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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往事如歌

时间仍在

是我们在飞逝

我这个“千年小妖”修炼成“人类灵魂师”之后的第一个新学期终于开始了。

沙沙曾经指着我的鼻子哈哈大笑:“就你,也能当老师?还大学老师?”

我摸摸鼻子,无限赧然。

只能仰天长啸,造化弄人。

新校园里,注定是菜鸟一只的我,很快就被排上了满满当当的时间表,带新生、备新课、熟悉新环境,折腾来折腾去,就两字:真累!

初来乍到又喜欢四处闲逛的我,在偌大的校园里好几次迷了路,不得不深更半夜呆立在路口,翘首等待我的中国好室友将我领回去。

又一个周末,晚上十点钟左右,好容易送走一拨学生,我挪了挪我那几近麻木的老腿,捶了捶我的老腰,又瞥了一眼戴着耳机和在上海做博士后的老公QQ聊天、任学生来来去去、半天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姐,心中不由得长长一叹。

还是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大师说得对,幸福的人总是相似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

的确,眼前这位明眸皓齿对着电脑温言婉语的大姐就是我的中国好室友,芳名戴洁,拿了名校博士学位的外国文学专业高才生,山东人,个子高挑,美貌与智慧并存。

其实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位美女博士一点儿也不愁嫁。在学业上孜孜不倦之余,她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一个同样优秀的、搞计算机的老公刘滨。

两人成天隔空卿卿我我秀恩爱,存心刺激我这个孤家寡人。

不一会儿,电话铃响,我去接:“请问找哪位?”

半晌默然,我以为是打错了,正想挂,对方说话了,声音很沉稳:“林汐,是我,夏言。”

我一愣:“夏言?”突然间喉咙发涩,几乎是有些艰难地说,“你—怎么会有我号码?”那么多年不见了,他就仿佛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一般。

一直以来,我刻意断绝了除沙沙之外的几乎一切联系,就是因为不想太过沉溺于以往,但是,夏言……连同他所联结的种种有关过往的记忆,蓦地又涌上心头,还有,还有那个人……

电话那端轻描淡写地道:“哦,沙沙告诉我的。”

我不自觉地微微松了一口气。沙沙,这只披着人皮的鹦鹉!到处学舌。

杜沙沙是我从小到大正正宗宗如假包换、香港人谓之“老死”的手帕交,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再到大学,十八九年,我们都厮混在一起。当年的这个G大高才生,如今已是C市,这个J省省会城市的晚间英语新闻播音员,外带市政府领导的御用英文翻译,标准的白领丽人,风光无限。

电话那端又开口了:“林汐,我现在也在C市,飞越公司。”

我微微一怔。

只要是身处J省,无人不闻飞越公司的大名,它是J省最为知名的民营企业,也是全省名列前茅的纳税大户。其实最最关键的是,飞越是夏言他老爸开的。只是,记得杜沙沙提过,夏言从G大毕业后没多久就去美国加州大学留学了,我原来还以为他会在外面多闯荡几年,毕竟国外名校的MBA在现今的中国还是蛮吃香,他的个性也不像是那种喜欢坐享其成的人。

于是,我很诚意地微笑了一下:“这么早就接班了啊?”

电话那头也是一笑,语气中带着几分无奈地道:“没办法,我老爸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希望我早点上手。”

他的孝顺向来人尽皆知。

“难得有缘在同一个城市,有空的话,明天一起吃顿饭吧。”电话那头顿了顿,片刻后又开口,“我,你,还有沙沙,就当为你接风洗尘。”

“好。”我笑应下来。好久没见沙沙了,说实话,也挺想她的。

他似是欲言又止了一下,但是,停了半晌,最终只是说:“明晚七点,凯悦三楼。晚上六点钟,我开车来接你。”

“好。”夏大少爷尽管和悦,但一旦决定的事历来铁令如山,这点,我和沙沙向来谨记。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一下子飘得很远。

半晌之后,我又抬起头来,无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室内,我的眼光一转,突然看到了大姐书架上端端正正摆着的那套《莎翁全集》,心中的痛楚逐渐逐渐加深,我再一次地低下了头。

片刻之后,我转过头去,瞪向大姐,一字一句地说:“大姐,不是叫你别把这、套、碍、眼、的、书、放、在、书、架、上!”

