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方法选择法”,就是选择方法的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方法不同,效果亦不同。
那么,在实际工作中,到底该用哪一种方法呢?这就需要针对各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而要选得好,选得准,还必须研究选择方法的方法。
(1)我们可以采取模拟方法进行最佳方法的选择。所谓模拟方法就是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对将开展的某项工作可能采取的方法进行假设,提出若干供选择的方案。这种方案可以是单项的,也可以是成套的。
(2)模拟是选择的基础,没有模拟,就没有选择。但光有模拟还不够,要想求得最佳工作方法还必须在模拟的基础上,对各种方法进行比较。也就是采取比较法,进行选择。所谓比较,就是对各种方法进行分析、评价、比较。这是最普通的选择方法。没有比较,就没有区别,就无从识别各种方法的优劣。然而,要真正比较出各种方法的优劣也是很不容易的,还要看会不会比较。在这个问题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有一段话很耐人寻味,他说:“假如一个人能发现显而易见的差别,譬如,能区别一支笔与一个骆驼,则我们不会说这个人有什么了不起的聪明。同样,另一方面,一个人能比较两个近似的东西,如橡树与槐树,或寺院与教堂,而知其相似,我们也不能说他有很高的比较能力。我们所要求的,是要看出异中之同或同中之异。”这就是说,比较的关键是确立研究对象之间的差异点和共同点。即同中之异,异中之同,而不是现象。为了比较出各种方法的同与异,通常需要从横向、纵向、理论与事实三个方面进行比较。
在利用比较法比较出各种方法的利弊、优缺点之后,则需要进一步应用优选法,进行最后的抉择。优选法本来是—种数学方法,它是在进行生产和科学实验中,运用数学原理合理安排试验点,以求迅速找到最佳点的实验方法。但随着科学技术的社会化和社会工作的科学化,其精神实质,即选择最佳方案的理论已被推广到社会工作方面来了。在数学领域里,可以用大量的数据来确立最佳方案,而在一般工作中可以用理论分析和简单的打分办法,或民主投票的办法,来确定最佳方法。一般地讲,分数最高的为最佳方法,最低的为最劣方法。在通过理论分析、取得数据资料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采取淘汰方法,把得分最低的淘汰掉。得分最多的列为最佳方法。在这里要注意的是,一般社会工作的方法往往有许多是交叉在一起的,相似的方法很多,这就需要我们慎重应用淘汰法。
(3)同时还要看到,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情况比我们想象得要复杂得多。只用模拟法、比较法、优选法,是很不够的,有时还要借助于主体交叉法、百家争鸣法等。不管用什么方法去选择方法这里需要始终强调的是方法的重要性。方法是完成任务的桥梁、媒介、手段和工具,没有方法,将一事无成。方法不当,不仅完不成任务,而且会铸成大错。也就是说要办成一件事,既需要付出巨大的劳动,又需要正确的方法。正如爱因斯坦所说:成功=艰苦的劳动+正确的方法+十少说空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