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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服药知识

1.好药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即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符合标准的合格药品应是在药品对症的前提下,具备以下标准:疗效确切;对人体毒性或不良作用最小;相对价格便宜且服用方便。

那么,假药、劣药的衡量标准有哪些?该如何辨别呢?

依照我国法律,假药是指: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劣药是指: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即为假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变质的;

被污染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即为劣药:

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

超过有效期的;

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

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

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2.PPA药物

PPA即苯丙醇胺,又称去甲麻黄碱,是感冒咳嗽药中一种常见成分,有收缩鼻腔、喉头的毛细血管,减轻充血水肿造成的鼻塞等作用。20世纪初期合成,当时作为维持血压的药物应用,1961年开始作为缓解鼻黏膜充血药应用,随后又用做食欲抑制性减肥药。在我国PPA主要被作抗感冒药使用,如康泰克、康得、感冒灵等一引些常用感冒药中就含有PPA。

PPA作为药物使用已经快50年了,它的安全性一直是个尖锐争论的问题,美国耶鲁大学医学研究院就曾对此作过5年的跟踪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近4%的脑溢血患者在脑中风前曾服用过含有PPA的药品,其中大多数人服用的是感冒药。随后,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顾问委员会发出停用含有PPA成分感冒药的紧急通知。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的这一决定,很快影响到全世界,各国纷纷采取紧急措施,我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也迅速发出紧密通知,要求患者立即暂停服用所有含有PPA成分的感冒药。

研究中发现,每天服用超过75毫克的较大剂量苯丙醇胺时,会有血压升高、心脏病、颅内出血,痉挛甚至出血性中风(脑溢血)的危险:另外,如服用者患有高血压、冠心病或有过中风病史,即使PPA含量不多的药物,也有可能导致人体全身血管痉挛、冠状动脉缺血、脑血流受阻,并引起血压过高或缺血性脑中风等危险后果。研究中还发现,PPA会增加年轻妇女中风的危险,在第一次服用了PPA后的3天内,人们每天服用超过75毫克的较大剂量PPA时,出现中风的危险性最大,而且第一次服用PPA有时会在短时内使血压升高,而当身体适应了这种药物后,这种作用就会逐渐减弱。我国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调查统计发现,服用含PPA的药品制剂(主要是感冒药)后易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如过敏、心律失常、高血压、急性肾衰、失眠等症状;在一些急于减轻体重的肥胖者(一般是年轻女性)中,由于盲目加大含PPA减肥药的剂量,还出现了胸痛、恶心、呕吐和剧烈头痛,这些表明含PPA药品制剂存在不安全问题,是“非安全类”药物,应停止服用。

PPA风波说明了不仅假药、劣药、不合理用药能引起药品不良反应,经过国家批准的药品,在质量检验合理、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也能在一部分用药者身上引起不良反应,严重的能致伤、致残、致畸,甚至死亡。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许多外界原因和个体原因,盲目追求贵重、进口、新的药品是不可取的,也是毫无意义的,重要的是对症下药,服用时一定要权衡利弊,同时要尽量避免合并用药。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即为处方药。用于那些治疗需借助于诊断手段来确诊的疾病,因专属性强或病情严重,其使用需要医药人员的监督指导。

无需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即为非处方药,其专有标志为椭圆形背景下的OTC三个英文字母。非处方药主要用于那些可自我认识和辨别症状,并且能够自我治疗的疾病,购买者也可惜助于阅读药物标识或咨询医师或药师后自己使用。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不代表药品本质的属性,对国家来说,我国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非处方药与处方药管理制度。非处方药(OverTheComer)意为“可以在柜台上买到的药品”,简称OTC。一般来源于处方药,主要包括感冒药、咳嗽药、镇痛药、抗胃酸药、助消化药、维生素、滋补药及微量素补充药、避孕药、驱虫药、止泻药、通便药、外用消毒药等。

一般来说,处方药由于必须在医师的监控下才可使用,故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当然OTC药品也并不因为失去医师的监控而安全性有所降低。经较长时间的全面考察验证,OTC药品具有疗效确切、使用方便、毒副作用小、方便贮存等优点,通常不会引起药物依赖性,耐药性或耐受性也不会造成体内蓄积中毒。非处方药虽不能达到绝对安全,但发生不良反应的机率较低。

