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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社会的官僚政治管理

在中国这么大的一个农业国家里,她所形成的组织严密的官僚政治工具,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无与伦比的。领取全额薪水的专业管理群体,把行政官职视为等级秩序内完全可以互换之物。这就极大地要求标准化和精确度,从而也产生了两个后果:首先,赋税所征物品的大规模运输意味着薪水和地方开支通常都是在源头处扣除,而不是在京城支取,从而导致各层面无休止的侵吞贪污倾向;其次,通用型地方官员的可以互换之原则,意味着专业人才(水利工程师、数学家、天文学家、医学家)总是被搁置一边而很少能身居高职。由于官员们并不代表他们所治理的省份或地区的财政利益,政府并不依靠地区财政利益的平衡而达到稳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只在于它们共同屈服于帝制统治之下。中央政府似乎是,也的确是唯一的权力源泉。然而,由于国家太过庞大,中央政府的权力也并非总能有效运行。

在中国统一的早期阶段,上述需求及状况派生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例如,为了帮助行政管理者的工作,就有了法典的制作。虽然如此,但总体来说,这些法律制度回避了罗马法的法律抽象特征,而每件案子的审判都会综合考虑社会环境,不会排除那些看来可能无关的因素。既然传统中国的法律总是首先关注刑法,所以辩护律师制度也就没有发展起来。然而,由于最优秀的中国官员中有人如此热衷于司法,在世界各大文明中,最古老的法医学著作就产生在中国,例如宋慈在1247年编纂的《洗冤录》(意思是洗雪不公正罪名之记录)。随着王朝的更迭,军事政权转变成为文官政府,控制也小有松弛,行政纪律很快得到重建。大体上来说,转而忠诚于一个通过武力建立新王朝并且声称自己得到“天命”的统治家族,成了士人们的习惯。通常,政府声称自己的目标就是道德教化,而且公共教育则被动员起来加强它的地位。

然而,所有这些特征尽管重要,却并不能够弥补因缺乏充分的交通、通讯、金融信贷、会计方法、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技术支持所带来的不足;这些技术,是任何一种现代官僚管理都不可或缺的。这并不是说,传统中国没有保存档案,也没有进行任何调查统计。实际上这些事情都做过。然而,尽管设有史馆,大臣们也都有幕僚,但中国的政府机构距离它必须以之为基础的技术还是太遥远了。人们记得,第一位皇帝秦始皇每天要阅读大量的简牍文书;人们也会记得,因此而必定会造成官方决策十分迟缓,这种情况延续了一个又一个世纪。

结果,在官僚管理体制发展史中,中国遵循着“进三步,退两步”的模式。这样进退维谷的处境表明:一个高度中央集权的体制会形成太多的重压和紧张,任何地方分权都可能开始一场使得统一政府瓦解的毁灭过程。在每个政治分裂时期,人们可以见到这种过程的发生。在独立神权政治运动出现的汉朝末年以及节度使世袭割据的唐朝末年,这种过程更是看得特别清楚。然而,随着时间的流逝,重新统一总是随之而来。即便是过去一个半世纪里外国殖民者的侵略,也没有改变这种模式——在国民党时期各省军阀割据之后,我们又在今天的中央集权的力量里看到这一点。汉语的表意性质在此处起到最为重要的作用,因为它阻止了以语言个性化为基础而形成的碎片式民族国家最终会造成的离心分裂。即便某些方言有很大的差异,例如在广东和福建,也从来没有为这种分裂提供基础。中国经常发生内战,但从来没有内部的民族之间的冲突。相应地,在某种程度上,中国也就缺少战争对科学技术的促进因素,一如欧洲那样。

当然,在处理经济问题时,中国不同的王朝有不同的设计。然而,由于某些背景因素并未发生多少改变,行政管理中会有许多长期不变的共同特征。其中一项特征就是:2000年间,国家实际上从未间断地持续、强有力地推动农业发展。在每一个主要王朝创建之初,帝国政府都会忙碌于农业生产的恢复。政府会向流民分发土地、种子和耕畜;荒地的开垦也会得到支持,而作为奖励,这些新垦土地可以减免税收;改进了的农业工具和农业机械得到了推广。在其余时间里,政府也会推广新的农作物品种,传播先进的耕作方法,对农业生产进行调查。修建治水和灌溉工程,也总是被视为国家的重要功能。而且,即使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也同样能认识到农业是帝国的经济基础。例如,《农桑辑要》在元朝曾经多次刊印,仅1315年版的印数就达到了10000册,而授命编纂《农桑辑要》的人正是忽必烈。这跟罗马帝国恰成对比:罗马帝国陷入不幸,部分原因的确是因为它没有对农业发展予以足够的重视。