看着大姐眨巴着眼睛一副莫名其妙的样子,我心里的刺痛和无助再一次如浪潮般,无边无际地袭上心头,那年,那年……

那年的那个夏天,那片蓝天,那些悠悠白云,那明媚的阳光,那个菁菁校园,还有那双曾经略带嘲讽、曾经满含笑意和深情、曾经深深痛楚、还曾经……的眼睛,那微微的、几不可闻的轻叹,那张年轻的、不可置信的苍白而绝望的脸……

我低下头去,闭上了眼,心中有一阵潮水缓缓涨上,又慢慢退下,一种锐利的、几近不可抑制的痛,刹那间蔓延全身。

多久,已经有多久,没有过这种情绪了?

不知谁说过,当一个人总是怀旧时,就证明他(她)老了,为什么,为什么,我最近老得特别快?

为什么,当我已经决定把过往的一切全部留在G大,一丝一毫也不带走的时候,往事还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是的,我和秦子默、沙沙、夏言是故友,或许,还应该加上唐少麒、唐少麟兄弟俩,从我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这一段青春年华中,我的生命和他们的,是纠缠在一起的。

只是后来,后来……

沙沙和夏言两家是多年世交,我和沙沙是同学兼手帕交,秦子默、夏言、唐少麒是好兄弟兼多年同学,唐少麟和我们是同班同学,而我呢,我和秦子默,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因为这套叫作《莎翁全集》的书。

那年我十六,他十九。

我们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

记得从我们念初三开始,十四五岁的小男生小女生们,逐渐开始褪去青涩。尽管中考在即,班里仍然轰轰烈烈开始议论起学校里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女生长得漂亮,或是谁谁穿了什么新衣服,教室里整天叽叽喳喳的。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总是让给我们上生物课的、孙子从小就被带到相隔万里的美国去的老太太,每每看到我们就直眯起眼满足地笑。

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我从小到大的密友,初三五班的杜沙沙同学,仿佛一夕间以涨停板之资成为我们A中公认的校花。不过也是,瞅着杜沙沙逐渐留长的直发,明眸善睐越来越淑女的模样,我尽管知道她私下什么德行,但还是甚有“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杜沙沙同学呢,鲜花巧克力收到手软,就连我走在她身边,都只觉身上凉飕飕的。

没办法,明枪暗箭挡太多了。

但奇怪的是,经过短短一段时间的心理调整,在产生惶恐、不安、窃喜等等复杂情感后没过多久,杜沙沙好像某一天就突然脱离了凡尘,穿越了三界。并且,变本加厉的是,在某一天,她趁我喝水喝到一半的时候,突然拍着我的肩膀,语调非常深沉地道:“林汐啊,我觉着我以前学习上是太不自觉了,太让我爸妈操心了,所以从今天起,我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向卢中惠看齐,学习她自强不息的精神!”

完全不顾我的眼神呆滞,以及嘴角喷薄而出的水渍。

卢中惠啊,我们学校的传奇啊,传说中一天只睡四个小时还孜孜不倦、白头发比我们老校长还多的神人啊!

我能信吗??