4.自我药疗

自我药疗是指,在没有医生或其他医务工作者指导下,恰当地使用OTC药品,用以缓解轻度的短期的症状及不适,或者用以治疗轻微的疾病。

自我药疗的概念已被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所确认,我国政府也正在将其纳入卫生保健体系。

自我药疗主要是指使用OTC药品。OTC药品是由国家依据法定程序遴选、审批发布的,被认为是安全性的药品。我国第一批OTC药品就有165个品种的西药、160个品种的中成药。其中,每个品种含有不同的剂型。这些剂型大多是口服和外用的常用剂型。

OTC药品适用的病症(如头痛、咽痛),消费者通常都能自我辨别,服药后也能自我了解是否得到了缓解。这类药品的有关主要信息都十分详细地记录在标签和说明书上,并且通俗易懂。

若自我诊断不明,可向医院药房或药店的执行药师咨询,或查询有关OTC药品的说明和使用手册。此种情况下,切不可过早服用自以为对症的药物,以免症状缓解或消失后,掩盖病情,而疾病却潜在地发展恶化,甚至酿成严重后果。

凡需使用处方药药疗的疾病不应该进行自我诊断和评估。

服用中、西药自我药疗,其关键是要对因、对症、用量合理。

5.药品包装说明

无论是国产还是进口药品,其包装上都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一般都注明:

(1)生产企业名称。

(2)品名,即药品的名称,包括化学名与商品名等。

(3)规格,指每片含药量多少和每瓶装多少片。

(4)主要成分或药理作用。

(5)禁忌症,注意“慎用”、“忌用”、“禁用”的区别。“慎用”即慎重使用,指某些人使用该药后,必须密切观察有无异常反应,若出现明显异常,应立即停用;“忌用”即避免使用,指该药使用后可能产生不良反应,尤其是怀孕3个月内的妇女,服了某些药物后可致胎儿畸形;“禁用”,指某些药物服用后必然会产生不良反应,因此禁用。若属于禁忌症,则更不能使用。

(6)批准文号。

(7)适应症,指药品能治什么病,或功能主治。

(8)用法与用量,指药品的使用方法和应用剂量。

(9)产品批号,即药品生产出的时间,一般采用6位数字表示年月日,如“0400820”即2004年8月20日生产。

(10)不良反应,指在使用常用剂量的药物防治或诊断疾病过程中,因药物本身的作用或药物相互作用而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而又不利于病人的各种反应,包括副作用、毒性反应、后遗效应、变态反应、继发反应和特异质反应等。其中,副作用指在常规剂量下出现了与治疗无关的反应,可能给病人带来不舒服甚至痛苦;毒性反应,指不同程度的毒性损害,一般都是由用药过量或长期用药所致。

(11)有效期或失效期,国产药品可按生产批号推算。进口药品多用英文或法文表示。“有效期”的英文表示法为Stora克life或Stedilty或Validity等,有的国家对某些药品用Usebefore(在某某日期前服用)表示,法文表示法为Datedepre’para-tion。“失效期”的英文表示法为Expirydate(Exp.Date)或Ex-pirationdate或Expiring或Usebefore;法文表示法为DatedeP’eremption或单用pere’mption。

此外,标签或说明书还写有贮藏方法等注意事项,并标明注册商标、条码标志等。

有专家提示,凡是在说明书上能把不良反应清楚无误地一一详细列出的药品,恰恰反映了该药的毒副作用被认识得较全面、清楚和制药企业的诚实、可信度,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安全性较好的药品;而那些无禁忌症、不良反应的说明文字,甚至宣称无任何不良反应的药品,反而使人感到不安全,就要多加小心了。

6.药品的有效期

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很多药品对家庭来说已成为必备药、常用药,但一定要经常处理失效药物并管理好各种药物。当存放一段时间的药品再次使用时一定要注意药品是不是已过了规定的有效期。一般稳定性较好的药品,多标明出厂日期,但没规定有效日期。这些药物存放时间可长一些,只要没有受潮、变色、霉变、虫蛀等就仍然有效。有些药品稳定性差,在贮存期间药效可能降低,毒性可能增大,有的甚至不能再供药用。