由于税收是直接从普通民众那里征收,国家自然极其讨厌那些有能力截留基层生产者收入的中间阶层。在中国历史的早期,精力充沛的皇帝有力地打击贵族之家,就好像是从社会主义思想里得到灵感一般。无论北魏还是隋朝,都对4至6世纪分裂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士族发起过致命的打击;唐朝则不时地对佛教寺院财产进行大规模查抄。在南宋的最后20年,南宋试图从东部沿海的地主那里购买每户超出100亩以外之土地的1/3,但购买价格几乎只是象征性的,所以这笔交易与查抄没有多大差别。出身农民的明王朝建立者,曾开展了一系列的查抄豪强之家的活动,其中不少于10万人似乎因此殒命。此后,1397年,户部曾给这位皇帝递交过一份全国剩余的殷实地主家庭的名录。上面列举的14241个名字,是那些拥有土地700亩及700亩以上的人。他们所拥有的财产并没有全然揭露,然而,无论是名单中列举的最小财产数量,还是名单中的户数,都给我们这样的印象:当时全国“上层”或“中层”阶级并不是一个十分强大的群体。

不幸的是,这一领域仍然有许多误解尚待澄清。帝制政府对富家势族影响力的清除,并不总是成功的。在后汉时期,即公元后初期的几个世纪里,地方豪强及土地兼并的失控导致了帝国秩序的瓦解,从而引发了中国历史上历时最长的动荡。在其他时间,也有相近的情况出现,只是规模较小一些而已。有时候,行事不依常理的任性帝王,会向其宠臣滥赐土地,就像晚明所发生的那样。当时的文人之所以痛恨并且大声抗议此类滥赐行为,是因为这些与他们对良好政府的设想是截然相反的。然而,一些现代学者把所有这些情况当作封建时代或庄园制度重现的证据,其诠释未免太过简单化了。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存在着阶级斗争和阶级压迫。尽管官职不是世袭,但整个皇室和士绅官僚的统治机构仍会像车轭一般紧勒在农民的脖子上。然而,帝制中国与中世纪欧洲的区别还是巨大而又深刻。像欧洲男爵那样占有大规模的私人土地,在中国只能是作为特例而出现,绝不是普遍状况。士绅地主的数量太多,分布也太过分散,以至于难以作为一个组织化的集团而行动。他们也从来不会以《大宪章》的方式公开而集中地表达他们的权利诉求,要求增进他们的共同利益。有时候,杰出的商人会调动充足的财政资源来影响朝廷,使他们自己融入官僚机构之中,并逃脱法律惩罚;但是,尽管政府会在商业中帮助那些商人,商人们却从来都没有足够的影响力来迫使政府向他们作出法律上的让步。农民不时地起而反叛,发泄着他们的不满;但是,农民也不能提出一个在组织上可以取代帝制秩序的其他选择。从技术上来说,这个国家精明地维持高度中央集权而同时要促进特定的经济利益,是不大可能的。中国从来就没有尝试过让社会经济群体作为“社会阶层”进入政府。实际上,传统中国的政府运作,跟詹姆士·哈林顿在《大洋国》里所拟定的原则总是完全相反的。传统中国正是通过将主要经济群体逼向死角,以展示自己的力量。一旦私人团体能够将他们的经济实力转化为政治权力,那么,这个政府离崩溃也就不远了。因此,人们可以说,无论西方军事贵族式的封建主义还是西方的城邦自治,都无法在传统中国社会中找到对应点。

