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书法艺术来说:文字,的确是一个难以解开的“谜团”。不但文字作为定义的宽泛性与多义性使我们无法确切而精准地把握它在书法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且就书法而言,文字的功能也具有多样复杂性——它本来,是古典型书法表现的直接对象。写书法就是写字,这“字”(文字或更具体指汉字)当然就是对象;但同时,它又在当代被转换为书法表现的一种物质载体:书法的艺术表现,正是通过汉字这个载体才获得充分实现的。又是对象、又是载体;对象是终点与目标,而载体却指向过程的含义。这两者之间,本来有着质的区别,在其他的艺术门类中完全无法被混淆,但却在书法艺术中获得了奇怪的统一,而且几千年来相处融洽、相安无事。天下怪事,莫此为甚!
讨论一下文字在初始状态下的种种表现是很有必要的。在古代的世界文明史格局中,使文字具备艺术发展的可能性的原始形态,有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即“圣书文字”、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古希腊的克里特人的表形文字、美洲的玛雅文化中的文字等等,它们都曾以图形来表意,有如绘画的简略形态,因此都可说是广义上的象形文字。从古埃及、古希腊,到古代的中美洲以及中国,文化意识有如此的不同,文明环境、种族、地域之间又有极为巨大的差异,且交通与交流又几乎处于全封闭状态,但却又都不约而同地选择绘图摹形的方式来确定本民族文字的最早形态。这显然不是偶然的,它表明,在原始文明初生、一切都还处于相对低级阶段之时,图画——即使是最简约的、符号化色彩极强的图画,其指事传义的功能也比结绳、刻符等过于抽象的表记方式要有效得多。就原始初民而言,眼睛与眼睛看出去的外观事物是一样的。图画的摹形,至少可以保证指事传义的一个最重要的原则获得尊重:清晰与通用性。只有有了通用性,文字才成其为文字,才有可能进行有价值的交流。如上所述,不同的地域种族和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文明系统,都不约而同地选择象形文字作为起点,是有其实用方面和智慧发展阶段方面的诸多影响在共同发挥作用的。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即“圣书文字”
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
古希腊的克里特人的表形文字
美洲的玛雅文化中的文字
新石器时代·河姆渡文化 陶盆上刻画的稻穗纹和野猪
区别仅仅在于,古埃及、古希腊、古玛雅人等的象形文字系统,在从公元前的10世纪到15世纪之际,都迅速地被拼音文字所取代,从而走上了一条全新的、以字母拼写为主要特征的表音文字系统之路,这种又一次不约而同曾经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迄今为止,关于这一文字系统的大变动——由象形文字(它在本质上是表形的),一变而为表音文字系统,它的内在理由与外部环境理由有哪一些?学术界还缺乏公认的结论。但我以为,它应该与语言有密切关系。而只有中国的汉字,在经过了象形文字系统的发轫之后,却“离群索居”,通过对图形与描画的简约与符号抽象化,再加以组合的手段(如以指事、会意、形声等“六书”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抽象改造与整合,从而保证了作为“表意(形)文字”的一贯传统,既保证了从象形开始的对“形”的持恒关注,又与其他的表音文字明显拉开了距离。
文字的存在,本来只是一种“记事符号”的存在,它未必一定要走上艺术的道路。在我们今天的讨论中,也曾经反复在辩难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比如汉字的实用与美化的问题。本来,如果仅限于实用,它完全可以作为表记的通用符号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而无须去背负将会很沉重的艺术“枷锁”。走向象形文字阶段,是每一个文字系统:从古希腊、古埃及文字到中国文字都必须经历过的阶段,它本不是为提高文字的美化——艺术性而发。它的目的极其简单:是使文字结构丰富化以适应日益丰富的社会生活交往的需要与思维发展、语言(语义)发展的需要。究其实质,这应该是一个文字作为工具本来应有的要求,而不是文字走向赏玩、走向审美的新要求。它本来可以与被我们奉若圣明、至高无上的书法艺术毫不相干。
如前所述:古希腊、古埃及文字在走向象形阶段之后的不久,即痛下决心,使文字走向完全的“表音化”系统。这虽然不是某一个个人(伟人)的主动选择,但在一定的历史文化、地域文化的规定下,却是一种正常的、可理解的选择。于是,像古埃及文字的与书法失之交臂,虽然使我们为之扼腕三叹,但这却更多地表现出我们的“自作多情”——以中国书法艺术的立场去看,自然会发出咏叹,但这只是中国人的立场。如果换一个立场,则文字本来不必就只有中国书法这样的道路可走。不发展成为中国书法,并不意味着它一定是一种失败。甚至,即使是书法,难道只有中国书法这一种样式可取吗?凭什么现在的英文字母、阿拉伯字母就一定不能构成“书法”?“书法”的定义是谁给出的?只允许中国人有发言权吗?在现在的世界,有许多外国人在用毛笔、用竹笔、用墨水笔在写着他们心目中的书法而又绝无惭愧的宣称:这正是书法。尽管被中国正宗的书法家们嗤之以鼻也照样置若罔闻、自行其是。
中国书法走到今天,是中国传统文化长时间作用的结果。但它并不是必须的、必然的或绝对的结果。在一定的条件催生下,只要有合适的机遇,不是表意文字系统的日本假名文字,也照样可以成为书法。而如果没有合适的生长条件,则本来即象形的、有先天优势的古埃及象形文字也照样无法形成书法。这即表明,书法是一种在各种条件各个时期中各种选择的不断平衡的结果,它有极大的随机性与偶然性。正是这种偶然的随机性,才使书法更充满了魅力。