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谢林以来,内容性的哲学思维已立足于同一性命题。只有当存在物的典范以及最终存在物本身是一种可还原于主观性的精神因素之时,只有当概念和事物在精神的高层次上是同一的之时,才能按费希特的公理即先验同时就是经验去做。然而,对同一性命题的历史判断也扰乱了海德格尔的概念。对他的现象学公理,即思想应该屈服于既定的或最终“送给”思想的东西(仿佛思想不能看透这种命运的条件)来说,建构的可能性即那种在同一性命题中根深蒂固的思辨概念的可能性,就是禁忌。胡塞尔的现象学曾煞费苦心地想在“返回事物”的口号下超越认识论。正如海德格尔后来把自己的学说叫作非形而上学的一样,胡塞尔也明确地把自己的学说说成是非认识论的。 胡塞尔比起马堡大学的任何新康德主义者来,更害怕向实物性转化,而后者则想帮助微积分方法实现这种转化。
海德格尔像胡塞尔一样牺牲了经验主义,把任何在胡塞尔的语言中不是极为逼真的现象学的东西都归于非哲学的事实科学。但海德格尔甚至把这种放逐扩及到了胡塞尔的“意式”,即那种混合有实物性痕迹的、最高的、非事实的、概念的事实统一体。存在是本质的缩略词。本体论出于自身的连贯性而陷入一块无主之地,它必须排除每一种后天的东西。在一种思维学说和一种特殊学科的意义上,本体论也不应是逻辑学,每一思维步骤都必须使本体论超越唯有它有希望达到的、对自身来说是充分的一点。最终,它几乎不再有任何敢论断的东西,甚至不再有关于存在的论断。在这种本体论中显示出来的与其说是神秘的沉思,不如说是一种思维的痛苦,这种思维寻求它的对象,但每迈出一步都害怕失去它断言的东西。在倾向上,哲学成了一种仪式的姿态。然而,一种真理即哲学的沉默也在这种姿态中萌动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