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历史的发展进程中,道德对社会各项制度有着重要的影响力,是促进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工具。对于道德在社会生活中的广泛内容,我们应着重把握如下几个基本方面。
就是指真、善、美等内容,这是道德中最高层次的内容,这也是评价人们意愿和行为的最高标准。当然,这些价值都有相应的附属理论的证明和支持。
这是仅次于价值的评价标准,它体现价值的内容,但又更具体化。比如为人应当诚实,这就是一个原则。人为什么要诚实呢?从道德上说,因为这是善的、美的和正义的等。这一原则的正当性是在价值中得到证明的。
这是评价人们行为和内心活动的最直接的标准,它又是原则的具体化。比如,不要说谎,这是一个规则。人为什么不要说谎呢?因为道德原则要求人们诚实,说谎是不诚实的。在这里规则延伸了原则。
这个层面已经直接与人们的内心活动以及行为相联系,它是人们对道德价值、原则、规则的感性认识,或者说它是人们道德情感层面的东西。前面三个层次作为调整形式还可以说相对独立于主体之外,而感觉和态度则是与主体联系在一起的。
但是,这种感觉和态度又构成了道德体系的一个部分,因为没有人们一定的道德情感,一定的道德价值、原则、规则就没法在社会中存在。
就广大人民群众来说,人们对一定的真、善、美、正义、光荣、公正等的追求和偏好,并不是基于对它们深奥理论有着明确的理解,实际上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情感层面的感觉和态度而已,而这种感觉和态度是在日常生活中培养起来的,不都是通过系统的道德理论教育培养起来的。这一层面往往构成了社会道德舆论和日常道德观点的基础。
在以上内容中,道德的价值评价具有重要的功能。人们通常将道德与习惯不加区别地放在一起讨论,其实道德与习惯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价值评价方面。
习惯通常是一种稳定的行为偏好,或一种习以为常的行为模式,它本身并无价值评价的内容。所以,违反习惯的行为,被视为异常行为或行为怪异。违反道德的行为,则被视为品行有问题的行为,是不公正或不正当的行为。
比如,人们问一个习惯行为“为什么这么做?”其回答通常是:“别人都这么做”,或者“人们历来都这么做”。如果问一个道德行为“为什么这么做?”其回答通常是:“不这么做是不公正的或不正当的”。
当然,现在往往把很多的习惯规则与道德规则混同在一起,这是导致人们不加区分两者的一定原因。但是从研究处理两者的关系来说,对道德和习惯作出区分还是有意义的。
在阶级社会中,存在着统治阶级的道德和被统治阶级的道德。统治阶级的道德是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的道德,被统治阶级的道德作为一个整体形态在最根本的内容上是与统治阶级道德对立的。
这种根本性的对立在被统治阶级发布造反宣言时表现得最为清楚。比如,美国的《独立宣言》所表达的北美资产阶级对英国统治的道德批判;《共产党宣言》所表达的工人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道德批判,都深刻和明显地表现了这种不同阶级的道德对立。
但是在道德内容方面,统治阶级的道德和被统治阶级的道德并不是截然分开而不可融合的。相反,它们一些内容并存在一起,特别是在道德规范层面,有些就是同一的,比如尊老爱幼,并不是工人阶级就尊老爱幼,资产阶级的道德也是以优待老幼为荣的。两个阶级道德中都有这种规范,只不过其适用范围和程度各有不同罢了。
道德就调整的范围来说,可分为社会普遍道德和职业道德。社会普遍道德是调整所有社会成员人际关系的道德,还有人将这一部分道德进一步分为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或者分为公德和私德。
公德是调整公共生活领域人际关系的道德,比如尊重公共良俗的规则;私德指调整私人生活领域人际关系的道德,比如爱自己的亲人,关心自己的朋友等,调整家庭成员间或朋友间纯私人关系方面的道德规则等。
职业道德是调整特定职业内部人际关系以及职业所涉及的外部人际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表现出对一定职业行为的特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