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继承了王位之后,沙皇或大公,就独自统治这整个国家了;他的所有臣民、贵族和王公们,以及普通民众、市民和农民,都是他的农奴和奴隶,他对待他们就如同房屋主人对待他的仆人一样……如果一个人记住了合法秩序与暴君秩序的基本区别——前者是促进臣民的福利,后者是君主的个人欲望,那么俄罗斯政体就必须视为相当接近于暴政。
亚当·奥勒阿里乌斯(Adam Olearius),1647
莫斯科成就的关键,莫斯科王公们(或者是那些以他们的名义被选来进行统治的人)成功的秘密,在于一个稳定政治体系的发展,在这个体系中,这些王公成为波雅尔家族寡头政治的焦点和人质(真正的秘密就在于此)。正是这些家族——古老骑兵的紧密组织起来的大家庭,为莫斯科王公们的军事力量提供了至关重要的核心,正是这些家族影响并受益于俄罗斯村庄可用资源的调动,也是这些家族或者更确切地说一些超级家族,控制并因此成为莫斯科宫廷中政治游戏的基本演员。
爱德华·基南(Edward Keenan)
在独裁国家的缝隙中,社会发展出来了许多自治领域,民众过着自己的日子,与帝制政体的控制议程没有什么关系。
瓦莱丽·克沃尔森(Valerie Kivelson)
对于莫斯科俄罗斯人的绝大多数而言,农业是他们经济生活的中心。黑麦、小麦、燕麦、大麦和小米构成了基本的农作物。农业技术和封建割据时期差不多,这些技术实际上一直用到近代。农业器具包括木犁、铁犁、耙子、长柄大镰刀和小镰刀。牛马提供牵引力,粪便用做肥料。另外,养牛、种植蔬菜,捕猎、养鱼、养蜂和更专业化的农作物如亚麻和大麻的种植等,也都是重要的农活,亚麻和大麻的种植在西部尤其盛行。然而,这些岁月也出现了农业生活中的重大改变:随着莫斯科公国的扩张和阻止农民流动,老的刀耕火种农业体系——这依赖于能够获得自由土地,就让位于固定的窄条三圃田农耕制(three-field)。与此相伴的是条田耕作的兴起,这样做的村庄将农田分为狭长一条条分配给各个家庭,从而分摊风险并使土地与可用的劳力搭配起来。这个国家的绝大部分地方产量都很低,这是由于原始的农业器具和贫瘠的土壤与天气条件。16世纪后半期的可怕经济危机又使这一切雪上加霜,危机的到来是由于特辖制、可怕瘟疫、内战和贵族对农民的进一步剥削而造成。许多农民逃往边界地区,使得劳力短缺更为严重,于是剥削也就更严酷。
16世纪的经济萧条也影响到商业、手工艺、制造业和普遍的城镇生活。不过,在动荡时期之后,我们看到了相当程度的新增长,这主要是因扩张中的莫斯科公国的需求所刺激,不过所有的叙述都同意俄罗斯经济远没有此时的西欧发达。俄罗斯仍然在把原材料卖给其他国家,它的对外贸易因与英国和荷兰新建立的联系而得到推进。然而,俄罗斯人缺乏商船队,他们在贸易往来中仍处于被动地位。国内贸易也有增长,“动荡时期”过后增长尤其显著,并从1667年颁布的相当开明的商法典中获益良多。冶金业和制造业不得不首先满足军队和国库的需要。工业企业既有国有的,也有私人所有的;最主要的私人资本家包括斯特罗加诺夫家族和莫洛佐夫(Morozov)家族。前者经营领域众多,而以制盐业为重点;后者大规模地经营钾碱,在沙皇阿列克谢统治时期盛极一时。外国企业家和专家在莫斯科公国的矿业和制造业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我们在讨论来自西方的影响时会再次提到他们。由于密集且又更加多样化的经济活动的结果,地区差异扩大了。例如,冶金业集中在乌拉尔地区、图拉城和莫斯科,而制盐类企业主要集中在东北部。
