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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锣鼓喧天酒过三巡,宋文廷的喜悦里,多少掺杂了些苦涩。

胜者的空虚悄悄随着醉意漫上心头。放眼望去,这满堂彩声,恭维迎奉不绝于耳,唯独少了个他最看重的人。宋长卿自始至终也没露过一面,宋家过五关斩六将才得到的喜悦和胜利,对他而言是避之唯恐不及的耻辱。

他这般苦心孤诣,一把年纪了还披挂上阵,冒着风险担着屈辱,到底是为哪般。且不论吕方中多不仁义,胡惟义多利欲熏心,他们的儿子好歹和爹是一条心,劲肯往一处使。自己的儿子呢?真弄不清现在的年轻人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一时兴味索然,不由把那争强好胜的心也淡了几分。倦意压得四肢沉沉,高处不胜寒呐。

Diamond Bar(大名酒馆)来了稀客。

这是间外国人常光顾的酒吧,店门上的木牌匾上还写着冷啤酒的英文。两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陪酒女郎正倚在门边招徕生意,目标是那些西装革履的洋客,对中国人反而爱答不理。时下正流行日本艺伎的装扮,她们脸上的官粉都擦得很厚,直涂到后脖子根。

包厢纸糊的推拉格子门后面,是喝得半醉的宋长卿。灯光温柔洒落,英挺的面目模糊了,满地都是东倒西歪的酒瓶。

若非那晚醉后失言,一切何以至此?一边是公理正义,一边是亲生父亲。自古忠孝难两全,他也只能选择在法庭公然撒谎,违背职业道德和做人良心。

说出去的话是泼出去的水,他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大口吞下冷酒浇愁。

隔壁猥琐狎昵的调笑不绝于耳,手鼓铃声清脆。没过多久,又传来吵闹声,日语叽里呱啦听起来像起了争执。拳脚碰撞夹杂着陪酒女的惊呼,薄薄的木门被撞开,两个日本男人纠缠着从那边打到这边。

酒色财气,世人都逃不脱这藩篱。

宋长卿微张醉眼朝右首望去,角落里半裸的艺伎衣襟半敞,露出雪白的大腿,颈背之间还用白色油彩描画了雪山形状的图案。男人们野兽般越打越起劲,撞翻了矮桌酒坛,艺伎们却挥舞着洒金折扇在一旁助兴。

满室放浪形骸的香艳,不堪入目。

日本人信奉武士道精神,行事好勇斗狠,连喜欢一样东西也带着凶蛮的表情。弱肉强食,在中国的地盘上,什么都用抢的。珍宝、地盘、女人……抢不到就毁掉。

没有一处清净地。

他厌恶地半撑而起,头也不回要离开这污秽之所。

结了账,正摇摇晃晃地往外走,一双玉臂暧昧地搀了上来。倚门拉客的中国陪酒女生意冷清,客人都被艺伎抢走,眼看整晚收入都要泡汤。见了这醉醺醺的中国客人,便不再挑肥拣瘦。细端详也是个眉清目秀的小开呢,总比那些脑满肠肥还爱揩油的老男人顺眼得多。一身穿戴用料考究,说不定有油水可捞。

宋长卿喝得辨不清东南西北,到底还存着几分理智,边走边挥开那女郎。蓦地撞在一个人身上,对方“哎呀”一声。

他缓缓抬起眼,迷惘中,只以为是幻觉。

“……明秀?”

到手的肥肉岂肯轻易放走,女郎立即妖调地把人缠住,“先生慢点儿,摔着了可怎么好。”又居高临下地把不速之客从头到脚打量一番:一身土里土气的素色夹棉布褂,不化妆不烫头。毛线围巾洗得稀薄,上面还粘着几缕棉花。横看竖看,都和那些工厂里下夜班的乡下女工没两样。

宋长卿使劲把胳膊抽出来,要拉住明秀的手,却扑了个空。她退后两步,冷冷地看着这一幕,眼神复杂。疑惑、气恼、失望……或许还有连自己也未曾察觉的醋意。

女郎撇了撇嘴,不屑道:“这位小姐,是相好的咯?”

不等他回答,明秀一咬牙,掉头便走了。

——虽走得决然,脚步却并不很快。

十几步开外,身后已听不见动静。终究忍不住回头去看,那陪酒女郎不知怎么被他赶走了。摇晃的身影,一起一跌醉倒在路灯底下。

犹豫不过数秒,她飞快地跑回去把人给扶起来。

一辆黄包车路过,明秀忙伸手去拦:“大叔等一下!”

车夫见这么晚还来了生意,忙停下来搭把手:“姑娘这是要去哪儿?”

“霞飞路上,有个三十七号……”她努力回忆着,宋长卿送她回去那晚,因走得匆忙,在纸上写了自家地址留给思学,嘱他有事就上门去找。

“对,就是三十七号!宋公馆,您认识路吗?”

“这满上海还没有我不认得的地方。不过霞飞路么……可够远的啊,又是跑夜路的活儿,得一块五。”

“一块五?”明秀吃了一惊。她被招进崇明纱厂做女工,刚干了没几天,一个月工资加奖金也才二十八块。物价一天一个样儿,一块银元能换三百个铜板,精细白面粉一包卖三块三,一石粳米要十四元。一块五或许对宋长卿来说不算什么,却够得上董叔一家三口一礼拜的口粮。

她犹豫了。车夫眼色机灵,又说:“哟,先生可醉得不轻呐!就这么搁冷风里吹着,非落下病不可。您瞧,我拉的是新车,跑得快,最多一个钟头就给送到地方。万一他要再吐在车上,垫子可都是刚换的,不还得我自个掏钱收拾嘛!一块五真没跟您要价,甭管问谁,再少也是这个数。”

明秀为难道:“实在太贵了,我……没有那么多钱。”

车夫立马变了脸:“没钱?没钱你跟我这搅什么乱,瞎耽误半天功夫!”