她见我一脸的狐疑,急了,下死劲捏了我一把,疼得我直吸气,差点掉下泪来。

要知道,杜爸是我们市的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妈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作为独生女的沙沙同学娇纵异常,从小到大,唯一不上心的就是学习。并且,她一早就放言,考不上国内大学的话,她就出国镀金去,因此,学习从来就是她丰富多彩生活的小小点缀。

但是,这年头,既然连外星飞碟都时不时来造访一下地球,凡事,还是皆有可能。

更何况,以我俩多年来的革命友谊,她积极上进的任何决定,我历来无条件支持。早在我跟沙沙念幼儿园时,她老爸老妈仕途心正浓,压根就无暇管她,每次都是一个看上去就战斗力超低的连走路都颤巍巍的老阿姨来接她,据说还是她老妈当年的奶妈,再加上沙沙小时候长得漂亮,经常被其他知慕少艾的小孩“欺负”。而我呢,从小就被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熏陶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充好汉强出头,为了她,跟那些臭小孩们打过好几架。从此,这个沉重的大包袱扛上肩,就此再也甩不掉,一路被她缠着直到初中。

放假了都还时不时腻在我家不肯走,跟我同吃同住。对我爸我妈来说,就当多养一个闺女。

特别是有一次,我背着家里偷偷去附近的水库游泳,腿抽筋差点溺水,要不是守在一旁的她机灵,一路号啕大哭着去找人来救,没准这世上就没我的存在了。

我爸妈除了亲自上杜家门拜大礼道谢之外,还在杜爸杜妈面前拍了胸脯发誓将她视若亲生,处处要我让着她。

所以说,我们两人,十多年来,从来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就连我那个不成器的哥哥,吃个海鲜看个碟啥的都大老远把她弄来家跟我抢来抢去地玩闹。

于是,我摸了摸下巴,很厚道地闭上嘴巴。

姑妄听之。

不出三天,根据我的冷眼旁观,加上杜沙沙自宣布那天起就违背誓言,每每在夜晚我与周公约会开始的那一刹那就开始同步转播的滔滔不绝声中,我林尔摩斯通过蛛丝马迹来进行抽丝剥茧的基本演绎,很快就发现了一个铁板钉钉的事实:杜沙沙同学根本就不是转性了,而是—暗恋上某人了!她这绝对是暗恋上了某一位成绩优异、秀外慧中、眼高于顶(以上皆为杜同学转述,非本人观点)的高三男生,在纯纯恋慕之心的驱使下,为了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正在孜孜不倦于一项Mission Impossible(不可能的任务)。

哎—呀—少女情怀总是诗啊—

我吐了吐舌头,外带撇了撇嘴。

想当初,我哥高三那年,在我爸棍棒我妈眼泪的双重攻势之下仍然坚持不肯跟同班女同学断了来往,气得我爸心脏病差点发作,最后为了不影响他高考发挥,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他。好在我哥还算争气,顺利考上大学,现在都大学毕业工作了,当年的女同学,已经是我准嫂子啦,平日里常来常往,女孩儿很会放下身段做人,哄得我爸妈还挺乐和的,一早忘了自己当年棒打鸳鸯的可恶。

哎—呀—那啥的力量真是太伟大了—

我身边的人怎么都是这种伟大的痴情种子呢,我再撇撇嘴。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口中知道了在Z市另外一所重点高中—B中念书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还有秦子默。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多年世交,彼此之间已经熟得不能再熟,而且,夏言同学在杜沙沙同学口中历来风评不佳:“你不知道他那种男生,仗着自己聪明点儿,家里有点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看到他和下午看到他,他身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我当然理解。

人人都想当被徐志摩一辈子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佟振保心口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子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出局。

真正让沙沙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是秦子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子中的另外一个。根据沙沙同学如潮水般层出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一向擅长的归纳总结(以下的归纳词完全汲取了琼瑶阿姨的精髓,但谁叫杜沙沙就好这口呢),那就是:

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子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他篮球、足球、排球以及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美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马王子。

嗯,我必须承认,我听到这席旷世溢美之词的时候,是下午五点。

而当我听完后,已经完全没有胃口去食堂吃晚饭了。

作为杜沙沙同学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我有点忧虑她的痴迷,旁敲侧击问过她:“喂,请问你们见过面吗?而且,他什么你都知道?你们有这么熟?”