农奴制是莫斯科公国农业的支柱。农奴劳动养活了贵族并因而支撑着整个国家结构。我们已经知道,某些类型的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起源于基辅时期,在恐怖的伊凡和沙皇阿列克谢统治之前已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演变。农民对地主的最初依附似乎采取了契约的形式:农民从地主那里借钱、粮食或农具,作为回报,农民答应向地主缴纳实物或现金,即代役租,或为地主做工,即劳役租。因为农民很少能还清要偿付的款项或实物,所以,尽管合同都是有期限的,一般为一至十年不等,但到期后一般仍会继续执行。事实上农民每年为地主经济做的贡献往往只够偿还当年的利息。在从基辅公国衰落到莫斯科公国崛起的这段历史中,外敌入侵、内战、旱灾、传染病和其他灾难频繁发生,这就加深了农民对地主的依赖和地主对农民的束缚。渐渐地,农民每年仅有一次离开主人外出的机会,时间是秋末的圣乔治节前后。当然,这样做的前提是他们的债务已付清。
所有这些依附关系的发展都出现在莫斯科公国崛起之前,它们为我们在前几章已经讨论过的、成熟的农奴制奠定了基础。当然也不能低估莫斯科公国的有关制度对农奴制的推动作用。沙皇把土地连同其上的农民一起赐予为他服役的贵族,由此产生的新的封地农业意味着依附关系的快速扩散。值得注意的是,农奴制在俄国南部、东南部最为盛行,在西部地区影响就弱一些,而在广大的北部地区,由于没有敌人,也就不需要贵族的服务,农奴制几乎不存在。政府继续增进贵族的利益,为此而采取的一些特别措施包括限制和禁止农民的迁移及阻止农民逃亡。俄国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旨在直接建立农奴制的法律,对于这一点现在已经有了基本共识,但政府的某些立法在事实上起到了同样的效果。宣布某些年份禁止农民外出或迁移的政府立法尤其有效地帮助了农奴制的确立。这种法令规定,即使是在圣乔治节期间,农民也不能外出;更确切点说,在一年的任何时候,代农民结清了各种义务的人都不能把他们迁移到别处。据我们所知,1601年和1602年颁布过这样的法规,这两个法律都涉及多种类型的农民。政府还不断延长逃亡农奴的有效追捕期限(过了这个期限,逃亡农奴的主人就无权追回他了):从16世纪末设定的五年延长到1649年《会议法典》所规定的无限期。在1607年和其他几个年份,政府还立法惩处那些窝藏逃亡农奴的人。从1550年到1580年间进行的第一次人口普查和后来的几次人口普查也促进了农奴制的发展,因为这些人口普查登记了农民的住所,并将农奴的孩子也登记为农奴。
随着1649年《会议法典》的问世,可以说农奴制在莫斯科公国得到了最终确立。新法典消除了老居民和新式农民之间的一度很重要的差异,把所有耕种私人土地的农民和他们的子孙都划为农奴;如前所述,该法典也废除了有利于逃亡农奴的所有限制性法规,对窝藏逃跑农奴的人施以重罚。虽然也有一些特殊的例外,但该法典本质上奉行“一日为农奴,永世为农奴”的原则,完全满足了贵族的需要。弗拉基米尔斯基·布达诺夫等人曾经令人信服地指出,1649年之后,政府继续将农奴视为它的有责任能力的臣民而不仅仅是贵族的财产。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另外一个重要事实是,相对于其主人,农奴的地位急剧恶化。农奴的义务是无止境的,其命运完全听凭地主的摆布,地主在其领地上的司法和警察权力不断扩张。到了这个世纪末,买卖农奴和馈赠农奴的事已经十分普遍;可以说,他们实际上被当作奴隶一样对待。俄国农奴制有很多与众不同的特点。据观察,农奴制最早出现在西欧,也最早结束在西欧,越往东出现和结束的时间就越晚。因此,农奴制在俄罗斯和波兰的出现和结束都是最迟的。在俄罗斯,农奴制是和中央集权君主制、而非任何形式的封建主义同时出现的。这主要是缘于两个因素:古老的且不断加强的农民对地主的经济依附,莫斯科公国政府对贵族的支持。
