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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权让利: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

袁宝华

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内容。多年来,围绕着国有企业改革这条主线,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改革开放以来,我长期参与国有企业整顿和改革,在20世纪70代末期主持了以扩权让利为突破口的国有企业改革进程。

“放权让利”,企业改革的一项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于集中,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的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就开始酝酿企业扩权这件事了,一直到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我们提出企业扩大自主权的10条意见,经会议原则同意,到同年7月在成都召开的全国工交会议上,国务院拿出扩大企业自主权的5个文件。到这时,对国有企业扩权才有了具体的文件规定。企业的扩权,这在当时是经济战线上影响很大的拨乱反正工作,拿财政部的话来说叫“放权让利”;就企业来说这不仅是拨乱反正,而且是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的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作与“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务院生产组的工作有明显不同和变化。“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务院生产组一天到晚在被动应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动出击,就是开始主动地进取了。一个被动,一个主动,这就是明显的不同。明显的变化,就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务院生产组是救火队、补漏洞,拆东墙、补西墙;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作主要是企业的整顿和企业的改革。

当时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工作压力主要来自三方面:一是当时我们感受最深的就是财政部门。我们主要是想通过企业扩权使企业有点自主权。什么叫自主权?很重要的就是个“自主钱”,企业能有点钱。可是财政部门改革滞后,对企业还是重重枷锁,企业负担太重。二是我们感到政企不分。从中央到地方的党政部门对企业干预太多,特别是行政干预太多,企业扩权就是想松动一下行政的干预,减少一点行政的干预,可是主管部门热衷于行政干预,这种习惯势力根深蒂固。三是企业内部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等、靠、要”思想非常严重。就是在托儿所待惯了,你让他出托儿所他还不习惯。

在改革过程中最难的是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

在粉碎“四人帮”以后,我们就思考着运作企业改革这件事情。1977年,我和李强同志从英、法两国访问回来之后,向李先念同志做了汇报。后来先念同志又要我们到日本去访问,考察一下日本的企业管理和质量管理。这样,我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就组织了一个代表团,于1978年10月底至12月上旬去日本访问。我是这个代表团的团长,邓力群同志是顾问(他那时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副团长是徐良图、叶林同志,秘书长是张彦宁同志,代表团成员有宋季文、张淮三、周壁、马洪、刘昆等同志。代表团还有一些年轻人,像孙尚清、吴家骏等同志。

在访问日本的过程中,我们分组重点考察了新日铁君津和八幡钢铁厂、鹿岛钢厂、三菱电气公司、小松工程机械公司、丰田汽车工业公司、松下电器公司和东芝电气公司等日本的代表性大企业。在考察的间隙,大家在一起讨论最多的、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日本的企业为什么能够搞活,我们的企业为什么存在许多问题。大家都深感我们的企业必须进行改革,要给企业更多的自主权。我和邓力群、马洪、孙尚清、吴家骏同志都深感必须从理论上提出发展商品经济。贯彻有计划、按比例原则离不开发展商品经济,离不开商品交换;发展商品经济,离不开企业根据市场需要来生产。提出这些看法,在当时都是很不容易的。因为这个问题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是一直在酝酿的。我们到日本考察回来后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汇报时,正式提出在中国发展商品经济的问题。但当时在思想上还有两个界限:一是劳动力不能成为商品,二是货币不能成为资本。同时也提出了企业改革的问题——怎么样才能使企业权力大一些。

我们代表团从日本考察访问回来后,于12月底向国务院做了一次汇报,由华国锋同志主持,李先念等国务院领导同志都参加了汇报工作。对于我们的汇报,我感到特别是先念同志听进去了,他说,经济要搞好,首先是企业要搞好,要扩大企业自主权。在汇报中,我特别讲到在我们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日本经济发展的水平和我们差不多,但后来我们两国之间经济的差距越来越大,他们在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等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经验;日本在先进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等方面先是学习美国的经验,后来又根据自己的实际消化吸收,形成自己的特点;与这些国家相比,我们在科学技术方面落后,在管理方面更落后。因此,我们在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同时,必须注意同时引进先进的科学管理方法。我们还向国务院提交了《日本工业企业管理考察报告》,在这份考察报告中,我们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概括起来有六个方面:一是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企业管理的科学方法;二是要重视开发国内市场;三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四是要鼓励竞争;五是要以改革推动管理;六是加强立法和经济调节力度。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我们提出的这些都十分关注,高度重视。这个报告后来经余秋里、康世恩同志批示印发下去,影响是不小的。

