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的传播,对我国古代社会起到了移风易俗的作用。它不但带来了许多新的风俗,同时也改变了许多旧的礼制。
在僧官制度、教仪和生活中国化的过程中,东晋道安法师和唐代道宣律师、怀海禅师等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在他们的努力下,我国古代的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僧官制度的设立,是佛教制度中国化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内容。
封建社会朝廷任命僧官管理佛教僧尼事务的制度始于后秦,以后历代因之。所设立的僧官有僧正、僧主和僧录等。僧正的职责是“自正正人,克敷政令”,以各项法度、戒律约束僧人。
唐以后,一般在各州立僧正管理地方僧尼事务。僧主的地位、职权类似僧正,有时朝廷封的高僧亦称僧主。僧录始设于后秦,北魏、北齐称沙门统、昭玄统等,至唐代重设,掌管全国寺院、僧籍、僧官补授等,“统领天下诸寺,整理佛法”。
唐中叶后设左、右街僧录两人,以后历朝多设立此职,并设有相应的僧官机构,如明清时中央设僧录司等。僧官及其机构由鸿胪寺、礼部等政府部门辖制。僧官制度是封建专制政权监督和控制佛教事务的重要手段。
僧官就是受命管理全国佛教事务的僧人,又称僧纲,主要任务为:掌管僧籍,以僧律统辖僧尼,并充当朝廷与教团间的协调者,在官方有关机构统领之下,处理有关佛教的事务。
中央专制王朝牢固地掌握着僧尼名籍簿册、寺院僧尼数目,以及僧尼行为模式和活动内容,这是中国佛教的一大特色。
东晋时期杰出的佛教学者道安,常年从事佛教的研究、著述和弘扬,四方之士纷纷前来,形成了一个数百人的僧团,因此着手定制僧规。道安法师所制定的轨范,在当时已见到很好的效果。
道安出生于常山扶柳县,即今河北省冀县的一个读书人家里。由于世乱,早丧父母,从小受外兄孔氏的抚养,7岁开始读书,到15岁的时候,对于五经文义已经相当通达,转而学习佛法,18岁出家,因为形貌黑丑,不为他的剃度师所重视,让他在田地里工作,而道安却一点没有怨色。
几年之后,道安才向剃度师要佛经读。由于他有惊人的记忆力,才使他的师父改变了态度,送他去受具足戒,还准许他出外任意参学。
大约在道安24岁的时候,在石赵的邺都,即今河南省临漳县遇见了佛图澄。佛图澄一见到他就非常赏识,对那些因他丑陋而轻视他的人说,此人有远识,不是你们所能及。因而道安师事佛图澄。
据《高僧传》卷五的记载,道安在佛图澄死后才离开邺都,十三四年之间,他经常代替佛图澄讲学,并且解答了许多理论上的疑难问题,赢得“漆道人,惊四邻”的美誉。
佛图澄死后,石虎即皇帝位,内部变乱,道安在这时离开河南到山西的薓泽,即今临汾县去住。薓泽地方很偏僻,可以暂避兵祸。因此,竺法济、竺僧辅和竺道护等都先后与道安共同研究后汉安世高所译的有关禅观方面的《阴持入经》《道地经》和《大十二门经》,并作了注解。
道安的学说在戒律方面认为,戒是断三恶道的利剑,无论在家出家,都应以戒为基础。他认为持戒只重形式也是片面的,为了众生的利益,戒律是可以有“开缘”的。这与后来所传菩萨戒的精神相符,也与《般若经》的义理一致。由此可见,道安在戒律方面虽然很严正,但并不是偏执不通。
道安的戒定慧三学以其卓越的见解成为成佛的梯航,因而道安在我国佛教史上,不但是杰出的学者,而且是“完人”之一。他的一言一行,在当时起过典范的作用,也为后来佛法的弘传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魏晋时,沙门依师为姓,姓各不同。道安认为,“大师之本,莫尊释迦”,于是改姓释氏。道安统一僧尼姓氏,规范僧尼内部生活和斋忏仪轨,这对佛教僧团的制度建设、独立僧侣阶层的形成以及佛教的持续发展,具有历史性意义。