理查德·海利(Richard Hellie)估计,17世纪时莫斯科公国人口中多至85%都是农奴,包括数量较小的国有农民和僧院农民,他们欠国家或教会的债务必须为之劳作而不是为私人地主,所以可能在待遇上不那么残酷。人口中可能有10%为奴隶,他们在大家庭和大庄园的劳作中继续承担重要角色。更多的人在16世纪后期和17世纪前期的动乱和灾难中卖身为奴,加入到这个行列中。随着农奴制的发展和最终胜利,奴隶与农奴之间的区分变得越来越不明显。国有农奴在北部和东北部构成了人口的主体。
扩张中的俄罗斯国家,在土地控制和发展上,城镇起着关键作用。城镇居民的主要阶级是商人——它又分为几个不同的阶层群体,以及工匠。1649年的《会议法典》从秩序尤其是税收的便利规范了城镇生活,政府的确是把税收的大部分放在了城镇。为了回应一些要交集体税的城镇群体的请愿,法律废除了免税(“白色”)郊区——这些地方主要由教会或富有商人控制,将所有城镇群体并入纳税者的“黑色”城镇。政府还确保了纳税群体对城镇商业和制造业的垄断(但政府保留了对外贸的垄断,以及一些在国内出售的商品如酒和烟草的垄断,它也保留了在皮毛贸易中最大的单一利益)。除了这些利益之外,《会议法典》还有效地使得城镇居民成为农奴:没有城镇的许可,居民们不能离开纳税群体,原有的逃跑了的城镇居民可恢复身份的条件被废除了。如同农民一样,商人和工匠也变成了封闭和承袭的阶级,子承父业,固定不动。
可以认为地主是莫斯科公国的上层阶级。他们内部成分复杂,既有最富裕和最有影响力的波雅尔,也有那些身无分文的为沙皇服役的人员,后者经常穷困潦倒到了无法履行服役义务的地步。如前所述,随着服役封地制度的发展和为国服役制度的统一化、标准化和普及,地主内部的等级差异越来越没有意义,所有的地主逐渐被融入一个单一同质的服役贵族阶级。
门阀制度或优先权的历史,很好地说明了古代罗斯王公家族和波雅尔家族适应莫斯科公国的服务,以及它们与统治者和国家的复杂关系。门阀制度是一种国家和军事任命的制度,它可以回溯到1475年所有波雅尔家族在莫斯科公国服役的家系登记,在这种登记中,一个人的地位必须与他家族的地位、他本人在家族中的位置相吻合。在门第表上地位低的人不可能授予高于他出身的官职。依据服役历史而来的家族地位和荣誉,远比经验和能力重要得多。波雅尔高度重视他们自己和家族的“荣誉”和“公正地位”,有些人甚至可以激烈地决定坐在地板上吃饭也不坐在他们认为低于自己等级的桌旁吃饭。
以前,绝大多数历史学家都一致对门阀制度持否定看法,所以视1682年对它的废除为一种合乎逻辑的举措,一个专制主义的国家需要国家服役中更大的单纯性和统一性,以及可以做到按军功行赏。这些历史学家们倾向于把优先权的争吵描绘为破坏着国家正在现代化的威权,也使贵族不能作为一个适当的社会阶层团结起来。克卢姆和科尔曼这样的历史学家的晚近研究——它常常引发20世纪初期学者如普列斯尼亚科夫(A.Presniakov)和沃西拉夫斯基(S.Veselovskii)等的争论——则强调门阀制度的积极功能性,它通过一个分等级任命的有序体系确保了精英阶层的忠诚和由此而来的政治凝聚力和稳定。同样,研究也表明,比起门阀制度的批评者所说的来,国家在官职的任命上其实有着更多的弹性。政府宣布有些军事战役不考虑优先权规则,在门阀制度之外沙皇做过各种任命(提名这些职位为bez mest,也就是“不考虑位置”)。然而,可以说这些措施并没有改变这个制度本质上的僵硬,一个富有天赋但不属于主要贵族家族的人想在国家或军队获得一个重要位置是极其困难的。所以,这种保守的安排可以视为带来了稳定但却没有进步。为什么门阀制度被废除,对其原因的争论也体现了类似的观点。