因此,在封建欧洲,公共事务实际上归于拼图状私人领地的男爵之手,几乎不需要任何伪装。然而,中国的制度却均匀地渗透着某种公共精神。不过,这种公共精神只能依靠皇帝个人的警惕来维护。这是中国制度的缺陷。如果皇帝做不到这一点,制度就会允许一大群与政府联系紧密的人来压榨穷人和无发言权的人。中国制度的结构缺陷,反映在这样的事实之中,即:在顶端的帝王权威与中层以下的大量纳税人之间,存在着一个管理真空地带。地方政府总是人手不够。为了防止子系统在帝国秩序中出现,地方自治是不允许的。在中国历史上,除极少例外,国家也一直拒绝谋求商人群体的帮助,尽管商人们的帮助也许有助于弥合国家后勤方面的缺口。商人提供的服务,一般是被强行征募,而不会以合作方式被接受。因此,商人从未有足够的影响力来改变行政管理方式,也不足以导致国家体制的修正。因此,一句话,即便个别商人有时能获得巨大的财富,但中国不会出现中产阶级(如果你喜欢,可以称之为资产阶级)。而且,商人们如果要进行工业资本投资项目,从来得不到鼓励,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里肯定会遭到反对。于是,财富通常消耗在土地市场,或者被用来以各种方式购买进入学者/士绅官僚行列的资格。

在这样的基础之上,现代官僚体制的精确化和标准化特点是无从达到的。整个社会体制也缺少结构上的稳定。随着中央集权的财政体系持续生效,财政权力保持在最高层,而财政责任却落在较低层级人员的身上;财政体系缺乏理性的特征,也延伸到操作层面,导致理论与实践之间严重的不协调。毫无疑问,这也是传统中国形成独裁主义政府的基本原因之一。通常,官员们深知来自上面的指令不得怀疑,而他们的命令也同样不许平民提出挑战;因为,如果经常以西方世界司法审查的方式来质疑的话,帝国政府的整个机制将丧失运转能力。然而,这样一种制度明显会妨碍复杂的传入、传出功能的发挥。

随着时间的流逝,任何针对国家经济的改变都会遭到越来越强的抵制。在执行其重大职责的时候,如守卫边疆、镇压内乱、建设大型公共工程、救灾等,帝国政府自己关心的主要是人力及食品供给的增长;关键因素乃在于数量,而不在于质量。由于包围在庞大的农业经济之中,帝国政府充足的动员能力得以保证;而向更先进的领域如开矿、海外贸易挺进,帝国政府收获甚微。而且,工业、商业尽管在某些特定地理环境中必然发展起来,但工商业的扩展却只能更容易产生地区间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对于一个所受教育和训练只是为管理单纯的农业社会的官僚机构而言,是掌控不了的。我们永远不要忘记,传统社会秩序的序列是“士、农、工、商”。仅次于学者/士绅的是农民,再次是工匠,而商人处于最低的位置。一个王朝带着原始落后经济的狂野精神而兴起,然后在将这种经济引导到更高发展阶段后,它就失去活力而变得颓废。这种情况在中国历史上反复出现。

问题的关键在于,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农业社会。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个农业社会过早地处于一种中央集权官僚体制的管理之下,而其经济规模又使得它具有非竞争性。稳定总是比变化、过程更受珍视;而工业和技术的发展,常常走在西方的前面。令人奇怪的是,那些惊天动地的发现和发明对欧洲产生重大影响,而中国却能够不为所动。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别的地方曾有过细致的阐述。火药武器没有使中国及其周边的战争发生很大的改变;然而,在欧洲,火药武器却摧毁了封建城堡和戴着头盔的骑士们。马镫也是由中国人发明的。马镫的发明虽然曾使中国人领先一时,但是东亚的骑马射箭技术还是像以前一样。指南针和方向舵使欧洲人发现了美洲,但是中国的航海家们却不过依旧在印度洋和太平洋上从事着他们的和平之旅。印刷术在西方促进了宗教改革运动和文艺复兴运动的兴起;然而,印刷术在中国所能做的,除了保存大量的本来也许会佚失的书籍外,就是可以在更广泛的社会领域内征募官僚。也许,从来没有一种文化,能够像中国文化这样可以自我控制与自我平衡!但是,这样说,绝非像许多西方人所说,中国陷于“停滞”。中国只不过是以其特有的速度前进而已,而欧洲在科学革命后其变化进入到一个按指数增长的阶段。 uArY1uFk0bUDwhGBV+06K6mY7a67zX9VthxKKLXU64WApgmKe7gWYO95lAPfUa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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