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爆炸教育法,就是给人以强烈的印象,在一瞬间能给人以突然影响的教育方法。它适用于通常的思想工作,更适用于迅速消除有害社会的习惯,消除为我们社会性质所不能接受的某种经验与行为。“爆炸”决不意味着暴力,也不是简单蛮干。爆炸教育法特别讲求施用的时机。比如,当一个人来到新环境的时候,往往有一种给人留下强烈印象的想法,而新环境亦需要给来人心里留下一个强烈印象,当此之时,思想政治工作者就应该抓住这一时机,充分发挥爆炸式教育的威力,给进入新环境的人以强烈的震撼。各地所进行的新工人进厂教育就属于此。再如,对新入工读学校的流浪儿童、身有污迹的青少年,可以搞庄严性重的入学仪式,红旗、乐队、队列,然后给其理发、洗澡、换校服,将其以前脏污破旧的衣服运来郑重地烧毁,把所有的灰烬扫进桶里。这些看来像是一种玩笑,但实际上能给有劣痕的工读生留下强烈的印象,使他们永远记住这堆焚烧脏衣的烈火,记住这新队列、新待遇、新纪律,催促其与过去告别。使他们懂得:“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你自己。”
爆炸教育法也讲求因人施教。所谓“爆炸”,是指心灵的震撼。同样内容的“爆炸”在不同人的心灵上所产生的震撼或影响是不同的,或强或弱,甚至在一些人身上产生不了什么效应。对于性格柔弱的人,一场感人肺腑的报告也许会使他热泪盈眶,追悔过去,反省自己,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讲可能一点作用也起不到;对于一些观点偏激的人,一场激烈的争辩可能使他们兴奋起来,在争辩中明确真理,在交锋中纠正谬误,而对于另一些人来说可能一点兴趣也引不起。
爆炸式教育法在思想教育中显然是有奇效的一种方法,但它并不是一次“爆炸”就能造就出一个新人来。由于性格的改造、思想的矫正须经过长时间的逐渐转变,因而我们须丢掉一次解决问题的幻想,多次地、不断地改变“爆炸”的内容和形式,慎重地、及时地选择有利时机和环境,使受教育者心灵受到震撼,思想逐渐得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