从日本访问回来,中央工作会议已经快结束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就要召开了。中央工作会议,我参加了后一段,三中全会我全参加了。会议对形势的认识,对工业调整的意见,都存在着不同看法。中央领导同志在那儿做艰难的说服工作,陈云同志、先念同志多次在会议上讲话。在改革过程中最难的是人的思想观念的转变,所以,小平同志一开始就提出来要解放思想,要向前看。我们长期做企业管理工作的人都知道,如果在原来的体制中,企业要发展是很困难的,所以才提出要给企业自主权。当时我们也议论过从所有制方面去考虑企业改革,不过这是个很敏感的问题。那个时候不像现在这样,扩大企业自主权都引起那么大的争论,所有制问题更不容易提出来。

学术界的同志也在积极进行理论探索。1978年,蒋一苇同志发表了一篇《企业本位论》的论文,后来又提出了“四全”管理的理论,就是全面计划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面经济核算和全面人事劳动管理。他的这些观点是在理论上对我们一个最大的支持。要发展商品经济,要使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能够到市场上去,首先要从理论上确定企业的地位。国民经济发展应该强调企业本位,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与此同时,企业里面已经开始进行改革,开始搞奖金,一些企业建立了奖金制度,开始改变过去长期实行的平均主义,对职工采取一些激励机制。在过去,企业里奖金很少,“文化大革命”期间干脆就取消了,这个时候又恢复和建立了企业的奖金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逐步实现按劳分配。此外,就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加强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并开始重视科学技术,重视知识分子的作用。

应该说,这些变化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统得过死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所以希望进行改革,当然,企业也有积极性;另一方面,与我们到国外访问考察,增强了对它们企业管理经验的了解也有很大关系。

从深层次讲,企业扩权是要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

“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经济工作怎样适应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如何适应改革开放的方针?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上,李先念同志是走在时代前面的,他一直抓我国的财贸工作,对商业和市场是比较熟悉的。党的工作重心实现转移后,企业的作用越来越大。怎样适应这种新形势的要求,使企业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有些自主权?这是先念同志一直在思考的问题。先念同志当时就感到要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必须对企业实行扩权。实际上企业扩权从深层次讲,是要突破计划经济体制的限制,最后找到扩权让利这么一个突破口。

1979年初,李先念同志找到我,提出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认真研究一下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我们就要求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研究室搞了一个扩权条例。为了搞这个扩权条例,他们到各地进行了一些调查研究,先是在北京召开了一些部门和一些企业的座谈会,许多企业的负责人提出了很多要求和建议,形成了一些意见,归纳起来有七八条;再就是到东北一些地区进行了调查研究,他们深入鞍钢、大庆等国有大型、特大型企业,听取企业的意见和建议;最后他们又到上海、苏州等地进行调研,听取了这些地方一些国有中小型企业的要求和建议,最后形成了扩权十条。4月13日至20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与会的企业代表对扩权十条进行了讨论,均表示热烈拥护。经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讨论之后,就把这个扩权十条提交到中央工作会议上。

1979年4月5日至28日,党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时期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扩权十条建议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上得到了中央的认可,原则上通过,我国企业改革实际上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先在北京、天津、上海共选择八个企业进行了扩权试点。

在原来那种管理体制下,企业已经进入死胡同了,财务规定管得太死,管得很不合理,例如冶金部门搞设备大修,财政部门规定大修不许变样。首钢搞高炉易地大修,财政部反对,为此我与财政部吵了一架。计划经济这一套束缚经济发展,所以要改革,改革很自然就要突破这种不合理的条条框框,扩权十条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的。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无所谓扩权,特别是私人企业,权力全都在自己手中,而政府负责制定宏观政策,利用经济杠杆来干预企业活动,扩权只是针对我们社会主义国家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而提出来的。