传统的解释认为抛弃它是为了一种建立在统一、效率和功劳原则之上的较合理的制度,这可以较好地服务于国家和低级贵族两方面的利益。其他人则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等级和战役被宣布为“不考虑位置”,这个制度越来越无效;随着家族的逐渐消亡,随着大批新人涌入国家和军队服役之中从而也就进入门阀制度,使得优先权的计算越来越困难。不管怎样,人们认为,精英阶层找到了新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特权、地位和荣誉。
可以看到,我们对社会群体的概述主要针对男性。对于16世纪和17世纪农民、工匠或商人家庭中的女性,我们所知较少。如同其他西方中世纪社会一样,宗教教诲和流行文化都教导人们女性是一种危险的诱惑,她们不纯洁,道德软弱,所以就必须服从男性,但女性作为母亲也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基本的角色。当时的规定性文献表明女性基本是限于家庭角色,理想的女性是“温顺、宁静和服从”,17世纪早期圣女伊丽安娜·奥索尼娜(Iuliana Osorina)的圣徒传中就这样说。然而,女性真实的日常生活我们基本上是看不见了。较为明显也颇为著名的是,精英阶层的女性,她们的隐退竟是如此让来访的外国人着迷。莫斯科的精英阶层的女性,被要求生活在与男性分开的住所,不得介入公共生活。婚姻主要是一种建构家族联盟的方式,尤其是一位男性和他的家族可以藉此走向更大的政治权力。有些学者认为,这使得女性在联结关键家族、传递信息和平息通婚家族间冲突上具有一些隐藏的力量。以此看来,隐退就使得精英阶层的女性具有一种地位和力量。也正因此俄罗斯女性可以拥有自己的财产,而这在欧洲是罕见的。
对莫斯科公国的政治的传统看法仍然强有力,它认为这个俄罗斯国家实际上已经变成独裁、专制和世袭了(即认为整个国家和社会都是统治者的私人财产),即使只是一种“东方专制”。换言之,以俄罗斯人谈到沙皇时经常重复的套语来说,在这个体系中所有莫斯科人,哪怕是地位最高者,也是沙皇的“奴隶”(kholopy)。今天,研究莫斯科公国的许多专家都会去考虑在正式和仪式化的专制主义背后的东西,他们看到了一种复杂而稳定的“权力政治的游戏”,这涉及强有力的波雅尔家族的政治策略,一个有着世袭权利之家族的内部圈子体现在宫廷上,沙皇和上层家族之间一个集体磋商的过程,以及宫廷之外的地方自治。从这个角度来看,沙皇“奴隶”们的“磕头”就不能僵硬地解释,而是应该理解为作为这个政体中的成员和参与“权利”的一种仪式化肯定,在象征性地尊重沙皇最高地位的同时真正对管理提出主张的方式。
专制的意识形态本身可以视为允许对沙皇权力有不同的解说。一方面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仪式、象征和公共宣传有力地强调着统治者的专制和神圣权力;另一方面,这些仪式和象征也提醒每个人,沙皇被要求是一位真正的基督徒统治者,统治时要与他那些最好的人磋商,永远要为他臣民的福祉而行动。换言之,沙皇的合法性既来自天意,也植根于宗教和道德的职责。沙皇正式的独裁权力的复杂性,可以在17世纪那些最重要的宫廷仪式之一上看出。在棕枝全日(复活节前的星期日),沙皇要走着去牵行一匹坐着大主教的驴,这是象征性地扮演基督来到耶路撒冷。对此的一种解说是它象征沙皇在基督和教会面前的服务,以及世俗对宗教统治的服从。另一方面,或者说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看到,如同迈克尔·弗莱尔(Michael Flier)所说的那样,沙皇的这种仪式不仅展示了服务而且展示了他在俗世政治领域的专制和神圣威权。也就是说,他的谦卑是一种虔诚的举动(podvig),表明着他的神圣地位并提高着他的威权。
