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初期羊水由母体血浆渗透而来,随着胎儿的生长发育,妊娠中期胎儿的新陈代谢产物是羊水的主要来源,妊娠后半期至足月时,胎盘胎膜通过选择性的通透作用,造成母体胎儿间羊水渗透压的差别,促使水分从羊水向母体转移,故羊水量在孕38周时最多,正常为1000毫升,以后逐渐减少。
在整个妊娠过程中,羊水在母体、胎儿之间相互转移和交换,存在着一个复杂而精密的动态平衡,一旦羊水交换失衡,则可出现羊水过多或过少。
羊水量达到或超过2000毫克者,称为羊水过多。
胎儿畸形、多胎妊娠或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多可导致羊水过多。
羊水过多有急性、慢性之分。急性羊水过多,多见于孕4~5个月,表现为数日内子宫骤然增大和随之出现的压迫症状,如呼吸困难、恶心呕吐、下肢及外阴部浮肿和静脉曲张、行走不便等;慢性羊水过多,常发生于妊娠后期,多数孕妇能逐渐适应,症状较轻。
羊水过多使孕妇常伴发妊高征及胎位异位、早产及胎盘早剥、脐带脱垂、子宫收缩乏力、产后大出血症。羊水过多可通过临床产前检查和B超检查确诊,处理则取决于胎儿有否畸形及孕妇的症状是否严重。若胎儿畸形,则应终止妊娠,若无胎儿畸形,症状较轻,则应在严密观察下继续妊娠,或行羊膜腔穿刺放出一部分羊水以暂时缓解症状,延长妊娠时间,必要时可重复穿刺减压,但间隔应在3~4周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