五个扩权文件是企业长久渴望得到的一场甘霖

扩权十条经中央工作会议通过之后,难题就出给了财政部。放权让利给企业主要是财政问题,这时,对企业放权让利到什么程度,财政部已经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的意见不一致了。由于扩权这个建议是先念同志提出来的,财政部也不能不同意。先念同志一直抓财贸,新中国成立后长期担任财政部部长一直到“文化大革命”时期,他了解我国财政体制存在的弊端。财政部为此花了很大的力气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反复研究,最后取得了一个妥协的结果,就是搞了五个文件。这五个文件就是:《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利润留成的规定》《关于开征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税的暂行规定》《关于提高国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改进折旧费使用办法的暂行规定》《关于国营工业企业实行流动资金全额信贷的暂行规定》。为了尽快推动扩权工作,在起草这五个文件时,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是接受了财政部的意见的,所以这五个文件名义上是扩权让利的文件,实际上却是扩权有限、让利也有限的文件。现在我们回过头仔细看一看这五个文件,可以看得出来,财政部是抓权抓得比较紧的,权是放了一些,可是它也确有困难,实在舍不得放啊!

1979年7月,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要在四川成都召开全国工交工作会议。在去成都参加会议之前,也就是7月4日,我专门到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举办的第二期企业管理研究班结业仪式上讲话,专门就企业扩权问题讲了意见,我总感到我们的经济管理、工业管理和企业管理之所以问题成堆,一个核心问题就是把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同市场经济对立起来,没有充分利用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的作用。改革经济管理体制的中心就是承认企业的商品生产者地位,相应地扩大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限。

7月9日至13日,全国工交工作会议在成都金牛坝宾馆召开,康世恩同志主持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最后讨论这五个文件,当时在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一线工作的同志,扩权的要求更为强烈,所以讨论十分热烈。这五个文件一方面是扩权让利,另一方面又有若干限制。在这次会议上,这五个文件发给大家听取意见,大家看了很不满意,因为它的限制还很多。为使这个文件能够为各部门、各地区,特别是各企业的同志接受,财政部部长吴波等专门来到成都参加会议,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参加会议的还有田纪云等。在他们的支持下,1978年四川省率先在国营企业中进行扩权试点,选择了重庆钢铁公司、成都无缝钢管厂、江宁机床厂、四川化工厂、新都县氮肥厂、南充绸厂6家企业作为扩大自主权的试点。1979年初,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把扩权试点扩大到100家企业。经过几个月的试点,已经证明了扩权让利的优越性,扩权让利对于企业是解放了生产力,对于国家是增加了积累,对企业、国家都有好处。四川的同志在会上介绍了他们100个企业试点的经验。

就在这次座谈会上,来自企业的同志和四川的同志与财政部的同志争论了好几个钟头。我记得当时田纪云同志的发言很有力,因为他是财政厅厅长,说服了财政部的同志。这次会议是关键的一次会议,老实说,我们在这次会议上也受到一些启发和教育,我们这些搞生产的人,平常对财政往往是一窍不通。

7月13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五个文件,并要求组织试点工作。这五个文件总的精神是扩大企业自主权,主要内容包括:(1)在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按照生产建设和市场需要,制订补充计划。补充计划生产的产品,企业可以按照国家定价自销。(2)实行利润留成,把企业经营的好坏同职工的物质利益直接挂钩,企业用利润留成建立的生产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和职工奖励基金,有权自行安排使用。(3)逐步提高固定资产折旧率及企业的留成比例。(4)企业有权向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申请出口自己的产品,并按国家规定获得外汇分成。

这五个扩权文件对企业来讲是等待已久的一场甘霖。在当时企业没有自主权利、没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情况下,无疑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活力,有效地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文件下发之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工作在全国逐步展开,这一年试点工作进展很快,形势很好。在试点的同时,我还连续主持搞了4期首钢经济责任制培训班,各省市经贸委主任、企业处处长、企业厂长(经理)以及具体负责经济责任制工作的同志相继来参加培训,这对于在全国推广经济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影响很大,效果也很好。

