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草惊蛇”比喻一方面对甲方严罚,一方面又给乙方警诫。现在多用来比喻做事不密,使对方得以警戒预防。
此典出自《酉阳杂俎》:“王鲁为当涂令,颇以资产为务。会部民连状斥主簿贪贿,鲁判曰:‘汝虽打草,吾已惊蛇。’”
唐朝,有一个叫王鲁的人,他在当涂(今安徽当涂县)为官的时候,行为不正,爱财贪污。后来有人在他面前控告他的主簿(秘书)营私舞弊,接受贿赂。状子上列举的罪行,与他自己的违法行为都是大同小异。他一边看状子,一边直打寒战。等到把状子看完,已经忘记应该作出审理意见,却不由自主地批了八个字:“汝虽打草,吾已蛇惊。”意思是:你虽然打的是地上的草,但我像伏在草里面的蛇一样,已经受到了惊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