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会小组长,他有哪些特点,又是怎样产生的,这是工会小组长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这些基本问题不搞清楚,就不可能当好工会小组长。因此,工会小组长要认真学习和了解这方面的相关理论知识。
工会小组长的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因为工会小组工作的多样性,使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什么是工会小组长做出限定和解释。工会小组长,简言之,就是工会小组的一组之长。他是工会小组的带头人,工会小组工作的组织者、领导者和负责者,也是基层工会、分工会开展工会工作的得力助手。
除此之外,从工会小组长发挥的作用看,工会小组长还是职工群众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职工民主管理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职工群众生活的参谋者、帮助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会主张的宣传者、贯彻者,群众生产和经济技术工作的发动者和带头者,职工提高素质的教育者和引导者,以及密切党、工会同职工群众联系的凝聚者。
从工会小组长的地位、同各方面的关系、自身职责及开展工作看,工会小组长具有如下特点:
(1)群众性。工会小组长本身就是职工群众的一员,生活工作在职工群众中,对职工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实际生活状况,他们同样感同身受,他们与职工群众这种密不可分的联系,是其开展工会小组工作的良好群众基础。
(2)代表性。工会小组长是经过会员群众民主选举产生的,受会员的信任和委托,代表他们参加各项活动,行使民主权利,为会员和职工说话办事,因而能够受到各方面尊重、重视与支持。
(3)先进性。工会小组长应是会员中的先进者。他们比一般群众觉悟高、看得远,能够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受职工群众信赖,并能用自身的表率作用,带动、影响、教育普通乃至有落后思想和不正确行为的群众。使他们跟上时代的步伐。
(4)广泛性。工会小组长人数较多,其联系影响的会员和职工群众广泛,因而发挥好工会小组长的作用,对做好基层工会工作意义重大。
(5)兼职性。工会小组长是兼职、不脱产的工会工作者。他们既要做好本职的生产、工作,又自觉自愿地利用业余时间,抓好工会小组工作,他们有着专职工会干部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
把握工会小组长的上述特点,可以使工会小组长从实际出发更有针对性、更自觉、更主动地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做好工会小组的工作。
工会小组长作为工会最基础组织的负责人,在工会组织体系中处于“兵头将尾”的地位,但他的产生也要遵循民主程序,由工会小组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这是因为工会是群众性、民主性的组织,工会的各级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必须经过充分发扬民主和民主选举产生,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只有坚持这条原则才能健全完善工会内部的民主制度,充分反映体现会员群众的民主意愿,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选出他们信赖且德才兼备的工会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我国《工会法》、《工会章程》和全总1992年4月颁布实施的《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2004年12月通过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以及2006年12月全国总工会颁布实施的《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都明确规定基层工会委员会的主席、副主席要经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举或经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作为工会最基层组织的负责人,其产生同样要坚持民主选举原则,参照执行上述规定。
工会小组长是由工会小组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的,要选好工会小组长首先就要组建好工会小组,这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企事业改革过程中,由于内部组织结构和管理体制的变动调整,需要按照重组后的生产(行政)班组重新划分工会小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企事业中原来就存在基层工会组织,因此,只需要在它的主持指导下,做好重新划定的工作即可。另一种情况则不同,即企事业新建基层工会组织,在这种情况下,组建工会小组是作为组建基层工会的基础步骤来进行的,因此,它的工作就较为复杂。具体来说,其程序是:
(1)做好宣传动员和发动工作。组建工会和工会小组必须有坚实的群众基础,首次组建工会和工会小组,重点就是要做好职工群众的发动工作。要在基层工会筹备组的领导下,向全体职工和行政管理者广泛宣传工会的性质、任务及组建工会和工会小组的目的意义,使全体职工真正认识到工会是职工自己的组织,是自身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和重要保证,从而增强工会意识和强化组织起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观念,焕发出加入工会组织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也使企事业各级行政明确和理解组建工会的目的与指导思想,从而消除顾虑和障碍,积极支持职工组建工会和工会小组。宣传动员工作可采取多种方式,如直接向职工发放宣传材料、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为载体作广泛宣传、深入职工做扎实细致的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工作等。总之是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工作,形成一个各方联合互动、有利于在企事业组建工会和工会小组的良好氛围。
(2)登记和发展工会会员。组建基层工会委员会的申请报上级工会批准后,在广泛深入宣传发动的同时,就要努力做好会员的发展和登记工作。由基层工会筹备组组织职工填写《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经基层工会筹备组审查符合工会会员资格后,发给会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员证》。发展工会会员应注意发现和培养骨干,通过发挥他们的作用来做好全体职工的工作,协助筹备组动员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并依靠他们开展工会各项活动。
(3)在基层工会筹备组的主持下,在职工广泛加入工会组织的情况下,按《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以基层生产(行政)班组为建制组建起工会小组。组建工会小组是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小组长的基础条件,因此,在完成上述组建工会小组程序后,即可实施民主选举工会小组长。
工会小组长的产生,在程序上可以先由小组会员广泛提出候选人,经过充分酝酿,最后在小组全体会议上以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参加会议选举的会员人数必须超过半数,得票最多的人当选,最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1)企事业工会在组织选举工会小组长时,不能包办代替或圈定人选。
(2)会员在选举时,应认真了解候选人的情况,充分衡量候选人是否具备工会小组长的基本素质。要把最有工会工作热情,有能力、有热心,能赢得会员信任的会员选为小组长。这里切忌避免草率行事,更不能采取“哄选”的办法。
(3)选举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避免举手表决方式容易产生见势举手、形成一边倒局面的弊端。
(4)选举要充分体现全体会员的意志和要求,使广大会员能够把自己信任的人选为工会小组长。
(5)工会小组长的任期与基层工会或分工会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连选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