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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胎盘早剥

胎盘早剥一般发生在妊娠20周以后。在胎儿未娩出前,正常位置的胎盘部分或全部自宫壁剥离,称之为胎盘早剥。本病为妊娠晚期的严重并发症,往往起病急,进展快,如处理不及时,常并发凝血功能障碍,肾功能衰竭,可危及母儿生命。

引发胎盘早剥的因素很多,重度妊毒症、腹部外伤或外倒转术、宫腔内压力骤变(如羊水过多而突然排空、双胎中一胎儿娩出过速)等均能引起胎盘早剥。

胎盘早剥的主要临床症状是腹痛和阴道流血,胎盘剥离后因出血方式不同而症状轻重也不同。

(1)如剥离面起自胎盘中央,血液外流受阻,则表现为内出血症状;子宫在短期内增大呈板样,孕妇腹痛剧烈并进行性加重,胎动剧烈继而消失,严重者孕妇呈休克状态,有时可出现凝血功能障碍(DIG)及肾衰;检查时可见子宫大于妊娠月份,宫体硬如板样,压痛明显,胎心异常或消失。

(2)如剥离面起自胎盘边缘,出血大部分向外流出,表现为混合性出血(既有内出血又有外出血)症状;轻者常被忽视,重者孕妇也可出现腹痛及子宫增大、压痛甚至休克症状。诊断不明时可进行B超检查,综合分析,且注意与低置胎盘和子宫破裂相鉴别。

胎盘早剥一经确诊,应迅速终止妊娠,以免严重并发症DIC、肾衰的发生。 5yqaEiMSsIQXaMKNvOO5sXuCBccdDMEbmVJJq0OxSP14/ERRy+LQBII1xYOqdb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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