我们还学习借鉴日本质量管理的经验,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整顿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开办基础工作培训班、思想政治工作培训班、技术改造培训班等培训工作,一共有六七个专业培训班。不仅培训各省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也培训大企业负责人。除了我们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北京办培训班之外,各个省市自己也办培训班,这在当时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同时,我们提出建设“四有”职工队伍,对干部的“四化”要求也提出来了,这些都强化了企业管理的基础工作。

1979年这一年,在对企业扩权让利方面经过一番争论的情况下,制定了五个文件,增长了许多知识,最后把扩权让利以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这样一来,扩权不只有了原则,而且有了具体内容。虽然是初步的,迈的步子还很小,可是,它的重要意义在于迈出了第一步,是可喜的第一步,企业的改革试点因此开始了。与此同时,企业整顿工作的进展并不平衡,少数企业经过整顿,面貌有了明显改观,但距离现代化企业管理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多数企业有所改进,但改进不大。相当多的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领导班子软弱涣散、思想政治工作薄弱、机构臃肿、劳动纪律松弛、经济效益低等现象。这些现象如果不能得到彻底纠正,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质量都不可能提高。

当时的乡镇企业大部分是小企业,“船小好掉头”,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

国务院在颁发关于国有企业扩权让利五个文件的同时,也颁布了《关于发展社队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在对工交企业扩权让利的同时,对我国农村发展工业的积极性也给予保护和支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农村改革的方针,但是农村真正开始改革,还是在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上讨论决定的。当时发展农村经济,进行农村体制改革,一下子把农民的积极性动员起来了。特别是实行包产到户,使农村变化很大,原来靠打钟上班,农民还慢腾腾地不愿意去,现在天黑了他们还不愿意从地里回来,这就说明改革解放了农村生产力,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识到发展农村经济需要投入,但国家没有钱,投入的资金从哪儿来?总结了苏南地方经济发展的经验,我们决定发展社队企业。社队企业发展起来,能够有一点积累了,这才能够“以工补农”,社队企业就是后来的乡镇企业。现在的乡镇企业已经发展到比较高的阶段,远非一开始的时候所提的社队企业了。国务院这个文件是总结过去农村发展社队企业的经验,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的。

在当时发展社队企业,首先就是“以工补农”。其次就是要为农村劳动力找出路,因为农民积极性提高了,农活就没那么多了,要给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找出路,办社队企业有个好的条件,就是农村有丰富的劳动力。再次就是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离土不离乡”是发展乡镇企业的一个很重要的理由,虽然农民不种地了,可是还在农村里边干活,这样就避免了大量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最后就是把农村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促进农林牧副渔和农产品加工的全面发展,乡镇企业一开始无非是对农林牧副渔这些原料的加工,就是农业生产的延伸。

早在“文化大革命”前,苏南的社队企业一开始露头,中央有关部门就有个调查报告,介绍的是江阴华西村。毛主席看了这个报告以后有个批示,说这是农村光明灿烂的希望。苏南乡镇企业的历史很长,因为就农村来说,手工业生产历史悠久,新中国成立后进一步发展了。我的家乡河南南阳商品经济最发达的是镇平县,镇平县靠的是什么呢?它地少人多,就靠农村手工业。每年麦子收了以后,麦秸一般都是喂牛的,他们把好的麦秸收起来编成草帽辫,仅草帽辫这一项在镇平县就养了多少万人啊!当地的妇女都干这些事情。苏南地区的手工业和小工业有传统啊。他们在发展乡镇企业的实践中又有新创造,就是发展小城镇,把“离土不离乡”进一步发展到建设小城镇,也就是城市化过程。我们在经济发展中尤其要重视小城镇的发展,因为有大量的小城镇才能避免大城市畸形发展。乡镇企业还有个为大企业服务的作用,为大企业搞一些初步加工。

同时还应该看到,乡镇企业在机制上对国有企业的改革也有影响。乡镇企业大部分都是小企业,小企业的运行机制比较灵活一些,“船小好掉头”,能够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因为市场处在不断的变化中,企业的产品要适应市场的需要。后来苏南的小工业发展起来了,企业越办越大,“船大抗风浪”,最后就是“联合舰队”,可以漂洋过海了。

