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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妊娠合并糖尿病

糖尿病患者在怀孕以后,妊娠所产生的一系列生理变化及产科的并发症、胎盘激素的作用等,常使病情复杂化,孕期容易发生酮症酸中毒,产褥期易发生低血糖症。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孕妇的影响有:产科合并症发生率高,如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子痫、胎盘早剥、脑血管意外;因糖尿病患者白细胞多功能缺陷,故合并妊娠时极易发生感染,甚至发展为败血症;糖尿病孕妇糖利用不足,能量缺乏,常出现产程延长、产后子宫收缩不良等;羊水过多发生率高;手术产率高。

妊娠合并糖尿病对胎儿的影响有:巨大儿发生率高;胎儿畸形发生率高;胎儿及新生儿死亡率高,新生儿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等。

所以,糖尿病患者如有严重的心血管病、肾功能减退或眼底有增生性视网膜炎时,则不宜怀孕,一旦怀孕也应及早终止妊娠。但如果病情轻或控制较好,虽可以妊娠但在孕期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控制糖尿病。

(2)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及内容,除常规的产科检查外,还要查肾功能、眼底、心血管功能。

(3)不宜口服降糖灵、优降糖等降糖药物,以免影响胎儿。

(4)应在孕35周左右住院观察待产,若有胎儿处境危险信号应立即终止妊娠。 74EGqa+GLfIlEuzSuv9UGEkHd/eEWlH9cmQHbhMSh87xW3oJ7Zcu2kgwq8G97V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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