大名酒馆门口又走出来两个醉醺醺的客人,朝这边招手。车夫二话没说,拉上车就往前凑。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世道如此,没什么好计较的。

宋长卿兜里的皮夹鼓囊囊,里面肯定有钱。但明秀压根没想过从他身上拿,趁醉掏兜,成什么人了。

有骨气的结果,就是人遭罪。

喝醉了的身子骨那么沉,所有的不如意都结结实实压下来。宋长卿步履踉跄,走起来很慢,大半身子靠在她身上。这感觉很奇特。在最落难的一刻,他曾是她的依靠。如今换过来,她承当他不为人知的痛苦和失落。

寒风瑟瑟的夜里,她把他从昌化路搀回番瓜弄。原本不超过半个钟头的脚程,硬是走了两小时,棉袄里全是汗。

董叔自从受伤住院,身体就大不如前。每天干着下苦力的活儿,吃得清汤寡水,一到换季胸肋就隐隐作痛。有时发作严重,连气也喘不上来,一张脸憋得涨紫。上海的冬天又湿又冷,赶上前两几日阴雨绵绵,人撑不住又病倒了。没法去码头上工,只能躺在床上耗着,抖心抖肺地大咳。

思学不放心爹,也拿木板在凳子上搭了个铺盖守着。夜里睡不安生,有一点动静就醒来。

屋里自然是烧不起炭盆的,点灯也嫌费蜡。明秀用尽全身力气,才把宋长卿搀上黑黢黢的阁楼。

楼上一共三间屋,左边那间住着董叔父子俩,中间隔一个很小的堂屋,右边原本是个杂物间,收拾出来算作明秀的闺房。明秀腾不出手来点灯,也怕吵醒了思学。驻足在黑暗发了一回呆,寻思把人撂在堂屋的竹椅上也不合适,只能一步一挪地扶他回房躺下。

刚歇口气,门帘掀起一角,钻进来个圆咕隆咚的脑袋:“姐,你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明秀竖起食指在唇间“嘘”一声,压低嗓子说:“小点声儿!我、我刚下班回来,可巧撞见宋先生喝醉了倒在路边。本来想叫黄包车送他回去,车钱实在太贵……没办法,只能先把人扶回来。”

她莫名有点慌乱,又补了一句解释:“天那么冷,睡在马路上要出事的。”

思学点点头,欲言又止:“有什么要帮忙的就叫我一声。那什么……开水壶在炉子上,我先过去了。”

“知道了,去歇着吧,明儿还要早起去学校。”

帘子放下了,却没听见脚步声。片刻又再掀起,黑暗中看不清思学的表情,只听见他闷着声道:“我听巷口那家布行的长贵说,宋哥哥他爹打赢了很要紧的官司,马上就是新任的什么理事长。这是好事儿啊,按说该高兴才对,怎么喝成这样?”

明秀想起那酒吧门口的妖娆女朗,心里有点别扭:“高兴就不能喝酒了么?说不定是在庆祝。”

“有个事,也不知道该不该给你说……唉还是说了吧,我肚子里藏不住话。我还听说,宋哥哥他爹当上了理事长,马上到处张罗着给宋哥哥说亲……”

窗帘缝里漏下来一小片光,他小心觑着姐姐的脸色,“好多跟他家有生意来往的大户人家,都巴不得攀上这门关系。”

她点起油灯,又蹲下身把封掉的煤球炉盖子揭开,往里加了两个煤球,一手扇着风。

火星忽明忽暗,照得脸色不定。良久,用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说:“他家的事跟咱们没关系。快去睡吧,记得把门关好。”语气淡淡的,过分若无其事,反而显出刻意。到底晃了一下神,拿火钳子的时候不小心烫着手指,嘶地吸一口凉气。

这动静惊醒了床上的人,宋长卿迷迷糊糊呻吟一声,像是要水喝。

明秀把刚烧开的水倒进杯子里,小心吹凉了送到他嘴边。

宋长卿醉得很厉害,半躺在床头,背后枕着被褥和枕头。他半睡半醒地微张开口,唇瓣焦渴干裂,异样地酡红。喝得急了些,一呛就咳嗽。水从脖子一直淌到胸口,衬衣濡湿一片。

明秀手忙脚乱地拿毛巾去给他擦拭,连水杯也碰掉在地上,哐啷滚出老远。

宋长卿这些日子奔波操劳,夜里喝了酒又受了点寒,终于撑不住发起烧来。只觉颈间热得恍惚难熬,一手把衬衣领口的口子扯开几颗。

炉子烧得很旺,她的手却冰冷。迟疑着,轻轻覆在他额间。像一片柔软清润的云,带来熨帖清凉。

屋里很暗,酒精让人失去清醒的判断,一切都似梦非梦。他蓦地捉住那只手,紧紧攥进滚烫的掌心。他们见面的机会很少,几乎谈不上相处。明秀印象里的宋长卿,总是眼神清朗充满活力。即使抛开家世带来的骄傲光环,也是个磊落正直的青年。他身手敏捷,聪明却不咄咄逼人。心思周到缜密,做什么都妥帖而细致,有种一切尽在掌握的从容。这个骄傲的人啊,从未像此刻般失态,猝不及防地袒露出全部的脆弱和孤独。

“……我撒谎了,在法庭上。”此刻才明白自己的心意,他是盼着能再见到她的。这些话还能跟谁说呢,就算是场梦,梦里有她也好。 aNJyg2vyY06mXahganvh1pxVDF7yHzY9uibNZwAvjUnVAeoLoZKQiFhX7siJ198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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