莫斯科公国政治很复杂,需要考查事物的官方模样与实际运作两个方面,当我们观察主要的统治制度时就可以看到这一点。莫斯科公国的沙皇们可以真正地宣称自己是大约1 000万到1 500万臣民的绝对统治者,但他们并不能够独自行使最高权威:波雅尔杜马或会议一直是他们持续的伙伴,而一种新的重要国家机构又出现了,这就是缙绅会议。尽管这些词本身很可能属于18世纪或19世纪,这些机构也多有浪漫化,但很明显波雅尔杜马和缙绅会议存在着,值得我们加以关注——它们既是莫斯科公国“专制”的复杂结构的一部分,又与西方制度有着一些意味深长的相似之处。
沙皇统治时期莫斯科公国的波雅尔杜马当然是大公统治时期波雅尔杜马的延续。但是,由于置身于新的时代,它也逐渐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虽然它的成员仍然包括最有权势的波雅尔,但越来越多的成员并非出身贵族,至少不是来自名门世家,这些人都是由沙皇安插进杜马的,简单地说,他们是官僚。杜马成员不断增加,据季亚科诺夫的统计,鲍里斯·戈东诺夫统治时期有30人,阿列克谢统治时期有59人,费奥多尔统治时增加到了167人。尽管设立了各种专门委员会,但因为人数多了,工作量也增大了。波雅尔杜马开会非常频繁,通常是天天开会,而这些会议之间并没有什么内在联系。杜马实际上要处理每一项国务。克柳切夫斯基等人令人信服地证明,波雅尔杜马本质上是一个咨询机构,它对专制统治没有限制作用。的确,在莫斯科公国的波雅尔杜马里任职可以看作是国家强加的众多义务之一。但另一方面,常年存在的波雅尔杜马事实上已经成为这个国家的最高权威的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不仅仅是政府的一个部门或机构。莫斯科公国的著名的国家决策模式是“君主下指示,波雅尔点头”,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英国的法律名言“王在议会中”。波雅尔杜马与各个欧洲君主制国家中的皇家委员会确有几分相似。沙皇不在莫斯科的时候或皇位处于空位期时,例如瓦西里·舒伊斯基被废黜后的一段时期,决策权就由波雅尔杜马来行使。
缙绅会议的性质以及它与莫斯科公国的专制政治之间的关系是一个比波雅尔杜马更复杂的问题。这里有必要记住两点,没有证据表明莫斯科公国的政治实践与现代政治理论有什么显著的冲突;它依据的是惯例而不是成文的宪法之类的东西。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过,缙绅会议其实是在沙皇想要讨论或决定有关国家全局的极其重大的问题时才偶尔召开的会议。对研究缙绅会议的学者来说幸运的是,这个组织与西方的某些机构尤其是所谓的三级会议有着许多共同之处。实际上,大多数学者认为,缙绅会议主要的特征就在于其成员囊括了至少三个等级:教士、波雅尔和为沙皇服务的贵族;通常还有一些市民;1613年的会议是唯一的一次有农民代表参加的缙绅会议。代表权根据等级分配。有时候,和西方国家一样,各等级先分别召开会议,如波雅尔杜马和教会理事会,然后再到缙绅会议大会上陈述本等级的观点。缙绅会议的参加人数每次都不同,一般是从200人到500人左右不等,1613年那次超过了500人,而服役贵族总是明显地占据优势。