药品的有效期就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不同,通过留样观察、实验而加以制定的,如有效期已过,药品就不能再用了。

如何辨认有效期呢?下面介绍几种有效期的表示方式。

(1)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容易辨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是采取这种表示方法。

(2)直接标明失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须与直接标明有效期的加以区别。如批号0430803,失效期2006年9月。即表示此产品是2003年8月3日生产的,可使用到2006年8月31日,有效期限为3年。

(3)标明有效期或失效期为某年某月某日,此种也易辨认,其识别原则同以上两种表示法。

(4)只标明有效期为X年。此种表示须根据批号推算,如批号04514,有效期3年,即指可使用到2008年5月31日。推算方法是从药品出厂日期或出厂批号的下一个月1日算起,即从2005年6月1日算起,有效期3年,到2008年5月31日止。

(5)进口药品失效期标示,各国有自己的表示方法。欧洲国家是按日—月—年顺序排列的(如8/5/91);美国产品是按月—日—年排列(如NOV.1.92);日本产品按年—月—日排列(如96—5);苏联产品有时用罗马数字代表月份(如V195)。国外产品在标明失效期的同时,一般还注有制造日期,因此可以按制造日期来推算有效期为多长。例如制造日期15/5/03即表示2003年5月15日生产,失效期FiveYears⁃Fromdateofmanufacture即表示由制造日期起5年内使用,亦即表示可用到2008年5月14日。

总之,使用药物时,须注意药品有效期,根据药品管理法,过期药品不得再用。

7.服药量的掌握

与服药对症、次数准确同样重要的是用量合适。因为药物经肠胃进入血液后,需达到一定浓度才能见效。如果用量不足则无效,还可能使病菌产生抗药性,反而有害;用量过大会增加毒副反应甚至引起药物中毒,所以,处方药的服药量要遵医嘱,非处方药需依照说明书,根据自己的性别、年龄、体重等因素准确掌握。

一般常用的药物剂量是指成年人的用量。小儿身体因并未发育成熟,无论在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还是对药物的敏感性方面,均不同于成年人,而老年人因肝肾功能衰退,使药物的代谢排泄能力下降,致使药物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延长,易产生不良反应。故老幼用药剂量应比成年人少。一般儿童用药剂量按体重计算,儿童剂量=成人剂量×儿童体重(千克)/50(千克)。下面介绍一下老人和小孩子用药剂量推算法:

8.服药的最佳姿势

站立服药,食道呈自然垂直状态,有利于药物下行滑到胃内,便于尽快吸收。坐着尤其是躺着服药,易使药物粘在食道壁上,不但不能将药物输送到最佳吸收部位,而且食道壁还会因粘附的药物而受到刺激、腐蚀等损害。

据观察,站立用水服药,15秒后药片到达胃内,而不饮水或饮水后仰卧者,有50%的人10分钟后药片仍未到达胃。尤其胶囊类药,一旦粘在食管,再饮水也难以短时间内到达胃。因此,服药时应站立,服药后不宜立即仰卧,以免药物滞留于食管。

9.服药时间

人体内存在着生物钟,支配着人的生物活动。医生可以根据人体对药物作用的灵敏节律,依不同人群乃至个体差异,正确选择服药时间,使药物发挥最佳效力。同时,有利于降低服药的副作用。

以下是一般人可供参考的常用药物服用时间:

降压药:上午7时、下午3时、晚7时,或上午10~下午3时,临睡前不宜服用。

汤药:晨醒空腹和晚临睡前两次分服。

利尿药:晨7时。

降血糖药:凌晨4时或餐前。

心脏病药:晨6~8时。

助消化药:餐前10分钟餐前、餐后5分钟。

滋补药:中成药补阳、补气类晨醒空腹服,滋阴养血类晚临睡前服;止痛药:上午11~12时或晚9时。

抗生素:餐前或间。隔6小时一次。

维生素:两餐间。维生素K应及时服。

哮喘药:夜间服(用量增加2倍)

