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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德和刑法的关系

中国古代有重视道德教育的传统。早在春秋末年,孔子就针对以刑政治国的现实,提出了“为政以德”,“遭之以德,齐之以礼”的主张,把道德教化看作为政治国的基本手段,认为刑政不足以使社会安定,只有进行道德教化,才能使百姓自觉遵守社会秩序,达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尽管当时的诸子百家对此看法不尽相同,以致德治与法治、王道与霸道之争,成为先秦百家争鸣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特别是在社会变革、动荡、冲突尖锐激烈的条件下,法家的法治主张一度为统治者所接受,而儒家德治主张暂时受到冷落,但是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统治者就接受了儒家的主张,以后2000年的封建社会里,这些思想一直成为历代统治者治国的基本原则。历代的政治家、思想家,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探讨、阐发,发展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看法和理论,形成了重视道德教化的传统,在古代社会发展中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古代封建统治者重视道德教化,无疑是为巩固封建等级制度服务的。后采,道德教化演变成封建礼教,愈来愈成为禁锢人们的精神枷锁,阻碍了历史的进步。“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伟大历史功绩,就是对封建礼教进行了彻底的批判,这一点应当肯定;在今天,对于封建礼教的残余影响,也还要发扬“五四”精神,继续予以批判和肃清。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道德和道德教育是任何社会所不可缺少的。古代思想家、政治家在解决封建社会的道德建设问题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要对有关道德和道德教育的一些基本问题,诸如道德的社会功能、特点,道德与刑、法的关系,以及道德建设中个人道德修养与社会道德风气养成之间的关系等等,进行探讨并作出回答。我国古人在这些问题上所取得的认识,凡经实践证明曾对社会发展起过积极作用的,都有着普遍意义,可资我们借鉴。

人们的认识总会受到历史的限制,即使是古代思想中可资借鉴的具有普遍意义的那一部分思想,也有其局限性,甚至有某些错误的成分。一些正确的有价值的思想,往往存在于错误的、甚至神秘的思想形式之中。比如,古人基本上正确认识了道德教育的重要作用,却又常常以抽象的人性,或以天意来加以说明,没能对之作出科学的解释;古人重视道德和道德教育,这值得我们借鉴,但在封建社会中又往往以“人治”来代替“法治”,因此并没有全面正确地解决道德与法的关系问题;如此等等。继承传统伦理道德中的优秀思想,必须根据新的情况和新的认识,对之有所发展,以便使我们的认识更深刻、更科学。

我们的民族文化传统有着很强的历史意识,特别重视从历史中吸取智慧。在德刑关系问题上形成的传统,更是以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为基础的。特别是汉初对秦王朝短命夭亡的经验的总结,有着关键的意义。历史的经验和古人对这些经验的总结,今天也还有其可资借鉴的意义。

1.德教乃为政之本

中国古代的一个基本思想:道德教化是为政治国的根本。先秦时期,在治国问题上,有依靠刑政还是依靠德教两种主张的争论。孔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主张;管子提出了“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的思想。他们的主张为后代政治家、思想家们所继承和发展,形成了以道德教化为治国根本的传统。汉初贾谊说“教者,政之本”;唐代名相魏征说“人君之治莫大于道德教化也”,都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点。

正是从这个基本原则出发,历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和众多思想家,都重视对道德理论和道德教育的探索,形成了关于道德教化的一整套理论。这个理论体系涉及到许多重要问题,诸如道德的特点及其社会功能,道德教化与刑、法及经济生活的关系,社会道德风气的重要性,社会风气与个人道德修养之间的关系等等。

2.道之以德 有耻且格

为什么道德教化是治国之本?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涉及对道德的社会功能及其特点的认识。

