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才能保证安全和人体健康。标准共37项,对农村生活饮用水的要求,在实行改水、饮用自来水的地方也要达到标准要求。其标准如下:
1.色 色度不超过15度,也就是用肉眼看不到异色。
2.浑浊度 一般不超过5度。
3.臭和味不得有异臭和异味。以上3项的要求就是饮用水不得有异常的臭味和异味,不得有肉眼可见的东西。
4. pH值(酸碱度) 为6.5~8.5。
5.总硬度 每升水不超过425毫克。上述标准概括起来:一是饮用水中不含有病原微生物,不造成介水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二是水中所含化学物质满足人体需要而不造成损害;三是水的感官性状良好,不给人以恶性刺激,不浑浊,没有味,也不应有肉眼可看到的其他东西给人以恶性刺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