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任何理论都躲不开市场。每一种理论都是作为处在互相竞争的意见中的一种可能性而提出来的,什么都要拿出来供选择,什么都要被吞没。思想不能戴上眼罩而对此闭目不视。那种以为自己的理论可以逃避这种命运的伪善的信念,必将堕落成自我吹捧。但辩证法却不必害怕这种非难,也不必担心另一种与之相伴的指责,即指责辩证法是多余的,是随意涂抹在外表上的方法。从一开始,辩证法的名称就意味着对象不会一点不落地完全进入它的概念中,对象是同传统的充足理由律相矛盾的。矛盾不是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必定要美化的东西;它不具有赫拉克利特所说的本质。它表明同一性是不真实的,即概念不能穷尽被表达的事物。
然而,同一性的光耀是思想本身、思想的纯形式内在固有的。思维就意味着同一。概念秩序满足于掩盖思维试图理解的东西。思想的光耀和思想的真实纠缠在一起,不能靠断定光耀是思想规定性之外的自在存在来把光耀裁决掉。康德秘而不宣地暗示了这一论点,认为超概念的“自在”是空的,是完全无规定的。黑格尔也正是用这一论点来反对康德。一旦意识到概念的总体性是纯粹的光耀,我别无他途,只能内在地按其自身的尺度去冲破总体同一性的光耀。然而,由于这个总体性是按照逻辑来构造的,而逻辑的核心又是排中律,那么,任何不符合排中律的东西、任何在性质上有所不同的东西,便被称作矛盾。矛盾是从同一性方面来看的非同一性。辩证的矛盾原理的第一性把统一性思想和异质性相对立。随着异质的东西与它的界限相冲突,它便超越了自身。
辩证法是始终如一的对非同一性的意识。它预先并不采取一种立场。辩证法不可避免的不充足性、它对我所思考的东西犯的过失,促使我的思想有了这样的看法。如果人们(像黑格尔的亚里士多德批评家一再做的 )反对辩证法,说它把碰巧进入它磨坊中的一切都归并为矛盾的纯粹逻辑形式,忽视了(克罗齐是这样论证的 )非矛盾的,即简单被区别的东西的丰富多样性,那么,人们就是把内容的过错推给了这种方法。被区别的东西是如此歧异、不一致和否定的,以致对自身形态的意识必须迫使它追求统一:正因为如此,就要用它的总体性要求来衡量任何与它不同一的东西。这使得意识把辩证法当作一种矛盾。根据意识的内在性质,矛盾本身具有一种不可逃避的和命定的合法性特征,思想的同一性和矛盾性被焊接在一起。总体矛盾不过是总体同一化表现出来的不真实性。矛盾就是非同一性,二者服从同样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