胃肠解痉药、抗酸药、利胆药:餐前。

对胃肠有刺激的药(如阿司匹林、红霉素):餐后。

镇咳药:餐后30分钟。

抗癌药:下午至晚间(亦可晨醒空腹)。

补铁剂:晚7时。

降血脂药:睡前或与晚餐同服。

泻药:缓性泻药睡前30分钟;快性泻药晨空腹。

补钙药:餐后即时。

驱虫药:睡前30分钟或夜间空腹。

抗过敏药、避孕药:睡前30分钟。

催眠药:睡前30分钟。

另外,天气变化也可使药物效果发生变化。某些药物即使给同一人使用同一浓度,在不同的天气气候条件下亦可能产生不同的反应和疗效。

10.药物与饮食的适应性

服药应注意饮食的适应性,即所谓“忌口”,是指医生指导患者少吃或不吃某种食物,以免吃的食物与药物作用抵消或产生不良反应。许多中药在服时必须要遵医嘱忌口,某些西药也有忌口的必要。

服热性药时应配食热性食物,服凉性药时应配食凉性食物。否则影响药效,如:服发汗解表药时,应忌食生冷酸性食物,因酸性食物有收敛作用,可抑制药物发散;

服利福平、氯霉素、咖啡因忌喝牛奶;

服阿司匹林时吃炸薯条,药效就比较慢;

服维生素K忌食猪肝、绿叶菜、黑木耳,等等。

服四环素忌食豆腐;

服抗生素不宜喝牛奶制品,以免减少药效;

服伏降宁、闷可乐等忌吃酱油,以防降低药效;

服滋补药时应忌食萝卜,因萝卜有破气作用,可抵消补气作用;也不能与牛奶同服,否则会破坏两者的有效成分;

服钙片最好避免食菠菜;

服异烟肼忌食乳糖食物;

服苦味健胃药不能喝糖水;

服降脂类药,不宜吃含动物脂肪的食物;

服碳酸氢钠、碳酸钙、氢氧化铝、胰酶素、红霉素、磺胺类药物忌食醋;

服多酶片、蛋白酶合剂忌饮茶叶;

服抗凝血药物要少吃动物肝及含维生素K的食物;

服氨基比林忌吃腌制食物;

服降压药、利尿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等药时,需少吃盐。

11.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合用,可能发挥协同作用以加强疗效,也可能发生毒副作用,有时甚至会出现严重的致死后果。因此,如果你有两三种病,看病时必须主动全部向医生叙述出来,不能看心脏时只说心脏的问题,拿一份药;而看风湿病时,又拿另外一种药、结果两位医生由于不知你同服什么药,多少剂量,就可能因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产生不良反应。同时,还应告诉医生,自己近期吃过什么药、现在正在服用什么药,便于医生开处方时能够综合把握药的品种和剂量的调配。

服药品种愈多,往往毒副作用愈严重。曾有统计表明,合用药物2~5种,药物不良反应率为8.6%;合用药物6~10种,药物不良反应率为81.4%;合用药物10种时,药物不良反应率为100%。因此,家庭和个人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从病情轻重缓急出发,提倡单品种,避免多药并用,尽可能不超过3种同服。

常见不能同时服的药物有:

(1)消炎痛与阿司匹林。

(2)优降糖与阿司匹林。

(3)强的松与阿司匹林。

(4)胃舒平与多酶片。

(5)硫糖铝与西咪替丁。

(6)解热止痛药与速效伤风胶囊、感冒清等一类的中西混合药:因这些中西混合药中,大部分含扑热息痛,若合并使用,则扑热息痛量过大,影响人体免疫功能,抑制骨髓造血功能,容易诱发再生障碍性贫血。