她的笑容非常灿烂:“在夏言家见过两三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眼光高,他说好,一定不会错。”她眼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小妮子显然是把自己幻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而忘了白娘子后来被压在雷峰塔下的漫长凄苦。

后来,某一晚,半夜突然惊醒,想到当年的这一幕,我眼眶顿湿。

当初的我,真是不忍打断她美好的思绪,只是暗暗撇嘴,不过是一个高中生而已,用脚指头想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吧?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

绝对的异数。

但别忘了,那头狮子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成天在学校里独来独往,想来也不太令人羡慕。

再说了,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我祖爷爷辈开始,每代都有警队成员,从小到大听到的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去了,所以,我们家的家训历来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就越是内在不堪一击!再加上我那个在法院工作的哥哥,一旦技痒起来,有事没事经常抓住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各类稀奇古怪的案情,一天到晚地给我灌输社会的阴暗面,导致豆蔻年华的我,男人婆当惯了,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绮思念想,好像也真的有些……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我一直未有幸见过这两位,但拜杜沙沙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喜好身高,我都了然于胸,而且一年后,第一时间就知道他们上了N市著名的全国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一直担任我们学校文学社编辑之职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幼稚得几乎酸倒牙的豆腐块儿,繁重的课业之余,最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书店,心不在焉地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

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啊,圣母玛利亚啊,I LOVE U—

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也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说起来,还应该感谢我那个有点儿多愁善感、体形堪比赖嬷嬷性格却比林黛玉还林黛玉的老妈,中和了我的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也因此偏科偏得厉害。

《莎士比亚全集》啊,我最爱的《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威尼斯商人》……

等着我啊,我来了啊—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但是,用周星星的话来讲—

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厘米的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几乎是毫不费力地、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

我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有些微挑衅地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作尽人事、顺天命,于是,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座冰山扑了过去:“喂,等等!这套书是我先看到的!”

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冷冰冰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

我气结:“明明我离得更近,要不是你抢在我前面,你能拿得到?”才有鬼!

无非比我高一个多头,利用自己的身高优势,有什么了不起!

不过,我脑子转了转。看起来他就是个高中生,也不大,似乎还是可以商量的。

于是,我压低了声音:“那个,跟你打个商量,这套书能不能—”我几乎是有点祈盼地问,“让给我?”

他几乎是断然拒绝:“不行。”而且,他居然扬了扬手中的书,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慢条斯理地补上了一句,“我觉得,它在我手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

我愣了一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转过弯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我心底一阵恼怒,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语文老师孟老夫子最得意的弟子啊。

不行,不能动气。

我脑海中立刻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八十一弯后,再杀他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

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定下心神,向前踱去,到他身边,猛地一转身,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仔仔细细审视了他一番。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略微躲闪,但是,我没空探究,只是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几分变化的脸色一眼,又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呢?”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赖。

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清厉了起来,眼中光芒一闪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看着我。

我不为所动,哼了一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色再度出现细微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

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够本。

从来我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妨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着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座定力超人的“冰山”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有样学样,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仔仔细细审视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说:“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老板娘脸上顿时笑开一朵无比灿烂的菊花:“好好好,马上就把书装好,来来来,这边付钱。”视我若无物。

半晌之后,我终于颓然迈出书店的大门。

呜呜呜,明明知道我穷光蛋一个,还要用钱来刺激我,老天不公!

无意识地一回头,冰山男居然就在我身后,拎着书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种跟看一只蟑螂一样的眼神实在是很刺眼。

我迅速别过头去,没关系,吐啊吐的就可以给他习惯一下。

我决定化悲痛为食欲,马上、立刻就把身上的钱拿去吃掉,正转念间,马路对面传来一声高叫:“汐汐——”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谁,自然是风摆杨柳美丽出众意气风发的沙沙小姐驾到了。我有气无力地看着她飞快地穿越马路,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大男生。

当沙沙走到我面前,我正准备窦娥申冤的时候,咦咦咦,这个人居然绕过我,走到我身后的另一个人面前,太诡异了吧!

