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表示为政宽仁,感于自己政教之责而哀怜罪人。
【出处】汉·刘向《说苑·君道》。
禹治水有功,又深受百姓爱戴,舜便把部落联盟首领的位置让给了他。
有一次禹乘车出外巡视,见到有个犯罪的人被押着走过。禹吩咐把车停下,问:“这人犯了什么罪?”
押送的人回答说:“他偷了别人家的稻谷被抓住,我们把他送去治罪!”禹听了便下车,来到那罪人身旁,问:“你为什么要去偷别人家的稻谷呢?”
那罪人看出问话的是个大人物,以为受到严惩,吓得低着头不敢吭声。禹对此并不生气,一面对他进行规劝,一面流下泪来。禹左右的人见了,都很不理解。其中一个问道:“这人偷了东西,该送去受惩罚。不知大王为什么流下眼泪?”
禹擦了擦眼泪回答说:“我不是为这个罪人流泪,而是为自己流泪。从前尧和舜做首领的时候,老百姓和他们同心同德;如今我做了首领,老百姓却不和我同心同德,做出这种损人利己的事来,百姓所以犯错,在于我的过错,是我对他们教育不够。所以我内心感到非常痛苦!”武士和罪犯听了都深受感动。
禹当即命侍从取出一块龟甲,在上面刻写了“百姓有罪,在予一人”几个字,然后下令把那罪人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