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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
第4号

现发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

卫生部部长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

(1999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号公布;根据2008年6月6日卫生部关于修订《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的通知修正) OrGJXvznO6GyKHdLwIAfTe4p6MIk52+FdN4++9ASfmJYDBtO3mTSzNhHFb05OA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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