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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外白渡桥凉风习习,能遥望见外滩辉煌灯火。

外滩公园的中心凉处,亭罕见地热闹非凡。成串地彩灯和灯笼挂满了树枝,草坪上人头攒动。仔细一看,几乎全是留着辫子的华人,黑头发,黄皮肤。为数不多的小孩子,被锦衣华裘的贵妇牵在手里,看打扮和举止,显然都受过良好教育。

这是租界工部局出资筹建的公园,落成时轰动了大半个上海滩,新闻争相报道。然而公园建成后近二十年,只对洋人开放,和最初“给在上海租界的居民作为娱乐场所或公园之用”的初衷完全背离。甚至挂上“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这一带着侮辱性质的规定,很快引起租界华人的强烈不满。在社会各界的抗议下,直到1886年,工部局才允许生活在租界的华人有条件入园参观。

后来,在租界华人的一再抗议下,工部局被迫在苏州河边的河滩上另觅了一块地,由部分华商参股,建起一座“华人公园”,专门给华人游玩休闲。“华人公园”就在外滩公园正对面,外白渡桥西侧,不过面积却非常小,花草树木缺乏园丁修剪,显得破旧荒疏。草坪斑驳,甚至有附近的居民在树枝上扯了绳子,用来晾晒浆洗后的衣服。

长卿从华人公园里走出来,落寞地步下斜坡。

对面的外滩公园上空放起烟火,五光十色的礼花让也黑沉沉的夜也变得生动起来。火树银花欢声笑语,更衬出身边的萧索和冷清。他冷不丁想起明秀的话,“坏的情况不会自己变好,这种不平等随处可见,不能因为反抗会付出代价就习以为常。如果不主动去打破去争取,永远也不会有任何改变——”

可一旦用暴力反抗,必然会伴随流血冲突……甚至是死亡。他盼望能和她平顺无虞地安度余生,从没想过明秀会立志成为一个披荆斩棘的“革命者”。在这个风云动荡的年月,能风平浪静地活着已经是件难得的幸运,彼此也不过是红尘里一双平凡的男女。

他整个人被一种苦闷而挫败的感觉包围,甩了甩脑袋,想把这念头给撇开。

走着走着,忽觉背后响起细碎脚步声,似蹑手蹑脚尾随了很久。

长卿警觉起来,下意识去摸腰间。原先放枪套的地方空空如也,这才想起来,自己离开巡捕房已经很久。

一转身,杳无人迹。远处的街灯照不到这里,四下一片昏暗阆静。

难道听错了?只好再回头。他没有刻意加快步子,若无其事地继续走。拐过一个墙角,飞快地藏身在树干后。

没过多久,那鬼祟步子踢踢踏踏地近了。

摇曳的树影里,站着个身材单薄的男子。个子不高,戴一顶贝雷帽,马甲口袋里还插了枝暗红的新鲜玫瑰。西装是一种泛出细微光泽的顺滑面料,腰线收得又窄又服帖,看起来不像藏着武器。

跟丢了目标,他正茫然四顾。

谁会穿成这样来打劫?长卿估量一下,就算真的动起手,对方也没多少胜算,便悄无声息地从藏身之处出来,绕到青年身后。

“你跟了我好几条街,要干什么?”

青年吓了一跳,猛地转身。略带几分苍白的皮肤,下颌秀致玲珑。

“秋桐?”长卿的惊讶不比她少。

她松出口气,一手惊魂甫定地仍按在胸口,“原来你早就发现啦!”

秋桐不好意思地指了指外白渡桥方向,说:“我从公园里出来,没想到能在这地方遇上。看你脸色不大好,叫了两声都没听见,我不放心,就跟着走了一段。”

原来工部局为一次庆祝活动,才特意允许外滩公园向“高等华人”免费开放一天。到场的有各大知名报社记者和沪上文人,秋桐自然也在受邀之列。

长卿舒然一笑,为方才的失礼道歉,忍不住问:“你怎么穿成这样,像个假小子。”

上海滩的名媛惯爱赶时髦,近日新上映的几部电影相当叫座,有“男装丽人”之称的女明星叶琳琅也因此声名鹊起。据说是北方一个大军阀头子的外室,背后有人力捧,不愁红不起来。这种穿衣打扮的风格,很快引富人家的小姐们纷纷效仿,又开始流行骑马服和经过改良的西服。

第一次见秋桐没穿旗袍高跟鞋,分外飒爽娇俏,虽不施脂粉,也足令人眼前一亮。

她却摇头,自嘲道:“哪里是追求什么新潮,不过图个清静,行走在外方便些罢了。”

吕道然那场风波已经过去很久,留下的闲言碎语却总是时不时泛起沉渣。长卿顿时明白她的用意,深感一个姑娘家孤身漂泊的不易。便由衷赞道,“你穿什么都挺好看。”

“真的呀?”秋桐闪烁的眼神望住他,带点孩童般无邪的雀跃。

长卿有点不好意思,咳嗽一声岔开话,“看着点脚下,前边没几盏路灯。”

她抿嘴一笑,又再道:“你肚子饿不饿?人不开心的时候,顶好是去饱饱的吃一顿,什么烦恼都烟消云散。”

他默想片刻,反问:“你怎么知道我不开心?”

