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扼要讲解《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中所规定的“以摊余成本 计量的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 at amortized cost)、“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 at fair value through profit or loss)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financial asset at fair value through 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的会计处理规则。该准则主要是借鉴民间机构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推出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Financial Instruments)制定而成。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对股权和债权规定了多种不同的处理规则,其逻辑比较复杂,缺乏合理依据,初学者往往感到比较费解。为了帮助初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把握准则的设计理念,增强专业自信,本章第1节对国际准则的设计理念进行了通俗化的解读,阐释了金融资产分类的逻辑。在此基础上,第2节、第3节和第4节讲解债权的三套会计处理规则。本书第3章将融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来阐释股权的四套会计处理规则。
需要提醒读者的是,不必试图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中所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下一个妥帖的定义,原因在于,该准则源于美国证券市场上的公认会计原则,这些规则乃是拼凑而成的,并无完善的理论基础。 该准则中所称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为特指,与惯常的理解有所不同。其中,金融资产主要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对外放款所形成的债权(贷款及应收款项)以及进行证券投资所取得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金融负债主要是指企业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或发行证券等业务所形成的债务(应付款项)和所发行的债券等金融工具。
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原本并不在准则制定者的考虑之列,因此,读者不必试图把现金、银行存款和货币资金等资产项目归入金融资产,否则很难解释如何对银行存款账户进行公允价值计量或者摊余成本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也没有被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起草者列入金融资产的范畴,而是另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予以规范。
图2-1显示了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定义。
图2-1 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定义(示意图)
为了帮助读者将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培养查阅法规原文的习惯,本章设置专栏阐释相关的法规和理论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