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包括黑格尔哲学,招致了一种普遍的异议,说它由于不可避免地为它的材料而使用概念,因而预示着一种唯心主义的决策。事实上,任何哲学,甚至极端的经验主义都不能对残酷的事实牵强附会,像解剖学上的病例或物理学上的实验那样展现它们;任何哲学都不能把个别粘贴在文本中,虚构出诱人的图画。但它的论证却以其形式的一般性采取了一种完全拜物教的概念观,好像概念在它自身的领域中朴实地解释了自身:不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概念都被当作一种自给自足的总体,哲学思想没有支配它的权力。实际上,一切概念,甚至哲学的概念都涉及非概念物,因为概念本身是现实的要素,现实首先为了支配自然而需要概念的形态。对沉思概念的人来说,概念化表面上来自内部——它的领域的优势,无此便什么也不能认识——但不应被误解为是自在的。自在的存在这种外表给了概念一种动机,使它免除套在它身上的现实性。
必然性迫使哲学运用概念。但这种必然性不应该变成概念先验性的美德——反过来说,对这种美德的批评也不能变成对哲学的总裁决。另一方面,哲学的概念知识也不是哲学的绝对者——这种见解就其不可逃避性来说,又归因于概念的性质。这种见解不是一个教条的命题,更不是一个朴素的实在论的命题。起初,像“存在”这样的概念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一开始就着重意味着非概念性,如拉斯克所说,它们“意味着超越自身”。对自己的概念性不满意,是概念意义的一部分。尽管由于把非概念作为它们的意义包括进来,使非概念性在倾向上成了它们的平等物,因而使它们作茧自缚。概念的实质对概念自身来说是内在的,即精神的,同时又是先验的,即本体的。意识到这一点,就能摆脱概念拜物教。哲学的反思要确保概念中的非概念物。否则,根据康德的名言,概念就是空洞的,最终由于不再是任何事物的概念而成了虚无。
哲学使我们知道了这一点,清除了概念的自给自足性,从我们的眼睛上揭下了障眼物。诚然,概念即使在涉及存在的事物时也是概念,但这并不改变这样一个事实:概念本身和一个非概念的整体是纠缠在一起的。唯一使它同这个整体相分离的东西是它的物化——那种把它当作概念而确立起来的东西。像其他因素一样,概念是辩证逻辑中的一个因素。概念中包含着这样一个事实:非概念性靠自己的意义而成为它的中介,这种意义反过来又奠定了它的概念性。指称非概念物——因为根据传统的认识论,概念的每一定义最终都需要有非概念的、直证的因素——是概念的特点,所以就恰恰相反;作为归类于概念之下的实体的抽象同一体将脱离这本体之物。改变概念性的这个方向,使它趋于非同一性,是否定的辩证法的关键。对概念中的非概念物的基本特性的洞见,将结束这种概念所产生的(除非被反思所终止)强制性同一。概念对自身意义的反思,将不再把概念的自在存在的外表当作意义同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