“眉毛眼睛鼻子,全都写着呢。”秋桐俏皮地背着手,一步步退着走在前头,仰起脸对他说:“我带你去个特别的馆子,怎么样?就当陪我宵夜,我可真饿了。”

她看不见身后的坑洼,不小心一脚踩进去,当即惊叫一声。险些要摔倒的当儿,被长卿一个箭步上前拦腰揽住。

“让你看着点脚下,怎么总是这么不当心?”

他的胸膛宽厚又温暖,秋桐忍不住深深呼吸。身周旋起微凉的夜风,她数着他的心跳,喃喃地说:“总觉得……有你在,不会让我摔着的。”夜风的微凉落在她的眼睛里,凝结了一层潋滟水光。

两人贴得太近,长卿顿时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恍惚了一霎,忙把她扶稳,稍稍推开。

多么熟悉的瞬间。每一次,都是他先推开她。

秋桐眼底滑过一丝怅惘,再抬起头来的时候,重又露出顽皮笑容,忽拉起他的手,飞快地跑起来。

长卿对这一带不熟,也想不出都这么晚了,还有哪家饭店会开门做生意。结果她七拐八绕地,把他带到弄堂深处一家毫不起眼的破旧小馆。

老板娘口气熟络,一见她进来,忙边擦桌子边招呼:“夏小姐来啦,还是老样子伐?这位先生吃点啥?”

小店地方不大,还比不上宋公馆半个厨房,一共只挤挤挨挨地摆了三张桌子,他们是唯一的顾客。

秋桐找了个角落坐下,也不看菜单,自作主张地点了火腿烧卖、鲜萝卜鸭舌汤、燕皮小云吞和酒酿豆沙圆子。

她细心地用开水把竹筷都烫洗过一遍,把热气腾腾的小吃都摆在长卿面前,望着他笑,“这回我请客,堂吃可以管饱。”说着,颊边露出两个温柔的酒窝。

老板娘把云吞端上来,眨眨眼,“这位是夏小姐的男朋友哇?”秋桐不知该怎么回答,红着脸笑了笑,低声道;“廖阿姨不要瞎猜。”

老板娘啧啧两声:“平常见你总是一个人嚜,有什么不好意思的?”又大咧咧拍了拍长卿的胳膊,“小伙子卖相不错咧,和夏小姐顶般配的!侬真个好福气!夏小姐长得漂亮人又好……”

待廖阿姨放下吃食,絮絮叨叨地走远,长卿又浑身不自在起来,没话找话地问:“你不是吃素吗?”

“所以那两碗都是你的。”秋桐把酒酿豆沙园子端到自己面前,舀起一小勺放进嘴里,眯起眼特别满足。

“我小时候最爱吃这个。每次生了病,什么胃口都没有,就缠着姆妈给我做豆沙圆子。酒酿都是自家糟的,再撒点桂花糖,又香又甜。”

他也笑,“果然女孩子都爱吃甜的。”

“你也趁热啊,凉了就不好吃。”她亲自把汤勺递到长卿手里,“可别小瞧这家馆子,每天早晨排队能排过好几条街呢。馄饨看着是没什么特别,其实是用鸡汤煮的。还有这个——”秋桐捞起他碗里一只鸭舌,“没吃过吧?要先把里面的软骨抽出来,像这样——”

馄饨里有紫菜末、虾皮和蛋丝,面皮薄如蝉翼,包着指尖大小的一丁点馅儿,透出晶莹粉色,滚烫的汤汁鲜得烫舌头。长卿确实没吃过这样亲民的东西,笨手笨脚地尝试,不小心把汤甩在袖子上。都是世俗而烟火的乐趣,小吃确实滋味鲜美。

秋桐抽出帕子想要给他擦拭,长卿不好意思地接过:“我自己来……惹你笑话了。”

擦了半天,一抬头发现秋桐老盯着自己的脸,纳闷地问:“怎么了?脸上也有吗?”说着又胡乱擦了两下。

她噗呲一笑,“没有,我是看哪,你好不容易终于露了个笑模样。”又小心地问:“究竟为什么不开心?大晚上一个人在公园里晃荡。”

他沉默下来,嘴角轻挽,笑意却达不到眼底。良久,说:“也没什么,小事罢了。”

千头万绪,不知从何说起。他不愿把和明秀的争执随意拿出来让人评断,又觉得这么遮遮掩掩辜负了朋友的关心,便把这些日子以来商行发生的事简单提了几句。吕道涵的反目,孙歧人的疏远,和留学时的忘年之交故地重逢,却不得不面对更大的分歧,志同道不合……

他这才发现,身边已经空无一人。

秋桐默默地待他说完,也不插嘴。她实在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总是挂着腼腆的微笑,目光诚挚,像是在鼓励他继续说下去,直到把所有心事卸除。热气氤氲里,她的脸有点模糊,唇边的笑意却温暖而湿润。细看去,还沾了星点甜糯的豆沙,是玫瑰干枯的颜色。

“很多事,并不是只有咬着牙走到山穷水尽才是唯一的方向。适当地迂回,隐藏锋芒等待更好的时机,并不丢脸。船到桥头能够退得漂亮,也是种才能。说不定,是因为未来还有更好的安排在等着。” MOQ1tCoAnGL89W6hkAnM+80eM5w6COXD1hzTUaWMXNlQB7Enutq2Ed+rvD7nN4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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