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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的方法

逻辑思维是揭示概念内涵的逻辑方式,是用简洁的语词揭示概念反映的对象特有属性和本质属性。定义的基本方法是“种差”加最邻近的“属”概念。

定义的规则一是定义概念与被定义概念的外延相同,二是定义不能用否定形式,三是定义不能用比喻,四是不能循环定义。逻辑思维的划分是明确概念全部外延的逻辑方法,是将“属”概念按一定标准分为若干种概念。划分的逻辑规则,一是子项外延之和等于母项的外延;二是一个划分过程只能有一个标准;三是划分出的子项必须全部列出;四是划分必须按属种关系分层逐级进行,不可以越级。逻辑思维的具体方法有如下几种:

分析与综合

分析是在思维中把对象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因素,分别加以考察的逻辑方法。综合是在思维中把对象的各个部分或因素结合成为一个统一体加以考察的逻辑方法。

分类与比较

根据事物的共同性与差异性就可以把事物分类,具有相同属性的事物归入一类。具有不同属性的事物归入不同的类。比较就是比较两个或两类事物的共同点和差异点。通过比较就能更好地认识事物的本质。分类是比较的后继过程,重要的是分类标准的选择,选择的好还可导致重要规律的发现。

归纳与演绎

归纳是从个别性的前提推出一般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或然性的。演绎是从一般性的前提推出个别性的结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

抽象与概括

抽象就是运用思维的力量,从对象中抽取它本质的属性,抛开其他非本质的东西。概括是在思维中从单独对象的属性推广到这一类事物的全体的思维方法。抽象与概括和分析与综合一样,也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 4W2bN8QsXAWK6P+PE/y29/afP80tULwW+B/++wwCcAS5B0tvvzoROW5WUEo30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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