、毡帽子,各十分,六万二千五百事。
毡床,十分,一万二千五百领。
皮裘、皮镰,各三分,七千五百领,或诈为蕃兵用。柳罐、栲栳,各三分,五千口。
皮囊袋亦得。锹、锤、斧、锯、凿,各二分,一万二千五百事。
镰,四分,五千张。
切草刀,二分,二千五百张。
布行槽,一分,一千二百五十具。
大小胡瓢,二分,二千五百枚。
马军鞍、辔、革带,十分,三万七千五百具。
人药,一分,三黄丸、水解散、疟痢药、金枪刀箭药等五十贴。
披毡、披马毡、引马索,各十分,计三万七千五百事。马军无幕,故以披毡代。
插楗,十分,一万二千五百具。
绊索,二十分,二万五千条。
皮毛及连枝中半中皮条,三十分,三万七千五百条,备收贼杂使用。
右各队备办,公廨、军装,并须赍行贮备使用,勿令临时有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