戒律是佛教徒修持生活的制度性规定。唐代律宗创始人道宣律师,以《四分律》开宗弘化,为我国僧尼提供了行持的规范。
《四分律》系上座部和法藏部所传戒律,从行为、言论、思想三个方面,对出家僧尼的修行和衣食坐卧作出详尽的规定,同时,对违犯者也作出相应的惩罚规定。
道宣强调《四分律》通于大乘,圆融戒、定、慧三学,并以大乘三聚净戒为律学的归宿。道宣的律学思想合乎中土学人对大乘佛教的精神需求,因而得以盛行流传。
后来,随着传戒的流行,更设立戒坛、戒场,开设律宗道场,并形成中国特有的受戒仪式“三坛大戒”,由此只有受足三坛大戒者,才被公认为是合格的大乘出家人。
唐代禅宗僧众多半住在律寺,由于参学的人数不断增多,住在律寺有诸多不便。因此,一些禅师便率众开辟荒山,另建丛林,然而丛林没有规章制度。百丈怀海禅师乃折中大小乘的戒律,制定禅院清规。
禅院的最重要特色,一是确立“一日不作,一日不食”的规制,实行上下协力劳动;二是不立佛殿,只设法堂,表示遵循佛祖嘱咐,以现前的人法为重。此外,还规定以具道眼的禅师,号为“长老”,住在方丈;参学大众都住在僧堂等。
“百丈清规”使禅宗丛林有了规范,这是唐代佛教制度建设的最大成果,标志着佛教制度、教仪和生活的中国化的完成。
在佛教制度、教仪和生活的中国化过程中,与印度僧人托钵为生不同,中国僧人虽游化可以托钵,也可以到其它寺庙挂单。但定居时,必须依中国的习俗,不得沿门托钵。
这样,就有了自行举炊之制,进而就有自筹资粮,集财蓄财,乃至经营田地山林,治理产业,从而带来了我国佛教寺院的发展,也带来了佛教的世俗化。
汉传佛教在一定程度上,使我国古代的社会风气为之一变。如土葬原是我国传统的葬法,民间一直有“入土为安”的丧葬观念。汉代以前,人们把焚尸作为奇耻大辱。如战国时,燕军围攻齐国的墨城,掘齐人冢墓,大烧死尸,齐人都很愤怒。
但是,在佛教传进中国后,火葬却逐渐成为仅次于土葬的一种主要葬法。火葬本是古印度的葬法,在佛教里称为“荼毗”之法。它随着佛教东来,先是流行于僧人中间,宋代以后才在民间盛行起来。
此外,在我国民间本就有喝茶的习惯。但是,因为茶能够兴奋大脑,消除疲乏,有利于坐禅修定,所以到禅宗盛行的唐代,饮茶成为禅僧的嗜好。于是,寺院普遍重视种植茶树,制作名茶。如碧螺春茶,产于江苏洞庭山碧螺峰,原名“水月茶”,就是洞庭山水月院的僧人首先制作的。
唐代陆羽著述的《茶经》,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茶叶专著。陆羽虽然不是佛教徒,但是他出身于寺院,一生的行迹也没有脱离过寺院。
寺院饮茶的习惯,对民间饮茶风俗产生了重大影响,后来传到日本,进一步发展成为茶道艺术。
我国古代社会风俗习惯中蕴含的佛教因素,有些一直延续到现在。如腊八节喝腊八粥,这本来是佛教纪念日物有的食品,但后来传到民间,现在色香味俱佳的腊八粥已成为人们普遍喜爱的节令小吃。
汉地僧人从南朝开始,便有素食的习惯,而且形成了一定的素肴,对民间的饮食习惯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以豆制品为主的美肴佳馔、别有风味的多种素食,丰富了我国人民的食品结构,提高了民族的物质文化水平。
从佛教信仰者的行为,以及饮食、穿着习惯等不同的方面,可以看出佛教的中国化,其影响甚为深远。
道宣 唐朝高僧,是唐代佛教律宗三派之一的南山宗开创者,佛教史学家。著《四分律戒本疏》《四分律拾毗尼义钞》等,使律学成为专门学问。
百丈怀海 俗姓王,名怀海,福州长乐人,唐朝禅宗禅师,承继洪州宗禅法。因居洪州大雄山百丈岩,人称百丈怀。唐穆宗长庆元年,敕谥“大智禅师”。
挂单 佛教名词。指行脚僧到寺院投宿。单,指僧堂里的名单;行脚僧把自己的衣挂在名单之下,故称挂单。
陆羽 字鸿渐,汉族,唐朝复州竟陵人。一生嗜茶,精于茶道,以著世界第一部茶叶专著《茶经》闻名于世,对中国茶业和世界茶业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