1471年,伊凡三世在攻打诺夫哥罗德之前召集的会议被看作缙绅会议的“前身”。最初几次真正意义上的缙绅会议出现在恐怖的伊凡统治时期,召开的时间分别是1549年、1566年和1575年,1580年可能还开了一次。这些会议所处理的重大问题包括沙皇的改革计划及利沃尼亚战争。1584年的缙绅会议是在恐怖的伊凡死后不久召开的,会议确认他的儿子费奥多尔为沙皇,因为恐怖的伊凡没有留下遗嘱,而且当时的莫斯科公国也没有正式的继承法,因此就由缙绅会议来采取这一行动。1598年的缙绅会议将皇位授予鲍里斯·戈东诺夫。我们以前提到过的、著名的1613年会议推选米哈伊尔·罗曼诺夫和他的继承人为俄罗斯的新统治者。众所周知,在米哈伊尔沙皇统治时期,缙绅会议发展到了顶峰:在他统治的最初十年中几乎不间断地在开会。后来,在1632—1634年、1636—1637年和1642年召开的会议分别处理了有关征收专门税以维持对波兰的战争问题、亚速夫和克里米亚问题以及与土耳其的关系问题。1645年召开的缙绅会议批准阿列克谢继承皇位。在他统治期间,1649年的缙绅会议主要讨论了《会议法典》,1650年的会议旨在解决普斯科夫的骚乱问题,1651—1653年会议解决了乌克兰问题。许多历史学家认为,在缙绅会议的历史上还应添上1681—1682年召开的一次或多次会议,这个或这些会议涉及门阀制度的废除和新沙皇的登基。可能还有一些缙绅会议尚不为我们所知;一位苏联历史学家最近宣称发现了1575年举行的一次会议。无论如何,缙绅会议很明显是莫斯科公国时期的政治制度,它们的活动时间和公国存在的年代大体一致。在彼得大帝改革后的俄罗斯帝国中它不复存在。
在关于缙绅会议的研究文献中争论最大的问题是这个机构的职权范围及其在莫斯科公国的地位。克柳切夫斯基和其他一些有影响的专家的研究表明,缙绅会议支持和完善了沙皇们的政策,而不限制他们的权力。限制皇权的问题从未在会议上提出过。另外,至少在16世纪,会议的成员是由政府任命而不是由选举产生的。在“动乱时期”,由于中央政府崩溃,还出现过皇位的空位,于是出现了选举规则并且缙绅会议脱颖而出,成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但即使如此,它也是迫不及待地想尽快将所有权力移交给新沙皇。17世纪和16世纪一样,参加缙绅会议意味着履行对君主的义务和服役,而不是与君权相对抗的权力或特权。与会者至多只会陈述他们的不满并要求革除弊政,君主保留着决定政策和采取行动的充分权力。
季霍米罗夫等苏联历史学家和基普(Keep)等西方学者则持不同观点。他们指出,缙绅会议毕竟解决的是国家最重大的问题,而且在解决过程中常常起决定性作用;这些问题包括王位继承、开战或议和及重大财政措施。1613年召开的最有名的那一届会议带领俄罗斯走出了“动乱时代”,并建立了罗曼诺夫王朝,这届会议因此值得高度关注。还应注意到,在米哈伊尔统治的大部分时间里,没有缙绅会议的批准不可以额外征税,也不得接受捐款;这样一来,缙绅会议即使不是实际控制着国家财政,至少也捏着政府的钱袋。它通过的许多法令中都写着很有特色的一句话:“依据君主和所有臣民的意愿。”而且,诸如把沙皇的司法权延伸到乌克兰这样的有划时代意义的决定也是基于缙绅会议的呼吁。此外,动乱时期结束后,选举代表的制度依旧保留下来并在几届会议的组织中发挥了作用,这样产生的会议决不能简单地视为沙皇的橡皮图章。这一判断尤其适用于17世纪。例如,有人认为1649年《会议法典》是缙绅会议向政府施加了压力的结果,体现了缙绅会议的决定权和动议权。这一派观点还认为,事实上,17世纪下半期沙皇和他的顾问们召开会议的频率之所以越来越低,正是因为缙绅会议对君主的地位构成了可能的威胁。俄罗斯的沙皇专制主义与缙绅会议的对抗这一主题在一些西欧国家也曾出现过,例如,在1614年至1789年间,法国的三级会议一直没有召开过;在17世纪,英国议会与斯图亚特王朝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无论缙绅会议和它在西方国家的对应物是略微相似还是十分类似,评论者提醒我们,不同于欧洲的机构,缙绅会议的作用并没有被法律哪怕是习俗所界定,我们知道它的持续发展是受到抑制的。到18世纪时,国家就认为没有必要召集这些“土地”的代表开会了,甚至没有必要咨询他们了。