更诡异的是,我听到后方传来沙沙温柔有礼略带害羞的声音:“子默哥哥,好久不见了。”

我一惊,天!冰山男?沙沙口中那个一日念三遍的秦子默?

我转眼一看,冰山男,哦不,秦子默,正挂着我看了十分刺眼的浅浅微笑:“你好,沙沙,好久不见。”

沙沙像是察觉了什么,有些疑惑地来回看着我们说:“你们,认识?”

我转过脸去,斩钉截铁地说:“不认识。”

绝对不认识。

绝对不想认识。

秦子默只是漠然瞟了我一眼,从头到尾不吭声。

跟在沙沙后面那个看上去很阳光的男生走了过来:“子默,说买本书,怎么等了这么久,我怕你又迷路了,只好过来找你,路上刚巧碰到沙沙。”

说罢,他对着我笑,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你好,想必你就是沙沙常说的林汐了,我是夏言。”他又指指冰山男,“我同学,秦子默。”

哦,沙沙常说的“会说会笑会放电的桃花男”到了,我先跟沙沙交换了一下眼色,再礼貌回应:“你好。”

夏言笑了一下,并不介意沙沙跟我的小小动作:“子默,走吧。”他看看我,“今天我过生日,我叫上一些同学和朋友聚聚,你要没什么事的话,跟沙沙一块儿来吧。”

我忙摇头:“不用不用,谢谢,我还有事。”

沙沙飞快地冲到我身边,很不给面子地说:“你会有什么事?不是早说好我们下午碰碰头找个地方玩玩的嘛!”她使劲地捏了我一下,“一起去一起去,夏言家我熟得很。”

夏言笑开了:“那就一起去吧,人多了才热闹。”

一听此言,沙沙更是不容分说地紧紧拽住我不放。

冰山男径自在旁边悠闲纳凉,置身事外般一声不吭。

一个重色轻友,一个狷傲狂妄。

我心里愤愤,兼无奈。

形势比人强,片刻之后,我还是不情不愿地跟着他们上了出租车。

夏言家果然豪华,他老爸在J省开着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很少在家,平时,就夏言的爷爷奶奶,还有老妈住着这三层别墅,客厅开着充足的冷气,大得可以开大型舞会,四周一圈布置成自助餐的样子,中间空旷,零星放了几圈沙发供人小憩,上吊有高高的水晶宫灯,白纱窗帘迎风飘扬,屋外的花园里一片花海树林,夕阳西下,无限美好。

也就难怪夏大少爷过尽花丛而不沾一片绿叶了,眼界高嘛,呵呵。

打从一进门开始,我看着那一堆一堆的人,心里就直发怵,一小会儿之后,沙沙领着我走到已经招呼过了好几拨人的夏言面前:“夏大哥。”

夏言忙指着我们对周围的人群说:“这位是杜沙沙,我的小妹妹,这位是沙沙的闺中密友,林汐,这边全是我同学。”他一一介绍下去。

周围传来了一阵似有若无的笑声,有数道眼光胶着在沙沙身上,美女嘛,总是第一眼就能吸引住人,很快沙沙就被包围了。我松了一口气,走到一边,刚拿起一杯水准备喝,一张温和的俊脸就闪入我眼帘:“你好,林汐。”

我抬眼,不认识,但又似曾相识:“呃,请问……”

温和男一笑,居然有温如春水的感觉:“唐少麒,夏言的同学。”

我点点头:“你好,”坦言道,“抱歉,刚才没听清。”

蓦然,我灵光一现,大惊:“你和唐少麟……”不会吧,多可怕的事!

温和男居然真的坏坏一笑:“我是少麟的哥哥,你和少麟一个班吧,我听少麟说起过你。”

我有些尴尬,只好呵呵傻笑笑。

好死不死地,居然碰到我们班那头“狮子”的哥哥,还真是有够倒霉!

说起来,唐少麟同学算是我们学校唯一知名度能和校花杜沙沙齐名的风云人物。我常常暗自哀叹,长得帅不是你的错,长得帅又成绩那么好就是你不对了!