(7)四环素与牛黄解毒丸:两种药合用可使疗效降低,如确需同服,可隔2~3小时,这样可不使疗效降低。

(8)土霉素与保和丸:两种药合用易降低疗效。

(9)红霉素与中药穿心莲:前者能抑制后者的药效,应避免同时用。

(10)磺胺类与酸性中药神曲(或含神曲的中成药):如健脾丸、保和丸、山楂丸等不宜同服。

(11)痢特灵与麻黄(或含麻黄的中成药):同服可引起高血压。

(12)犀羚解毒丸、清热解毒丸与盐酸黄连素:同服可降低药效。

(13)心得安与含扑尔敏的中西药混合制剂(如感冒清、速效伤风胶囊等):不宜同服。

(14)维生素C不宜与龙胆泻肝丸同服,也不能与丹参注射液同时静脉滴注。

(15)维生素B2不宜与大黄同服。

(16)降压药与黄麻、止咳定喘丸、麻杏石甘汤、川贝精片等:同服会使小动脉、静脉收缩,血压升高。

(17)降血糖药与甘草、鹿茸、人参、脑灵素等中药:向服会降低葡萄糖分解,使血糖升高。

(18)广谱抗生素切忌与浓缩的维生素A同服。

(19)有一些常用药不宜在2小时内同服,如维生素C与维生素B12维生素B1与药用碳(活性炭);维生素B1与阿司匹林等等。

(20)在服用洋地黄类药物时,应避免同时服用含蟾酥的六神丸、六应丸、喉症丸、牙痛一粒丸等中成药,因为蟾酥具有类似洋地黄的药理作用,洋地黄具有一定毒性,两种药同时服用可增加洋地黄的毒性。

(21)服用降压片、降压灵等药物时,不宜同服麻黄及含麻黄的药,如再造丸、定喘丸、防风通圣丸、麻杏石甘糖浆、祛风舒筋丸等。因为这些药物中所含的有效成分淋黄碱,在解痰平喘的同时还有升高血压的作用,不利于高血压患者的健康。

(22)服用氨茶碱时,不宜与麻黄及其制品同服,否则会出现心跳过速、头痛恶心等不适症状。

12.服药后禁忌

服药后不宜吸烟。吸烟能增加肝肌的活力,从而加速药物的分解过程,使药物有效成分能达到血液的只有一小部分。因此,服药后不要马上吸烟。实在需要,也应在30分钟后。

刚服完药也不宜马上平躺或就寝,这样容易使药物滞留在食道上。来不及进入胃中。待药物溶解后,导致食道黏膜受腐蚀,造成食道溃疡。情况轻微的只是吞咽疼痛,严重者可能伤及血管而引发出血。因此,服药后最好先站立一会儿或坐一会儿。

13.服错药的紧急处理

(1)错服维生素、健胃药、滋补药等:这类药物不良反映较小,只要多饮冷开水,让药物稀释、排泄即可。

(2)错服解热止疼药、解痉药、催眠药、抗生素及避孕药:服药者可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毒副反应(如头晕、腹痛、昏睡等),这时家属必须迅速采取呕吐法(可用手指、筷子、鸡毛刺激服药者咽喉壁),促使服药者将错服的药物尽快吐出,或先给服药者灌服大量温开水、盐水或茶,再用上述方法催吐。

(3)将碘酒误当咳嗽药水喝入:应立即喝面糊或稠米汤。因淀粉与碘作用后,能生成一蓝墨水样的化合物,病人必须把这种化合物吐出来。如此反复多次直到吐出物不见蓝色为止。

(4)错喝入癣药水、止氧水:应多饮茶水。茶叶中含有鞣酸,有沉淀解毒作用。

(5)误服腐蚀性很强的来苏尔或石炭酸:不应催吐或洗胃,而应让病人喝大量鸡蛋清、牛奶、稠米汤、豆浆或植物油等。原因是上述食物可附着在食管和胃黏膜上,从而可减轻消毒药水对人体的伤害。

应强调的是,误服药物后的初步处理十分重要。如果在现场不做,等到了医院再做处理,那么即使病人能化险为夷,也可能会因食管和胃黏膜受伤严重而导致日后进食、消化因难,这是误服药者及现场目击者(家属或同事等)必须注意的问题。

经过上述初步急救处理后,应立即送病人到医院救治,并应带上吃错的药物或有关的药瓶、药盒、药袋,供医生抢救时参考。如果不知道病人错服的是什么药,则应将病人的呕吐物、污染物、残留物带到医院,以备检验。 tt2svGCOV0zlbr+RgCuFo3oybZtmMrhgNwfYBivZB5VTovY3aro9f/YhD32tLjx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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