第一,孔子说依靠刑政只能使百姓“免而无耻”,不敢做坏事却没有羞耻之心;依靠道德教化才能使百姓“有耻且格”,有知耻之心而自觉走上正道。这一认识基本上正确反映了道德不同于法律的特点,指出了道德教化在稳定社会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贾谊说教化是“禁于将然之前”,刑罚是“禁于已然之后”,教化的目的和功能是“使民迁善远罪而不自知”,这都是对孔子思想的阐发。董仲舒把“圣人”和“天”的作用过分夸大,持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但他把教化喻作“堤防”,也有一定合理因素。王符提出心与行的关系,认为心是本,行是末,“行起于心”,行为是由思想支配的,由此说明治国要“务治民心”,是对这一问题进一步的论证。贯穿于这些思想中间的一个基本精神是重视道德的教育作用,认为刑罚只能治标,教化才能治本,不应停留在消极的惩罚犯罪、禁人不得为非上,而应当积极地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平,引导人们自觉从善。应该说,这个思想或原则很重要,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孟子、荀子等人单纯从人性来说明道德教化问题,固不足取,但其思想中也含有一些合理的成分。孟子说人类无教则近于禽兽,把有无道德提高到人与禽兽的区别上来认识,是很有意义的(这个问题还可参阅本卷第二篇第三节)。荀子、董仲舒说人待教而成善,强调了道德教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是有积极意义的。董仲舒还说“王”是以“成民之性为任”的,把国家的职责归结为对百姓进行教化,这是片面的,但把教化看作国家的一个重要职责,却是正确的,可以说是卓见。

3.德主而刑辅

在强调道德教化的同时,怎样处理教化与刑政的关系?孔子虽曾说过“宽以济猛,猛以济宽,宽猛相济,政是以和”,并不完全否定刑杀的作用;但他追求一种“胜残去杀”,“必也无讼”的理想,有轻视刑政的片面性。荀子的思想进了一步,他既指出单靠赏庆刑罚势诈不能尽人之力,致人之死,也指出了尧舜不能改造奸险诡诈之人,教化不是万能的;提出了要把教与诛、礼与刑相结合的思想。但其基本的立足点还是在道德教化,强调以教为本。《荀子·议兵》中的一段,论述赏罚必须以教化为其基础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充分说明了他的这个基本立场。他对德刑关系的论述对于我们今天理解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很有启发。董仲舒进一步明确提出“刑者德之辅”,“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末也”,由此确立了德主刑辅的传统模式。而他提出的断狱之是非会影响到教化的施行等观点,补充和丰富了德与刑的主辅关系的理论。

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一般认为他的思想有非道德主义的倾向。但他提出的“誉辅其赏,毁随其罚”,“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的原则,强调道德舆论的毁誉必须与法的赏罚相协调,实际上提出了道德与刑、法的关系问题,与荀子的论述可说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他的立足点是法,而不是教。他提出了关于实行政治、经济改革与旧道德之间的矛盾,这一点是很深刻的。但在看到了这种矛盾之后,他不是以新道德来代替旧道德,而是得出了道德无用甚至有害的结论;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企图用法来代替道德,陷入了非道德主义的错误。今天我们也处在改革时期,韩非在这个问题上的正确的方面和错误的方面都值得我们借鉴。

到了宋代,提出德刑不可偏废,对德刑关系的认识更趋全面和深入。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古人的认识也经历了一个从片面到全面的逐步深入的过程。当然,在古人那里这个过程并没有完成。无论“德主刑辅”还是“以法为教”,都没有完全科学地解决德与刑的关系问题,不能适应今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需要。但在认识和处理道德与法的关系问题上,确实可以从传统思想中吸取到许多合理的东西。我们要在继承古代优秀遗产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实践,发展我们的认识。

4.民富易教

除了道德教化与刑、法的关系,为政治国还要考虑教化与经济生活、经济政策的关系问题。管仲有一句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但这话讲得过于简单,似乎生活的贫富直接决定着人们的道德水平,这有一定的片面性。孟子对这个问题有较详细的阐述。他提出,当政者应当做到使百姓“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家中存粮像水、火一样永远不感匮乏。在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基础上再来进行教化,百姓就“从之也轻”,容易接受。否则,百姓整天被温饱问题所困扰,“奚暇治礼义哉”。孟子把道德教化与解决百姓温饱问题联系起来,认为正确的经济政策要照顾到百姓的物质利益,这是进行教化的基础。这种认识很深刻。尽管他提出的使“黎民不饥不寒”的理想在古代封建社会里难以实现,但他提出这一思想,批评了当时一些不顾百姓疾苦的暴政,有其积极意义,在今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5.治乱在风俗 匹夫与有责