唐少麟同学从初中起就年年勇夺全国级别的数学、物理、化学比赛一等奖,所以,一进高中就有传言说,他铁定以后是要保送清华北大的。

而且,唐少麟同学绝对、极其、非常不低调,当我们还天天骑着时速15-20km/h的小自行车锻炼身体的时候,唐同学已经开上了拉风的机车,神出鬼没地成天呼啸来呼啸去,鉴于他功课、运动一把罩的优秀历史,老师们似乎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任由他去,要知道,每周一的全校升旗仪式还是要仰仗身材高大匀称的唐同学担一把手的;还有,我们翘课罪不容诛,唐同学翘课就是因为课程太浅无法满足他旺盛的求知欲;我们不允许拉帮结派,唐同学就可以口口声声被尊为老大;我们不允许早恋,唐同学似有若无的恋情传闻已足够写成一部源远流长的编年史;最最最重要的是,唐同学脾气很、十分、非常之暴躁,举凡打扫或班级活动,只要不幸与他共事,一有懈怠之处,劈头盖脸的“蠢”“猪头”“这个都不知道,你怎么长大的?!”……不绝于耳。于是,初中同学三年,再加高中一年,我们都生活在唐同学的阴影之下,他于我们而言,是天才少年,更像一位不能靠近的瘟神,人人避之犹恐不及,就怕扫到台风尾。

从初一成为同学到现在,我和沙沙尽管小心翼翼地从不敢去招惹他,但也勉强算跟他有过一次交集。

那是念高一的时候,有一次,我和沙沙在午休时偷偷跑到教学楼楼顶,找到一个角落,大谈班上的逸闻趣事,我们俩都是说话直来直去的主儿,讲着讲着,都有点困了,各自轻轻打盹。

突然,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响起来:“你好。”

我们俩一惊,八卦本性暴露无遗,飞快从拐角的阴影处探出头来一看,咦,什么时候唐狮子也在?

一个小小巧巧的女生,看上去很秀气,有几分怯怯地站在唐少麟面前,羞涩地递过一个瓶子:“你好,我听说过两天是你生日,送给你。”我们瞪大眼,极其垂涎,要知道,那是当年很流行的幸运星哪,满满一瓶啊!

唐狮子舒服地坐在一个高高的小平台上,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语气平淡地道:“你初几的?”

“初一。”小女生怯怯地说。

唐狮子的声音开始有点火药味:“你才几岁就知道学这些没用的?拿回去,要不我去找你们老师!”他语带威胁地,又加一句,“好好回去学习,不要再犯傻,听到没?!”

小女生都快要哭出来了,飞快转身,落荒而逃。

我和沙沙交换一下同情的眼光,怪不得,小女生勇气可嘉。但是,知己知彼,方才百战不殆啊,你不知道自从唐狮子初二开始,就没有女生敢主动接近他了吗?唐狮子初一开始就光芒四射,再加上长相出众,引得无数女生假借问题目之名接近他,搞得唐狮子不胜其烦,就此定下江湖规矩,要和他交朋友吗?可以,当然可以,绝对可以,但前提是至少拿一个和他一样的奖项。

拜托!这个年头,知识经济时代了,什么最缺最稀罕,人才啊!

于是,他不费吹灰之力,成功打败大片花痴女,还带动了一大片学习的良好风潮,惹得班主任们眉开眼笑。总之,除非他大少爷主动接近你,你不能靠近他就对了。

我和沙沙正偷笑间,唐狮子转而朝我们的方向转过来:“出来!”

我们俩战战兢兢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站了出来。

唐狮子一跃跳下那个小平台,走到我们面前,面无表情地审视了我们一眼:“刚才,是、谁、说我是一头像猪的狮子?”

沙沙十分不讲义气地转过脸去,我一咬牙,一闭眼:“是我。”

Who怕who!