乡镇企业刚开始发展得很好,但后来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不经济、成本高、与大工业争资源、破坏自然资源等。当时发展乡镇企业,采取的是就地取材的方针,投入少,设备比较简陋,所以发展快,缺点是急功近利。例如我国一度小煤窑泛滥,许多地方的农村都开设小煤窑,严重地破坏了自然资源。现在关闭小煤窑,成千上万地关闭。那时,胡耀邦同志曾提出“有水快流”,就是有资源就要开发,但是,有的地方是乱流了一阵子,对大自然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导致环境污染。

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虽然只是初步的,但已显示了它的政策威力

1980年8月9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给国务院提交了《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这个报告比较全面系统地总结了一年来我国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情况,并对下一阶段的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是一份很重要的报告。9月2日,国务院批转了这一报告。这份报告指出:从1979年到1980年6月底,根据29个省、市、自治区和一些工交部门(不包括军工企业)的统计,试点企业总计为6600多个。这些试点企业占全国预算内工业企业总数的16%左右,产值占60%左右,利润占70%左右。其中上海、天津试点企业利润已达到80%以上,北京已达到94%。

一年的实践证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的方向是正确的,效果是显著的,对于调动企业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搞好整顿,改善管理,发展生产,增加盈利,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一般试点企业的产量、产值、上缴利润增长幅度都超过试点前的水平,也高于非试点企业的水平。在增产增收的基础上,总的来看都实现了“三多”(国家多收、企业多留、职工多得)。1979年有4200多个试点企业,总的利润留成额为21.3亿元,按财政口径算,企业所得为14.04亿元,占增长利润的40.8%。随着试点工作深入发展,在利润留成的办法上,也创造了多种形式。绝大多数试点企业按国务院文件规定,实行基础利润留成加增长利润留成的办法,同时也有一些地区和部门从实际情况出发,经过批准另订了一些试点办法。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虽然只是初步的,但已显示了它的政策威力,给企业带来了许多具有重要意义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第一,企业有了一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和独立的经济效益,开始成为一个具有内在动力的经济单位。扩大企业自主权,更好地把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统一起来,把企业的经济责任、经济效果和经济利益结合起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从领导干部到广大职工增强了责任感,提高了按经济规律办事的自觉性,促进了企业整顿和经营管理的改善。不少试点企业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和全面经济核算,使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了显著的提高,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第二,企业开始重视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普遍增强了经营观念、市场观念、服务观念和竞争观念。广大干部和职工动脑筋、想办法,广开生产门路,扩大财源,努力改变经营作风,进行市场调节。

第三,企业有了一定发展生产的资金,可以用于挖、革、改,做到花钱少、收效快。如北京的首钢、内燃机总厂、清河毛纺织厂三个试点企业,1989年利润留成总额有31.5%,共808万元用于发展生产,它们把这笔钱同折旧费等合并使用,共有7900多万元,安排了126项重点措施,加快了企业的发展和技术改造。

第四,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为“四化”建设发挥了聪明才智,涌现出一批有才干的经营管理领导干部。

第五,企业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地改善了职工生活。许多试点企业在职工宿舍、食堂、澡堂、幼儿园等集体福利设施方面,都有所改善。1979年一般都发了相当于两个半月左右标准工资的奖金,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

虽然说企业试点取得了一些效果,但这仅仅是起步阶段。国务院发出五个文件后,从这一年的试点来看,主要是试行了利润留成的办法。其他方面的规定,总的来说还没有落实。根本原因是当时实行的经济管理体制和上层建筑的某些环节还不能适应企业扩权的要求。试点企业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是:

第一,企业的产量、产值、利润、劳动、物资等计划指标仍然是分头下达、互不衔接,使企业领导干部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奔波于众多的“婆婆”之间,求平衡、争发展。