莫斯科公国的扩张带来了中央集权和政令统一。法律是17世纪中央集权对社会的规范和动员各种资源的核心,尽管国家的雄心常常超越了它的实际能力。许多地区和群体一直处于沙皇的法律之外,比如领主对农奴就有着几乎是绝对的权力(而且法律认可这一点),教会也处于绝大部分规则之外,随着帝国的扩张,许多地方特点被允许持续保留。然而,封建割据时期的无数特殊法律和地方做法基本上消失了,1497年和1550年的法典(sudebniki)和随后的修订,尤其是1649年非常重要的法典《会议法典》(Ulozhenie)的编纂,作为它们的结果,中央控制增加了。《会议法典》这部大法有965项条款,被宣布为“从最高等级到最低等级,莫斯科公国所有民众的”法律。它也是第一部印刷出来广泛发行的法典。这还不是新立法的结束。根据一种说法,17世纪后半期有超过1 500项法令发布。法律的目的是规范社会。如同我们已经看到的,农民和城镇居民失去了原有的迁移权利,人们被束缚在数量有限的社会等级之中。社会层级被用法律固定下来。所以,对侮辱他人荣誉的惩罚就依受害者社会地位的不同而不同。对犯罪的惩罚变得更为严厉了,非正统的宗教行为如巫术或魔法被无情镇压,哪怕是攻击沙皇威权的象征物也作为犯罪来起诉。
随着国家触角和利益的扩展,官僚机构也随之膨胀。中央政府不同的部门和办公机构随意增加,到17世纪时这些后来被称为衙门(prikaz)的机构已达50个之多,而且还在继续增加,它们里面的官员数量也是如此,官员中许多人颇有文化,相当熟练。一个衙门或是管理某类事情,如使节衙门负责外交政策;或是某类人口如奴隶和射击军(streltsy);或是某些区域如西伯利亚和原来的喀山和阿斯特拉罕汗。随着时间推移,它们之间的重叠和混淆越来越严重,但一些学者认为莫斯科公国这套看似笨拙的制度有着维持相互监督和制约的聪明意图。
地方政府是莫斯科公国政治系统中最薄弱的环节之一。随着国家领土的日益扩大,这个问题也严重起来。获得新的领土后,莫斯科的统治者就会派他的代表去管理那个地方。这些代表分两种:地方官(namestniki)和州长(volosteli)。这种官员任命制度被称为“食邑制”(kormleniia),意思是犒劳,它既是一种公权行为,也被视为对个人的酬报。这些行政官事实上拥有近乎绝对的权力,同时大肆搜刮民脂民膏以自肥。虽然关于一个地方的居民必须上缴给本地行政长官的物品和承担的劳役的数量,先有习惯法、后有书面的规定,这种所称的“腐败的政治性经济”(直接的贿赂也是其一)一直持续着,这也是因为地方社群常常将“食邑”视为一种可用的方式,可以将管理者纳入一种相互债务责任的体系之中。
然而,如前所述,地方自治在16世纪获得了发展,这方面的早期实践促成了恐怖的伊凡的1555年立法。此前已经有了地方选举出来的地方司法行政机关(gubnye)负责打击犯罪,1555年法令又增设了地方自治局(zemstvo),该机构负责财政、行政和司法事务。只要一个城市的人民能够保证交给国库一定数额的税金,就可以用当地选举出来的行政官员“市长”和“市公务员”(gorodovye prikazchiki)来代替中央派来的官员;即使是在保留中央指派的官员的地方,人民也可以选出督察官来严密监督这些官员的行为,必要时还可以对他们提出弹劾。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早期的历史学家和像诺索夫(Nosov)这样的当代学者的研究都表明地方自治机构在16世纪的莫斯科公国获得了相当大的发展并具有广泛的能力,但这些机构并没有维持下去。“动乱时期”过后,地方自治销声匿迹,国家主要靠军政长官(voevody)来管理地方。地方自治的失败也使彼得大帝和他的继任者非常苦恼,这再次体现了旧俄罗斯在社会分层、独立性、主动性和教育体制上的缺陷。