半天,没动静。

我有几分奇怪地睁开眼。

唐狮子正眯着眼,仔仔细细地打量我:“你,林汐?就是那个整天无所事事写一些没营养又无聊的小白文的小女生?”

“关你什么事啊?”我十分冷静地看向他,“那、是、我、的、爱、好!”

你管得着啊?你家住太平洋的哦。管得宽!

但是,毕竟是我先八卦他的,于心有愧,几句冷言冷语,就忍忍吧。

他冷冷地、使劲地看了我一眼,耸耸肩,一言不发地,转身潇洒离去。

“呼——”沙沙后知后觉地拍拍心口。

我搭上她的肩,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走啦,不要为不相干的人牺牲脑细胞,不值得好不好?”

走在前面的、这两年像抽面条一样疯长得高高大大的“狮子”似乎听到了,他顿了一下,但没什么反应,继续下楼去了。

现如今,“狮子”的哥哥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但是怎么感觉一点都不像啊,“狮兄”温和得像春水,“狮弟”就暴躁得像烈焰。

“狮子哥哥”的一句话唤回了我的思绪:“少麟马上也过来,你们同学可以聊聊。”

“聊……”我一口水差点呛着,我瞥向站在人群中仍然显得那么,呃,客观地讲还是蛮卓尔不群的秦子默,他只是平静地微笑着,一点都不复在书店跟我抢书时的冷傲和臭脸,暗自思忖,今天老天八成和我不对盘,先是碰上冰山男,又要遭遇狮子吼。

过了一会儿,众人随随便便地吃了一点自助餐,然后,开始举办假面舞会,面具自然提前准备多多。大家一拥而上,各自去拿道具,早有人给沙沙准备了一个白雪公主的道具,沙沙也给我抢到了一个看上去有点奇怪的、巫婆之类的面具,面目狰狞。我无可无不可地戴上,反正不会跳舞,当当伟大的壁花小姐吧。

我隐在巫婆的面具后,很无趣地吐了吐舌头,然后,舒舒服服把鞋脱了,盘腿坐在角落的沙发上,有一搭没一搭地看着眼前的群魔乱舞。

白雪公主快快乐乐进了舞池,和猪八戒跳起了舞,一首流传N久的蓝色多瑙河,好奇怪的搭配啊,呵呵。

一曲舞罢,沙沙跑到我面前,指着我恨铁不成钢地道:“你怎么把鞋也给脱了?”

我脱下面具,做了个鬼脸,理所当然地道:“透气啊!”她摇头,叹气,指着我:“好歹你也十六了,要在古代你都可以出嫁了好吧,不过话说回来,看你这副邋里邋遢的样子,估计也……”

我扑上前去,作势捂住她:“给我闭上你的乌鸦嘴!”敢咒我,我看她是活得不耐烦了!

正打打闹闹间,我的眼角余光看到有人走近,连忙从沙沙身上跳下来,回身一看。

夏言和唐少麒正笑眯眯地看着我,哦,旁边似乎还站着一个人,正没什么表情地看着我。

夏言继续笑眯眯地说:“汐汐妹妹是不是觉着无聊啊,怎么都表演上全武行了?”

我先是有点不好意思,随即被他那句“汐汐妹妹”肉麻得胃里一阵不适。于是我“呵呵”干笑了两声:“不会跳舞啊干着急,对十项全能的杜沙沙同学羡慕嫉妒恨,总得让我发泄一下不是—”

我清晰地看到面无表情的那个人脸上支离破碎的变化。

好像是隐隐的笑意。

唐少麒倒是不在意,挺温和地说:“是不是不太习惯?”他转过脸去瞥了瞥身旁的那个人,无声地笑了笑,“子默,你比较有耐心,陪两位小妹妹聊聊天?”

我还没开口呢,沙沙就笑靥如花地说:“好呀好呀,我们正有事情想跟子默哥哥讨教讨教呢,是不是呀,林汐?”

