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如罹患心脏病,不论是妊娠、分娩及产褥期均会增加心脏额外负担,并可进一步导致心脏病恶化,甚至引起严重的后果。
心脏病孕妇最危险的时刻是:妊娠32~34周,此段时间孕妇血容量最高;分娩期:由于回心血量的骤增或骤减等引起的血液动力学改变,增加心脏负担,易致心力衰竭;产后3天内,血容量再度增加。
患有心脏病的妇女在怀孕前应到医院检查,由医生根据心脏情况确定可否妊娠。若未检查而自行妊娠,经医生检查不宜生育者,应在妊娠12周之前做人工流产。允许继续妊娠者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加强产前检查,必要时住院治疗。
(2)避免疲劳,保证睡眠,防止情绪激动。
(3)从孕中期开始限制食盐摄入量,每天不超过4~5克。
(4)防治贫血、维生素B缺乏、蛋白质缺乏及感染等影响心脏功能的因素,如摄入高蛋白、高维生素、低脂肪、低碳水化合物饮食,孕妇体重增加不宜超过10公斤,避免受凉感冒。
(5)无论有无不适症状,均须提前2周入院待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