17世纪莫斯科公国的扩张把原来莫斯科大公国西边、北边、南边和东边的土地和民族收入沙皇囊中。许多历史学家长期来一直论证它的西边扩张,尤其是1652年将乌克兰绝大部分置于沙皇统治之下的协定,是与古代罗斯土地的一种重新联结;但绝大多数人也认为在东边和东南边的扩张则具有“殖民地”性质。在征服了喀山和阿斯特拉罕的可汗之后,朝向南边草原的推进仍在继续。人们估计,单是1610年至1640年之间,俄罗斯的军事战线和殖民者就朝草原深入了300英里,与此同时他们还在与克里米亚的鞑靼人及其他游牧民族不停作战。然而,最壮观的扩张发生在定居较少的东边,同样是在这三十年的时间里,俄罗斯人从鄂毕河朝太平洋推进了3 000英里,对辽阔的西伯利亚进行探险和征服,尽管实际移民发展得慢一些。俄罗斯人没有遇到太多抵抗,因为这里没有强大的政治群体,地方上层很容易就为己所用了。然而,如同俄罗斯人的扩张在西边和北边被强大而雄心勃勃的瑞典和波兰—立陶宛所限,在南边被波斯人和奥斯曼帝国所限一样,中国人也阻挡着俄罗斯在北亚以外的扩张。当俄罗斯殖民者抵达阿穆尔河(即黑龙江)地区时,中国人派出了部队,迫使俄罗斯人拆除了要塞,并且后撤。
皮毛代表着西伯利亚的主要吸引力,这里的黑貂、白貂、海狸和其他珍贵皮毛动物很丰富。皮毛构成了莫斯科公国财政和外贸中极其重要的一项。随着俄罗斯统治在西伯利亚人烟稀少的土著人中扩展,他们就被要求给他们的新君主交纳皮毛税(iasak)。中央政权也花大气力来限制西伯利亚的行政官员私下获取皮毛。普遍而言,对西伯利亚的吞并——它被比作欧洲对非洲的勘查和美国人的西进,对于莫斯科公国来说是十分有利的事情。西伯利亚作为一片人们可以逃去的土地也获得了重要性。这里的贵族极少,逃亡者有着无尽的空间,西伯利亚就避免了农奴制,而国家的控制总是不那么强大的。随着西伯利亚社会的发展,来自同化土著人——通婚情况很普遍——的好处,来自欧洲俄罗斯移民的好处,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与乌拉尔地区比起来较为自由较为民主的社会体系,展现出一些常常与美国边疆联系在一起的强健和独立的特性。于是,西伯利亚就在俄罗斯文化中获得了某种神奇的地位。
尽管晚近学者们才仔细研究了这方面的历史,尤其是南边和东边的,但俄罗斯怎样统治它的许多非俄罗斯和非东正教的臣民,这个问题一直有着很多争论。然而,很重要的一点,是要把后来世纪中更富侵略性的帝国政策与17世纪的做法区分开来。这种不同有可能是因为受到限制的能力和统治非俄罗斯人的不同思路所致。莫斯科公国在西伯利亚的政策,与教会的政策一道,定位为宽容地方差异,吸纳本地上层和逐渐同化的混合。在征服的早期阶段,莫斯科非常重视以承诺奖赏、报酬和对他们传统权力与特权的保护来争取本地上层。不强迫当地人接受洗礼,但如果他们成了东正教徒就将受到与俄罗斯人一样的待遇,这些待遇包括免交皮毛税,而这也使政府不得不对皈依东正教的利弊多加考虑。政府还尽量了解当地的需要与问题,发展地方经济,对土著人和俄罗斯移民都给予家长式的关心。兰采夫和其他一些学者做了这样的描述。然而,莫斯科毕竟太远了,而地方局势又鼓励地方官员和其他俄罗斯人的严厉剥削和残忍。普遍而言,随着俄罗斯人定居的增加,通过地方上层来进行的间接统治就让位于来自莫斯科的直接管理政权。然而,绝大部分新土地仍然未被统治,与18世纪随着帝国现代化而来的那种干预和控制相比,此时的莫斯科倾向于鼓励和其他的非强迫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