我默默朝旁边挪了挪身体,摸了摸鼻子,是你自己,不是“我们”。

傻子才看不出来夏言和唐少麒两人对沙沙的司马昭之心洞若观火。

所以,我知趣地又往边上挪了挪。

秦子默坐了下来,跟沙沙有一搭没一搭地聊起天来。

我一只手肘撑在腿上,另一只手跟着音乐打拍子,嘴里哼着不太成调的曲子,不去管他们在聊什么。

他俩坐那儿不知道又聊了几句什么,突然,沙沙转向我:“对了汐汐,你不是说下午去书店的吗?怎么空着手出来的?”

我心里冷笑一声,空着手?没有你身边那尊菩萨,我能空着手?

于是我慢悠悠回了句:“本来是买到了的,不巧碰到个钱多人傻的二愣子,加价50%跟我抢。”

一道清冷的目光从我脸上划过。

沙沙当然站在我这边了:“啊?还有这种事?这人也太傻了吧!”她回过头去,“子默哥哥,你不是也去逛书店了吗?”

秦子默微微一笑:“是啊,而且,我运气还挺好,买到了,”他顿了顿,一字一句地,“别人梦寐以求都没能买到的书……”

话音未完,夏言在不远处叫道:“子默子默,你过来一下……”

他走后,沙沙有点纳闷地道:“子默哥哥的话,你听懂了没有?”

我捏了捏手中的纸杯,恶狠狠地看着不远处茶几上的那堆碍眼的书:“不懂!”

又过了一会儿,实在枯坐无聊,沙沙又去舞池里蹦跶去了。

趁着月朦胧鸟朦胧气氛也朦胧,我手里拿了个盛满饮料的杯子,开始四处乱溜达。

一边闲逛着,我一边还得时刻注意着沙沙在哪儿。

一会儿还要跟她一块儿回去呢,可别把她弄丢了。

要知道,她老妈对她的宝贝程度,直指王夫人对贾宝玉。

我就好比她身边的那个袭人,她的“昼暖”,我是一定要知的。

但不自觉地,我居然也不时偏过脑袋看向舞池,留意那个冰山男到哪里去了,奇怪了,好像一直都没看到呢!

想到这儿,我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摇了摇头,好冷。

心不在焉地晃着,不知不觉中,转到一个拐角处。

突然间,前面冒出了一个黑影。

我吓了一大跳,手里的杯子顿时向前倾了出去。

满杯可乐,在空中划出一道深褐色的弧线后,姿态优美地、有惊亦有险地泼上了面前那件T恤。

我被惊住了,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

一抬头,我的声音硬生生顿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又是那个背后灵的冰山男。

他的衣服上,印出了一大片湿痕。

整个前襟,算是毁得差不多了。

还好,衣服原本就是深色的,所以倒也不是很显。

只是,他的双眸,正不动声色地、深幽幽地盯住我。

我心中一声哀叹。

天要亡我。

明明他欠我一个道歉,现在反倒要我先跟他赔礼,真真叫我情何以堪。

但是,我历来恩怨分明,于是,深吸一口气,我十分诚恳地道:“抱歉,呃,这个……”

他不语,一直看着我。

我有点苦恼地挠了挠头,看着对面那个一直一声不吭的人,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

他发觉到我的窘态,挑了挑眉。

我敢发誓,他的嘴角,又牵起了似笑非笑的、略带嘲讽的弧度。

我低下头去,心底恨恨。

时至今日,我总算领教到了什么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正胡思乱想间,一个人影掠过我身畔,一个淡淡的声音响了起来:“下次记住,地上没有金元宝,不必费心盯着。”都走了好几步了,他居然又冒出一句,“不就一套书而已,不用这么睚眦必报。”

等到他已经拐过去不见人影了,我还愣愣地站在原地。

又过了老半天,我才反应过来。

顿时,一阵怒火攻心。

这个该死的冰山男,又在讽刺我! HrT0Lpy84/3k4L2tIrKs8CvMHl5bE6lOlsF8Zu5QLzkEbM5DUoakH9Rd7c2p1Tj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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