第二,由于思想认识不统一和受当时体制、制度上的限制,开展市场调节仍然有不少的阻力。

第三,企业参与外贸和外汇分成的规定当时没有兑现。关于“四联合,两公开”(联合办公、安排生产、对外洽谈及派小组出国考察,外贸出口商品价格对工业部门公开、工业生产产品成本对外贸部门公开)、外汇分成、出口产品作价等有关规定都未落实。

第四,企业没有支配利润留成资金的充分权利。不少企业反映“自筹自筹,有钱发愁”,搞挖、革、改的审批手续烦琐,所需物资设备没有渠道解决,建职工宿舍就更难。

第五,企业用人的权力也不落实。关于任免中层干部和职工择优录取的规定,企业很难执行。不少企业反映,不仅不能按需要招工,反而还要接受当地硬性摊派的大量待业人员。同时,企业还反映《国营工业企业利润留成试行办法》还不完善,利润留成比例偏低,生活发展基金太少。计算基数不合理,基数年年加大,增长越来越难,这对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很不利,形成“鞭打快牛”“先进吃亏”的现象。

在总结了上述问题后,我们对进一步搞好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提了几点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在扩权试点中要加强领导,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扩大试点内容,及时解决试点中的问题。要求1981年把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全国工业企业中全面推开,使企业在人财物、产供销等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发展。具体意见大体是:

第一,要改进现行的利润留成办法。要把利润留成的办法搞得比较完善合理,最根本的是要对价格、税制进行合理的调整和改革。但在价格、税制没有全面调整之前,要从实际出发,采取不同的形式把利润留成的办法搞得相对合理一些,不搞“一刀切”。

第二,积极进行企业独立核算、国家征税、自负盈亏的试点。有的省、市在这方面进行了试点,如四川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交纳三种税,即工商税、固定资产税和所得税;上海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交纳“五税”“两费”,即工商税、收入调节税、房地产税、车船牌照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占用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在柳州试行的办法是,企业向国家交纳增值税、资源税、级差收入调节税、所得税和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占用费。企业在上缴各种税费和归还贷款以后,所得收入可以自行支配、自负盈亏。要求1980年各地区都选择一两个企业试点,1981年在一批企业中进行试点。凡是试点单位都要经过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批准方能进行。

第三,试点企业在计划上要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如果发现计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合,企业有权进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或批准。企业完成国家计划外,可以根据市场需要和自己的燃料、动力、原材料等条件,制订补充计划,广开生产门路,努力增产增收。

第四,可以进一步扩大试点企业产品销售权。企业在完成国家计划任务和供货合同之后,有权销售超产的产品和企业自己组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以及试制的新产品。

第五,试点企业在物价方面也要有一定的自主权。企业供过于求的产品,以及积压超储产品和物资自销的产品,国家有统一价格的按国家统一价销售,没有统一价格的,可以按照优质优价、薄利多销、有利竞争的原则,实行浮动价格。新产品试销价格,由企业参照市场同类产品的价格自行制定。

第六,要进一步落实企业出口产品和外汇分成的权利。工贸双方要认真落实贯彻“四联合,两公开”的原则。

第七,企业对留成资金的使用,要有充分自主权。这部分资金,企业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法令自行安排使用,有关部门不得平调和过多干预。企业暂不使用的留成资金,可以存入银行,也可以在自愿的原则下,由上级部门组织有偿调剂使用,或者采取合营、联营、“国内补偿贸易”等经济联合的形式,使这些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第八,实行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有偿占有。企业对封存的设备不交占用费,也不交折旧费。企业对多余、闲置的固定资产,有权出租或有偿转让,所得的收入,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

第九,试点企业有权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有权决定自己的机构设置和各类人员的配备,中层和中层以下的干部,有权根据国家下达的劳动计划指标,将招工改为招生。

第十,要减轻企业的额外负担。除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明文规定外,企业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摊派各种不合理的费用,平调和索取各种产品、物资、设备和人员。

以上这些意见国务院批转各地区各部门研究贯彻执行,再深入试点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所以,我们可以说,扩权让利五个文件揭开了我国企业改革的序幕。 0zym6GhrT1ytqGqUMj2SdcYaRXJ14s369XXS+I3uCkuAdQA+g7NAXsicgvFBgS4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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