据《孝经》记载,孔子已经提出“移风易俗”这一命题,只是没有做具体的论述。荀子对社会风气极为重视,认为社会习俗可以改变人的志向以至本质,使人化恶为善,从而提出要培养良好的社会风气,“注错习俗”。宋代苏轼也重视风俗,把风俗比做国家的“元气”。特别是明末顾炎武等,有见于世风不良,对社会风气问题从各方面进行了阐发。顾炎武区分亡国和亡天下:改朝换代叫亡国,道德沦丧、风气败坏叫亡天下。认为国家治乱关键在社会风气,社会风气的好坏取决于士人的自觉,因此提出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思想。以后一批士人继续发挥顾炎武的思想,比较全面地阐述了社会风气、国家治乱和个人修养之间的关系。其思想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天下之治乱,系乎风俗”。其二,“风俗之厚薄……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士皆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其三,社会风气之好坏,可以改变人心,“风俗美则小人勉慕于仁义,风俗恶则君子亦宛转于世尚之中,而无以自异”。其四,以自己的言行“转移习俗而陶铸一世之人”,是士人的责任。他们脱离社会经济、政治看社会风气及治乱问题,想依靠少数人的道德表率作用来改变社会风气,挽救社会危机,自然只是一种幻想;实际上也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但是,他们对社会风气重要性的阐述是深刻的,至今还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他们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高度自觉,把自身的道德修养看作个人对改善社会风气所应尽的责任,主张从自己做起,这很值得我们学习、提倡。

6.正人先正己

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认为,优良道德风气的形成,虽然人人有责,但是在位者身教的作用尤为重要;进行道德教化,养成良好的道德风气,关键在于在位者。

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这些话,包含着深刻的道理,认识这一点,今天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孔子又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这句话为后世儒者反复引用,以说明民风之好坏,全在为政者。在这些言论中,把百姓形容成被动的、任人捏合熔铸的东西,反映了统治者对人民群众的偏见。但这些言论的主旨是强调了为政者的责任,其中包含着这样的思想:没有不好的百姓,只有不好的政治和不好的官吏;民风不良,责任不在下而在上;改善民风要从改善施政和吏治入手。这是具有借鉴意义的。

7.以史为鉴

春秋战国时期,虽然孔子提出了为政以德的主张,但他的主张并没有能够实行。当时在治国问题上存在着两种对立的主张,即孔子儒家为政以德、以教化为本的主张和法家以威势为本、以法治国的主张;而在实际生活中,法家的主张占据了主导的地位,儒家的主张则被认为是“迂远而阔于事情”。秦先用商鞅,后用李斯、韩非的法家主张,由弱变强,终于吞并六国,建立了中国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的王朝——秦王朝。然而秦王朝只存在了14年,就被农民起义所摧垮,短命天亡。这一情况引起了社会上的极大震撼,促使汉初的统治者重新考虑治国的方略,寻求长治久安之道。其首先是认真总结秦所以速亡的原因。总结、思考的结论,集中到一点,就是陆贾所说“秦二世尚刑而亡”,贾谊所说“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要之,归结为没有以教化为治国的根本。从而,我国古代重视道德教化的传统,重新又被肯定。了解这一历史过程,就可以懂得,重视教化的传统并不只是由少数思想家、政治家倡导而形成,而且是历史经验的结晶。古代的历史经验,至今仍有其现实意义。

唐朝继隋的乱世,某些方面与汉初有类似之处。唐太宗李世民也很重视对隋亡的教训的总结,很重视道德教化。唐初关于大乱之后教化能否有效的讨论,对我们颇有启发,所以也选录在这里。 qnwpckCQ8sLVmoOX3oZpT8n17U63YebK0vB/n0HYsICQ0GwA0WiBHan0sEykDFJ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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